试题 试卷
题型:单选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第三中学2021届高三上学期历史第四次验收考试试卷
材料一:(明朝)设六科给事中,按六部的业务进行对口监察,有单独上奏言事,监督和弹劾百官的权力。六科被称为“风宪之司”,可以风闻奏事,而不一定负核实的责任,所以当时的六部官员“无敢抗科参而自行者”。明代的东厂、西厂、锦衣卫等都是君主直接委派的特别亲信,他们用公开或秘密的方式进行特别监察,往往用于治理大狱、检举吏民奸罪,伺察密告
——韦庆远、柏桦《中国政治制度史》
材料二:每年一度的不满意测试……目的就是要阻止任何人成为太受欢迎的人,阻止像庇西特拉图(公元前五世纪中期的雅典独裁者)这样的人,企图利用公民大会作为成为僭主的台阶。每一年,雅典人投票放逐一人达10年之久,这是一种预防犯罪的处罚。
——伊恩·莫里斯《希腊人历史、文化和社会》
材料三:在美国,新闻媒体被封为“政府第四部门”,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政治生活中的一支原生力量,它决定着公众讨论的议事日程……一头牵着政府,一头牵着国民敏感之极的神经,一旦白宫的某些政策发生偏误或总统等政要滥用行政职权,立即就会招致一场新闻舆论带来的暴风雨。……更为重要的是,新闻媒体具有动员民众的实际能力,它对行政官员具有一种无形的约束力。
——彭正波《美国的行政监督机制》
材料:明朝建立前,即开始制定律令,成律285条、令145条,于洪武元年(1368年)颁行。洪武六年(1374年),在此基础上颁行《大明律》30卷,606条。此后又反复增删修订,于洪武三十年(1397年)重颁《大明律》30卷,460条,成为定稿。重颁《大明律》的篇目由《唐律》十二篇改为七篇,依次为《名例律》《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
位居“十恶”前列的谋反、谋大逆之罪,唐律规定犯者斩,其父及年十六岁以上者绞,其余亲属不处死。明律则把犯者凌迟处死,亲族男子如祖、父、伯叔父、兄弟、子、侄、孙、不限籍异同,以及异姓同居之人,但年十六以上一律处斩。唐律对此类大罪注意区分情节,如“口陈欲反之言,心无真实之计”及“词理不能动众,威力不能服人”之类,皆适当从轻处理,明律则无此区别。又如私铸铜钱之罪,唐律流三千里,明律则论绞。不过有关典礼、风俗、教化等虽危害政权、社会,但并不严重的犯罪行为,明律量刑比唐律为轻。
——摘编自张帆《中国古代简史》
①唐朝门下侍中
②宋朝同平章事
③明初丞相
④清朝军机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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