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卷
题型:单选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2016-2017学年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双岘中学九年级上学期第三次月考政治试卷
材料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庄严宪法,字字千钧。九鼎重器,百炼乃成。2018年3月11日,宪法修正案表决通过。这次宪法修改,严格依法按程序进行,汇聚全党全国智慧,反映党和人民共同意志。
船的力量在帆上,人的力量在心上。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
材料一:中国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指出:“法律是准绳,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循,道德是基础,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
材料二:2018年3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结束后,举行了庄严而又隆重的宪法宣誓仪式。新当选的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先进行宪法宣誓。宣誓词:“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强国努力奋斗!”这一誓词字字千钧,激荡在13亿中国人民心中。这庄严神圣的一刻,必将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光辉史册。
近年来,北京市数量庞大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如脱缰野马,成为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隐患,社会各界要求对电动自行车加强管理的呼声日益强烈。经充分调研论证,凝聚共识,2018年9月28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当年11月1日开始实施。
《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需登记挂牌才可上路,凡是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能上路行驶。《条例》的出台不仅让车主有了合法身份,也让政府的交管部门摆脱了“无法可依”的尴尬。
甲:宪法是国家根本法,依法治国全靠它。
乙:我们年龄有点小,宪法与我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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