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型:单选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2016-2017学年八年级下学期期中测试政治试题
①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其他法律是宪法的具体化 ②宪法是其他法律的总和,其他法律要依据宪法制定
③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 ④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他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新年伊始,我们党召开了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这是我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小培同学查阅了宪法修改的基础内容,做了笔记。
建议条文与内容 | 相关解读 |
A.宪法第一条第二款“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后增写一句,内容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 增加的内容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a |
B.宪法第二十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 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是因为: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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