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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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困难

2016年江苏省南京市高考语文三模试卷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各题。

谁说春色不忧伤

迟子建

    在我的故乡,十月便入冬了。雪花是冬季的徽标,它一旦镶嵌在大地上,意味其强悍的统治开始了。虽说年分四季,但由于南北不同和季节差异,四季的长度是不相等的,有的春短,有的秋长。而我们那儿,最长的季节是冬天。它裹挟着寒风,一吹就是半年,把人吹得脸颊通红,口唇干裂。人们在呼号的风中得大声说话,不然对方听不清。你走在户外,男人的髭须和女人的刘海,都被它染白了。所以北国人在冬天,更接近童话世界的人,他们中谁没扮过白须神翁和白毛仙姑呢?

    被寒流折磨久了,被炉火烤得力气弱﹣﹣被冬日单一蔬菜弄得食欲寡淡的人,谁不盼着春天呢?春天的到来是最铺张的。三月中旬吧,就有它隐约的气息了。连续几个晴天后,正午时屋檐会传来滴答滴答的水声,那是春天的第一声呼吸,屋顶的积雪开始融化了。人们看见活生生的水滴,眼里泛着喜悦的光影。但别高兴得太早,春天伸了一下舌头,扮个鬼脸,就不见了。寒流的长鞭子又甩了出来,鞭打得人还不能脱下冬衣。人们眼巴巴地看着屋檐滴水时凝结的冰溜儿,就像望着脆弱的琴弦,不敢把动人的旋律弹奏。到了四月初,屋顶的积雪全然融化了,家家的白屋顶露出了本色,红瓦的现出热烈的红色,青瓦的现出深沉的钢青色,这时春天的脚步真的近了。雪花隐遁,天空由灰白变成淡蓝,太阳苍白的面庞有了暖色,河岸柳树泛红,林中向阳山坡的达子香花,羞答答地打骨朵了,人们饲养的家禽,开始在冬窝里频频伸展翅膀,想啄春天的第一口湿泥,做自己的口红。这时的春天怎么说呢,是婚日的盛装的新娘,呼之欲出了!

    到了五月,春天波涛汹涌地来了,所有的生命都荡漾在它明媚的波涛里!地上的草,林中的树,园田的菜圃,呈现着一派娇嫩的绿;山间原野的花儿,姹紫嫣红,争奇斗艳,蓝的如宝石,红的如玛瑙,白的如珍珠,金黄的如琥珀。这时窗缝的封条撕下来了,门上用于抵御寒风的棉毡也取下来了,人们换下棉衣棉裤,家禽们又可以寻觅园田肥美的虫子,作为它们的小点心了!

    但这样的春色,也许过于寻常,并没有烙印在我心灵深处。我对最美春色的记忆,居然与伤痛联系在一起。

    那年5月3日,爱人在归乡途中车祸罹难,我赶回故乡奔丧。料理完丧事,回到塔河,正是新绿满枝的时候。姐姐见我很少出门,有一天领着孩子,拉着我去堤坝走走。太阳已经很暖了,可走在土路上,我却觉得脊背发凉。堤坝是我和爱人常去的地方,我们曾在河边打水漂,采野花,看两岸的山影、庄稼和牛羊。我走下堤坝,看到几棵嫩绿的柳蒿芽,随手采了,那是我和爱人喜欢吃的野菜,把它用开水焯了,蘸酱吃鲜美无比。我采了柳蒿芽,又看见了野花,白的,粉红的,淡蓝的,星星似的眨眼。我没有采花,因为以往采回的野花,会放到床头桌上,照亮两个人的梦境。想着爱人与这样的春色永别了,想着再无人为我采撷这大好春色,伴我入梦,我忍不住落泪了。我怕姐姐看见,便朝茂密的柳树丛走去。泪眼中的春色飞旋起来,像一朵一朵的云,在人间与天堂之间绽放,那么迷离,那么凄美!四野寂静,我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声。

    我最爱的词人辛弃疾,曾写过“春风不染白髭须”的名句。是啊,春风染绿了山,染红了花,染蓝了天,染白了云,可它不能把我们的白须白发染黑,不能让岁月之河倒流。但春风能染红双唇,让它在夜深时隔着时空,轻唤你曾爱过的人。

(选自2016年4月1日《文汇报》,有删改)

(1)、本文写春色,却从冬天写起,这有什么作用?

(2)、为什么说春天的到来是“最铺张”的?结合二,三两段简要概括。

(3)、最后一段表达了作者什么情感?

(4)、结合全文,探究文章标题“谁说春色不忧伤”的妙处。

举一反三
现代文阅读

母亲带来的福气

李运鼎

    推开屋门,母亲在蒙头睡觉。我叫了一声,妈!她没有理我。我推推她,她不情愿地嘟囔道,谁呀!

    是我,妈,你不得劲了吗?她缓慢地翻身坐起,白发蓬乱,一脸倦容地看我一眼,瞌睡。

    我一边拿起梳子给她梳头一边笑说,大白天的,睡啥觉?她看一下外面,这不,天才亮吗?

    我说,快吃晌午饭了,你不去捡“宝贝”,别人就捡跑了!

    她说,老神仙给我留着哩——别梳了,老婆子了,头发梳恁理顺有啥用?

    我说,头发梳理顺后捡“宝贝”时,人家就说,看这老太太多漂亮;乱蓬蓬的头发,人家就会说,看,那捡垃圾的疯婆子又过来了!母亲就笑起来,你这娃儿咋不说正经话呢!

    母亲晚上七、八点就睡觉,夜里一点多坐起来自顾自说话,说累了再睡一会儿;四五点就起床,到外面捡垃圾——“宝贝”;吃过早饭,还去街上捡“宝贝”,捡累了回来就睡。一晌下来,她的“宝贝”就能堆一屋子。生物钟完全乱了,搞得一家人也跟着乱。

    妹妹老在为清理垃圾的事与母亲发生争执。妹妹要把垃圾清理出去,母亲横竖不让。每次都要等母亲出门捡“宝贝”时,妹妹才能把堆满屋子的垃圾清扫一遍。

    我清理母亲的“宝贝”时,总是先从口袋里掏出几个硬币递给母亲,对她说,这是收垃圾人给的定金。她接过来问,这是多少钱啊?我说,你数数。在母亲数钱时,我就把一屋子的垃圾清理干净了。

    母亲虽然疲倦,我还是鼓动他出去捡“宝贝”,毕竟生命在于运动。母亲八九十岁了,这大半辈子,哪一天都会走很多路,干很多活。如果不让她干活,不让她走路,就等于给她带来极大的伤害。所以,妹妹每每抱怨母亲捡“宝贝”的事时,母亲就说,你哥叫我捡哩,咋着?

    给母亲梳完头,母亲就问我,娃儿,今儿个你咋不去上班啊?我说回来看看你就走,你是不是想去捡“宝贝”呀?母亲说,谁还捡呀,你们不是都不让我捡吗?我瞌睡了,你上班走吧!

    说着母亲又躺下了。我给母亲盖好被子说,妈,你一会儿捡“宝贝”别跑恁远,迷了路找不到家咋办?母亲说,我就恁笨?嘴底下就是家!

    我走到街上,见了邻居站在那儿说话,邻居就给我说些母亲捡垃圾的小趣闻。一转脸看见母亲已经走了出来,两眼不停地在路两边查看,手里已经捡了一把垃圾。她看见我时,本能地把垃圾背到后面。

    我走过去问,妈,你不是睡觉吗?母亲说,我出来送送你。我说,你手里拿的啥呀?母亲只得拿出来,啥,捡哩宝贝!我一看又是一沓垃圾纸,手上已弄得很脏,就拉她到邻居家水池上洗手。她说,好好的手洗啥哩!我说,把手洗干净才能捡宝贝呀!

    洗手时,我看见母亲的一个指甲劈了,就掏出指甲剪给她剪指甲。她就认真地看我的手,又用另一只手摸摸我的手说,娃儿你恁有福,看你这中指多长;男人有福一人福,女人有福发满屋!

几    个邻居听见,都夸她,你看这老太太不迷了,还出口成章呢!就是您有福,才给您娃儿们带来了福气!母亲笑咪咪地问,真哩?是我给她们带来的福气?

    我看着母亲认真地点点头,是哩,都是你给我们带来的福气!

阅读下面选文,完成下面小题。

春潮来临

(美)奥尔多·利奥波德

    ①大河总要流过大城市,同样的道理也使得劣质的农场有时要受到春季洪水的包围。我们的农场质量很差,因此,有时我们于4月中旬去那里时,也会陷入困境。

    ②当然,虽非有意地,人们还是能在一定程度上,从天气预报中猜测到,什么时候北方的雪将会融化,人们也能估计到,要多少天洪水就会冲破上游城市的防卫。要能如此,当星期天晚上来到的时候,人们肯定会回到城里去工作,然而,人们不能。不断漫溢的水为星期一早上遭难的残骸咕哝着悼文,该是多么新鲜!当大雁远征了一片又一片的玉米田的时候,也正是每一块田变成一个湖的过程。这时,它们的叫声该是多么深沉,多么骄傲!每隔几百码,就会有一只新上任的大雁领队飞行在空中,为率领它的梯队在清晨巡视这新的水的世界而奋斗着。

    ③大雁对春潮的热情是一件很微妙的事。那些不熟悉大雁饶舌的人,是很容易忽视这一点的;而鲤鱼对水的热情却是显而易见和千真万确的。连上游的洪水打湿草根的速度也没有它们来得快,它们以猪一样的巨大热情搜寻着、翻滚着,最后到了牧场;它们闪动着红色的尾巴和黄色的腹部,越过马车的车道和牛走的小路,它们据动着芦苇和灌木,急于去探索那个对它们来说是正在扩大的世界。

    ④与大雁和鲤鱼不同,陆生的鸟类和哺乳动物,是以一种哲人式的超然态度来对待大水的。在一棵河杨上站着一只主教雀,它高声地啼叫着,要求认领一片看不见其存在的领地——但不是树木。一只松鸡从洪水漫延的树林里发出敲鼓般的声音,它肯定是站在它那个最高级的发出咚咚响声的圆木的高高的顶端上。田鼠以小麝鼠般的镇静自若,在隆起的高地上摇摇晃晃地走着。从果园里出来一只鹿,它是从平日白天在柳树丛中的床上被赶出来的。到处都有兔子,它们心平气和地接受了我们山丘上的一小方块地,因为诺亚不在这里,这块地方就可为它们做方舟之用了。

    ⑤春潮带给我们的不只是高度的冒险,它同时还带来一种预料不到的,从上游农场里窃取来的杂七杂八的漂流物。一块旧木板漂落在我们的草坪上,对我们来说,它的价值要比刚从伐木场里得到的同样的木板高两倍。每一块旧木板都有它独特的历史,它们的历史常常是不为人知的,但常常又是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猜测的;从它的木材上,它的尺寸,它的钉子、螺丝,或者绘画上,它的抛光,或者它的缺点,它的磨损和腐蚀上,人们甚至可以从它在沙滩上被磨损的边缘和两头上猜出,在过去的年代里,有多少次洪水曾经携带过它。

    ⑥我们的木材堆,全部是从河流中募集来的,因此,它不仅是一种个人的收藏,而且是一部关于上游农场和森林的人类奋斗历史的集锦。一块旧木板的自传,是一种在大学校园里还未曾讲到的文献,而任何一个河边的农场,都是一个锤子或者锯子可以随意阅读的图书馆。春潮来了,总会有新书增添进来。

    ⑦有各种程度和类型不同的僻静之处。湖中的小洲是一个类型,但湖里有船,而且总有一个人们可能要登上岸来进行访问的机会。高耸入云的山峰是另一种类型,但多数山峰都有小径,在小径上有旅游者。我知道,没有一个僻静的地方会像春潮指引的地方那样安全。大雁也会这样认为——它所见到的各种类型的僻静处所要比我多。

    ⑧现在我们正坐在一个山丘上,在一株刚刚盛开的白头翁花旁边,我们望着大雁飞过。我看见,我们的道路慢慢地浸入水中。我的结论是(是发自内心的欣喜,而非表面上的不偏不倚),交通问题,无论国内,或是国外,起码在这一天,是只有在鲤鱼中才会引起争论的。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拔草

李娟

    我们家自行车的全部构件只剩下两个轮子、一只坐垫、一副龙头以及连接物。连踏板都没有。至于刹车器,就更是奢侈物了。需要刹车的时候,只须把脚伸直,用鞋底在飞速运转的车轮上“嗞——”地蹭一下,车自然就会减速。如果情况特别紧急,则两只脚一起上。

    有一次我妹骑车的时候,骑着骑着车链条掉了,并且掉得极不是时候——当时我们正在被两条大狗狂追。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穷凶极恶的狗!在阿克哈拉,最凶的狗一直都是我们家的琼瑶。可是和这两条狗相比,我们家琼瑶简直温柔极了。我妹的车链子不巧就在那时候掉了!她“啊——”地叫起来,两条腿蹬得飞快,面无表情,大汗淋淋。亏她车上还载了小山似的一堆干草,居然也没给狗扒掉。要是掉了的话谁敢回去捡啊?

    家里养鸡,一养就是一百多只,还有五只野鸭子。小的时候还好打发,长大了简直跟一群强盗似的。我妹每天都要拔瓷瓷的两大编织袋蒲公英回来才够它们吃,加上家里打算再养只小毛驴,于是草就得拔得更勤了。每天拔回来的草都得晒干一部分,留作冬天给毛驴的草料。

    到了一年一度的打草季节,牧民们纷纷从深山返回乌伦古河流域,为大畜准备冬天的草料。一辆辆打草的马车晃晃悠悠,满载而归。

    我家没有草场,只好去草场里捡别人割剩下的。拉草的车经过的地方,沿途路两边的树枝多多少少会把垛得高高的草从车上挂下来一些。于是我妹就天天沿着打草的车辙走啊走啊,前面掉,后面捡。就是被狗追的那一次,我也跟去捡草了。去的路上果然捡了很多,我们细细拢一拢,居然有好几抱,便藏在路边灌木丛里,准备回去的时候捎上。

    风很大很大,在高处呼啦啦地响。苞谷地如丛林一般,茂密地高过头顶,又如大海一般起伏。土路孤独地在这片海洋中延伸。走在这路上,像是走在消失之中。

    我们每捡够一大抱的时候,就集中到一处放着,然后空手向前继续捡。这样,走过的路上每隔不远就垛着一堆,一路延伸得很远很远。

    阳光灿烂,却下起雨来。真奇怪,雨从哪里来的呢?摔在地上有五分钱镍币大小,砸在脸上更是梦一样的痛觉。风呼啸着从天边奔来,苞谷地动荡不停。雨点有一阵没一阵地洒着,后来越下越大。天气炎热,风势不减。

    又过了大约十来分钟,这场奇怪的雨才止住。土路上雨的痕迹瞬间就蒸发了,只留下一个又一个环形小坑。密密麻麻地、寂静地排列着,如月球表面一般寂静。自从打完草后,这条路很长时间都没人走过了。

    这里的碎草更多,带刺的灌木丛中,铁丝网上,道路拐弯处,遗落得到处都是。我们不停地左右开弓,不一会就码了齐腰高的一垛。

    这么多怎么拿得回去呢?我站在旁边想了又想,对我妹说:“分成四次,我们一人抱一堆走,两个来回就拿完了……”

    我妹也站在旁边想了想,一弯腰,把那堆草整个儿抱起来就走……

    我就只好跟在后面,一路上捡她身后掉下来的碎草。

    今天的任务还早着呢,我们还得一人拎一条编织袋,走进林荫道对面的田野里去拔新鲜草。刚才的草料是用来储存到冬天的,而家里的鸡鸭还在等着今天的晚饭。

    风依然很大。这样的天气最好了,没有蚊虫。在这样的大风里它们那扇小翅膀飞不起来,也就不用因为它们钻进耳朵而吓得要死,平常田野里很可怕,草丛中的蚊子跟云雾似的,一片一片地荡漾,还极均匀地发出嗡嗡不绝的重低音。所以才说刮大风的天气是幸福的啊。大地和天空之间被大风反复涤荡,干干净净。

    我们一人扛一只袋子往回走,迎风穿过这片美丽平坦的田野,远处的林荫道像是等了一百年一样。里面停着我们的自行车。

    回到家,我妈说:“啧!今天捡了这么多!两个人一起干到底不一样啊。”

    我老老实实地承认:“哪里哪里,我是去当啦啦队的。”

    再说说鸡吃草的情景:这群死鸡跟债主似的,一个个上蹿下跳,脸红脖子粗,把五只可怜的野鸭子在脚下踩来踩去,根本靠不到食槽旁边。有的鸭子不知怎么的居然也在糟子边挤到一个位置,还没下嘴,突然看到左右前后全是鸡,立刻大惊小怪地尖叫着跑掉,四处乱跳,寻找同伴。不知鸭子为什么这么怕鸡,它们明明长得比鸡大。

    这些鸡可狠了,从小就会啄人,疼得要死。由于嘴尖的原因,一个个特能挑食。鸭子就笨得不可思议了。每次都要等鸡们吃得神清气闲了,才敢蹭到槽子边上,而且还努力地装作不经意的样子,一有风吹草动,就忙不迭排成一条队逃跑。

    其实鸭子有时也很令人烦恼的。我们在鸡棚里放了一只小铁盆给大家饮水。每次注满水后,它们总要跳进这方狭小的水域游上几圈过干瘾。游就游呗,可它们还要扎猛子。有时候这小小一盆子水里居然能挤进去三四只鸭子,把盆子挤得满满当当。明明一动都不能动了,却仍扭着身子假装游泳。害得鸡们围着盆子干着急,一口水也喝不到。

    鸭子最有意思了,我妈叫:“鸭!”它们就“啊!”地回答一声。我妈要是叫:“鸭鸭!”它们就:“啊!啊!”我妈:“鸭鸭鸭!”它们:“啊!啊!啊!”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白玉盅

林清玄

①所有的蔬菜里,苦瓜是最美的。

②苦瓜外表的美是难以形容的,它晶润透明,在阳光中,仿佛是白玉一般,连它长圆形的疣状突起部分也长得那么细致,触摸起来清凉滑润,也是玉的感觉。所以我觉得最能代表苦瓜之美的,是清朝的玉器“白玉苦瓜”。“白玉苦瓜”是清朝写实性玉雕的代表之作,历来只看到它的雕工之细、写实之美,我觉得最动人的是雕这件作品的无名艺匠,他把“白玉”和“苦瓜”做一结合,确实是一个惊人的灵感。比较起来,虽然“翠玉白菜”的声名远在“白玉苦瓜”之上,但是我认为苦瓜是比白菜更近于玉的质地。

③苦瓜俗称“锦荔枝”、“癞葡萄”,“白玉苦瓜”表现了形象的美,但是我觉得它还不能完全表现苦瓜的内容以及苦瓜的味觉。苦瓜切开也是美的,它的内部和种子是鲜红色,像是有生命流动的鲜血。有一次我把切开的苦瓜摆在白瓷的盘子里,红白相映,几乎是画笔所无法表达的。人站在苦瓜面前,尤其是夏天,心中就漫上一股凉意,那也只是一种感觉而已。

④不管苦瓜有多么美丽,它还是用来吃的。我年幼的时候最怕吃苦瓜,因为老使我想起在灶台熬着的中药,总觉得好好的鲜美蔬菜不吃,为何一定要吃那么苦的瓜。偏偏家里就种着几株苦瓜,有时抗议无效,常被妈妈逼着吃苦瓜,说是苦瓜可以退火,其实是因为家中的苦瓜生产过剩。

⑤嗜吃苦瓜还是这几年的事,也许是年纪大,经历的苦事一多,苦瓜也不以为苦了;也许是苦瓜的美,让我在吃的时候忘却了它的苦;我想最主要的原因,应该是我发现苦瓜的苦不是涩苦,不是俗苦,而是在苦中自有一种甘味,好像人到中年怀想起少年时代惆怅的往事,苦乐相杂,难以析辨。

⑥苦瓜有很多种吃法,我最喜欢的一种是江浙馆子里的“苦瓜生吃”,把苦瓜切成透明的薄片,蘸着酱油、醋和蒜末调成的酱,很奇怪,苦瓜生吃起来是不苦的,而是又香又脆,在满桌的油腻中,它独树一帜,没有一道菜比得上。有一回和画家王蓝一起进餐,他也最嗜苦瓜,一个人可以吃下一大盘,看他吃苦瓜,就像吃糖,一点也不苦。有一家江浙馆里别出心裁,把这道菜叫做“白玉生吃”,让人想起白玉含在口中的滋味,吃在口里自然想起故宫的“白玉苦瓜”,里面充满了美丽的联想。

⑦画家席德进生前也爱吃苦瓜,不但懂吃,自己还能下厨。他最拿手的一道菜是苦瓜灌肉,每次请客都亲自做这道菜。上市场挑选最好的苦瓜,还有上好的腱子肉,把肉细心地捣碎以后,塞在挖空的苦瓜里,要塞到饱满结实,或蒸或煮,别有风味。一次,画家请客,我看到他在厨房里剁肉,小心翼翼塞到苦瓜中去,到吃苦瓜灌肉时,真觉得人生的享受无过于此。我们开玩笑地把画家的拿手菜取名为“白玉盅”。如今画家去了,他拿手的“白玉盅”也随他去了。我好几次吃这道菜,总品不出过去的那种滋味。

⑧苦瓜真是一种奇异的蔬菜,它是最美和最苦的结合,这种结合恐怕是造物者“美丽的错误”。以前有一种酸酸甜甜的饮料,广告词是“初恋的滋味”,我觉得苦瓜可以说是“失恋的滋味”,恋是美的,失是苦的,可是有恋就有失,有美就有苦,如果一个人不能尝苦,那么也就不能体会到那苦中的美。

⑨我们都是吃过苦瓜的,却少有人看过苦瓜树。去年我在南部,看到一大片苦瓜田里长出累累的苦瓜,农民正在收采,他们把包着苦瓜的纸解开,采摘下来,就像在树上取下一颗颗的白玉。我站在田边,看着篮中满满的苦瓜,心中突然感动不已,我想,真正苦瓜生命里的美,是远远比故宫橱窗里的苦瓜还令人感动的。

⑩我买了一个刚从田里采下的苦瓜,摆在家里,舍不得吃;放置几天以后,苦瓜枯萎了,失去了它白玉般的晶亮与透明,吃起来也丝毫不苦,风味尽失。这使我想起了人世间的许多事,美与苦是并生的,人不能只要美而不要苦,那么苦瓜的创作不能说是美丽的错误,它是人生真实的一个小影。

读下文,完成下面小题。

到乡村去找生活和灵魂

熊培云

    ①这些年,南北西东,颠沛流离,因为学习、工作或旅行的缘故,我到过一些地方。然而能让我有望乡之痛的却只有两个地方:一个是我在中国的乡村老家,另一个则是法国巴黎。除了在两地度过的难忘时光,想来还有另一个重要原因,即它们都流淌着一种从容、悠闲的乡村主义。而这种乡村主义,恰恰是现代化、城市化不可或缺的。或多或少,它可以医治由消费主义与成功学等催生的现代病与城市病。

    ②城市,对于许多人来说,就像是一个巨大的过关游戏场。游戏者不舍得放弃已经得到的,还要为新的奖励不断过关,任凭工作劳心劳力,永无闲暇,谁还有心思像梭罗那样去做一个林间流浪汉?梭罗把清晨的散步当作是对一天的祝福,然而失去森林的我们,散步却总是在失眠的夜晚,在自己的床上,从左侧到右侧,再从右侧到左侧,辗转反侧。及至白天,也很少享受散步的乐趣。人们似乎只能通过消费机器来安排自己的生活,他们抱怨平时锻炼得太少,然后打车去健身房,在跑步机上挥汗如雨。

    ③总而言之,在顾此失彼的现代化与城市化的单向度推进下,中国人是活得越来越不耐烦了。几代人建设一幢房屋的耐心没有了,“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诗意没有了,责任心也没有了。谁需要大树,谁就花钱到别处去挖;谁需要乘凉,谁就买个电扇回家。在巴黎,我看到法国人会花几年时间为巴黎圣母院修葺外墙,若在中国,以中国人的“拆挪”本性,恨不得把它拆了重盖一个新的。

    ④农村本是最有条件慢条斯理地建设的。相较城里的快节奏,我所体会到的乡村生活原是另一番景象:当你行走于田野,这里上接天,下接地,中间是与你共生的万物。你不会因为老牛走得缓慢而焦急,也不必非得撵上一只奔跑的野狗以证明自己的速度与价值。走自己的路,让万物生长吧。当你把种子埋进地里,除了浇水施肥,你只需安心等待,而不必心急如焚地蹲在地里等待“第一桶金”。只要时间到了,它自会生根发芽,开花结果,“一半在尘土里安详,一半在风里飞扬”。

    ⑤然而,当前急功近利的现代化与城市化,使乡村一点点沦陷。法国大革命的问题出在“你不要自由,我强迫你自由”,现在农村有一半问题则出在“你不要城市化,我强迫你城市化”。种种逼迫的背后,显然是人们控制了社会生长的速度,而不是由社会本身决定自己的生长。

    ⑥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发生在欧洲的一个意味深长的故事:据说,当年罗马军队带着葡萄种子到达位于高卢的博纳时,发现这里充沛的阳光与肥沃的砾石土地特别适合葡萄的种植,于是他们便和当地农民一样,边种植葡萄边酿酒。谁知三年后,当军队要开拔时,有近半的士兵都留了下来,因为这里的葡萄美酒俘获了他们的心,他们宁可留下来当酒农也不愿意再去南征北战、拓展帝国的疆土了。为此,查理曼大帝后来还不得不颁布法令,禁止军队经过博纳。甚至,在临终前,他还说过这样的话:“罗马帝国靠葡萄酒而昌盛,又因葡萄酒而毁于一旦。”难怪莎士比亚会借李尔王之口说出“罗马帝国征服世界,博纳征服罗马帝国”。

    ⑦应该看到,在这里征服罗马帝国的,不是博纳,而是生活。准确地说是平民的生活愿望征服了帝王的政治野心。在那样的年代,不跟随国王打仗算是“政治不正确”了。然而,这才是历史最真实的面貌--所有帝国终究会灰飞烟灭,只有生活亘古常新。

    ⑧必须保卫乡村,正如必须保卫社会。我在这里强调的需要保卫的乡村,并非地理意义上的乡村,而是一种乡村主义与乡镇精神。它们与所谓的主流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不甘心卷入狂飙突进的时代游戏。人在天地间,既不被物化,也不被概念化,不被异化为我们制造的工具的工具。

    ⑨是时候回答这些问题了:为什么农民战士盼望解甲归田?为什么华盛顿不愿当国王而愿意回到故乡的葡萄架下?为什么欧洲市民希望在乡下有第二住所?为什么美国总统愿意在休息日回到自家农场喂马?因为那里有一片可以让他们回归自由自在的土地、安宁生活的空间。如果说城市是躁动不安的婴儿,那么乡村就是一个可以供人类憩息的巨大摇篮。

    ⑩就像写在电影《云上的日子》里的古老寓言:如果你走得太快,灵魂跟不上了,你就要停下来,等一等自己的灵魂。悲哀的是,过去百年间,从革命到建设,从出乡村到城市化,急于赶路的我们,一次次走丢了自己的灵魂。而我,宁愿从中国有没有乡村来看我们有没有幸福,中国有没有未来。

(有删改)

现代文阅读II;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小题。

庙的回忆(节选)

史铁生

据说,过去北京城内的每一条胡同都有庙,或大或小总有一座。这或许有夸张成分。但慢慢回想,我住过以及我熟悉的胡同里,确实都有庙或庙的遗迹。

在我出生的那条胡同里,与我家院门斜对着,曾经就是一座小庙。从那条胡同一直往东的另一条胡同中,有一座大些的庙,香火犹存。那是奶奶常领我去的地方,庙院很大,松柏森然,夏天的傍晚不管多么燠热难熬,一走进那庙院立刻就觉清凉,我和奶奶并排坐在庙堂的石阶上,享受晚风和月光,看星星一个一个亮起来。僧尼们并不驱赶俗众,更不收门票,见了我们唯颔首微笑,然后静静地不知走到哪里去了,有如晚风掀动松柏的脂香似有若无。庙堂中常有法事,钟鼓声、铙钹声、木鱼声,噌噌吰吰,那音乐让人心中犹豫。诵经声如无字的伴歌,好像黑夜的愁叹,好像被灼烤了一白天的土地终于得以舒展便油然飘缭起的雾霭。现在想,大约任何声音、光线、形状、姿态,乃至温度和气息,都在人的心底有着先天的响应,因而很多事可以不懂但能够知道,说不清楚,却永远记住、那大约就是形式的力量。我跑回到奶奶身旁,出于本能我知道了那是另一种地方,或是通向着另一种地方;比如说树林中穿流的雾霭,全是游魂。奶奶听得入神,摇撼她她也不觉,她正从那音乐和诵唱中回想生命,眺望那另一种地方吧。我的年龄无可回想,无以眺望,另一种地方对一个初来的生命是严重的威胁。我钻进奶奶的怀里不敢看,不敢听也不敢想,惟觉幽暝之气弥漫,月光也似冷暗了。

大约1979年夏天,某一日,我们正坐在那庙墙下吃午饭,不知从哪儿忽然走来了两个缁衣落发的和尚,一老一少仿佛飘然而至。他们边走边谈,眉目清明,步履轻捷,颦笑之间好像周围的一切都变得空阔甚至是虚拟了。或许是我们的紧张被他们发现,走过我们面前时他们特意地颔首微笑。这一下,让我想起了久违的童年,然后,仍然是那样,他们悄然地走远,像多年以前一样不知走到哪里去了。

傍晚,我独自摇着轮椅去找那小庙。我并不明确为什么要去找它,也许只是为了找回童年的某种感觉?总之,我忽然想念起庙,想念起庙堂的屋檐、石阶、门廊,月夜下庙院的幽静与空荒,香缕细细地飘升,然后破碎。我想念起庙的形式。我由衷地想念那令人犹豫的音乐,也许是那样的犹豫,终于符合了我的已经不太年轻的生命。然而,其实,我并不是多么喜欢那样的音乐。那音乐,想一想也依然令人压抑、惶恐、胆战心惊。但以我已经走过的岁月,我不由地回想,不由地眺望,不由地从那音乐的压力之中听见另一种存在了,我并不喜欢它,譬如不能像喜欢生一样地喜欢死。但是要有它。人的心中,先天就埋藏了对它的响应。响应,什么样的响应呢?在我,那永远不会是成就圆满的欣喜,恰恰相反,是残缺明确地显露。眺望越是美好,越是看见自己的丑弱,越是无边,越看到限制。无论再往哪儿去吧,都说明此地并非圆满。丑弱的人和圆满的神之间,是信者永远的路。这样,我听见,那犹豫的音乐是提醒着一件事:此岸永远是残缺的,否则彼岸就要坍塌。这大约就是佛之慈悲的那一个悲字吧。慈呢,便是在这一条无尽无休的路上行走,所要有的持念。

1996年春天,我坐了八九个小时飞机,到了很远的地方,地球另一面,一座美丽的城市。一天傍晚,我和妻子在街上走,一阵钟声把我们引进了一座小教堂(庙),我看见一个中年女人独自坐在一个角落,默默地望着前方的雕像。她的眉间似有些愁苦,但双手放松地摊开在膝头,心情又似非常宁静,对我们的喧哗一无觉察,或者是我们的喧哗一点也不能搅扰她吧。我心里忽然颤抖——那一瞬间,我以为我看见了我的母亲。

我一直有着一个凄苦的梦,隔一段时间就会在我的黑夜里重复一回:母亲,她并没有死,她只是深深地失望了,对我,或者尤其对这个世界,完全地失望了,困苦的灵魂无处诉告,无以支持,因而她走了,离开我们到很远的地方去了,不再回来。在梦中,我绝望地哭喊,心里怨她:“我理解你的失望,我理解你的离开,但你总要捎个信儿来呀,你不知道我们会牵挂你不知道我们是多么想念你吗?”但就连这样的话也无从说给她,只知道她在很远的地方,并不知道她到底在哪儿。这个梦一再地走进我的黑夜,驱之不去,我便在醒来时、在白日的梦里为它作一个续:母亲,她的灵魂并未消散,她在幽冥之中注视我并保佑了我多年,直等到我的眺望已在幽冥中与她汇合,她才放了心,重新投生别处,投生在一个灵魂有所诉告的地方了。

我希望,我把这个梦写出来,我的黑夜从此也有了皈依了。

(选自散文集《灵魂的事》,百花文艺出版社2005年版,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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