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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浙江省苍南县裕靠学校2016-2017学年八年级下学期期末考试语文试题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父亲的粥

刘墉

       大概因为回台体力透支,返美前突然上吐下泻。所幸儿子住得近,清晨五点把我送去急诊。化验结果,是感染了通常只有小孩会怕的“轮状病毒”。

       医生说这时候肠胃弱,什么都不能吃,连喝运动饮料,都得掺一半的水。直到第二天下午烧退了,护士送来食物,小小的纸杯,里面只有黏糊糊的一点半流体,原来是米浆。

       抱着那软软的纸杯,小心地用吸管慢慢吸,好像奶娃。这让我想起小时候肾脏炎,病得挺重,有一阵子也只能喝这个,相信多半是母亲喂我,但不知为什么,而今只记得父亲坐在床边,端着碗喂我的画面。

       第三天下午出院,又来了位护士,给我好几份介绍轮状病毒的小册子,说回家只能吃稀饭、海苔酱、苹果泥……而且不能多吃,看不吐不泻了,再由去皮的鸡肉丝排开始。

       自己煮了稀饭,不错,够软,唯一的缺点是我加太多水,为了吃实在些,只好往锅底捞稠的。端上一大碗白稀饭,颇有成就感。儿子早晨送来肉松,是他去专门店买的,居然印着“婴幼儿专用”,不知道这小子是体贴还是讽刺。我倒了尖尖一堆肉松在稀饭上,急着下嘴,立刻被呛得猛咳,因为把细如粉末的肉松吸进了气管。

       一边咳,一边用筷子把肉松压进稀饭,再搅拌成肉粥。突然懂了,为什么父亲总坚持先把肉松搅匀,才交给我,还一直叮嘱我慢慢吃。他也帮我吹,吹得眼镜上一层雾,又摘下眼镜吹。父亲还教我用筷子由碗的四周拨稀饭,说那里因为接近碗边,凉得快。有时候我还是等不及,他则会再拿来两个大碗,把稀饭先倒进一个碗,再来回地跟另一个碗互相倾倒。没几下,就凉多了。

       可不是吗?我自己煮的这碗稀饭也够热的。第一口已经把我烫到,但是当我改由四周拨,就能入口了。上面拌的肉松吃完,我又倒了好多肉松下去。这种“大手笔”,也是小时候被父亲惯坏的,那时候母亲常骂,哪儿是吃稀饭配肉松,根本是吃肉松配稀饭。

       吃了一整锅白稀饭和一整罐肉松,肠胃居然没出毛病。第三天,我的胆子更大了,一番忙乱之后,我这辈子做的第一碗“牛肉粥”上桌了,十分滚烫黏稠,而且大有“闻香下马”的境界。牛肉丝,不错!一点也不老。姜,虽然切的时候已经因为摆太久,像是削竹片,反而更带劲。我的嘴又被狠狠烫了一下,想到爸爸的方法,改为从旁边拨。不知为什么又觉得该拿个勺,从粥的表面,一点一点刮。

       果然,一次刮一点点,滚烫的粥也不烫了。我有些自诩,可是又觉得似乎见过别人用勺子刮的画面。我一边刮一边想,突然回到了九岁的童年,回到父亲的病床前。医院为直肠癌手术不久的父亲送餐,只一碗,像这样的瘦肉稀饭,我居然急着跑到床边要吃。母亲骂:“那是你爹的!”父亲对她挥挥手,反教我爬上床,跟他并排坐着,又怕我摔下去,一手搂着我,一手喂我吃。肉粥很烫,医院里没有两个大碗可以用来减温。父亲就用勺子一点一点在稀饭的表面刮。那瘦得像干柴的手直抖 , 但是只要把勺子落在稀饭上就不抖了,非但不抖,还像抚摸般,很细腻、很轻柔地,一圈一圈刮,每次只刮薄薄一层,再吹吹,放进我嘴里。

       现在我正这么做,但是飞回了五十年前,我的手成为父亲临终前两个月的手。我的眼镜飞得更遥远,成为父亲为我吹粥时的眼镜,蒸汽氤氲,镜片罩上一层雾。我像父亲当年一样,摘下眼镜,只是不见清晰,反而模糊。一个年已花甲的老孩子,居然从这碗粥,想到五十七年前抱养我的父亲,我的眼泪止不住地淌,淌在父亲的粥里……

(1)、根据文章内容,各选一个恰当的字填写在横线上。

文章回忆了父亲为我拌粥、倒粥、粥、粥、和粥的往事。

(2)、结合语境,说说划线词语在表达上的妙处。

       那瘦得像干柴的手直抖,但是只要把勺子落在稀饭上就不抖了,非但不抖,还像抚摸般,很细腻、很轻柔地,一圈一圈刮,每次只刮薄薄一层,再吹吹,放进我嘴里。

(3)、“我”为什么觉得自己是一个“老孩子”?结合内容简要分析。

(4)、比较选文和链接材料中两个父亲的行为,谈谈你对父爱的认识。

      【链接材料】博士学位读完之后,我回台湾教书。到大学报到第一天,父亲用他那辆运送饲料的廉价小货车长途送我。他没开到大学正门口,而是停在侧门的窄巷边。卸下行李之后,他爬回车内,启动了引擎,却又摇下车窗,头伸出来说:“女儿,爸爸觉得很对不起你,这种车子实在不是送大学教授的车子。”——龙应台《目送》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父亲的画面(刘墉)

       ①人生的旅途上,父亲只陪我度过最初的九年,但在我幼小的记忆中,却留下非常深刻的画面,清晰到即使在三十二年后的今天,父亲的音容仍仿佛在眼前。

       ②最早最早,甚至可能是两三岁的记忆中,父亲是我的溜滑梯,每天下班才进门,就伸直双腿,让我一遍又一遍地爬上膝头,再顺着他的腿溜到地下。母亲常怨父亲宠坏了我,没有一条西装裤不被磨得起毛。

       ③当然父亲也是我枕边故事的述说者,只是我从来不曾听过完整的故事。一方面因为我总是很快地入梦,一方面由于他的故事都是从随手看过的武侠小说里摘出的片段。也正因此,在我的童年记忆中,“踏雪无痕”和“浪里白条”,比白雪公主的印象更深刻。真正的白雪公主,是从父亲买的《儿童乐园》里读到的,那时候还不易买到这种香港出版的图画书,但父亲总会千方百计地弄到。尤其是当我获得小学一年级演讲比赛冠军时,他高兴地从国外买回一大箱立体书,每面翻开都有许多小人和小动物站起来。我始终记得其中的画面,甚至那涂色的方法,也影响了我学生时期的绘画作品。

      ④父亲不擅画,但是很会写字,他常说些“指实掌虚”、“眼观鼻,鼻观心”之类的话,还买了成沓的描红簿子,把着我的小手,一笔一笔地描。直到他逝世之后,有好长一段时间,每当我练毛笔字,都觉得父亲的身影,站在我的身后……

      ⑤父亲爱票戏,常拿着胡琴,坐在廊下自拉自唱。他最先教我一段《苏三起解》,后来被母亲说:“什么男不男、女不女的,怎么教孩子尖声尖气学苏三?”于是改教了大花脸,那词我还记得清楚:“老虽老,孤的须发飘,上阵全凭马和刀……”

      ⑥父亲有我时已经四十多岁,但是一直到他五十一岁过世,头上连一根白发都没有。他的照片至今仍挂在母亲的床头。八十二岁的老母,常仰着脸,盯着他的照片说:“怎么愈看愈不对劲儿!那么年轻,不像丈夫,倒像儿子了!”然后她便总是转过身来对我说:“要不是你爸爸早死,只怕你也成不了气候,不知被宠成了什么样子!”

      ⑦是的,在我的记忆中,不曾听过父亲的半句斥责,也从未见过他不悦的表情。尤其记得有一次蚊子叮他,父亲明明发现了,却一直等到蚊子吸足了血,才打。

      ⑧母亲说:“看到了还不打?哪儿有这样的人?”

      ⑨“等它吸饱了,飞不动了,才打得到。”父亲笑着说,“打到了,它才不会再去叮我儿子!”

      ⑩三十二年了,直到今天,每当我被蚊子叮到,总会想到我那慈祥的父亲,听到“啪”的一声,也清晰地看见他手臂有被打死的蚊子和殷红的血迹……                                                                                                                                                                  (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书斋——中国文人的精神家园(节选)

凝石

    在中国传统宅院中,除祖堂外,另一个重要的精神场所便是书斋,但祖堂大多和中堂合一,所以,大体上书斋是民居之中唯有的精神场所。书斋一般位于宅院的僻静之处,如有后花园,必与之相邻。

    书斋是文化传承的汇集点。书籍是前人社会经验的总结,书籍是民族历史文化的结晶。书斋的主体——读书人或学问人,在这里藏书,在这里读书,在这里思索。文化在这里汇集,文化在这里传承。之所以有“秀才不出门,全知天下事”之说,就是因为以往优秀的文化,在这里以研读、考证、校注、阐发的方式得以传承,中华民族的文明之光在这里化整为零,熊熊燃烧,然后又影响社会的发展和进程,使文化得以更好地传承和发展。可以这样比喻:因为当时国家没有社会科学院,而许多个体存在并发挥作用的书斋联合起来,实际上就起到了社科院的作用,而且国家不用投资。诸葛亮的“茅庐”,造就了蜀国鞠躬尽瘁的宰相。刘备“三顾茅庐”,获得了人才和天下大计,才丰富了经天纬地、威武雄壮、扣人心弦、传播不息的《三国演义》。同时,许多民族的文化经典在这里得到了继承和弘扬。

    书斋又是个性创造的发酵池。书斋是个人的领地,在封建社会,无论是官场还是社会,乃至家庭,一定要遵循“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三纲五常的约束。当一个知识分子回到书房,虽然仍有强大的封建社会的伦理规范融合在书籍的字里行间,但躯体和大脑毕竟属于自己,书斋的主人得到了个性施展的空间,于是,他们的创造力得以迸发,从而产生出新的思想,创造出新的艺术。可以说,知识分子在继承前人精华的基础上,结合自己的现实经历,加上自己的文学艺术创造,在书斋里融合、发酵,最后,酝酿出崭新的、清醇的、甘洌的美酒。这些美酒不断地融进整体的民族文化,使得文化发展的链条上不断有闪动的灵光。如王维在“辋川山庄”写就的如画诗歌、黄公望开山水画之宗的《江山万里图》、曹雪芹的堪称百科全书的《红楼梦》、严复启迪国人的《天演论》、鲁迅振聋发聩的《狂人日记》、徐悲鸿歌颂民族精神的《愚公移山》,真是不胜枚举。

(选自2007年第2期《新华文摘》,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章,回答问题。

罗圈腿的小猎狗

曹文轩

    一条小猎狗,走在大街上,它为它的罗圈腿感到害羞。

    它的主人,也就是那个猎人,一共有十一条猎狗。但猎人在清点狗数时,却总是只数到十。小猎狗以为猎人没看到它,它总是挤到前面去,可是猎人把目光越过它,还是数后面十条狗。

    主人的忽视,很让小猎狗伤心。它决定要让自己跑得最快,终于有一天,它跑着跑着,竟然发现自己的影子越来越短了。此时,它又突发奇想,要成为世界上跳得最高的猎狗,尽管那十条猎狗一个劲地笑话它傻瓜。

    终于,有一天,它跳过一堵高墙,不料,高墙那面是养鸡场。当鸡的主人找到猎人时,它自然受到了惩罚。

    猎人罚它去看守潭底的石头,不要让石头浮上来。他带着其他十条猎狗打猎去了。当然,每次捕猎回来,它也分得一块肉。但小猎狗并不满足,看到小河,它竟然说要成为这个世界上一条跳得最远的猎狗。它开始起跑……跃起,“扑通”,掉进了河里,激起一大片水花。

    河岸上,猎狗们笑成了一团:“哇,我们看到了世界上头号大傻瓜!”小猎狗不为所动,一如既往地跳进河里。一次,正在飞跃河面的它,吓到了正准备上岸下蛋的母鸭,结果蛋全部生到了水里。

    放鸭的老头非常恼火,一把揪住正在往岸边游的小猎狗,将它扔在了猎人面前:“好好管教管教你们家的罗圈腿!”

    猎人没辙了,让它去看葵花田,说要看住这些葵花,不许它们跟着太阳转。

    所有葵花都跟着太阳转动。小猎狗来回跑动着,向它们“汪汪”叫个不停,但是它们根本不理睬它。小猎狗累坏了,不过,等它疲倦回家时,还是能吃上肉。

    又到了给村民表演的时刻了。猎人的另外十条猎狗皮毛光滑,神气十足。突然,一条毛发发红的公狼,愣是在十条猎狗的眼皮底下,满不在乎地跑掉了!

    众人发出“嘘——”声,这太丢人了!猎人觉得颜面扫尽。

    这时,小猎狗突然蹿出去,穿过狗群,直向山冈上的狼扑去。它快得像一团光,人们甚至都没看清楚它的样子,等反应过来的时候,才发现小猎狗正在一棵大树下休息,它的身边躺着那只雄壮的公狼,早已停止了呼吸。

    从此,猎人最喜欢的一条狗,就是小猎狗。他特地做了一个漂亮的皮圈,套在它的脖子上,无论去哪里,都带着小猎狗。

    人们见了,都会“啧啧啧”地赞叹:“瞧啊,那四条罗圈腿,弯曲得多美啊!”

    一条小猎狗,走在大街上,它为它的罗圈腿感到骄傲。后面跟着那十条猎狗,学着小猎狗,一律走成罗圈腿。

(选自《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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