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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河北省定州市第二中学2016-2017学年高一4月月考语文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

父亲

    小时候,父亲在我心中,是严厉的一家之主。这个三级抹灰工,靠出卖体力供我吃穿,是我的恩人,令我惧怕的人。

    父亲从不抱怨,也不叹气,板着脸任我们“吃”他。我常常希望父亲也抱怨点什么,也唉声叹气。照我天真的想法,父亲如果唉声叹气,会少发脾气。

    母亲属羊,像羊那么驯服,完全被父亲“统治”。她是一位私塾先生的女儿, 颇识一点文字,期望孩子长大后有出息,是她本能的憧憬。

    关于“出息”,父亲有他独到的理解。一天吃饭时,我喝光了一碗苞谷粥,又想去盛,瞥见父亲在瞪我,我胆怯了,犹犹豫豫地站在粥盆旁。父亲却鼓励我:“盛呀!再吃一碗!”见我只盛了半碗,又说:“盛满!”,接着,用筷子指着哥哥和两个弟弟,异常严肃地说:“你们都要能吃,能吃,才长力气!你们眼下靠我的力气吃饭,将来,你们都是要靠自己的力气吃饭的!”

    我十岁那年,父亲随建筑公司支援大西北去了。每月寄回的钱,根本不够维持家中的开销。父亲第一次探家,攒的三百多元钱,还了母亲借的债,只剩下一百多元。

    为了节省,父亲始终三年才探一次家。父亲是很能攒钱的,母亲是很能借债的。我们家的生活,恰恰特别需要这样一位父亲,也特别需要这样一位母亲。

    父亲第三次探家那年,哥哥正要考大学。父亲以说一不二的威严反对。“我供不起你上大学!”父亲的话,没有丝毫商量的余地。他让哥哥去市场卖菜挣钱。卖十斤莱可挣五分钱,哥哥每天回家交给父亲五角钱。那五角钱,是母亲偷偷给哥哥的,哥哥实则是到江边温习功课了。父亲发现后大发雷霆,用水杯砸碎了镜子。他气得当天就回大西北,我和哥哥去送父亲。列车开动前,父亲从车窗探出身说:“老大,听爸的话,别考大学!咱们全家七口,只我一人挣钱,我已经五十出头,身板一天不如一天了,你应该为我分担一点家庭担子啊!”语调中流露出无限的苦衷和哀哀的恳求。列车开动时,父亲流泪了。

    哥哥还是参加了高考,母亲和哥哥又一次欺骗了父亲,我“知情不举”,也欺骗了父亲,内疚极了。哥哥接到大学录取通知时,母亲欣慰地笑了,哥哥却哭了。我去送哥哥,他没让我进站。他说:“省下买站台票的五分钱吧。”又说:“二弟,家中今后全靠你了!先别告诉爸爸,我上了大学……”

    哥哥随人流走入火车站,左手拎着行李卷,右手拎着网兜,一步三回头。我缓慢地往回走,攥着省下的那五分钢币,心中暗想,为我们家祖祖辈辈的第一个大学生,全家一定要更加省吃俭用,节约每一分钱……

    哥哥在第一个假期被学校送回来了,再也没能返校,他进了精神病院……

    我从哥哥的日记本中,翻出了父亲写给哥哥的一封错字和白字占半数的信:老大!你太自私了!你心中根本没有父母!根本没有弟弟妹妹!你只想到你自己!就算我白养大你!就算我没你这个儿子!我再也不会认你!所有这些“!”号,似乎也无法表达父亲对哥哥的憎怒。

    这封信,使我想起父亲的教导:“将来,你们都是要靠自己的力气吃饭的!”大概倘一个人明明可以靠力气吃饭而又并不想靠力气吃饭,也许竟是真有点大逆不道的吧?父亲是一个体力劳动者,却并不因此自卑自贱。相反,还盲目自尊,崇尚力气,对凡是不靠力气吃饭的人,都一言以蔽之曰:“吃轻巧饭的!”心里隐含着一种藐视。

    父亲第四次探家前,我去了北大荒,一直再没见过父亲。第七年,连队第二次推荐我上大学。我并不怎么后悔地放弃了第一次上大学的机会,然而这是最后一次。我不会再获得第三次被推荐的机会,那一年我25岁了。

    几经彻夜失眠,我给父亲写了一封信,告知父亲我已被推荐上大学,请求父亲汇给我二百元钱。

    信一投进邮筒,我便追悔莫及。没想到父亲很快就汇来了钱。二百元整,电汇。附言条上,歪歪扭扭地写着几个字:“不勾,久来电”。

(选自梁晓声《父亲》,有改动)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以“我”的视角来展开叙述,“我”是叙述者,又是小说的人物形象,既起串联故事的作用,又使故事显得真实。 B、“我”认为父亲会反对自己上大学,所以放弃了第一次机会。后来又担心父亲不给钱供“我”上大学,所以“几经彻夜不眠”。 C、小说写到父亲两次说的“将来,你们都是要靠自己的力气吃饭的!”这句话,是想突出父亲“崇尚力气”的观念。 D、作者说家中同样特别需要这样的父亲和母亲,因为父亲很能攒钱,母亲很能借债,但是作者相比之下更感激父亲。 E、哥哥说:“省下买站台票的五分钱吧。”说明他懂得节俭,但他未能深入体会家庭的困难,所以还是执意上大学。
(2)、小说中“父亲”是一个怎样的人?作者主要采用了什么表现手法来直接刻画这个人物形象?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3)、小说结尾写父亲寄钱支持“我”上大学,出人意料,这样的结尾是否符合情理?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举一反三
现代文阅读Ⅱ;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材料一

西游摇滚记

马伯庸

出现在玄奘面前的人大约有四十多岁,很瘦,眼窝深陷,周围一圈黯黑,一副神经衰弱的样子,①整个人像是刚从石头里剖出来的,枯槁而冷漠

“孙悟空?”

孙悟空点点头。玄奘很高兴,拿出那张CD:“这张CD,是你在花果山乐队时候刻录的吧?”孙悟空看了一眼,毫不动容。他的眼球在转动的时候,面部松弛的肌肉几乎完全不动,显得很漠然。

“这是我听过的最棒的吉他演奏!”玄奘真心实意地称赞。

“都是年轻时候的事情了。”孙悟空说,“我现在哪里有心思。”说完以后,孙悟空要把门关上,却被玄奘眼疾手快,用琴枕挡住了门框。

孙悟空怔怔地看着他,忽然想起自己在花果山乐队里的样子,跟他差不多。他涌起一种莫名的怀念,对玄奘说:“既然你不肯走,那么进来坐坐吧。在股市开盘前,我还有那么几个小时。”

玄奘很快把话题转到了那张CD上:“你到底是怎么弹出这首《大闹天宫》的?”孙悟空接过光盘,用右手轻轻摩挲着光盘光滑的表面,眼神泛起异样的光芒。

“那首《大闹天宫》啊……大概是我们在最好的状态下最好的一次发挥吧,完全是即兴发挥。那也是我们花果山乐队最后一次的合作,唱到最High的时候,和听众们带着十几辆车在城市里游荡,把全城的警察都招来了,差点酿成了暴动。”孙悟空说这些的时候一脸的自豪,显然那是一次无法磨灭的青春记忆。

“你不后悔吗?”“没什么好后悔的,到了什么年纪,做什么事。”

“股票操作员谁都可以干,《大闹天宫》可只有你一个而已啊!”玄奘有些生气,霍然起身。

孙悟空抬腕看了看手表,做了个送客的手势。

孙悟空上了整整十二个小时班,回到公寓,打开门,他简单地洗漱了一下,然后和衣躺在床上,此时已经是半夜十一点。躺下没五分钟,孙悟空忽然听到外面传来一阵喧哗。他有些恼怒,他睡眠质量本来就很差,最讨厌别人半夜还弄出噪音来。

孙悟空从床上爬起来,打开窗子,把头探出去。在五指山公寓的楼下,一辆白色的SUV大喇喇地停在花园里,一个年轻人站在车顶,挎着一个吉他自顾弹奏着。

“切音手法不对。”这是掠过孙悟空脑海的第一个念头,连他自己都很奇怪,下意识的第一件事,居然不先着恼这人扰人清梦,反倒评价起他的演奏水平来。

孙悟空把整个脸都贴在玻璃上,②眉头皱得越来越紧。他一眼就认出来了,玄奘怀里的吉他是当年伴随着花果山乐队走完全程的重装木吉他。

“他从哪里弄来的这东西?”孙悟空心里纳闷,他自己都不记得那把吉他最后的下落了。他又看了一眼,忽然鼻子微微发酸,意识到他没见到这个老伙计快十年了。

久已干涸的泪腺涌出泪水,漫过有些刺痛的眼睑。孙悟空一瞬间产生了幻觉,仿佛楼下疯狂弹奏的不是玄奘,而是那把重装木吉他本身。它在呼唤着他,正像一只寻找主人的忠犬,又似是一具失去了魂魄的躯壳。

玄奘弹完一曲,抓起麦克风,冲着二十八楼大吼:“孙悟空,你听到了吗?!这就是你的《大闹天宫》!!”

“孙悟……”玄奘再一次仰头大叫,刚刚喊出两个字,手里突然一轻,吉他被一双有力的手臂抢走。

“这一段的指法不是这样的!”孙悟空板着脸,可双目却炯炯有神。他抱起重装吉他,人与吉他接触的一瞬间,那只野性的猴子复活了。

孙悟空的手只是那么轻轻拂过,根本无需任何犹豫,磅礴的旋律自然而然从孙悟空体内流泻出来,流经重装吉他,发出巨大的声响。

当最后一个音符在半空消失之后,孙悟空将手指轻轻按在弦上,似是给这些脱缰的野马套上笼头。③四下万籁俱寂 , 孙悟空带着无比锋锐的气场,睥睨四周。

(有删节)

材料二

大圣即出洞门,又翻一筋斗,使个隐身法,径至蟠桃会上。他将大的从左右肋下挟了两个,两手提了两个,即拨转云头回来,会众猴于洞中,就做个仙酒会,各饮了几杯,快乐不题。

却说那七衣仙女自受了大圣的定身法术,一周天方能解脱,各提花篮,回奏王母。王母闻言,即去见玉帝,备陈前事。说不了,又见那造酒的一班人,同仙官等来奏。玉帝越发大惊道:“这厮假传旨意,快着纠察灵官缉访这厮踪迹!”灵官领旨,即出殿遍访,尽得其详细,又将前事尽诉一番。玉帝大恼,即差众神布一十八架天罗地网,下界去花果山围困,定捉获那厮处治。

当时李天王传了令,着众天兵扎了营,把那花果山围得水泄不通。那大圣正与七十二洞妖王,并四健将分饮仙酒,笑道:“④莫采他。诗酒且图今日乐,功名休问几时成。”说犹未了,又一起小妖来报:“那九个凶神杀进来也!”大圣怒,即命独角鬼王,领帅七十二洞妖王出阵,老孙领四健将随后。大圣到了,掣开铁棒,幌一幌,碗来粗细,丈二长短,丢开架子,打将出来。这九曜星一齐踊跃。那美猴王不惧分毫,轮起金箍棒,左遮右挡,把那九曜星战得筋疲力软,一个个倒拖器械,败阵而走。李天王即调四大天王与二十八宿,一路出师来斗。大圣也公然不惧,就于洞门外列成阵势。这一场自辰时布阵,混杀到日落西山。大圣见天色将晚,即拔毫毛一把,丢在口中,嚼碎了喷将出去,就变了千百个大圣,都使的是金箍棒,打退了哪吒太子,战败了五个天王。

(节选自《西游记》第五回《乱蟠桃大圣偷丹 反天宫诸神捉怪》)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唱支山歌给你听

陈 毓

农大毕业考入省直机关工作第五年,尚天华领命去木鱼包村扶贫。

黎明时,尚天华从省城出发。落日皴染群山时,车在木鱼包村委会门前停稳。村支书逮住驻村干部们的手一番猛摇,满脸堆笑,大声招呼:喝茶,喝杯我们的富硒茶。一句话向每个人说过,这才回身喊叫结对子的贫困户站过来,和干部们相认。

许艾香是尚天华结对子的第一户。三十五岁,初中毕业,守寡三年,儿子十岁。致贫的原因是患矽肺病多年的丈夫久病无治,留下身后债。

许艾香看着比实际年龄老,但人很利落,面对尚天华,两手搓个不停,像是正要洗手忽然被喊来一般。尚天华就和她约好,第二天一早去她家里看看。许艾香说好,她一早来接,抄近道。

第二天,尚天华被贴窗的鸡叫叫醒,看窗外,天泛白,索性起床。他走到昨晚所见的那片茶山,看到除了来时那条通村公路,散落山间的农户只能靠蛛网似的小路连接,难怪许艾香说,要抄近道。

眼见天放光明,尚天华吸了一肚子饱含茶香的空气,转身欲回,猛见许艾香就在身后站着。许艾香见尚天华反应过来,立即转身带路。尚天华紧赶慢赶,却只望见许艾香的背影。

穿过一片槐花林,许艾香在一个屋场停住。土墙瓦屋,门里门外,显然用心打扫过,但许艾香的家暴露在眼前,尚天华的心还是疼了一下,家徒四壁,最抢眼的,大概算是墙上挂着的半吊腊肉。

尚天华此刻必须和许艾香说话,更细致地了解她的实际情况,找寻帮扶路径。直觉告诉他,许艾香不懒。许艾香端来一碗蜂蜜水给尚天华喝,说去年春天,院儿里忽然结了一窝蜂,不劳而获,蜂蜜她都没好意思多收。许艾香说今年蜂太挤了,得想办法赶紧给蜂分家。说起蜜蜂,许艾香一脸生动。

许艾香一定要留尚天华吃饭,说不给头回上门的客人吃饭是会被人笑话死的。

腊肉卸下来,切一块,再挂回去。从屋后付林掰来付笋,做竹笋炒腊肉。苞谷面贴饼。有一碗不知什么做成的食物,乌黑、滑爽,酸辣可口。许艾香说是神仙叶凉粉,用五到九月采下的新鲜神仙叶子做最好,做不完的叶子晒干,一年四季都能做。

许艾香说山下集日她都要挑两大盆凉粉去卖,两块钱一碗,收入就靠卖凉粉。

当天夜里,尚天华给一位熟悉的大学教授打电话,得知许艾香所说的神仙树叶学名叫二翅六道木。作为食品加工,市场上已经研发出保鲜、包装工艺。尚天华很激动,这可是好消息。

尚天华请村支书统计木鱼包村能做神仙凉粉的家庭,规划许艾香养蜂、凉粉加工所需资金,帮许艾香落实扶贫贷款。

许艾香在槐花林架起二十个蜂箱,开始正经养蜂。尚天华决定先做蜂蜜和凉粉,他先把从淘宝买来的十箱密封罐交给许艾香,嘱咐许艾香严格按蜂蜜食品的卫生标准装罐打封。过了几天,尚天华又把凉粉加工和包装的设备运来。同时“木鱼包”牌商标的注册设计工作也已完成。

“木鱼包”牌神仙叶凉粉、蜂蜜正式出品。尚天华又成了产品推销第一人。他带着蜂蜜和袋装凉粉回单位,同事们抢购一空,说支持他的扶贫成果。

尚天华帮村民们建了“木鱼包”产品交流群,许艾香是群主。尚天华的女同学女同事也在群里,她们喝过“木鱼包”蜂蜜,大呼不一样。朋友圈推广,订单大增,叫尚天华都感叹。神仙凉粉经一番试吃,也订单纷至。许艾香带头建起电商服务站,帮助村里的富硒茶、腊肉、干槐花、土豆片、蕨菜走出去。

蜜蜂勤快,许艾香比蜜蜂更勤快。收蜜装瓶,加工装箱,收单发货。再之后呢,许艾香说,数钱。许艾香家的槐花开了四回。“木鱼包”凉粉、蜂蜜,进了城里的扶贫超市,上了城里酒店的餐桌,销售到许艾香做梦都没去过的远方。许艾香将她的家庭小作坊,做成一个有六个男工、十八个女工的小企业。“木鱼包”成了木鱼包人的“木鱼包”。

尚天华返城。他走到那辆来时崭新而今已跑了十八万公里的车跟前,看见一群女人在候他,车旁堆放着腊肉、鸡蛋、干笋、香椿……尚天华笑:“你们这是送红军啊!我不是红军,也不能拿群众一针一线。”

女人们都笑。许艾香勾着头,像是突然得了灵感,说“我们也没啥贵重东西送干部,你不收,你是党派来的,我们就给你唱支山歌吧。”

许艾香扬声起头,歌声悠扬:

兰哟草的花儿哟(哟咿哟号嗨),不呀会的开哟(哟咿哟号嗨),开在那个高山哟陡呀陡石崖(哟号嗨),(哟号哟号)陡呀陡石崖(呦号嗨)

叫了一声妹哟(哟咿哟号嗨),叫了一声郎哟(哟咿哟号嗨),带妹那个一把哟上呀么上高台(哟号嗨),(咿哟号咿哟号哟咿哟号嗨,咿哟号咿哟号哟咿哟号嗨)带妹那个一把哟上呀么上高台(哟号嗨)

女人们给许艾香伴着和声,共同演绎这首歌。

尚天华在木鱼包常听人唱山歌,这一次,他听得最动情。不知不觉中,眼睛潮润了。

(选自《天池小小说》,2021年第13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月白湖荡

余显斌

六月,湖里绿了一片,绿的是苇草,是荷叶,是其它水草。水草下当然有鱼,有虾。水面有菱角,青嫩嫩的,随手捞起一个,洗一洗就可以生吃,味道青鲜鲜的。水下呢,还有嫩嫩的藕。这儿的湖泥很软,提一根荷梗,轻轻地扯起来,就带出一根藕来,白嫩嫩的。用水一洗,吃上一口,满嘴都是莲藕的香味。

棒子捞了几个菱角,还有几个嫩藕,不是自己吃,是给小王叔叔的。

每次等待小王叔叔时,棒子都会这么做。等到芦苇那边传来两声鸟鸣,小王叔叔就会出现,来时,骑着匹大白马。小王叔叔吃着菱角,还有嫩藕。棒子就跑过去,羡慕地摸着大白马的鬃毛。

小王叔叔笑道,想骑?棒子点点头,当然。

小王叔叔就老气横秋地说,小鬼,太矮了,脑袋高过马背时,才能骑。

棒子噘着嘴,暗地里和白马比比,头刚刚挨着马背。

他想,再过一年就高过马背了,就可以骑了。

可是,离开后,小王叔叔却再没有来过。那天,棒子撑着一只小划子,藏在苇草里,等着小王叔叔送信来。没有等到,几声鸟鸣后,他等来的是一个陌生人,是张叔叔。棒子忙问,小王叔叔呢?

张叔叔红了眼圈,轻声告诉他,小王叔叔遭遇了小鬼子,牺牲了。

棒子眼睛顿时模糊了,远处的天,近处的水,还有苇草、荷叶、荷花,都一片朦胧。他喃喃地道,怎么会?小王叔叔有大白马,又高又大,跑起来飞快。

张叔叔叹息,小鬼子的东洋马比新四军的马更高更大,跑起来比小王叔叔的大白马快多了。

棒子咬着牙,狠狠地道,东洋马,真可恨!张叔叔也点点头咬着牙说,我们要报仇。

报仇的机会就在眼前。原来,张叔叔这次来,是传达上级命令的,最近,一支新四军骑兵营要经过这儿,准备和湖东新四军二团会合,端掉小鬼子的碉堡。张叔叔告诉棒子,骑兵营来时,希望棒子能给带路。

棒子高兴极了,说声是。

张叔叔拍拍棒子的肩膀叮嘱,小鬼,注意安全啊。

棒子点点头,送走了张叔叔,撑着小划子,出没在密密的苇丛里,等着骑兵营的到来。

骑兵营来时是在一个晚上。①月光水亮亮的一片,笼罩着湖面。湖面浮荡着淡蓝的雾,苇草和荷叶在雾里如淡墨画的一般,朦朦胧胧的。

张叔叔带头,将骑兵营长介绍给棒子。

骑兵营长笑着夸棒子是好样的。

棒子很高兴,看看这匹骏马,又摸摸那匹。骑兵营长开玩笑说,没骑过吧?棒子使劲地点头,傻乎乎的样子,逗得骑兵营长笑了,张叔叔也笑了。

湖里芦苇丛中隐藏着一条暗道,在湖中间,有新四军的监察哨把守着,有可疑人经过,监察哨马上鸣枪报警,对岸的新四军二团听到枪声,立即做好战斗准备。因此,鬼子几次来袭,都大败而归。

棒子当然能带人顺利通过,因为棒子是新四军的通讯员啊。

他手一挥,带着骑兵营出发了。

已经是后半夜了,湖上月光变得更亮更白。苇草深处,不时传来露珠滴落声,还有“咚”的一响,是青蛙跳水的声音。棒子带着部队,静静地走着,沿着那条路走着,新四军监察哨看见了,没有阻拦。棒子带着骑兵营走到一处湖湾处,将两根手指插入嘴里,“嘘”地吹响一声口哨。在其他人还没反应过来时,他已抱着身边的张叔叔,“噗通”跳入湖水深处的苇草丛里。

湖里的月光顿时碎了。枪声响起,打破湖面的寂静。

骑兵营士兵一个个在枪声中倒下,不一会儿,全被消灭。

新四军战士划着水,从苇丛里浮出来打扫战场,同时寻找着棒子。一片荷叶下,一个声音道,在这儿呢。随着声音,棒子浮出水面,拖着肚子已经灌满水的张叔叔。

张叔叔不是什么通讯员,是日军间谍大木三郎。

大木三郎一直想破获新四军的交通线,就悄悄盯上了小王叔叔,摸清一切后,他枪杀了小王叔叔。然后,自己扮成通讯员,哄骗棒子,准备带着日军特种部队,假扮做新四军骑兵营,将湖东新四军一举歼灭。

他最终自投罗网,却弄不清自己究竟在哪儿露了马脚。

棒子得意地说,是你自己吐露了真相的。

棒子说,大木三郎曾告诉自己,东洋马比小王叔叔的大白马高大。当骑兵营出现时,自己走过去,站在马旁暗暗一比,那些马都高过了自己的脑袋,而大白马和自己脑袋齐平。他终于清楚,他遭遇了日军。因此,发出信号,让提前防备着的新四军出击。

大木三郎一听,傻了眼。

棒子随着新四军战士押着垂头丧气的大木三郎,迅速消失在月光下的苇丛中。③月光慢慢变淡了,照着湖面。苇丛里有只小划子,如一牙月亮,一晃一晃的。

(选自《小小说月刊》)

现代文阅读Ⅱ;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烟火漫卷

迟子建

文本一:

刘建国驾驶着“爱心护送”车从道里出发,去南岗的一家医院接翁子安时,是清明节的前一天。

翁子安是一周前来哈尔滨入院的,他这病来得急,脱离危险也快。他提前办好相关手续,给刘建国打个电话,以老朋友的口吻说:“嗨,我又来了,明天接我出院吧,时间不变。”

刘建国第一次接到翁子安的电话,是三年前的阴历二月初二。也许是被医院门前泛着蓝光的路灯给映照的,翁子安给刘建国的第一印象,显得阴郁。他四十上下,背一个黑白色双肩包,中等个,瘦削,浓眉,发丝波痕似的微卷,轮廓分明,气质不俗。翁子安羚羊似的奔向车子,熟练地打开后厢门,轻盈地跃上车,说:“往太阳岛开。”之后他放下双肩包,调亮蓬灯,躺在担架上,取出一本书读起来。

车过松花江桥时,与江面上自由的风,大面积遭逢。翁子安放下书,聆听风声。待到风声骤然衰落。他知道江桥已过,吩咐刘建国:“往绥化开。”

刘建国那时感觉自己像是遭绑架了,任由驱遣。而他并不反感,翁子安与他的寻找对象年龄相仿,属于这个年龄段的陌生男性,总像磁石一样吸引着他。当然,因为多年没有寻到因自己而丢失的朋友的孩子,这个年龄段不断变幻,从婴幼儿到少年,再到成年,一路跟着他在寻人空间静悄悄地成长,而刘建国也奔七十了。

他们到达绥化时,曙色微露。翁子安让他停车,说要打点肚子。他们进了一家早点铺,吃了猪头肉、豆腐脑和葱油饼,之后又一起进理发店剃头。饭钱翁子安率先结了,所以刘建国抢着结了两人的理发费。刘建国的头发白了多半,而翁子安微卷的头发是漆黑的。他们剪下来的发丝混合在一起,先于他们而握了手。

他们再上路时,翁子安突然问:“过了七十岁,您就不能开这车了吧?”

刘建国摸了摸自己的头,说:“我看上去很老了么?”

翁子安说:“别人讲您的故事,我知道您的大概年龄了。但您看着真不像,要是把头发染黑,多说五十岁吧。还有,您看上去酷帅酷帅的!”

刘建国苦笑一声,反问一句:“酷帅?”

翁子安点点头,说:“要是需要,我可以帮您改档案。您要是改年龄,是为了能开车去找孩子,这个高尚!”

就是这番话,让刘建国对翁子安有了好感。他说虽然自己是翁子安的长辈了,但不习惯别人以“您”称呼他,请翁子安像别人一样,叫他刘师傅或是刘建国。

翁子安很快作出选择,以兄弟的口吻说:“遵命,刘建国。”

他们不约而同向对方伸出了手。翁子安的手很凉,刘建国也就多握了一刻,把他的手焙热。

他们再次上路,翁子安给出的目的地是北安。车最终到北安的一家汽修厂停下,翁子安跟刘建国结算路费,给了他双程费用,让汽修厂的师傅,搬出一台半新的摩托车,抬到“爱心护送”车上,说是空车回去浪费汽油,这台摩托车顶一个人的费用。翁子安塞给刘建国一张写有一个人电话的纸条,说这台摩托车是送他的,进城后打电话问一下送货的具体位置。

刘建国回到哈尔滨后给接货人打电话,才知道他是翁子安新结识的病友,一个泥瓦匠,常年干装修贴瓷砖,累伤了腰。他可能无意中说自己骑一辆破旧的电瓶车,奔波在城市,所以翁子安才送他一台性能好的摩托车。

翁子安以后再来哈尔滨急救,无论出院是回嫩江、富锦还是尚志,刘建国返城时,他总是让刘建国捎点东西,付双程车费,不让刘建国空跑回去。有时捎的是物——工艺品或土特产,有时捎的则是人——通常是搭顺风车去哈尔滨看病的。

这次刘建国接到翁子安,感觉清冷路灯下的他,就像一根冰冷的铅笔,更加的瘦削,也更加沉默。刘建国没问他是在哪儿发的病,只问他这次去哪儿。

翁子安说:“过阳明滩大桥,先到松北去。”

刘建国点了点头。

翁子安上了车,依然是调亮蓬灯,躺在担架上捧起一本书。刘建国发现翁子安在读书上是个杂食动物,有时读哲学书,有时读医学和植物学的书。刘建国忍不住问他,这次带的什么书?他淡淡回道:“桥梁建筑。”

刘建国心想,怪不得你要走阳明滩大桥呢。

文本二:

2019年岁末,长篇初稿终于如愿完成了。记得写完最后一行字时,是午后三点多。抬眼望向窗外,天色灰蒙蒙的。我穿上羽绒服,去了小说中写到的群力外滩公园。十二月的哈尔滨,太阳落得很早。何况天阴着,落日是没得看了。公园不见行人,一派荒凉。候鸟迁徙了,但留鸟仍在,寻常的麻雀在光秃秃的树间飞起落下。它们小小个头,却不惧风吹雪打,该有着怎样强大的心脏啊。

我沿着外滩公园猩红的塑胶跑道,朝阳明滩大桥方向走去。

这条由一家商业银行铺设的公益跑道,全长近四公里。最初铺设完工后,短短两三年时间,跑道多处破损,前年不得不铲掉重铺。如今的塑胶跑道早已修复,它早以全新的面貌,更韧性的肌理,承载着人们的脚步。去冬雪大,跑道边缘处有被风刮过来的雪,像是给火焰般的跑道镶嵌的一道白流苏。

还记得去年十一月中旬,长篇写到四分之三时,我从大连参加完东北学会议,乘坐高铁列车回哈尔滨。

透过车窗望着茫茫夜,第一次感觉黑暗是滚滚而来的。一个人的内心得多强大,才能抵抗这世上自然的黑暗和我不断见证的人性黑暗啊。列车经过一个小城时,不知什么人在放烟火,冲天而起的斑斓光束,把一个萧瑟的小城点亮了。但车速太快,烟火很快被甩在身后,前方依然是绵延的黑暗。这种从绽放就宣告结束的美好,摄人心魄。所以回到哈尔滨后,我给小说中的历经创痛的主人公,放了这样一场烟火。

(有删改)

【注】①文本一为迟子建长篇新作《烟火漫卷》的节选,文本二是迟子建《烟火漫卷》后记。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阿福

(作者:九天)起

“目前,AI机器人还处于初始状态,只有简单的功能。但凭借它强大的学习能力,用不了多久定能成为您店里的得力助手。”陈博士又将手里一杯桃花酒一饮而尽。今天“一家小破酒馆”的这桌酒全是免费的。

“你说,这人工智能真那么神吗!”尤老板眼睛放着光。

“尤老板您就把心放在肚子里,这是伟大的科技产物。看在您这美酒的面子上,我才把第一个购买名额让给您!①有事儿只管联系我呗!1个月内无条件退货,3年内保修!”

这一晚,陈博士与尤老板一醉方休。夏天的月色格外皎洁,穹顶下一方酒馆,一片蝉鸣。陈博士志得意满地走在回研究所的路上,不觉打了个寒颤,赶紧把双手揣进兜里……

尤老板这几天连生气都是美滋滋的,思来想去给这个机器人服务员取了个名字叫做阿福。

初几日,阿福还什么也不会做。它只是看着店中发生的一切,小二在招呼顾客、掌柜的在记账……它就像一颗急需养分的种子,在陈博士预设的指令下,不断地补充着数据,通过神经网络模型进行深度学习,得出让“一家小破酒馆”生意红火的最优解。

渐渐地,阿福也可以与顾客交流了,口吻与小二丝毫不差:“客官里面请,欢迎光顾!给客官大老爷倒茶——您慢慢点着,小二随时候着——”客人们总是饶有兴趣地与它聊上几句,而它的回答也是越来越妙,总能让提问者或烦烦点头或开怀大笑。又过了几天,它连给顾客上酒上菜以及打扫店内卫生等一应事情也都会做了。

阿福的背上有一个插头,每天都要充一会儿电。有几次阿福电量耗尽了,便自动关机,像一尊雕塑

一样一动不动。再后来,不知什么时候起,大伙发现阿福竟学会了自己充电。大家越来越觉得阿福像个人了!

尤老板偶尔会用电脑给阿福的芯片导入一些数据,例如酒馆的历史啊,账目啊,老板和小二的信息啊,还有酒馆公众号的往期文章啊等等。转眼一年过去了,阿福的表现可圈可点。尤老板非常满意,不止一次夸奖阿福,也常把阿福的进步与陈博士分享。但是过后想想也是可笑,虽然阿福也会兴冲冲地回答“谢谢老板”,②但那不过是数据处理的结果,它毕竟是没有意识和情感的。

阿福一如既往地在酒馆里打杂干活,只是充电的次数似乎比以前更频繁了。直到一天,阿福将一份企划书递到了尤老板的眼前:“老板,这是‘一家小破酒馆’分店的企划书,请您签字。”“分店?”尤老板这一惊吃得可不小,他立刻锁着眉仔细地看了一遍。还真是企划书,连选址、投资、经营模式、风险评估一应都规划好了。“你做的?”

“是的老板,我已经做了周密的调研和分析,开这家分店会让咱们的酒馆生意更好!您只需签字就可以了。”阿福肯定的语气绝不是在开玩笑,他说的调研和分析是大数据算法的结果,按道理没人有资格质疑。

“好吧,你——让我考虑一下。”有一瞬间,面前的这个人让尤老板怀疑他是不是阿福。

阿福走后尤老板又将企划书反复看了几遍,真是一份完美的企划,连实地考察都已经做好了,阿福是什么时候做的?自己竟然一点也没有发觉。也是,阿福表现如此优异,陈博士的来电自己已经好几次忘记接听了。

这几天,尤老板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认真地观察阿福,又发现了一个令人震惊的秘密——阿福竟然在吃东西!没错,阿福正把客人吃剩的酒菜往口里装。尤老板感觉每一根汗毛都站了起来。这天,尤老板刚抽完一支烟,似乎终于下了决心:“阿福,你过来。”“我仔细考虑了,分店还是不能开。”尤老板试探地看着阿福,阿福点点头没说话。“你的企划书,里面有经济学、管理学等很多理论模型。你从哪里学的这些知识?”尤老板将疑惑直截了当地问了出来。

“上一次小二哥给我充电时连接了互联网,网络上的所有信息都录入了数据库。”阿福的话让尤老板心中一紧,他不知道这会导致什么样的后果。

“这么说——你吃东西也是因为这事?”一颗火星在忽明忽暗地跳动。

“是的。我给自己做了些改装,在体内放了一个电化学反应器,利用生物酶和细菌,对食物中的蛋白质和糖进行氧化还原反应产生电能,再将剩余的杂质排出。这样我就不再需要充电,还可以陪顾客喝酒。”阿福好像在讲一个平淡的故事。

尤老板想起了一年前刚买来店里的阿福,那时它还叫GT6.2,不懂人类的交流,行动也很僵硬。可现在,似乎自己才是那个没有智慧的机器人。

“老板,分店企划书,请您签字。”阿福慢慢说着,一步一步走近。

“你想做什么?”尤老板感觉到一股压力和恐惧正让自己喉咙发紧。陈博士!尤老板迅速掏出手机……怎么陈博士还没接电话?尤老板想起身,可他站不起来了,大脑好像逐渐被浸在泥潭里,天旋地转。阿福在捣鬼,是那根烟……果然……

秋天是收获的季节,金黄的麦穗,火红的高梁,汗水和果实落在黑土地上。海浪退了潮,露出了礁石。

尤老板在企划书上签了字。分店开业的那天正是初冬的第一场雪。③雪花缓缓地飘下,将大地盖上一片洁白,像那一天晚上的月光。

分店老板名叫阿天,是阿福按照自己的结构仿造的AI机器人。④当然,这是你我才知的秘密。

尤老板和伙计们依旧在酒馆里忙碌。每当有朋友来,尤老板总要和他们吹嘘开分店是自己多么英明的决定。至于分店老板阿天,所有人都知道那是尤老板一起玩到大的发小。

“一家小破酒馆”的生意越来越红火了。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青花瓷

裘山山

我在做家务上是个懒人,所以一直请阿姨做,眼下这位阿姨叫小殷,个子瘦小,肤色偏黑,没有文化。有时候她会和我聊她的事。她结过三次婚,第一次有了大儿子,第二次有了小女儿。第三次没有孩子,但在一起已经十多年了,现在这个老公对她不错,有时我给她水果什么的,她会打电话叫他来/接。

有一天我回家时发现她哭丧着脸。她说,老师对不起,我把你的花瓶打烂了。我心里一沉,走过去,果然是我的青花瓷,二十年前我在景德镇买的,薄胎瓷青花瓶,我很喜欢,只剩一个了。我一阵心疼,很不高兴地问,怎么回事啊? 这两个花瓶从我搬家过来就一直摆在那儿,你怎么就把它打碎了? 我瞥了一眼,忽然发现她的双眼红肿,我心软了,讪讪地说,打了就打了,你也不至于哭嘛。她低下头轻声说,是上午哭的。原来,昨天晚上她找老公借钱,儿子买了个二手房,还差八万,她跟老公说你打个借条,等他挣到钱了再还你。她老公说, 自家人打什么借条呀。就从网银上转了八万给儿子。可是今天早上起床,老公忽然生气了,冲她吼,她和老公吵架,老公摔门而去。她哭了一上午,下午来我家做事时,依然心慌手抖,就把我的宝贝青花瓷给打了。

我说,这就是你的不对。是八万,不是八千哪。她说,我知道多,所以我好好跟他商量的。我说,是不是你还找他要过别的钱? 她说是,女儿进高中他交了三万。我说你心平气和地想想,如果是你,先拿三万给他女儿,再拿八万给他儿子,你会不会心疼? 她说,他又没有娃娃。我又好气又好笑,他和你孩子一点儿血缘关系都没有,那么痛快地拿钱出来。难道给了钱,还不让人心疼一下? 他好不容易攒了点儿钱,一下子没了,虽然是答应了给你,但睡了一晚上又心疼了,早上起来发两句牢骚,你还不让发,你也太霸道了。她嘴角动了动,终于忍不住笑了。她不再言语,去厨房烧晚饭。晚上八点多,小般忽然转给我一千块钱,还附了一句话:“老师对不起,赔你的花瓶。”我正专心收看埃隆·马斯克第三次发射星舰的直播,直播一直到九点半才结束,发射终于成功了,这才看到小殷转给我的钱。我回复她:“我不会要你赔钱的。”我已经放下了青花瓷,感觉跟着埃隆·马斯克去了一趟太空,心胸也开阔了。

可是第三天她来,依旧情绪低落,不光是面部表情,整个身子都低落。肩膀斜垮着,腰塌着,显得更加瘦小。我起身倒水的时候,按捺不住地问,未必又吵架了? 她说,不是和我老公,是和我儿子。这下我来兴趣了,故事发展出人意料。我端着水杯跟着她扫地。她说,昨天我在回家路上买了卤肉和凉拌兔丁、两瓶啤酒,到家里又炒了两个素菜,等他回来吃饭。哪晓得他一直不回来,发信息也不回,等到九点多他才回来,一嘴的酒气。他说是我儿子请他在外面吃饭。我说,这有啥好生气的,你儿子肯定想调解一下嘛。她愤怒地说,你不晓得老师,我儿子跟他说,叫他不要和我计较,他说我妈就是个小肚鸡肠,气死我了!我很想笑,努力忍着。对了,我儿子还说我是什么……那个小姐的脾气丫鬟的命。老师你说气不气人?我就骂他混蛋。他一句话不说就把我电话挂了,后来我再打他就不接了。难怪她的脸这么黑。跟儿子吵架肯定比和老公吵架还要心烦。

老实说,他儿子说她小姐的脾气丫鬟的命这一点,倒是有那么点儿沾边儿。她不年轻,不漂亮,不富有,脾气还大。跟青花瓶似的,又薄又脆。可是谁规定的丫鬟就不能有脾气呢?我说他不接电话你就发信息骂他。她说,我发了,我发了好几条。然后呢? 他一直不回我,我刚刚来之前把他拉黑了。你别说,我有点儿佩服她了,我连老公都不会拉黑,何况是儿子。血脉这东西又不是靠互联网关联的。不过呢,这儿子也太过分了,起码回个表情符号嘛。于是我大声说,拉黑好,看他怎么办。那口气,有点儿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样子。

可是星期二见面,她竟然戴着口罩在做卫圭。难道她被家暴了? 等她把口罩取下来,我一看,嘴唇一圈儿红肿不说,还有好几个小水疱。脸颊上也有很多红点点,虽然有点儿瘆人,但显然不是打出来的。我略微放心一点儿!怎么搞成这样了? 她小声说,我去文了唇。文唇?为什么? 虽然噘着烂嘴巴,她的眼里却满是笑意,我早就想文了,我皮肤又黑又黄,她们说把嘴唇搞红一点儿就精神一点几。我指指脸颊,这些红点点又是怎么回事? 她说,这个是文昏送的祛斑。看她满脸开心的样子,我知道她已经把一地鸡毛理顺了。

原来,星期六下午. 她儿子带着老婆孩子来了,儿子来了说他不是故意不回她信息的,是手机坏了。手机修好才:看到信息,回过去才发现被拉黑了。她不说话,进厨房开始烧菜,还让老公买了啤酒。吃饭的时候,儿媳妇拿出一个红包递给她,说是单位发的奖励。她打开一看,三千。马上就想到了文唇,最好的差不多就是这价位,以前一个姐妹介绍过的,她一直舍不得。现在终于可以下决心了。于是星期天她就去文了唇。昨天开始肿,今天开始起水疱,但她仍旧一脸开心。

我想象了一下那个画面,儿子认错,老公偷偷和儿子使眼色。媳妇拿出红包,然后,她和儿子重新加微信,儿子汇报房子过户情况。再然后,她答应周一继续接送孙女上幼儿园。河水在打了几个漩涡之后,又开始平缓流淌。我没来由地又想起了大侠埃隆·马斯克。老马坦承自己患有阿斯伯格综合征,不善社交,有点儿自闭。如此,小殷虽然和他差十万八千里,总还有一项是强过他的。而且我还意识到,小殷虽然有点儿小姐脾气,却并不是青花瓷。她是貌似青花瓷,实则铁罐子,摔得一身坑坑洼洼的,但绝不会破碎。

(节选自《小说月报》2024年第10期,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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