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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湖北省枣阳市2016-2017学年七年级下学期期中考试语文试题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放弃者绝不会赢

(美)罗莎琳·拉塞尔

    ①在我13岁那年,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爸爸告诉了我一句话,这句话至今仿佛依然响在耳边。

    ②那时的我又高又瘦,象个烟囟清扫棍,站在离家不远的康涅狄格州海边的一座跳台上。我们正举行一场假期跳水比赛,在朋友们鼓励中,我进入了决赛。

    ③另一名进入决赛的选手刚刚跳进水里,她不但跳水技术相当棒,而且已经17岁了,有着维纳斯般的标致身材。我羡慕地注意到,场上所有的掌声都是送给她的,这不禁让我恼火起来。当她从水里游上来时,迎接她的是观众们的口哨声和欢呼声,这不只是因为她跳得好。在她面前,我有些自惭形秽,觉得自己不配和她比赛。

    ④这时,就在众目睽睽之下,我的泳衣上身的关键扣子突然崩开了!我没有请裁判给一点时间去换泳衣,而是以这个意外当借口放弃了比赛。我用手握着胸前的泳衣,双脚朝下从跳台上跳进了水里,当然也就立刻输掉了比赛。

    ⑤我爸爸正在一条小船上等着我,把我拉上船后,他没有安慰我什么,而是说:“罗莎琳,你一定要记住一句话:放弃者绝不会赢,赢者绝不会放弃!”

    ⑥“放弃者绝不会赢”,此后,在我想证明自己不比身边的男孩子差时、在我从干草棚上跳下来摔断了腿时,我都低声对自己说着这句话,这句话伴随着我成长起来。

    ⑦多年后的一天,我走进了纽约一间小排练室,来这里学习舞蹈课,为在一个音乐喜剧里扮演角色做准备。舞蹈训练很难,我感觉自己永远也学不会似的。“这个音乐节奏快,恐怕你的腿太长,跟不上,”教练不耐烦地说。

    ⑧我气得满脸通红,拿起夹克就往外走,这时,我突然想起了跳水的那一天。我把夹克放了回去,站在自己的位置上继续练习,练到我的双脚都麻木了,但我最终掌握了这个舞蹈动作。

    ⑨和很多简单的道理一样,在我遇到的麻烦越大的时候,就越是感到爸爸这句话的深刻。后来我去了好莱坞,事业刚见起色,就陷入了最可怕的低谷。那时我很长时间都是在扮演一个职业女性,但我觉得自己的未来是在喜剧角色中,可是没一个人想要给我机会走出困境。一天下午,我感觉再也受不了了,就去找导演。“我已经是第19次扮演这个角色了,演恶心了,”我抗议说。“我无法再从这个角色里学到任何东西,就连我每次上台用的桌子都是一样的。”但是导演根本没心思听我的话。

    ⑩后来我看到出现了一个扮演喜剧角色的机会,就一次又一次地央求着要演这个自己喜欢的角色,为了让我闭住嘴,导演终于给我安排了一次试镜。我按导演的要求,以四种不同的角度来试演这个角色。试镜结束后我问他:“我可以演吗,只一次,以我的方式。”

    ⑪我曾经一连几个星期在更衣室的镜子前以“我的方式”练习过,虽然我不敢肯定自己有机会扮演这个角色。现在导演回答:“罗莎琳,你演得还真有些感觉。”于是,他让我在电影《女人们》中扮演西尔维娅,这个角色为我在事业中开创了一个全新的时期。

    ⑫爸爸的这句箴言在我的个人生活中也在一直支撑着我,我以前从不知道“病”是什么滋味,可在我的儿子兰斯出生后,疾病就成了我的常客。在我的健康每况愈下的时候,老想用酒精和催眠药来麻醉自己。“放弃有什么不好?”我问着自己,“我应该认命。”

    ⑬但是我再一次想起了爸爸的那句话,没有沉沦下去。经过了四年的休养,我又回到了正常的、积极的生活。

    ⑭后来,我出演过许多部电影,作为肯尼修女基金会的联合主席,我每周还要抽出一些时间去那里做工作。在忙碌中,我忘记了自身的烦恼。和那些我在医院里帮助过的患有小儿麻痹的孩子们相比,我自己的任何麻烦都显得微不足道。

    ⑮我始终在心里感谢着爸爸,13岁那年跳进海水时,是他把我拉了上来。没有爸爸那句箴言的指引,我不知有多少次会在生活这座海洋中茫然飘荡。

(1)、通读全文,说说以“放弃者绝不会赢”为题有什么作用?

(2)、根据提示,把文章情节补充完整。

放弃比赛,父亲告诫我;;健康每况愈下时以父亲的话支撑自己。

(3)、下面描写爸爸的动作、语言的句子,表现了爸爸对我的爱。试结合上下文作具体分析。

我爸爸正在一条小船上等着我,把我拉上船后,他没有安慰我什么,而是说:“罗莎琳,你一定要记住一句话:放弃者绝不会赢,赢者绝不会放弃!”

(4)、本文在结构上有什么特点?

(5)、读完全文后,说说自己从文中获得了什么人生体验,对你有怎样的启示。

举一反三
现代文阅读。

                                                                                                              苦娃娃“写进”北大

        我有一个天下最好的妈妈,她今年49岁,叫李小云。

        我童年时,年迈的奶奶和爷爷相继患病卧床不起,家里欠下的债一年比一年多,大人们经常一天只吃两顿饭。

        8岁那年,家里勉强送我进了学校。学费是妈妈向帮工的人家借的,书包是她用旧衣物缝制的,别的孩子用剩下的铅笔头,我用小棍捆扎起来就成了笔。

        我读书十分专心,成绩在班上数一数二。1996年8月,我以优异成绩考入县重点中学。我欣喜若狂跑回家,把这一喜迅告诉日夜奔波操劳的父母。谁知话一出口,他们的脸上却布满了愁云。

        晚上,我听到外屋有吵闹声,原来妈妈想把家里那头怀孕的母牛卖掉,供我上学,爸爸坚决不同意。病在床上爷爷听见了争吵声,一急之下撒手人寰,不久,奶奶也去世了。

        安葬了他们,家里又多了几千元的债。我不再提上学的事儿,把录取通知书放在书页里,下地干活去。过了两天,妈妈偷偷卖了牛,爸爸知道后暴跳如雷:“以后种庄稼驮粮食咋办,你去拉,你去背,卖牛的钱能供金旺读几年书?”

        妈妈痛哭了一场,吼道:“娃儿念书有什么错?金旺能考上县重点,在这个村子里还算头一份,我不能把娃娃的前途耽搁了。我就是砸锅卖铁,肩挑背磨也要送娃去念书。”

        第二天,我到县城上中学了。我家离学校有50多公里,为了节约钱,我一学期只回家一两次。第二学期期中考试后,我回家拿夏天的衣服,发现爸爸瘦得出奇,脸色蜡黄地躺在炕上。他得了胃溃疡,医生让他尽快动手术,妈妈又要去借钱,爸爸死活不依:“只借不还,谁还愿意借给我们;贷款,家里咋还得起?死活听天由命吧。”

        邻居告诉我,那年夏天,母亲一个人完成了双抢双收。她没钱请人,没钱雇脱粒机,白天一个人在田里收割,然后一捆捆背回家,晚上在院坝里铺上一块塑料布,用双手在石头上摔打脱粒亩多地的麦子,收完后还要到田里栽秧。她累得站不住了,就跪着割,膝盖磨破了,双手磨出血。没等邻居把话讲完,我跑向在田里忙碌的母亲,大哭道:“妈,我不念书了……”

        妈妈将我赶回了学校。爸爸的手术用贷款做了,只是家里的债务已达8000元。

        每个月妈妈总是步行将米面按时为我送到学校。她还到几公里外的一家印刷厂收集废纸,带给我做草稿纸。我在学校里只能吃咸菜,穿别人送的补疤衣服,但我没有怨气,没有自卑。

        我刚进县中学的时候,第一堂英语就懵了,我和同学之间的差距太大了。母亲送钱粮的时候,我对她讲:英语可能要拖后腿,要赶上来困难很大。谁知妈妈满脸笑容地说:“妈不爱听娃说困难,记住,只要能吃苦就什么也不难了。”望着母亲那因劳累而过早苍老的脸,我鼻子一酸,泪水夺眶而出。

        我拼命地背英语课文,专心致志地跟老师练口语,课余时间借来同学的录音机进行跟读,同时,借阅大量课外辅导书,演算了上千道习题。妈妈那憔悴而不服输的面容时常出现在我的眼前,激励着我战胜了一个又一个困难。期末考试,我取得全班第二的成绩,英语也跃为全班第三名。

        1999年5月,我以总分全县第一的成绩通过毕业考试,我飞快地跑向车站,让家乡的熟人捎信给妈妈报喜。妈妈托邻居转给我一套新衣服和100元钱,并附上一张纸条:“别骄傲,记住,全家人等着你的好消息。”我把新衣服叠好压在箱子的最底层,发誓不考上北大决不穿。7月下旬高考成绩公布,我考了个全县第一,喜到极点,我心中默默地喊着:“妈妈,您的儿子没有辜负您。”

        回到家里,妈妈一把将我搂在怀里,朗朗的星空下,她紧拿着我的成绩单,哭了。

        不久,北京大学的录取通知单也下来了。在全村、全乡,我是头一个考上全国重点大学的。乡政府特地举行了一次庆功会,妈妈这位普普通通的农村妇女坐上了主席台。

        而今,我在北大上学,想减轻家庭经济压力,一边勤工俭学,一边读书,学习成绩还算不错,我想毕业后,找一份合适的工作,让辛苦了大半生的妈妈早日过上舒心的日子。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窑语

       ①窑火,耸立,火鸟一样张开了翅膀,壮美地翱翔。我们的胸膛灼热,与火鸟紧紧拥抱在一起,尽情幻舞。

       ②从窑山村回来,窑火一直在我的脑海里燃烧着。

       ③我熟悉南方的土窑:半圆形的拱门,长长的土砖垒砌的窑垄,方块的天窗,伏地而起的烟囱。场院里,土陶坯已经晒得发白,泥浆水淌出的油状水痕成了陶器的花纹,泥池里黑褐色的胶泥温顺柔和。

       ④泥是从老河道里挖上来的,一车一车地拉到泥池里,浇上水,用木勺泼洒,一遍又一遍,踩泥人把健壮的牛从牛圈里拉出来,和它说着亲热的话,喂上整畚斗的米糠,然后把它的眼睛蒙起来,牵进泥池踩泥。踩了半日,直到胶泥如蒸熟的糯米浆,黏,糯,柔。

       ⑤做好的土陶坯,在地垄里暴晒。陶坯暴晒之后一日比一日白,亮出泥质浑厚的色泽,花纹一圈圈地吐出来,有荷花,有丁香,有蔷薇,有如水的波纹。烈日暴晒七日,制陶师傅便把陶坯一个个抱进窑,一垄垄地码起来,码两天,封了窑门,师傅们坐在一起,喝一顿酣畅的酒。酒喝够了,这时月亮已经爬上了屋顶,开始点窑火。窑火,被噼啪作响的木柴唤醒,树脂吱吱吱地叫,火星四溅,如熟透的石榴一样迸开。陶坯被红绸般的火焰包裹着,一层又一层。

       ⑥窑,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家的大部分器物,我们用砖瓦筑舍,用碗盛饭,用菜缸腌制咸菜,用壶泡茶,用杯喝酒。窑里烧出来的每一件物品都留有人的温度,有人的品性,和我们一样淳朴,一样要经过摔打,与我们的生命一样易碎、坚硬,最后与我们一同走过岁月。

       ⑦记得在孩童时期,快过年了,我随母亲去小镇郑坊,拉一架平板车买土缸土瓮。卖陶器店的有好几家,我们一家一家看过去,问价格,看成色,一条街走完,已是中午。母亲拉车,我在后面推小跑,布鞋摩擦沙子的声音,沙沙沙的,和冷风的声音相互交混,至今不散。

       ⑧时代变迁,我们的生活方式在改变,所用的器物也在改变。我看过很多土窑,但大部分废弃了,窑火熄灭。把我们从远古洞穴带进家园的窑,慢慢消失,被我们遗忘。

       ⑨在窑山,我再一次看到了窑。在老旧的窑场,我见到了制陶师傅,穿着藏青色的围裙,戴着草帽,吸着纸烟,粗粝厚实的手掌裹着泥垢——我多么熟悉这朴素的模样,一口口大水缸,整整齐齐地排在院子里,在阳光下散发圆润的光泽,黝紫黑的釉色却白得发亮。我拍拍缸身,把耳朵贴在缸口,嗡嗡嗡的,声音清脆、爽亮,如泉水淌于井中。在两栋瓦房里,码着晒干了的土陶坯,一层一层,一垄一垄。我推开满是灰尘的木门,黯淡的光线落在土陶坯上,器物如昨,鲜亮如初。

       ⑩瓦舍前后的院子里,瓜架上的南瓜花和黄瓜花开得粉嫩。村子旁的丰溪河依旧流着,河流哺育这片土地,令它生生不息。窑,是信江沿岸最具人烟气息的文明。窑,我们曾如依赖屋舍一样依赖它。窑,给了我们四壁,给了我们屋顶。窑火,那么慈爱,那么倔强。窑火,是我们的摇篮曲,也是我们的生命之歌。

       ⑪我抚摸着大水缸,手久久不忍离开。

(文/傅菲,有改动)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外婆的世界

李娟

    ①外婆大部分时候跟着我生活,有时也送到乡下由我妈照顾。我妈家大业大,又是鸡又是狗又是牛,整天忙得团团转。能专心照顾外婆的,只有我。

    ②我在阿勒泰,外婆便跟着我。我白天上班,她一个人在家。每天下班回家,一进小区,远远就看见外婆趴在阳台上眼巴巴地朝小区大门方向张望。她一看到我,赶紧高高挥手。

    ③每到周六周日,只要不加班我都带她出去闲逛。逛公园的绿化带,逛超市,逛商场。每到那时,她被我收拾得浑身干干净净,头发梳得一丝不苟。一手牵着我,一手拄杖,在人群中慢吞吞地走啊走啊,四面张望。

    ④看到人行道边的花,喜笑颜开:“长得极好!老子今天晚上要来偷……”看到有人蹲路边算命,就用以为只有我听得到的大嗓门说:“这是骗钱的!你莫要开腔,我们悄悄眯眯在一边看他怎么骗钱……”在水族馆橱窗前,举起拐棍指指点点:“这里有个红的鱼,这里有个白的鱼,这里有个黑的鱼……”水族馆老板非常担心:“老奶奶,可别给我砸了。”进入超市,更是高兴,走在商品的海洋里,一样一样细细地看,还悄声叮嘱我:“好生点,打烂了要赔。”

    ⑤除此之外,大部时间她总是糊里糊涂的,总是不知身处何地。常常每天早上一起床就收拾行李,说要回家。还老是向邻居打听火车站怎么走。但她不知道阿勒泰还没通火车。她只知道火车是唯一的希望,火车意味着最坚定的离开。在过去漫长的一生里,只有火车带她走过的路最长,去的地方最远。只有火车能令她摆脱一切困境,仿佛火车是她最后的依靠。

    ⑥她总是趁我上班时,自己拖着行李悄悄跑下楼。有一次我回家,发现门把手上拴了根布条,以为是邻居小孩子恶作剧,就解开扔了。第二天回家,发现又给系了一根。后来又发现单元门上也有。原来,每次她偷偷出门回家,都认不出我们的单元门,不记得我家的楼层。对她来说,小区的房子统统一模一样,这个城市犹如迷宫。于是她便做上记号。这几根布条,是她为适应异乡生活所付出的最大努力。

    ⑦我很恼火。我对她说:“外婆你别再乱跑了,走丢了怎么办?摔跤了怎么办?”她之前身体强健,自从前两年摔了一跤后,便一天不如一天。我当着她的面,把门上的布条拆掉,没收了她的钥匙。她破口大骂。又哭喊着要回四川,深更半夜地拖着行李就走,我筋疲力尽,灰心丧气。第二天我上班时就把她反锁在家里。她开不了门,在门内绝望地号啕大哭。我抹着眼泪下楼。心想,我一定要赚很多钱,总有一天一定要带外婆离开这里。

    ⑧我和她生活在一起,却终日在她的世界边缘徘徊。——奇异的,难以想象地孤独着的时光。如蚕茧中的世界。

    ⑨每天我下班回家,走上三楼,她拄着拐棍准时出现在楼梯口。那是我今生今世所能拥有的最隆重的迎接。每天一到那个时刻,她艰难地从她的世界中抽身而出。我向她百般承诺,带她回四川,坐火车回,坐汽车回,坐飞机回。想尽一切办法回。回去吃甘蔗,吃凉粉,吃一切她思念的食物,见一切她思念的旧人……但是我做不到。

    ⑩我妈把外婆接走那一天,我送她们去客运站,再回到空旷安静的出租屋,看到门把手上又被系了一块布条。终于痛哭出声……

(选自《文汇报》2017年4月19日,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小题。

金岳霖先生

汪曾祺

    ①西南联大有许多很有趣的教授,金岳霖先生是其中的一位。金先生是我的老师沈从文先生的好朋友。沈先生当面和背后都称他为“老金”。大概时常来往的熟朋友都这样称呼他。

    ②金先生的样子有点怪。他常年戴着一顶呢帽,进教室也不脱下。每一学年开始,给新的一班学生上课,他的第一句话总是:“我的眼睛有毛病,不能摘帽子,并不是对你们不尊重,请原谅。”他的眼睛有什么病,我不知道,只知道怕阳光。因此他的呢帽的前檐压得比较低,脑袋总是微微地仰着。他后来配了一副眼镜,这副眼镜的镜片一只是白的,一只是黑的。这就更怪了。后来在美国讲学期间把眼睛治好了,——好一些,眼镜也换了,但那微微仰着脑袋的姿态一直没有改变。他身材相当高大,经常穿一件烟草黄色的麋皮夹克,天冷了就在里面围一条很长的驼色的羊绒围巾。除了体育教员,教授里穿夹克的,好像只有金先生一个人。他就这样穿着黄夹克,微仰着脑袋,深一脚浅一脚地在联大新校舍的一条土路上走着。

    ③金先生教逻辑。在中学里没有听说有逻辑这门学问,大一的学生对这门课很有兴趣。金先生上课有时要提问,那么多的学生,他不能都叫得上名字来,——联大是没有点名册的,他有时一上课就宣布:“今天,穿红毛衣的女同学回答问题。”于是所有穿红衣的女同学就都有点紧张,又有点兴奋。那时联大女生在蓝阴丹士林旗袍外面套一件红毛衣成了一种风气。

    ——穿蓝毛衣、黄毛衣的极少。问题回答得流利清楚,也是件出风头的事。金先生很注意地听着,完了,说:“Yes!请坐!”

    ④金先生是研究哲学的,但是他看了很多小说。从普鲁斯特到福尔摩斯,都看。听说他很爱看平江不肖生的《江湖奇侠传》。有几个联大同学住在金鸡巷,陈蕴珍、王树藏、刘北汜、施载宣(萧荻)。楼上有一间小客厅。沈先生有时拉一个熟人去给少数爱好文学、写写东西的同学讲一点什么。金先生有一次也被拉了去。他讲的题目是《小说和哲学》。题目是沈先生给他出的。大家以为金先生一定会讲出一番道理。不料金先生讲了半天,结论却是:小说和哲学没有关系。有人问:那么《红楼梦》呢?金先生说:“红楼梦里的哲学不是哲学。”他讲着讲着,忽然停下来:“对不起,我这里有个小动物。”他把右手伸进后脖颈,捉出了一个跳蚤,捏在手指里看看,甚为得意。

    ⑤国达游泳淹死了。金先生上课,说:“林国达死了,很不幸。”这一堂课,金先生一直没有笑容。

    ⑥金先生是个单身汉,无儿无女,但是过得自得其乐。他养了一只很大的斗鸡(云南出斗鸡)。这只斗鸡能把脖子伸上来,和金先生一个桌子吃饭。他到处搜罗大梨、大石榴,拿去和别的教授的孩子比赛。比输了,就把梨或石榴送给小朋友,他再去买。

    ⑦金先生朋友很多,除了哲学系的教授外,时常来往的,据我所知,有梁思成、林徽因夫妇,沈从文,张奚若……君子之交淡如水,坐定之后,清茶一杯,闲话片刻而已。金先生对林徽因的谈吐才华,十分欣赏。林徽因死后,有一年,金先生在北京饭店请了一次客,老朋友收到通知,都纳闷:老金为什么请客?到了之后,金先生才宣布:“今天是徽因的生日。”

    ⑧金先生晚年深居简出。毛主席曾经对他说:“你要接触接触社会。”金先生已经80岁了,怎么接触社会呢?他就和一个蹬平板三轮车的约好,每天拉着他到王府井一带转一大圈。我想象金先生坐在平板三轮上东张西望,那情景一定非常有趣。王府井人挤人,熙熙攘攘,谁也不会知道这位东张西望的老人是一位一肚子学问、为人天真、热爱生活的大哲学家。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各题。

市花:昔日素馨今日木棉

在广州人心目中,公认的千年市花是淡雅柔美的素馨、百年市花为英雄豪迈的木棉。

坊间“市花”素馨艳压千年

    《本草纲目》里说,素馨“枝干袅娜,叶似茉莉而小,其花细瘦四瓣”。素馨原名“耶悉茗”,早早从西域漂洋过海来到广州,自秦汉年间到清末,两千年来占尽了广州人的宠爱。旧时的广州城西和珠江南岸,有专门种植素馨花的“花田”。

    公元前196年,开越大夫陆贾出使岭南时,就发现岭南不分男女老幼,个个都爱以鲜花簪头,而他们戴得最多的就是素馨花。唐宋年间,城西花地渐得开发,出现了成片成片的花田,花农种得最多、卖得最多的还是素馨。明代,广州的各大城门口开始有了花市,用清初大儒屈大均先生的话来说,这些花市“所卖止素馨,无别花,亦犹洛阳但称牡丹曰‘花’也,富者以斗斛,贫者以升量”,每天要卖出几百担之多。屈先生的话或许夸张了些,但说素馨是城门花市当之无愧的主角,谁也无异议。直到清代中期,“珠悬玉照”的素馨花田仍是许多诗人笔下最美的风景,女孩儿戴在头上的素馨花梳、美容用的素馨油、装点家居的素馨花碟、过节点的素馨灯、喝的素馨茶……至今为人津津乐道,怀想不已。

    想象一下,在这两千年间,不管哪朝哪代,如果官方有兴趣来评选一下市花,老百姓定会投票给素馨。素馨是老广州最悠久、最美丽的花事记忆,是当之无愧的古代民间“市花”。

建市后木棉首膺市花殊荣

    素馨虽在广州得宠两千年之久,但从清末开始,随西洋花卉、新式饰品与合成香品潮水般涌入广州,便失宠了,到了今日,几乎被人遗忘。现在,提起市花,我们想到的肯定是木棉。其实,从古至今,木棉也深得广州人的喜爱。据史料记载,早在汉代,岭南先民就用木棉花絮纺出了洁白如雪的“广幅布”。盛唐年间,越秀山麓广种木棉,花开时节,满城男女老少都喜欢来此踏青,还有文人写下了“木棉花上鹧鸪啼,木棉花下牵郎衣。欲行未行不忍别,落红没尽郎马蹄”的诗句,令人回味无穷。

    木棉花被称为“英雄花”,最早出自400多年前抗清志士陈恭尹的《木棉花歌》,直入云霄、火烧天际的木棉花让他感慨万千,于是他挥笔写下“粤江二月三日来,千树万树朱华开……覆之如铃仰如爵,赤瓣熊熊花有角。浓须大面好英雄,壮气高冠何落落……”的千古名句,木棉“英雄花”的形象就此定格,并流传至今。

    1921年,广州建市,成为全国第一个采用现代市制的城市;1928年,掀起评选“市花”活动,在这之前,木棉“英雄花”的形象早已深入人心,广州各新式学校的校徽,就多以木棉为标志。评选活动一开始,市民对木棉花的呼声最高,官方遂于1929年初宣布木棉为“市花”,一来顺应民意,二来,木棉“英雄花”的形象,与广州民众勇敢无畏的精神最为契合,这也是木棉第一次在广州荣膺“市花”之殊荣。

“英雄花”木棉二度加冕

1982年,改革开放的春风初沐之时,广州再次在全市范围内举行市花评选活动。花城市民热情高涨,推荐的候选花卉有58种之多,最终,木棉以75.9%的支持率,被选为市花。其广为流传的“英雄花”形象,1929年首膺“市花”的殊荣,花可入药、花絮可纺棉、木材是栋梁的多重价值,都是它力压群芳、众望所归的理由。

    拥有市花冠冕的木棉,与广州人的生活形影不离。许多骑楼的花窗上,雕刻着它的倩影;电视台与航空公司,以它为标志;红棉牌吉他、红棉牌凉果、红棉牌自行车、红棉牌红糖等本土产品曾是几代广州人的美好记忆,如今借由电子商务,木棉再次进入年轻人的视野。

(选自《广州日报(2019年1月7日)》,有改动)

【链接一】

    要成为市花,至少具备两个条件:首先是能够适应当地的环境特征并生长良好,其次则是要具备一定的历史文化内涵,能够代表城市形象。

    大多数城市确立市花的过程都有一套比较规范而民主的程序。通常先经过市人大常委决定开展评选活动,然后广泛征集备选方案,结合专家推荐、群众投票、部门讨论等方式,最终通过确定。在此过程中,政府机关和普通市民均有同等的参与及发言的权利。因此,最终选择的结果是有着广泛的大众基础的,使得所选植物的象征意义上升为地区的文明标志和文化象征。

(选自网络)

【链接二】

    园林设计师吕兆球表示:“我赞成重定素馨为广州市花。”理由是:素馨进入广州已有二千余年,从南汉至民国,在民俗文化上,深深影响每一个广州人,在大量的地方文献及现存相关地名、实物中均有印证。

    博友“夏墨生”说:伴随广州人亲密生活了2200年,有极其丰富、深厚、独特文化历史沉淀的素馨花,早已是特殊意义的“广州人”,她极其丰富的内涵和沉淀可以让各种各样的公众广泛参与、品味、体验,她有责任也有能力以全新的姿态成为广州形象新符号。

(选自网络)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沉船之前

(美国)舒特斯曼

    ①甲板上,四位音乐家仍然在演奏着,曼妙的音乐伴随着宁静的夜以及四周惊惶奔突的人群,成为一组极为特殊的生命交响曲。

    ②一曲终了,三个人拿着琴,各自散去。然而,他们并不知道该走向哪里,四周都是慌乱的人群,这艘船上,已经没有宁静的乐土,走向任何地方,都只可能是同样的结局。他们感到茫然无措,怀中抱着他们的琴,却不知道自己的脚该向哪里落下。

    ③华莱士并没有走开、他再次举起了提琴,将琴托央在下巴上,抬起右手,搭弓上弦,独自演奏起来,那动人的音乐声再次在夜空中响起,混杂在无望地四处奔跑着叫喊着的混乱声音之中,渐渐向远处传开。

    ④另外三位音乐家听到了这声音,纷纷驻足,转过身来,相互看了一眼,然后又慢慢走了回来。他们突然知道,这艘船上,只有这一个地方,才是他们唯一的落脚处,他们围住了华莱士,再次加入合奏之中。

    ⑤在他们的身后,是头等舱的大厅,那里面也是混乱不堪,人们奔跑着,很想找到一处安身的地方,但似乎在什么地方都不能感到安全。

    ⑥老爵士班杰明·古咸由侍从陪同着,从楼上顺阶而下。他头戴着礼帽,拄着手杖,身穿晚礼服,颈上挂着一条洁白的丝巾,脚上的皮鞋被擦得油光锃亮。他的女友欧拔蒂已经坐上了救生艇,他却被留在了泰坦尼克号上。

    ⑦一名侍者走向他,将一件救生衣递到他的面前,十分恭敬地说道:“古咸先生,这是您的救生衣,请您穿上。”

    ⑧他站在楼梯上,平静地对那名侍者说:“我是一位绅士,任何时候,绅士都应该衣着整齐。我想喝点白兰地,请帮我拿来,好吗?”

    ⑨那名侍者知道无法劝说他,也只好任由他了。

    ⑩侍从搀着他,走到大厅的一角。

    ⑪“不必出去了,我们就站在这里吧。”他对侍从说。

    ⑫侍从见旁边有一处比其他地方都高,就建议他站到上面去。

    ⑬古咸爵士神态安详的走了过去。

    ⑭侍者为他端来了一杯白兰地。他接过来,彬彬有礼地说道:“谢谢你。”

    ⑮老史密士一直都在四处走动,自从泰坦尼克号撞上冰山,差不多已经过去两个小时,这两个小时应该是上帝对这艘船上每个人的恩赐。老史密士已经察看了整艘船上被水淹的程度。除了船的尾部以外,前半部几乎没有任何一间舱没有进水,整个船头已经被埋进了海中。

    ⑯这是最后时刻了。他对自己说。

    ⑰是我回到驾驶舱的时候了。老史密士默默地说道。他知道,如果再晚行动一步,他可能再难以走进那里。

    ⑱船向前倾斜。他向前走时,有一定难度,但这一点困难,并不能困住他这个老水手。他慢慢地向前走去,终于到了那扇熟悉的门前。他正了正自己的船长帽,又扯了一下制服,推开门,跨进去,站到了里面。

    ⑲他的最后一次航行是一个巨大的悲剧,但他却不能让自己悲剧地活着,他要与这最后一次航行一起成为永恒。作为船长,他别无选择。

    ⑳在驾驶舱的前部,还有一间小房子,那是属于他的位置。他涉着齐膝的水,慢慢向前走去,到了船长室前,摸索着跨上了几级阶梯,然后推开门,走了进去,转身将门锁上。

    ㉑船长室虽然比下面的驾驶舱略高一点,却也有了浅浅的海水,并且,海水正在从他刚刚关上的那扇门的缝隙间泄出来。他走近方向舵前,目视着前方,那里是一排玻璃窗。以前,从这里可以看清前面的甲板以及甲板上走动的客人,他的前面只是一片海水。

    ㉒整个世界似乎进入了一种空前的安宁。但他知道,时间正在悄悄地流逝,许多的人正在很快地却也是悄无声息地走向生命的尽头。那是大西洋的底部,是永久的无边无际的黑暗。

    ㉓历史会为这一天哭泣吗?老史密士不知道,但他知道此刻的自己却是欲哭无泪。

    ㉔突然,他的周围传来了木板破碎的声音,那看起来柔若无骨的海水,正以无法估量的巨大力量挤压着这间驾驶舱的木板。那些木板根本不可能抵御水的攻势,它们很快就会被彻底打败。

    ㉕果然,紧接着破碎声之后,是轰然的断裂声。接着,前面所有的玻璃全部都在同一时间破裂,巨大的水柱从四面喷射而入。

    ㉖不,我不能被这肆虐的海水打倒,就是死,我也要站着死。

    ㉗老史密士最后对自己说了一句话。

(节选自长篇电影小说《泰坦尼克号》,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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