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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语言表达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人教版(新课程标准)初中语文七年级下册4.18最苦与最乐同步测试

指出下列句子各使用了什么修辞手法。

①该做的事没有做完.便像是有几千斤重担压在肩头,再苦是没有的了。

②答应人办一件事没有办,欠了人的钱没有还,受了人的恩惠没有报答,得罪了人没有赔礼,这就连这个人的面也几乎不敢见他:纵然不见他的面,睡里梦里都像有他的影子来缠着我。

③翻过来看,什么事最快乐呢?目然责任完厂,算是人生第一件乐事。

④快乐之权操之在己。孔子所以说:“无入而不自得”,正是这种作用。

举一反三
认真阅读下面的文章,思考并回答问题。

故都的秋

郁达夫

    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

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雕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一个人夹在苏州上海杭州,或厦门香港广州的市民中间,浑浑沌沌地过去,只能感到一点点清凉,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秋并不是名花,也并不是美酒,那一种半开,半醉的状态,在领略秋的过程上,是不合适的。

    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罢,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象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北国的槐树,也是一种能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缀。象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

    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因为北平处处全长着树,屋子又低,所以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听得见它们的啼唱。在南方是非要上郊外或山上去才听得到的。这秋蝉的嘶叫,在北平可和蟋蟀耗子一样,简直象是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家虫。

    还有秋雨哩,北方的秋雨,也似乎比南方的下得奇,下得有味,下得更象样。

    在灰沉沉的天底下,忽而来一阵凉风,便息列索落地下起雨来了。一层雨过,云渐渐地卷向了西去,天又青了,太阳又露出脸来了;著着很厚的青布单衣或夹袄的都市闲人,咬着烟管,在雨后的斜桥影里,上桥头树底下去一立,遇见熟人,便会用了缓慢悠闲的声调,微叹着互答着的说:

     “唉,天可真凉了”(这了字念得很高,拖得很长。)

     “可不是么?一层秋雨一层凉了!”

    北方人念阵字,总老象是层字,平平仄仄起来,这念错的歧韵,倒来得正好。

    北方的果树,到秋来,也是一种奇景。第一是枣子树;屋角,墙头,茅房边上,灶房门口,它都会一株株地长大起来。象橄榄又象鸽蛋似的这枣子颗儿,在小椭圆形的细叶中间,显出淡绿微黄的颜色的时候,正是秋的全盛时期;等枣树叶落,枣子红完,西北风就要起来了,北方便是尘沙灰土的世界,只有这枣子、柿子、葡萄,成熟到八九分的七八月之交,是北国的清秋的佳日,是一年之中最好也没有的Golden Days。

    有些批评家说,中国的文人学士,尤其是诗人,都带着很浓厚的颓废色彩,所以中国的诗文里,颂赞秋的文字特别的多。但外国的诗人,又何尝不然?我虽则外国诗文念得不多,也不想开出账来,做一篇秋的诗歌散文钞,但你若去一翻英德法意等诗人的集子,或各国的诗文的Anthology来,总能够看到许多关于秋的歌颂与悲啼。各著名的大诗人的长篇田园诗或四季诗里,也总以关于秋的部分。写得最出色而最有味。足见有感觉的动物,有情趣的人类,对于秋,总是一样的能特别引起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来的。不单是诗人,就是被关闭在牢狱里的囚犯,到了秋天,我想也一定会感到一种不能自已的深情;秋之于人,何尝有国别,更何尝有人种阶级的区别呢?不过在中国,文字里有一个“秋士”的成语,读本里又有着很普遍的欧阳子的《秋声》与苏东坡的《赤壁赋》等,就觉得中国的文人,与秋的关系特别深了。可是这秋的深味,尤其是中国的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

    南国之秋,当然是也有它的特异的地方的,比如廿四桥的明月,钱塘江的秋潮,普陀山的凉雾,荔枝湾的残荷等等,可是色彩不浓,回味不永。比起北国的秋来,正象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

    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

1934年8月,在北平(郁达夫:现代著名的小说家、散文家。)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问题。

石头会唱歌

顾晓蕊

    ①我想说的石头,不是溪水畔或山坡上冷硬的带有棱角的石头。石头是一个人的名字。

    ②初见时,几名临时工围在一起说笑,只有他蹲在不起眼的角落里等活儿。他50岁上下,长得黑瘦,裹着一身破旧的沾满油污的灰褐色工装。许是常年奔波的缘故,晒得黑红的脸庞刻满沧桑,一双凹陷的眼睛,却深邃而明亮。

    ③老石踏实勤快,脑子又灵活,相熟以后,大家都愿意跟他搭帮干活。“石头,跟着走喽。”“老石,来搭把手。”他“嗯嗯”应道,脸上现出谦卑的笑。

    ④一天清晨,传来一阵美妙的歌声。我循声朝窗外望去,不禁惊住了。

    ⑤那个唱歌的人竟是老石,只见他站在屋前的空地上,身着白衫黑裤,看上去很精神。他唱罢一曲又一曲,唇间轻吐的乐符,如一簇绚丽的火苗,弥散成温暖的笑容。

    ⑥当然,也会有人不喜欢听,抛出些难听的话,“大早上的,抽什么风……”歌声戛然而止,他像个做错事的孩子,脸上闪过一丝尴尬,扭身逃进屋里去了。

    ⑦后来的几天早上,听不到老石的歌声,我心里有点儿失落。没想到有天下班吃过晚饭后,我去离驻地不远的河边散步,又遇到他。他拣了一处僻静的地方,继续练起了歌。

    ⑧有一次周末,我乘车到市里闲逛,在返回的公交车上遇见了刚买磁带回来的老石,他主动帮我拿东西。攀谈间,才知道他为什么喜欢唱歌。正说着,从旁边的小道上走来两个人,一高一矮,高个子男人夸张地叫道:“哎哟,老石,今天有啥好事,买这么多东西?”

    ⑨“不不……不是的,我是帮朋友拎的。”

    ⑩矮个子男人撇撇嘴,说:“我想着也不可能,老石平日抠得紧哩。”

    ⑪高个子男人接话道:“你还别说,老石用节省下的钱,供出个名牌大学的大学生呢。”

    ⑫那一瞬间,我心里一阵翻涌。他常年在外奔波劳碌,从一个工地到另一个工地,任都市的风沙将自己变得粗粝。然而一唱起歌来,就跟换了个人似的,眼眸里升起股柔亮的东西,像两簇火苗。这背后藏着的,是一位父亲的隐忍和坚守。

    ⑬隔了不久,有天我去主任办公室,在门口遇到他。我热情地打招呼:“老石,你也在这里啊。”

    ⑭“嗯……嗯!”他嗫嚅着,眼神却是散乱的,脸拧成了一朵枯萎的花。我正要再说些什么,他垂下头,急匆匆地走掉了。

    ⑮我推开门,嘴上嘟囔道:“这个老石,今天有点儿怪怪的。”

    ⑯主任抬头瞅我一眼,感叹地说:“他是来请假的!人的命啊,可真难说,总算熬到儿子大学毕业,谁想到又碰上车祸。”

    ⑰我猛然愣住,失神地站在那儿,想:这对他着实是个不小的打击。

    ⑱三个多月后,老石回来上班了。听工友讲,他儿子出车祸后,瘸了一条腿,为了给儿子治病,欠下不少债。

    ⑲我依然喜欢每天晚上去河边走走。他仍会到岸边唱歌,那歌声里,缠着一团雾似的,蒙蒙的,仿佛要沁出水来。

    ⑳日子如串珠,眼瞅着一天天拨过去。阴雾散去,老石的歌声又变得清亮起来。

    ㉑很快到了元旦,我们却在电视上正在播的节目中看见了老石。

    ㉒第二天,消息在工地炸开了,收工后,一群人堵到老石宿舍门前。有人高喊:“老石,你上了电视,这下成明星了。”

    ㉓“嘿嘿,我在河边唱歌,市电视台的一位导演路过听到,让我去录节目。”

    ㉔“要我说,来一场独唱会,我们给你当听众!”又有人喊。

    ㉕冷夜里,一弯上弦月如钩。老石亮开嗓子唱起来,那歌声长了腿似的四处散开。听到精彩处,众人齐齐地鼓起掌来,惊飞了几只鸟,身影射向墨色夜空。

散文阅读

回不去的才叫故乡

陈晓卿

①故乡是什么?

②字面上的故乡是指自己的出生地。但事实上,每个人心里还装着另外一个故乡——那是自己非常依恋的地方;是自己可以看不惯,但绝不允许别人骂的地方;是无论自己开心还是沮丧,都可以寄托情感的地方。

③比起故乡的样貌,人们更容易记住的是故乡的口味。从科学的层面上说,人的口味基本形成于童年时代,你童年时吃到什么,以后的口味就是什么。顽固的故乡口味依赖,源自神秘的童年味觉。

④故乡的味道首先是地理意义上的,它标识着你的归属,每个人都站在自己建立的食物鄙视链的顶端。这种归属感牢不可破,尤其以有风味的经济发达地区为代表。一名北京的兄弟总结他们家的婆媳关系,太太和老太太亲如一家的和谐中,一直存在着餐桌上的口味博弈 , 因为他娶了一个上海美女。

⑤故乡味道还证明着你口味的正宗。如果你对自己故乡的食物有着清晰的记忆,那么在一个饭局上,尤其是和你的口味正好吻合的饭局上,你就有绝对的话语权。故乡甚至关乎个人的尊严。在我看来,没有哪个地方的食物更好吃,但是一个故乡感非常强烈的人,他能把故乡的“口味正确”上升到倍数的水准。比如,哪个地方的辣椒最辣,这绝不是史高维尔指数能够标定的。羊肉更是这样,甘肃、宁夏都声称自己拥有世界上最好的羊肉,新疆和内蒙古更具体到南疆还是北疆、呼伦贝尔还是锡林郭勒。一个海南人过来插话,加积鸭、文昌鸡、和乐蟹、东山——羊字还没说出来,所有北方的网友不约而同地敲黑板:注意,我们在讨论羊肉的话题。

⑥所以在饭局上,我经常会小心询问在座宾客的籍贯,稍一大意,就会对人际关系造成永久的伤害。因为中国太大,连汤圆、粽子、豆浆都存在甜党和咸党,鸿沟几乎与信不信中医、吃不吃转基因食品一样,一言不合,势同水火。南京人请客吃烧卖,一个呼和浩特人充满同情,什么,糯米馅儿的?江苏现在经济形势不行啊,吃不起肉?旁边一个广东人打圆场,我们广东更可怜啦,烧卖连面粉都用不起,用鸡蛋擀皮儿,而且,只能当早点。

⑦事实上,故乡的味道不仅仅是空间意义上的,也是时间意义上的,和你的记忆、你的成长有关。

⑧每个人都有两个故乡,一个是空间的故乡,一个是时间的故乡。对于一个成年人,假如他的生长地在另外一个地方,那个地方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前的样子会永远刻在他的脑海里,而且被赋予更多的情感色彩,同样地也包括当年的味道。就像梁实秋的北京,郁达夫的杭州,张爱玲的上海,汪曾祺的高邮。与其说他们在怀念故乡的食物,不如说他们在回忆自己的成长。

⑨所以有人说得好,回得去的叫家乡,回不去的才叫故乡。

⑩天涯咫尺,故乡难寻。这几年,我和同事只做了一件事情——用食物给大家描绘一个美味的故乡。

【注释】①史高维尔指数:指1912年美国化学家史高维尔所制订度量辣椒属果实的辣味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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