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型:写作题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2016年四川省四市联考高考语文二诊试卷
2014年7月,河南新乡一大学生闫啸天,在家乡辉县市高庄乡土楼村和朋友王亚军在该村一树林内猎捕了12只燕隼。饲养过程中逃跑一只,死亡一只。之后,他通过网络发布将其余燕隼卖掉。之后,他俩在该树林内又猎捕了4只燕隼及隼形目隼科动物,随后,两人被辉县市森林公安局刑事拘留。 之后,闫啸天因犯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以及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王亚军犯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近日,此案公开后引发争议,一些人认为量刑过重,“仅猎捕了10几只鸟就被判10年半,这个年轻人的一辈子就毁了”。还有人认为,掏鸟时,可能他不知道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这么多国家重点保护动物,谁都能分得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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