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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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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真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为什么要保护野生动物》,回答下列各题

为什么要保护野生动物

       ①如果保护个体是手段,那么保护特种、保护地球瘾生态是不是就应该成为终极目的呢?

       ②但实际上这两个命题都很可疑。物种虽然寿命长,但早晚也要消逝,新生代哺乳动物每个物种的平均寿命也不过几百万年而已。地球历史上至少 99.9% 的物种都已经绝灭了,绝大部分都和人类没有关系。

       ③至于“保护地球”,则问题更大。其实,没有哪个物种是不可或缺的。有些物种消失后其地位立刻被取代了,有些会波及到其他物种,只有很少数的物种一旦绝灭可能会引发生态系统大范围的崩盘。但是,崩盘了也不是世界末日,几千万年过后,一切又都会重头再来。地球是很脆弱,很容易被打得“鼻青脸肿”,比如发生在大约 2.5 亿年前的 P/T 绝灭事件(二叠记﹣三叠记绝灭事件),导致海洋中大约 96% 的物种消失。但是地球又很顽强,不管多惨都能恢复,比如P/T 之后过了 1000 万年,物种多样性就超过了绝灭之前的水平。由此,似乎可以导出一个结论:我们保护生态,不是像口号里宣传的那样是为了地球,而根本是为了保护我们自己。地球其实根本不在乎我们怎么闹腾,它有的是时间来恢复;可我们等不及。就算人类没在灾变中直接陪葬,等地球恢复完了人也该没了。

       ④类似情况已经发生了很多次。 这有点像一个不倒翁,一推就晃,但怎么晃都不倒。换成生态学术语,就是“在地质时间尺度上,地球整体生态系统的抵抗力稳定性很弱、但恢复力稳定性很强”。 坦率地说,只要太阳系的结构维持不变,我想象不出任何方法能把地球生命打成万劫不复;就连核弹也不能保证消灭所有无脊椎动物。

       ⑤那么我们天天强调要维护生态系统,图的又是什么呢?就像是一个人成长期间摔过了无穷多次跤,未来也要摔无穷多跤,为什么偏要执着于阻止眼下的这一跤呢?

       ⑥很简单,地球经受得起生态系统的崩盘,人类可是受不起。虽然地球作为一个整体每次都恢复了,但每次陪葬的物种数目却不计其数。不要说生态系统崩盘了,脆弱的人类经济体系连海平面上升几十厘米都招架不住,这让地球历史上动辄上百米的海平面变化情何以堪。

       ⑦由此,似乎可以导出一个结论:我们保护生态,不是像口号里宣传的那样是为了地球,而根本是为了保护我们自己。地球其实根本不在乎我们怎么闹腾,它有的是时间来恢复;可我们等不及。就算人类没在灾变中直接陪葬,等地球恢复完了人也该没了。

       ⑧而如果不考虑“保护我们自己”这个因素的话,保护其它野生动物的动机似乎也变得不充分了。人类的捕杀直接或间接导致了猛犸的绝灭,这件事情应该责怪人类吗[2]?但如果这是人类的错,三叶虫绝灭又是谁的错呢?我们是不是应该要求硬骨鱼考虑一下三叶虫的感情和生存权[3]?恐龙经受不住小行星撞击而绝灭了,这又应该怪谁呢?恐龙自己还是小行星?一种生物适应不了小行星撞击,另一种生物适应不了人类出现,二者究竟有什么本质区别呢?

       ⑨在一个外星智慧看来,也许是这样的:如果人类把猛犸象杀光了,那是猛犸象缺乏像蟑螂这样的适应力。如果人类因为滥杀生物导致自己毁灭,那是人类过于愚蠢、活该倒霉。如果人类通过保护其它物种使自己得以延续,这就很聪明、很高瞻远瞩。

(1)、保护生态系统的目的是什么?

(2)、画横线的句子用了什么修辞手法以?有怎样的表达效果?

(3)、下面选项说法与原文不符的一项是(    )

A、作者认为保护物种,保护地球生态,这两个命题都很可疑。 B、有些物种消失后其地位立刻被取代了,有些会波及其他物种,只有很少数的物种一旦绝灭,就会引发生态系统大范围的崩盘。 C、地球作为一个整体,每次经历了生态系统的崩盘后都恢复了。 D、从智慧的角度看,如果人类通过保护其他物种,使自己得以延续,那人类也许是聪明的。
(4)、请结合本文,谈谈人类和其他物种应该具有的关系。

举一反三
深层阅读,回答相关问题。
                                                                                                                        转身  (李汉荣)
         一转身,那个动人的身影就不见了。在人海里,想再次与她相遇,哪怕匆匆一瞬,都是不可能了。
        在都市、在广场、在车站、在机场、在大街、在超市、在乡野、在人流聚散的地方,我经常有这种感受:转身,就是永别。
        那一次我在北京火车站等车。在拥挤的人流里,我不小心踩了右边一个年轻人。我正准备道歉或接受责备,却看见转过来一张文雅谦和的脸,他说:“对不起,我挡着你了。”我竟然被感动了,只顾欣赏这张善良的、有教养的脸,只顾欣赏这江南的表情,却忘了对他说声谢谢,把诚挚的心情告诉他。当我忽然记起,正要张口表达,人潮猛然涌了过来,一转身,我已找不到他,只看见攒动的人头,闪动的各色衣服……
        还记得那年春天,我一人在秦岭深处行走,山路两旁开满野花:灯芯花、野草莓花、苜蓿花、蒲公英花……路下面的小河,清澈如镜,温柔如绸,淙淙的水声像母亲轻唤谁的乳名。四周的群山,一律被松树、柏树、桦树和茂密灌木覆盖。闻着花香,听着水声,看着山色,我恍然已走进古代,人了那“拈花微笑”的仙境。正在此时,迎面走来一位小女孩,她头上插了几朵野花,手里拿着一柬菖蒲,好看的脸上满是羞涩,浑身洋溢着纯真的自然气息。但我不便过分地注意她,我怕她受到惊吓。于是我停下来,给她让路,然后静静地看她远去,欣赏着她的背影,却记不清她的眼睛和脸究竟是什么样子,匆匆一瞥里只得到“好看”的朦胧感觉,也许,或者是一定的,我这一生只有这一次和她相遇了,只有这一次,在她还是小女孩的时候。我突然感到十分失落和惆怅。怎么办呢?我想多看她一眼,看仔细些。我想在记忆里逼真地收藏一个像野花一样纯真的秦岭女孩。这也许是她一生里最生动的瞬间,我记起了泰戈尔的诗句,“你不知道你是多么美丽,你像花一样盲目。”我情不自禁地转过身来,沿着小女孩走去的方向走着,走到山路转弯的地方,出现了一个三岔路口。我已经无法知道小女孩走进了哪一条路径,她肯定知道我注意到了她,那么,在岔路口,在她转身的时候,她是否知道,不远处,有一位陌生的叔叔,他眺望的眼睛?就那么一转身,她消失在命运的路径,也许就是我此生永远都不能踏上的路径……
        冬天,已经很冷了,西伯利亚寒流远道而来,遭遇袭击的当然是穷人,最可怜的是乞丐。乞丐不多,但不多的乞丐也常常有力地触动和唤醒我们冬眠的良心。在南大街路口,我看见一位衣服褴褛的中年乞丐。我急忙赶回家,拿上我去年穿过的那件防寒服找他。可是来到南大街,已看不见他,于是我在东大街找他,又在北大街找他,都没有找到。
        最后我来到丁字路口,还是没有找到他,却遇到了一个老年乞丐,一转身,苦难交换了方向,交换了背影,但苦难的身份没有改变,都是苦难。于是我把防寒服披在这位贫苦老人的身上,希望他下降的体温能稍稍回升,希望降温的人性能稍稍回升。我由此想到,亚洲的穷人,非洲的穷人,全世界的穷人,想到徘徊在文明大街上的那些孤苦身影,一转身,他们到哪里去了?而文明,你能否追上去,轻轻拉起那褴褛的衣襟,或者握着那空空的手,仔细看看他们的眼睛?他们到哪里去了,一转身?
        一转身,车窗外的河流已经不知去向:一转身,门前的那只鸟已不见踪影:一转身,天上的那座虹桥已经悄然消失;一转身,水里的鱼已经没人深渊;一转身,父亲已经走远,新垒的坟上,墓草青青……
        旭日一转身变成落日,青丝一转身变成白发,爱情一转身变成婚姻,诗一转身变成散文,羊群一转身变成毛衣……等一等,等一等,能否再转回来?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亲爱的麦子
                                                                                                           周涛
      ①我想说:“亲爱的麦子。”
      ②我想,对这种优良的植物应该这么称呼。这并不显得过分,也不显得轻浮。而且我还想,对它,对这种呈颗粒状的、宛如掉在土壤里并沾满了土末的汗珠般的东西,人类平时的态度是不是有些过于轻视和随便了呢?
      ③它很美。尤其是它的颗粒,有一种土壤般朴素柔和不事喧哗的质地和本色。它从土壤里生长出来,依旧保持了土壤的颜色,不刺目,不耀眼,却改变了土壤的味道。这就使它带有了土地的精华的含义。特别是它还保持着耕种者的汗珠的形状,这就像是大自然给予我们的某种提醒、某种警喻,仿佛它不是自己种子的果实,而是汗珠滴入土壤后的成熟。
      ④这一切使它更美。麦子,它是如此的平凡,然而却是由天、地、人三者合作创造的精品。它使我们想到天空的阳光和雨水,想到土地默默的积蓄和消耗,想到人的挥动着的肢体......它还可以使我们毫不费力地想到镰刀、饥馑、战争、死亡等等最关乎人类生存的问题。但是面粉不容易使人想到这些。这就是麦子掩藏在朴素后面的那种深刻的美。
      ⑤我是一个热爱粮食的人,因此,我非常乐意在春天的吉木萨尔翻弄麦子。我们住的地方没有面粉厂,也没有粮店;庄户人只能分得麦子,到一个河上的磨坊去磨成面粉。连续几天,我和父亲把一麻袋麦子倒进院里架起的一个木槽里,然后倒水冲洗,直到一颗颗麦粒被洗出它本来的那种浅褐色的质朴,透出一股琥珀色的圆满的忧伤。然后晾晒几天,再装入麻袋。我看得出来,麦子的色泽里含有一种忧伤的意味,一种成熟的物质所带有的哲学式的忧伤。这种忧伤和它的圆满形态、浅褐色泽浑然和谐,与生俱来而又无从表述,毫不自知而又一目了然。正是这,使它优美。
      ⑥有一天,我们起得绝早。我们向邻居借来了一头驴和一辆架子车,像是户儿家的一个重大行动似的,把装麦子的麻袋搬上驴车,朝磨房去了。路上,我突然觉得我和父亲像是两只松鼠,或是连松鼠也不如的什么鼠类,正运载着辛苦了一年收集来的谷物,准备过冬。我们如此重视的两麻袋麦子,其实正相当于老鼠收集在洞里的谷物。我感到了滑稽,有点哭笑不得。人一旦还原到这种状态时,生存的形象就分外像各种动物了。
      ⑦这就是我们的麦子,一粒一粒的,从田亩中收集回来的养命之物。颗粒很小,每一粒都不够塞牙缝儿的;但是我们就是靠着这样一些小颗粒,维持生命,支撑地球上庞大众多的人群发明、创造、争斗、屠杀、繁衍、爱憎......不管人类已经进化到了何种程度,它还在吃麦子——这就够了,这就足以说明人类依然没有摆脱上帝的制约,依然是生存在地球上的无数种类生物中的一种,而不是神。被小小的麦粒制约着的伟大物种啊!
      ⑧麦子进了磨坊。缓慢迟重地在水磨上被磨损,被咀嚼,被粉化。我想着一颗颗饱满的麦粒被压扁、挤裂、磨碎时的样子,想着它们渐渐麻木、任其蹂躏的状态,有一丝呻吟和不堪其痛的磨难从胸膛里升起,传染给我的四肢。我真真实实地感到了我和它们一样,和这些麦子一样,正在一座类似的生活的水磨上被一点一点地、慢吞吞地磨损着。
      ⑨我就是麦子。我芬芳的、新鲜的肉体正挤在历史和现实两块又圆又平的大石盘间,在它们沉重浑浊的歌声中,被粉化。我欲哭无泪,欲喊无声。因为我就是泪水和汗珠平凡的凝聚物——麦子。我将一代代地生长,被割掉;成熟;被粉化;被制成各种精美的食品,被吃掉;然后再生长。人们把我叫作“麦子”。
      ⑩只有一个诗人这样称呼我,他说:“亲爱的麦子。”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各题

第一声喝彩

       ①我家附近有户带院子的普通住家,女主人拖儿带女,有点早衰。她家的院子里种满了花,有时女主人就采些花插在一个水桶里在门口出售。我曾在那儿买过大红的康乃馨、黄色的玫瑰,她把花束递过来时,我能看见她那双粗糙的手。

       ②有一天黄昏,我路过那儿,看见院子里有两株玫瑰开得实在灿烂。它们的花瓣红得像点燃的火焰,我指着他们说想要。女主人摇摇头,说每年最好的两朵玫瑰她都要采摘下来,寄给远方的两个女儿。女主人的丈夫是个老实巴交的人,他絮絮叨叨地埋怨妻子太落伍,认为还不如卖掉实惠,寄一包玫瑰花瓣给女儿毫无意思。可女主人执拗地摇摇头,眼里闪过与她年龄不相称的羞怯。

       ③翌日清早,我路过那个鲜花盛开的院子,女主人正守着那两枝出挑的红玫瑰,一脸的慈爱。那种真情流露有一种晶莹剔透的美丽。我忍不住告诉她:我被感动了,我正在心里为她喝彩。女主人很吃惊,她身体微微一震,嘴里嘟囔着什么,似乎有很多话堵在了喉咙里.“没…,她就是喜欢我送的玫瑰.”一边断断续续地说着,一边抓紧了手里的玫瑰,直到玫瑰茎上的刺扎到了手.才回过神来,笑盈盈地走过来拍了拍我,“谢谢,我喜欢这样.”。尔后,她再见到我时,眼里充满亲切的神情,一定要送我一束黄玫瑰,说:“从来没人这么说过。”我回家把玫瑰数了数,一共十朵,我把其中的一朵送给楼下的漂亮女孩,把另外九朵插入花瓶。那九朵玫瑰代表着我内心的祈求:让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中都有地久天长的喝彩声。因为我深知,第一声喝彩对一个人意味着什么。

       ④在生活的长河徜徉,谁都会有拿不准的时候,感觉自己没分量,快被命运冲走,若是此时传来一个震奋的声音,也许这个人就会成为一座大山。也有人将人生比作球赛,若两旁没有真诚的喝彩,这场球赛如何能精彩得了!记得我在念初中时有过一个同桌,她牙齿长歪了,说话爱像男生那么骂骂咧咧,打蚊子像拍手鼓掌一样噼啪作响。我不喜欢她的粗鲁,我们两个有过相互肩碰肩坐着却一连半个月没开口说话的纪录。

       ⑤在一次作文评比中,我的一篇精心之作没评上奖,名落孙山,我为此心灰意冷,带着一种挫折感把那篇作文撕成碎片。这时,我那位假小子同桌忽然发出愤怒的声音:“谁撕它谁是有眼无珠!”

       ⑥她其实是在表示对我的喝彩。那是我写作生涯中第一位喝彩者,那一声叫好等于是拉了我一把,记得当时我流出了泪水。以后我又继续写作,参加各类作文竞赛了……

       ⑦那位同桌后来仍然常常带着好战的脾气,我俩也时常有口角,相互挑战,耿耿于怀。然而我至今难忘这个人,因为她的第一声喝彩就像一瓢生命之水,使我心中差点枯萎的理想种子重新发芽、开花、结果。而且,当我回首往事时,都会遗憾当时为何不待她更温和一些,因为她是我生活中的一道明媚的阳光。

       ⑧也时常有人跑来谢我,说是我的某一句肯定的话,使他眼前豁亮了。其实,我早忘了曾为他喝过彩。不过,那也无妨,当我们看到别人生命中的亮色,不妨就大声喝彩。这样不仅使对方变得完美,生活充满爱,也使我们的心灵变得博大。因为只有诚实而有热忱的人,才会由衷地为别人喝彩。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有它的地方叫故乡

    单位的院子里种了不少花,有玉兰、海棠、碧桃、榆叶梅……每当春天到来,花开之时,树下、花边总少不了赏花者。人们常说,最美人间四月天。想来,春天里那些盛大的花事,无疑是最美的四月天里最绚丽的一道风景。

    不过,于我而言,眼前的此般花景再美,却不及记忆里的“那一朵”亲切。因为,有它的地方,叫故乡。

    说起来,这种花对于很多人来说并不陌生。它们广泛地种植于祖国大地上,每到春天,花开之处,仿佛一片金黄色的海洋。那满世界的金黄,浓得化不开的金黄,让人震撼,难以忘记。天南海北的人们,不远千里赶赴一处处花海,只为陶醉于那一望无际的灿烂的金黄。这种花,就是油菜花。

    一直以来,我总认为油菜花是一种很特别的花。因为在我心中,没有一种花比油菜花更具有故乡的意味了。这不仅是因为我出生并成长的地方盛产油菜花,它承载着我对于家乡和童年的美好记忆,更是因为油菜花朴实平凡的气质,与“故乡”这个字眼最为贴切,让人不由自主地想到故乡景,故乡事,乃至故乡人。

    即便你从未亲眼见过生命力旺盛的油菜花,从未置身过油菜花海中,光从那些图片里,你也可以发现,油菜花的遍野之处,从来不是一方阳台、一处庭院、一所公园,而是连绵起伏的大山脚下,阡陌交错的田埂之上,河网密布的水乡岸边,白墙黛瓦的房前屋后……漫山遍野盛开的油菜花,这不正是我们最常见的家园的模样,不正是最典型的乡土中国的图景吗?

    如果说有些花天生只可欣赏的话,那么油菜花则天生就是和日常生活联系在一起的,它沾满了生活的烟火气。当有些花正在得到人们的精心栽培、呵护之时,与油菜花的命运相关的,却永远是田间地头的播种、收获,是水乡垛田间的摇橹穿梭,是房上屋顶的缕缕炊烟,是世世代代的繁衍生息……是故乡的生产与生活,农事与家事。

    而油菜花又像极了故乡的那些人。普通、平凡、质朴,但明亮、健康、泼辣、热烈,长成了一片明媚与灿烂。故乡的那片油菜花,总会让我想到,从这里走出的著名作家汪曾祺的小说《受戒》里那个活泼直率的小英子,还有发生在这片土地上的“柳堡的故事”里那淳朴可爱的二妹子。这些故乡的他(她)们身上,有着原生态的美,自然的美,乡土中国的美。可惜的是,当我们身处其中的时候,常常会因为太熟悉、太常见,以至于熟视无睹,往往只有在身处异乡之后,再回望他(她)们时,才会越发感觉到这种美好。

    如果每一种花都有“花语”,我想,油菜花的花语就是——故乡。

(作者:舒翼  本文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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