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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文言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困难

江西省上高县第二中学2017届高三全真模拟语文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小题

    李星沅,字石梧,湖南湘阴人。道光十二年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十五年,督广东学政。粤士多健讼,檄通省籍诸生之干讼者,牒报治之,士风以肃。任满,授陕西汉中知府,历河南粮道 , 陕西、四川、江苏按察使。在川、陕严治刀匪、啯匪,屡擒其魁置之法。

    先是,永昌回乱,迤西道罗天池滥杀,不分良莠,众回益扰。总督贺长龄、提督张必禄急于主抚,降者辄复叛。至是,缅宁匪首马国海被剿亡走,潜结云州回马登霄、海连升等复起事,迤西大震。星沅追论肇乱之由,长龄、天池并获谴。二十七年,遣兵进剿,解散被胁回众,首逆就歼,余匪肃清。诏嘉其功,加太子太保衔,赐花翎。寻调两江总督。

    星沅未第时,客陶澍幕中,为掌章奏。又历官江南,习于盐、漕、河诸利弊。时度支告匮,廷臣主南漕改征折色 , 于北省采买。星沅谓折多征收不易,折少采买不敷。谷贱银贵,民间展转亏折。且州县藉端浮勒,胥吏高下其手,防之皆难。迭疏论列,折色之议遂寝。

    三十年,宣宗崩,赴京谒梓宫,复以母老陈请归养。会广西匪乱方炽,起林则徐督师,卒于途,命星沅代为钦差大臣。是年十二月,抵广西,驻柳州。时左右江匪氛蔓延,诸贼尤以桂平金田洪秀全为最悍。巡抚郑祖琛、提督闵正凤皆以贻误黜去,周天爵、向荣继为巡抚、提督。二人者并有重名,负意气,议辄相左,星沅调和之,仍不协,军事多牵掣。咸丰元年春,向荣进剿,贼由大黄江、牛排岭窜新墟、紫荆山。星沅檄总兵秦定三、李能臣率滇、黔兵追蹑,贼复窜武宣。荣、天爵各进击,贼踞东乡,两军攻之不克。星沅以事权不一,奏请特简总统将军督剿,诏斥其推诿。寻命大学士赛尚阿率总兵达洪阿、都统巴清德赴湖南防堵,将以代之。赛尚阿至湖南遂授钦差大臣赴广西督师命星沅回湖南治防四月星沅力疾赴武宣前敌督战至则已惫甚数日卒于军。遗疏言:“贼不能平,不忠;养不能终,不孝。殁后敛以常服,用彰臣咎。”文宗览而哀之,依总督例赐恤,赐金治丧,存问其母,子二人命俟服阕引见,谥文恭。子桓,官至江西布政使。

(选自《清史稿·列传一百八十》,有删改)

【注】①折色:旧时谓所征田粮折价征银钞布帛或其他物产。

(1)、下列对文中画线部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    )

A、赛尚阿至湖南/遂授钦差大臣赴广西/督师命星沅回湖南治防/四月/星沅力疾赴武宣前敌督战至则已/惫甚数日/卒于军。 B、赛尚阿至湖南/遂授钦差大臣/赴广西督师/命星沅回湖南治防/四月/星沅力疾赴武宣前敌督战/至则已惫甚/数日卒于军。 C、赛尚阿至湖南/遂授钦差大臣赴广西/督师命星沅回湖南治防/四月/星沅力疾赴武宣前敌督战/至则已惫甚/数日卒于军。 D、赛尚阿至湖南/遂授钦差大臣/赴广西督师/命星沅回湖南治防/四月/星沅力疾赴武宣前敌督战至则已/惫甚数日/卒于军。
(2)、下列对文中划线词语的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粮道”,指军队运送军粮等补给的通路, 在古代战争中,凡属高明的将帅,都十分重视粮食供应对取得作战胜利的重要作用问题。 B、“迤西”,明清时称云南西部地区,大致包括现在大理、丽江、永昌等地。 “道”在秦朝开始出现,起初跟县同级别,专门使用于少数民族聚居的偏远地区。 C、“花翎”,清官员、贵族冠饰。清制,武职五品以上,文职巡抚兼提督衔及派往西北两路大臣,以孔雀翎为冠饰,缀于冠后,称花翎,除因军功赏戴者外,离职即摘除。
(3)、下列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李星沅治官有方。在广东督导学政时,在川陕治理匪徒时,发现问题后均及时整治,并处理得当,效果显著。 B、李星沅办事有理有据。在追究永昌回乱的缘由时,认为祸乱不仅与匪首有关,还与总督贺长龄、提督张必禄政策失当有关。 C、李星沅富有远见。在讨论“南漕改征折色”问题上,认为这一做法不妥,可能会导致官员贪污腐败,上下其手。可惜皇上及众臣并未听从,依旧推行。 D、李星沅得到皇上尊敬看重。在其死后,文宗悲伤哀痛,褒封谥号,授予抚恤金,并厚待李星沅的母亲和儿子。
(4)、把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

①粤士多健讼,檄通省籍诸生之干讼者,牒报治之,士风以肃。

②星沅以事权不一,奏请特简总统将军督剿,诏斥其推诿。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习题。

    韦凑字彦宗,京兆万年人。永淳初,解褐婺州参军事。徙资州司兵,观察使房昶才之,表于朝,迁杨州法曹。州人孟神爽罢仁寿令,豪纵,数犯法,交通贵戚,吏莫敢绳,凑按治,杖杀之,远近称伏。入为相王府属,时姚崇兼府长史,尝曰:“韦子识远文详,吾恨晚得之。”六迁司农少卿。忤宗楚客,出为贝州刺史。睿宗立,徙太府,兼通事舍人。景云初,作金仙等观,凑谏,以为:“方农月兴功,虽赀出公主,然高直售庸,则农人舍耕取顾,趋末弃本,恐天下有受其饥者。”不听。凑执争,以“万物生育,草木昆蛟伤伐甚多,非仁圣本意”。帝诏外详议。中书令崔缇、侍中岑羲曰:“公敢是耶?”凑曰:“食厚禄,死不敢顾,况圣世必无死乎?”朝廷为减费万计。出为陕、汝、岐三州刺史。开元初,欲建碑靖陵,凑以古园陵不立碑,又方旱不可兴工,谏而止。迁将作大匠。诏复孝敬皇帝庙号义宗,凑谏曰:“传云:‘必也正名。’礼:祖有功,宗有德,其庙百世不毁。历代称宗者,皆方制海内,德泽可尊,列于昭穆,是谓不毁。孝敬皇帝未尝南面,且别立寝庙,无称宗之义。”遂罢。迁右卫大将军,玄宗谓曰:“故事,诸卫大将军与尚书更为之,近时职轻,故用卿以重此官,其毋辞!”寻徙河南尹,封彭城郡公。会洛阳主簿王钧以赇抵死,诏曰:“两台御史、河南尹纵吏侵渔,《春秋》重责帅,其出凑曹州刺史,侍御史张洽通州司马。”久之,迁太原尹,兼北都军器监,边备修举,诏赐时服劳勉之。及病,遣上医临治。卒,年六十五。

(节选自《新唐书•韦凑传》)

阅读下面课内文言文,完成文后各题。

    秦将王翦破赵,虏赵王,尽收其地,进兵北略地,至燕南界。

    太子丹恐惧,乃请荆卿曰:“秦兵旦暮渡易水,则虽欲长侍足下 , 岂可得哉?”荆卿曰:“微太子言,臣愿得谒之。今行而无信,则秦未可亲也。夫今樊将军,秦王购之金千斤,邑万家。诚能得樊将军首,与燕督亢之地图献秦王,秦王必说见臣,臣乃得有以报太子。”太子曰:“樊将军以穷困来归丹,丹不忍以己之私,而伤长者之意,愿足下更虑之!”

    荆轲知太子不忍,乃遂私见樊於期,曰:“秦之遇将军,可谓深矣。父母宗族,皆为戮没。今闻购将军之首,千斤,邑万家,将奈何?”樊将军仰天太息流涕曰:“吾每念,常痛于骨髓,顾计不知所出耳!”轲曰:“今有一言,可以解燕国之患,而报将军之仇者,何如?”樊於期乃前曰:“为之奈何?”荆轲曰:“愿得将军之首以献秦,秦王必喜而善见臣。臣左手把其袖,而右手揕其胸,然则将军之仇报,而燕国见陵之耻除矣。将军岂有意乎?”樊於期偏袒扼腕而进曰:“此臣之日夜切齿拊心也,乃今得闻教!”遂自刎。

    太子闻之,驰往,伏尸而哭,极哀。既已,无可奈何,乃遂收盛樊於期之首,函封之。

    于是太子预求天下之利匕首得赵人徐夫人之匕首取之百金使工以药淬之以试人血濡缕人无不立死者。乃为装遣荆轲。

    燕国有勇士秦武阳,年十二,杀人,人不敢与忤视。乃令秦武阳为副。

    荆轲有所待,欲与俱,其人居远未来,而为留待。

    顷之未发,太子迟之。疑其有改悔,乃复请之曰:“日以尽矣,荆卿岂无意哉?丹请先遣秦武阳!”荆轲怒,叱太子曰:“今日往而不反者,竖子也!今提一匕首入不测之强秦,仆所以留者,待吾客与俱。今太子迟之,请辞决矣!”遂发。

    太子及宾客知其事者,皆白衣冠以送之。至易水上,既 , 取道。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为变徵之声,士皆垂泪涕泣。又前而为歌曰:“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复为慷慨羽声,士皆瞋目,发尽上指冠。于是荆轲遂就车而去,终已不顾。

(节选自《荆轲刺秦王》)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下列各题。

梅圣俞墓志铭

欧阳修

    嘉祜五年,京师大疫。四月乙亥,圣俞得疾,卧城东汴阳坊。明日,朝之贤士大夫往问疾者,属路不绝。城东之人,市者废,行者不得往来,咸惊顾相语曰:“兹坊所居大人谁耶?何致客之多也!”居八日,癸未,圣俞卒。于是贤士大夫又走吊哭如前日益多。而其尤亲且旧者相与聚而谋其后事,自丞相以下皆有以赙①恤其家。六月甲申,其孤增载其柩南归,以明年正月丁丑,葬于宣州阳城镇双归山。。

    圣俞,字也,其名尧臣,姓梅氏,宣州宣城人也。 其家世颇能诗,而从父询”以仕显,至圣俞遂以诗闻。自武夫、贵戚、童儿、野叟,皆能道其名字,虽妄愚人不能知诗义者,直曰此世所贵也,吾能得之,用以自矜。故求者日踵门,而圣俞诗遂行天下。其初喜为清丽闲肆平淡,久则涵演深远,间亦琢刻以出怪窍,然气完力余,益老以劲。其应于人者多,故辞非一体,至于他文章皆可喜,非如唐诸子号诗人者僻固而狭陋也。

    圣俞为人仁厚乐易,未尝忤于物。至其穷愁感愤,有所骂讥笑谑,一发于诗。然用以为欢,而不怨怼,可谓君子者也。初在河南,王丈康公见其文,叹曰:“二百年无此作矣。”其后大臣屡荐宜在馆阁,尝一召试,赐进士出身,余辄不报。嘉祜元年,翰林学士赵概等十余人言于朝曰:梅某经行修明,愿得留与国子诸生讲论道德,作为雅颂,以歌咏圣化。乃得国子监直讲。

    圣俞初以从父荫补太庙斋郎,历桐城、河南、河阳三县主簿,以德兴县令知建德县,又知襄城县,监湖州盐税,签署忠武、镇安两军节度判官,监永济仓,国子监直讲,累官至尚书都官员外郎。尝奏其所撰《唐载》二十六卷,多补正旧史阙缪。乃命编修《唐书》,书成,未奏而卒,享年五十有九。

    圣俞学长于《毛氏诗》,为《小传》二十卷,其文集四十卷,注《孙子》十三篇。余尝论其诗曰:“世谓诗人少达而多穷,盖非诗能穷人,殆穷者而后工也。”圣俞以为知言。

(选自《毗陵横山梅氏宗谱》,有删节)

【注】①膊:送布帛财物助人办丧事。②询:梅询,梅圣俞的堂叔。

阅读文言文,回答问题

    陈丞相平者,阳武户牖乡人也。……汉六年,人有上书告楚王韩信反。高帝问诸将,诸将曰:“亟发兵坑竖子耳。”高帝默然。问陈平,平固辞谢,曰:“诸将云何?”上具告之。陈平曰:“人之上书言信反,有知之者乎?”曰:“未有。”曰:“信知之乎?”曰:“不知。”陈平曰:“陛下精兵孰与楚?”上曰:“不能过。”平曰:“陛下将用兵有能过韩信者乎?”上曰:“莫及也。”平曰:“今兵不如楚精,而将不能及,而举兵攻之,是之战也,窃为陛下危之。”上曰:“为之奈何?”平曰:“古者天子巡狩,会诸侯。南方有云梦,陛下弟岀伪游云梦,会诸侯于陈。陈,楚之西界,信闻天子以好岀游,其势必无事而郊迎谒。谒,而陛下因禽之,此特一力士之事耳。”高帝以为然,乃使告诸侯会陈,“吾将南游云梦。”上因随以行。行未至陈,楚王信果郊迎道中。高帝豫具武士,见信至,即缚之,载后车。信呼曰:“天下已定,我固当烹!”高帝顾谓信曰:“若毋声!而反,明矣!”

    高帝从破布军还病创徐行至长安燕王卢绾反,上使樊哙以相国将兵攻之。既行人有恶哙者。高帝怒曰:“哙见吾病,乃冀我死也。”用陈平谋而召绛侯周勃受诏床下,曰:“陈平亟驰传载勃代哙将,平至军中即斩哙头!”二人既受诏,驰传未至军,行计之曰:“樊哙,帝之故人也,功多,且又乃吕后弟吕媭之夫,有亲且贵,帝以忿怒故,欲斩之,则恐后悔。宁囚而致上,上自诛之。”未至军,为坛,以节召樊哙。哙受诏,即反接载槛车,传诣长安。

    ……高祖崩。吕媭常以前陈平为高帝谋执樊哙,数谗曰:“陈平为相非治事,日饮醇酒,戏妇女。”陈平闻,日益甚。吕太后闻之,私独喜。面质吕媭于陈平曰:“鄙语曰‘儿妇人口不可用’,顾君与我何如耳。无畏吕媭之谗也。”

    吕太后立诸吕为王,陈平伪听之。及吕太后崩,平与太尉勃合谋,卒诛诸吕,立孝文皇帝,陈平本谋也。

选自《史记·陈丞相世家》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各题

    昔司马氏有廉臣焉,曰吴君隐之,出刺广州,过贪泉饮之,赋诗曰:“古人云此水,一歃怀千金。试使夷、齐饮,终当不心。”其后隐之,卒廉终其身,而后世之称廉者,亦必曰“吴刺史”焉。有元宪副吴君为广西时,名其亭曰“饮泉”,慕刺史也,而宪副之廉,卒与刺史相先后。至正十四年,宪副之孙以时,以故征士京兆杜君伯原所书“饮泉亭”三字,征予言。

    予旧见昔人论刺史饮泉事,或病.其为矫心,甚不以为然。夫君子以身立教有可以植正道遏邪说正人心扬公论皆当见而为之又何可病而讥之哉?人命之.修短系乎天,不可以力争也,而行事之否臧由乎己,人心之贪与廉,自我作之,岂外物所能易哉?向使有泉焉,曰饮之者死,我乃其不畏之气,冒而饮之,死非我能也,而容有死之理而强饮焉,是矫也,是无益而沽名也,则君子病而不为之矣。大丈夫之心,仁以充之,礼以立之,驱之以刀剑而不为不义屈,临之以汤火而不为不义动,夫岂一勺之水所能移哉?

    人之好利与好名,皆蛊于物者也,有一焉,则其守不固,而物得以移之矣。若刺史,吾知其决非矫以沽名者也,惟其知道,明而自信,笃也,故饮之以示人,使人知贪廉之由乎内,而不假乎外,使外好名而内贪浊者,不得以藉口而分其罪。夫是之真足以启愚而立懦,其功不在伯夷、叔齐下矣。

    番禺在岭峤外,去天子最远,故吏其地者,得以逞其贪,贪相承习为故,民无所归咎,而以泉当之,怨而激者之云也。刺史此行,非惟峤外之民始获沾天子之惠,而泉亦得以雪其冤。夫民,天民也,泉,天物也,一刺史得其人,而民与物皆受其赐。呜呼,伟哉!以时尚气节,敢直言,见贪夫疾之如仇,故凡有禄位者,多不与相得。予甚敬其有祖风也,是为记。

(选自《诚意伯文集》卷六,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李景隆,小字九江。十九年袭爵,屡出练军湖广、陕西、河南,市马西番。进掌左军都督府事,加太子太傅。建文帝即位,景隆以肺腑见亲任。及燕兵起,乃以景隆为大将军,将兵五十万北伐。赐通天犀带,亲为推轮,饯之江浒,令一切便宜行事。燕王闻之喜,语诸将曰:“李九江,纨绮少年耳,易与也。”遂命世子高炽居守,戒勿出战,而自引兵援永平,直趋大宁。景隆闻之,进围北平。都督瞿能攻张掖门,垂破。景隆忌能功,止之。及燕师破大宁,还军击景隆。景隆屡大败,奔德州。明年正月,燕王攻大同,景隆引军出紫荆关往救,无功而还。帝虑景隆权尚轻,遣中官赍玺书赐黄钺弓矢,专征伐。方渡江,风雨舟坏,赐物尽失,更制以赐。四月,景隆大誓师于德州,进营白沟河。与燕军连战,复大败,玺书斧钺皆委弃,走济南。斯役也,王师死者数十万人,帝始诏景隆还。使景隆及尚书茹瑺、都督王佐如燕军,割地请和。燕兵屯金川门,景隆与谷王橞开门迎降。燕王即帝位,特进景隆光禄大夫、左柱国 , 增岁禄千石。朝廷有大事,景隆犹以班首主议,诸功臣咸不平。永乐二年,周王发其建文时至邸受赂事,刑部尚书郑赐等亦劾景隆包藏祸心,蓄养亡命,谋为不轨诏勿问。已,成国公朱能、吏部尚书蹇义廷劾景隆及弟增枝逆谋有状,六科给事中张信等复劾之。亡何,礼部尚书李至刚等复言:“景隆坐受阍人伏谒如君臣礼,增枝蓄僮仆无虑千百,意叵测。”于是夺景隆爵,没其财产。景隆尝绝食旬日不死,至永乐末乃卒。

(节选自《明史·李景隆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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