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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论述类文本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2016-2017学年黑龙江大庆一中高一上月考三语文试卷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无论是“五线谱”还是“数字简谱”,其目的都是为了对声音进行数量化的记录和描述。如果没有这一前提,复杂的音乐作品既不能创作,也难以演出。从这一意义上讲,正如数学是所有科学中最为抽象的科学一样,音乐是所有艺术中最为抽象的艺术,它们都可以被简单的符号体系加以表述。所以,德国哲学家莱布尼茨指出:“音乐就它的基础来说,是数学的;就它的出现来说,是直觉的。”而西方人所要做的,就是在音乐的直觉背后,发现数学的基础及其“演算”规律。于是,西方音乐和算数、几何、天文一起成为教会必修的四门功课。在西方13世纪,音乐既是艺术,又是数学,还是宗教,因为音乐家要根据数学的原理创造出符合宗教精神的艺术。

    音乐不是数学,我们不能指望将一组数学公式能够直接转变成五线谱;音乐不是哲学,我们也不能指望将一个哲学命题直接转变为交响乐。然而,一方面,音乐和数学存在着类似,因为数学和音乐具有抽象探索方案的特征,在探索中由类推和变奏来引导;另一方面,哲学与音乐也拥有一些共同的世界观、共同的生活态度、共同的信仰模式。

    最初,西方人对数字的崇拜、对音乐的崇拜、对宇宙本体的崇拜是交织在一起的。从“数字本质主义”的观点出发,西方人竭尽全力地去探索和谐音符背后的数学秘密。在这种探索过程中,音乐家发现,任何单一数字所对应的音响都不能产生美,和谐的音乐产生于不同音响之间的数学关系。这个观点显然比以往的“数字拜物教”有更大的进步,其意义相当于理性哲学对宗教神学的取代。

    然而,数学是发展的,音乐是发展的,哲学也是发展的。数学家对“无理数”的发现不能不引发音乐家的恐慌。这个无理数和极不和谐之间的隐喻的相似,比我们期望的更为深远更为神秘。一个音乐音程和一个数学的数字被人们同样地判断:人们认为它们都在可允许的界限之外。它们对于一个已经建立起来的秩序来说,被认为不仅不使人愉快,而且是危险的,不仅有威胁,而且是魔鬼性的。

    这种数学家对无理数的恐惧、音乐家对不和谐音程的恐惧,犹如哲学家对非理性世界的恐惧。然而,无论数学家是否喜欢,无理数确实是存在的;无论哲学家是否高兴,这个世界确实不是按照我们的理性模式被创造出来的;无论音乐家是否愿意,不和谐的音响也确实构成了音乐世界的一部分。于是,正像数学家必须正视无理数,哲学家必须正视非理性一样,音乐家们也必须正视不和谐音程在作曲中的地位。

(摘编自陈炎《科学精神对西方艺术的双重影响》)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五线谱”和“数字简谱”都是对声音进行数量化的记录和描述,这种记录和描述是复杂的音乐作品创作和演出的前提。 B、数学和音乐分别是科学和艺术中最为抽象的,但是,从某种意义上说,数学和音乐都可以被简单的符号体系加以表述。 C、音乐的基础是数学,它是以直觉出现的,西方人所要做的,是在音乐的直觉背后,发现数学的基础及其“演算”规律。 D、音乐家要根据数学的原理创造出符合宗教精神的艺术,所以,音乐和算数、几何、天文在西方成为教会必修的四门功课。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音乐不是数学,一组数学公式不能够直接转变成五线谱;音乐不是哲学,一个哲学命题不能直接转变为交响乐。 B、数学和音乐都在探索中由类推和变奏来引导。哲学与音乐也拥有一些共同的世界观、生活态度、信仰模式。 C、音乐家发现,和谐的音乐产生于不同音响之间的数学关系,这个观点导致了理性哲学对宗教神学的取代。 D、西方人对数字、音乐、宇宙本体的崇拜是交织在一起的,他们竭尽全力地去探索和谐音符背后的数学秘密。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数学的发展推动了音乐、哲学的发展。因为无理数和极不和谐之间的隐喻的相似,所以数学家对“无理数”的发现不能不引发音乐家的恐慌。 B、如果一个音乐音程和一个数学的数字超出了可允许的界限,它们对于一个已经建立起来的秩序来说,被认为是危险的,有威胁且是魔鬼性的。 C、世界不是按照我们的理性模式被创造出来的,不和谐的音响构成了音乐世界的一部分:这个事实不以数学家、哲学家、音乐家的意志而转移。 D、尽管数学家和音乐家分别对无理数和不和谐音程感到恐惧,但是数学家必须正视无理数,音乐家们也必须正视不和谐音程在作曲中的地位。
举一反三
现代文阅读(二)

骑马

王了一

    ①大家都知道,古代的英雄是怎样爱他们所骑的马。楚霸王的乌骓和虞姬并重,或者可说比虞姬更为重要,因为等到“骓不逝”的时候,虞姬只能陪着他徒唤“奈何”。名将有了良马,然后相得益彰。直到现代,我还觉得一位军长骑上马就格外显得威风凛凛。那种“逸势凌蛟虬”的神气决不是任何机械所能代替。

    ②还会联想到西洋古代的“骑士”。只有那种任侠仗义扶弱锄强的人,才不辱没了名马。依照传说,中古时代只有“骑士”能有骑马的权利,而“骑士”又都是忠勇的人。不管它是不是事实,只这忠勇和马的搭配就够有趣的。咱们可以说,马就是忠勇的象征。

    ③文人的骑马,一般说起来,却是最可鄙的。“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我们读到这一类的诗句的时候,眼睛里活现出戏台上状元游街的景象:一个弱不禁风的瘦书生拿着鞭子像挥扇般地摇了又摇。这和骏马的神态形成一种极端的矛盾。马者,怒也,武也。多数书生非但不能武,连怒也不过五分钟,如果他们要骑马的话,最好择一些“驾骀”给他们骑。不过,这也不可一概而论。像陆放翁的骑马也就不凡。“射雉西郊常命中”,这种畋猎的英姿并不亚于冲锋陷阵。也许因为他是帅府的参议,所以能有“上马杀敌,下马作露布”的豪情。必须是他这种人,才够得上说:“中原北望气如山。”

    ④女子骑马自然别有风韵;然而骅骝毕竟是配英雄的,不是配美人的。除非是美人而兼英雄!抗战以后,女同胞当中产生了不少的阿马孙英雄,她们非但有马革裹尸的志气,而且有跃马檀溪的胆量。她们和白云观外的嬉春女士相差得实在太远了。

    ⑤《封神榜》里的神仙有骑狮子的,有骑虎的,有骑鹿的,有骑仙鹤的,依我猜想,都不如骑马的英雄气概。当我骑马的时候,非但不喜欢按辔徐行,而且不爱它那种赛跑式的步伐。我喜欢它飞:我爱它如天马行空;我爱它如风驰电掣。我们的土话把马的小跑叫做“小滚”,马的大跑叫做“大滚”。“小滚”只觉得颠簸不堪;“大滚”的时候,就大大不同了。马似流星人似箭,你只觉得身轻如叶,飘飘欲仙,并不像一匹马载着你在走路,只像一只神鹰载着你在凌空!只有这样,你才尝得到骑马的乐趣。“小滚”的结果,会使你头昏脑涨;“大滚”的结果,会使你忘却疲劳——纵然疲劳了,也包管你夜里睡得安稳。会骑马的人不喜欢“小滚”而喜欢“大滚”,正像喝酒的人不喜欢淡酒而喜欢白兰地。不看见那些能喝一瓶白兰地的人只喝四两“时酒”就叫头疼吗?

    ⑥我十四岁就学骑马。虽然栽了不少的筋头,但是那种飞行的乐趣,至今犹萦梦寐。这二十年来,总没有痛痛快快地骑它一次,不免有髀肉复生之感。我自信盛年虽逝,豪气未销。等到黄龙既捣,白堕①能赊的时节,定当甘冒燕市之尘,一试春郊之马

一九四二年冬

(有删改)

注:①白堕,人名,《洛阳伽蓝记·法云寺》中记:“河东人刘白堕,善能酿酒。”后用作美酒的别称。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当前,中国诗歌进入了缺乏创新激情的贫乏状态,摆脱不了平庸的纠缠,那些曾经让读者心动不已的追寻民族独特体验和表达人类普遍情感的具有独创性的艺术精品似乎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渐行渐远,中国诗歌正难以避免地进入了缺乏艺术杰作的窘境。造成当前中国诗歌创作难尽人意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其中最关键的因素则是,整个社会的文学审美意识的普遍弱化导致诗歌评价标准的缺失。

    那么,究竟什么样的诗歌是好诗歌?

    好诗歌是对一个时代的现实生活状况的深度把握和对一个民族的内在精神追求的审美洞察,是从诗人的心灵深处自然流淌出来的真诚关爱。诗人的把握现实生活既不是对当下生活时尚的浮光掠影式的涉猎,也不是对自我生活趣味的低吟浅唱式的回味,而是要深入到普通民众的具体生活中,挖掘隐藏在日常生活表象下的精神潜流。现实生活是文学创作的原点,诗人绝不是为了创作的目的才走进普通民众的生活里去,而是要以普通民众的生活作为出发点,深入到普通民众生活的底层。如同秘鲁作家马里奥·略萨所说,作家的责任就是“要用想象力穿透生活”,用自己的艺术创造去“结构生活现实”。一个时代的现实生活形态是复杂多样而又千差万别的,诗人对现实生活状况的把握绝不是在诗歌中表现琐碎的生活细节,而是要在涌动的生活潮流中追寻一个民族的内在精神走向,探求一个普通民众在日常生活中呈现出来的内在情绪。

    好诗歌是对超越国界的人类精神的合理张扬和对跨越时空的人类永恒价值的诗意追问,是从诗人的精神底层逐渐升华出来的人性思索。文学是一个民族特定时代里的精神产物,理所当然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和社会性,打上了无法替代的特定民族的烙印。然而,一切伟大的文学作品之所以能够超越国界和跨越时空,根本原因就在于其对人类共同追寻的普遍精神的表达.因此,好诗歌就不能将目光仅仅停留在一个时代的民族现实生活状况的展现上,而是要以此为出发点,善于发现隐藏在自己民族精神底层的具有人类普遍性的共同价值,诸如对真的肯定,对善的弘扬,对美的向往,对理想的追寻,对自我的超越,对个人自由的肯定,对人格尊严的尊重等等。诗人的责任就在于融入普通民众的现实生活中,在积淀了一个民族的历史记忆的日常生活中去追寻人类的终极价值。

    好诗歌是对日常生活语言的审美升华。 “五四”新文化运动以后,白话成为文学创作的主要工具,口语化成为诗歌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向.然而,诗歌创作的口语化并不意味着语言的平庸化。日常生活中的口语可以成为诗歌创作的语言,但是它必须是经过诗人的审美加工的。诗歌语言的口语化不仅是诗歌语言的艺术化,而且更是诗人以诗意化的语言表达自己的生活情感的审美化。

(节选自郭国昌《诗歌价值如何认定》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我国书法理论诞生较早,始见于汉代。崔瑗所谓“观其法象,俯仰有仪”,蔡邕所谓“书肇于自然”的书法评论,可算是书法理论的萌芽。此后,“自然”二字出现频率极高,且在不同时段、不同理论家的认知中有着不同的内涵。

    汉代的书论中,“观物取象”意识普遍存在。在此观念下,当时的书论家不但关注汉字点画形状的书写方法,而且注重以自然物象来对应说明点画的形状与面貌。到了魏晋,书论对点画的描述更加微观细致。卫夫人《笔阵图》中提到“横如千里阵云”“点如高峰坠石”,以自然之形比附书法之形;王羲之《笔势论十二章》中的“屈脚之法,弯如角弓之张”,则揭示了书法点画形状与自然物象之间的相似性。这种从形状上把自然物象与书法点画紧密相连的理论,属于第一自然——“眼中自然”。在后世有关“永字八法”的讨论中,这种理论被进一步细化,但对自然内涵的拓展上并没有多大进展。用这一自然概念理解书法,具体可感,真实可信,但这种一一对应的关系毕竟有限。因为,它只能停留在书法具体点画外形的层面,一旦超出点画外形,进入到点画姿态以及整个字的造型与姿态问题时,这种以物对应的办法就陷入了尴尬。于是,书法理论的构建中就出现了“第二自然”,即“胸中自然”。

    “胸中自然”基于生命意识与书法审美。魏晋南北朝书论中用自然物象来喻说书家的个人风格,并以此来表达不同书家作品中流露出来的生命意象,如梁武帝说“王羲之书字势雄逸,如龙跳天门,虎卧凤阙”,“韦诞书如龙威虎振,剑拔弩张”。到了唐代,孙过庭《书谱》中讲到书法“同自然之妙有,非力运之能成”,这就是说,书法与自然的关系不是简单的视觉感官上的相似性,而是自然与人心妙合的产物,需要感受与体悟。

    怎样将胸中的“第二自然”自然而然地表达出来呢?这就进入了基于法道观念与心性表现的“第三自然”——“手中自然”。宋代以后,在尚意思潮的影响下,书法的主要追求已经不是妙悟自然,更不是眼观自然,而是心性的自然流露,以及表达方式上的“自然而然”。苏轼的书写状态“我书意造本无法,点画信手烦推求”,便是他本人真性情、真情感的流露。此类作品,字如其人,人如其字,一切都自然而然。自然而然即为自由自在,是人生的最高境界,也必然是书法的最高境界。

    历代书家正是在观察、体悟、回归自然的过程中,提炼了书法的点画样式,丰富了书法的生命意象,升华了书法的审美境界,终将书法内化为书家的人格修养和心性表达。

(摘编自史忠平《中国古代书论中的“自然”变迁》)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原始的象形文字,有时称为绘画文字,有时又称为文字画,这样含混的名词,对于字与画的关系,很容易引起误会,是应当辨明一下的。

    一切文字,在最初都是象形的,换言之,都是绘画式的。反之,任何绘画都代表着一件事物,因此也便具有文字的作用。但是,绘画与文字仍然是两件东西,它们的外表虽相似,它们的基本性质却完全两样。一幅图画在作者的本意上,决不会变成一篇文字,除非它已失去原来的目标,而仅在说明某种概念。绘画的本来目的是传达印象,而文字的本来目的则是说明概念。要知道二者的区别,最好是看它们每方面所省略的地方。实际上便是最写实的绘画,对于所模拟的实物,也不能无所省略,文字更不用说了。往往为了经济和有效的双重目的起见,绘画所省略处正是文字所要保留的,反之,文字所省略处也正是绘画所要保留的。

    就中国的情形论,文字最初虽非十足的绘画,后来的发展却和绘画越走越近。这种发展的过程包括两个阶段,和绘画本身的发展过程完全相合。两个阶段(一)是装饰的,(二)是表现的。

    离甲骨略后而几乎同时的铜器上的文字,往往比甲骨文字来得繁缛而更富于绘画意味,这些我从前以为在性质上代表着我国文字的较早阶段,现在才知道那意见是错的。镌在铜器上的铭辞和刻在甲骨上的卜辞,根本是两种性质上的东西。卜辞的文字是纯乎实用性质的纪录,铭辞的文字则兼有装饰意味的审美功能。装饰自然会趋于繁缛的结构与更浓厚的绘画意味。沿着这个路线发展下来的一个极端的例子,便是流行于战国时的一种鸟虫书,那几乎完全是图案,而不是文字了。字体由篆隶变到行楷,字体本身的图案意味逐渐减少,可是它在艺术发展方面的途径不但并未断绝,而且和绘画拉拢的更紧,共同走到一个更高超的境界了。

    以前在装饰的阶段中,字只算得半装饰的艺术,如今在表现的阶段,它却成为一种纯表现的艺术了。以前作为装饰艺术的字,是以字来模仿画,那时画是字的理想。现在作为表现艺术的字,字却成了画的理想,画反要来模仿字。从艺术方面的发展看,字起初可说是够不上画,结果他却超过了画,而使画够不上它了。

    字在艺术方面,究竟是仗了什么,而能有这样一段惊人的发展呢?理由很简单。字自始就不是如同绘画那样一种拘形相的东西,所以能不受拘牵的发展到那种超然的境界。从装饰的立场看,字尽可以不如画,但从表现的立场看,字的地位一上手就比画高,所以字在前半段装饰的竞赛中吃亏的地方,正是它在后半段表现的竞赛中占便宜的地方。这一点也可以证明文字的本质与绘画不同,所同的只是表面的形式而已。

    评论书画者常说起“书画同源”,实际上二者恐怕是异源同流。字与画只是亲近而已。因为相近,所以两方面都喜欢互相拉拢,起初是字拉拢画,后来是画拉拢字。字拉拢画,使字走上艺术的路,而发展成我们这独特的艺术——书法。画拉拢字,使画脱离了画的常轨,而产生了我们这有独特作风的文人画。

(节选自北京大学出版社美学散步丛书《回望故园》,有删节。)

阅读下列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逻辑:一种文化和精神

    人是一种理性的动物,但人对作为理性的核心成分的逻辑的了解还十分有限。正因如此,逻辑不是被戴上神秘、深奥、抽象的光环,被敬而远之,就是被轻蔑地视为虚无、刻板、教条、缺乏活力。很多人没有受过基本的逻辑训练,任凭外部刺激指导自己的行动。但对人类历史发展真正起作用的人来说,观念的力量尤为重要,而观念的运作正是一种逻辑运作。可见,具备良好的逻辑素质和批判性思维能力,对于应对复杂多变的世界,进而提升现代生活的人文精神非常重要。

    逻辑不仅是一门独特的科学,还是一门奇异的艺术。科学在知的方面使理性臻于完善,艺术在行的方面使理性臻于完善。从这一意义上讲,逻辑的目的就是艺术的目的。然而,除非逻辑既是一门艺术,同时又是一门科学,否则这一目的是不能达到的。人类理智的本性就是要成为理性。对于人来说,理智生活是一种发展着的东西。理性并非意味着不会犯错。人类理性的活动是推演性的,而推演活动又是一种生产性的或构造性的,理性并不保证它在生产或构造或构成中不会出错,相反,它可能会做出错误的定义或划分,推理会出现瑕疵,思想会产生混乱。自在的理性需要一种逻辑的力量来克服它的这种先天的不确定性,从而使理性的德行臻于完善。从这种意义上说,逻辑是一门科学,又是一门艺术。

    逻辑不仅仅是科学,是艺术;还是一种精神,一种理性精神。正是这种精神激发、促进、鼓舞和驱使人们将人类的思维得以运用到最完善的程度,并尽其所能地去探求和确立已经确立的知识的最深刻和最完美的内涵。公理化的逻辑体系表达出人类对臻至完美的理论所应当具有的形态的认识和向往。其中逻辑公理的选择体现出人们对理论本身的最深思熟虑的判断和洞察力。逻辑规则和定义体现出人们为追求无可置疑结论而对推论施加的严苛条件。推理链条的环环相扣反映出人们对思维编织的精细严密的要求。从公理出发,一些简单的定理立刻就能得到证明,这些定理进而成为那些更深奥的定理的基石。这样一座精美的大厦就严密地建立起来。可以想象,如果一个理论将其中所有的论证一一抽出,那么这一理论就会因只剩下一堆描述性语句而坍塌,理论的结构性力量和活力由此丧失净尽。而一个确立了逻辑有效性的理论意味着它获得了一种逻辑的品行。它因逻辑而变得简洁、精美、严格、强大,内部和谐、外部精巧、经久耐用。

    逻辑能力是存在于人的大脑中的一种能力,这种能力是在人的成长过程中逐步形成的,由于这种能力是通过对世界的领悟内化而成的潜在逻辑,因此它具有某种“自然习得”,甚至“与生俱来”的性质。但它同时也具有模糊性、直觉性和不确定性,要使这种潜在的逻辑发展成为一种具有深刻性、确定性、批判性和反思性,在语言表达上具有清晰性、规范性、一致性和相干性的显逻辑,就需要在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强化逻辑训练。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众所周知,中国传统文化常常被人叫做“礼乐文化”。所谓“礼乐文化”,也就是明确表明在这种以培养人格、造就文明社会为目的的文化中,礼乐起着核心的与基本的作用。其中,乐既是个人修身成德的途径,也是理想社会和政治的旨归。这与古人对“乐”的认识有关。

    虽然儒家一直讲圣人制礼作乐,实际上古人并不将乐视为纯粹人为主观的产物。乐之本,在天不在人。古人将十二律与十二月相配,将五声对应于五行或四季,在现代人看来是牵强附会甚至是无稽之谈,却未看到古人的良苦用心。音律是由人制定的,但却是“天之道也”。音乐与人的主观情感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更不是情感的产物。一方面,与乐相比,人的情感是主观相对的,因人因地因事而不同,嵇康在《声无哀乐论》中写到:“夫殊方异俗,歌哭不同。使错而用之,或闻哭而欢,或听歌而戚,然其哀乐之怀均也。今用均同之情而发万殊之声,斯非音声之无常哉?”另一方面,悲伤的音乐未必使听者悲伤,喜庆的音乐也未必使听者开心。

    乐如果本出于天,为何又是人的产物呢?这是现代人才会有的问题,现代人相信天人永隔;对于古人来说,天人有别,但天人相通:“天之与人有以相通,如景之象形,响之应声。”天道运行有一定的节律,《史记·律书》中说:“律历,天所以通五行八正之气,天所以成孰万物也。”天之节律即人之节律,此节律也是人事的最高规范,依它行事,天下太平,万物和谐,人心安泰,即为王道。所以《乐论》中曾提出这样的观点:“夫乐者,天地之体,万物之性也。合其体,得其性,则和;离其体,失其性,则乖。”

    因此,乐作为一种政治教化的体制,它的规范应该具有绝对普遍性,不能因人因事因地而异,因为这种规范性乃人类伦理生活的基本原理与范式,它绝不是主观任意的,而是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具有先天的绝对性。否则,它就不再是一种公共的体制而只是私人产物了。教化如果变为实现任何个人或人群的利益的工具,便不是教化,而是洗脑了。圣人不是根据自己的意见,而是承袭天道作乐。正如阮籍所说:“昔者圣人之作乐也,将以顺天地之体,成万物之性也。”礼乐乃是“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而不是圣人出于一己之私的发明。

    但是,不管怎么说,乐之本质虽然是客观的,它的具体表现却是极为感性的,所以即便是嵇康,也从未否认乐对人情感的巨大作用,“声音和比,感人之最深者也”。但乐不是像大笑或哭泣那样的纯粹私人情感的宣泄;乐是通过感性的方式使人扬弃了自己狭隘的主观性而上升到存在和宇宙的普遍性,达到人生和世界的理想状态,使宇宙人生因此变得完美。

(摘编自张汝伦《论“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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