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六次全体会议。根据国家主席习近平的提名,经过投票表决,决定李克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在高悬的国徽下,李克强总理郑重走向宣誓台,左手抚按红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在全体全国人大代表的见证下,庄严宣誓。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看完这则新闻报道后,同学们对此展开了以下讨论:
甲:之所以要进行宪法宣誓制度,是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规定了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重要性的问题。
乙:总理抚按的宪法是1982年宪法,主要是继承了1978年宪法的原则和精神。
丙:由此也能看出国务院总理是由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产生的。
丁:誓词的最后一句表达的是我国各族人民的最高理想。
戊:全国人大决定李克强为国务院总理,表明全国人大具有重大事项决定权。
同学们的讨论有几处是错误的,请你找出来并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