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卷
题型:写作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宜陵镇中学2016-2017学年七年级下学期第二次月考语文试题
要求:①不少于600字。②文中不要出现真实的人名、校名、地名。
请以“这件事让我 ”为题,用你充满激情的笔记下那一次,写一篇记叙文。 要求:①题目补充完整。②要有真情实感,力求创新。③字数500字以上。
题目:用 书写精彩
要求:(1)如果选择题目(二),先把题目补充完整,然后作文。(2)文体不限,字数不少于600字(如果写诗歌不少于20行)(3)字迹工整,书写清楚,卷面整洁(达到此要求,评分时可奖励2分)。(4)文中不得出现真实的人名、校名、地名等。
要求:(1)在题目的横线上填写恰当的词语(如亲情、快乐、泪水……),将题目补充完整,然后作文。(2)除诗歌、戏剧外,自选文体,文章不少于600字,严禁抄袭。(3)书写必须工整。
要求:诗歌除外,文体不限;不少于600字;文中不得出现真实的人名、校名、地名。
如果生命中没有东西能让你感动,那么你也不值得他人感动。的确,没有感动,就不会有激奋,不会有理解,更不会有许多的人间真情。在生活中,一首激昂的歌曲,一本难忘的书,一个浅浅的微笑,一次无言的挥手,一个蹒跚的背影,一句鼓励的话语……都能让人感动不已。那些人,那些事,那些景,那些情,永远散发着芬芳,让人难忘。
请以“_____________的感动”为题,写一篇文章。
要求:①将题目补充完整;
②自选文体;
③不少于500字;
④文中不得出现真实的人名、地名和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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