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2017届海南海口龙华区第六学区九年级上期中语文试卷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最温暖的墙

      ①子韫是一名中学教师。她的职业性质决定了她要经常与粉笔打交道。当粉笔灰尘雪花一样把她的世界装点得银装素裹的同时,也悄然腐蚀着她的手指。

      ②几年下来,她的右手拇指和食指结了厚厚的一层老茧。尤其是冬天,天冷的时候,她手上的老茧裂开了口子,一堂课板书下来,疼痛不已。上课前擦的润肤油,不到几分钟的时间被粉笔灰吸得一干二净。为了减轻疼痛,下课后她经常用热水袋捂住冰凉疼痛的手指。

      ③有一堂课,她需要板书一黑板内容,写到一半的时候,她手上的裂口流出很多血。那点点血迹像梅花一样,竟将自己的粉笔点缀得分外引人注目。

      ④子韫拿出纸擦掉手上的血,继续书写。不专心上课叽叽喳喳说话的学生见状后不再说话。教室里静极了,只听见粉笔头在黑板上轻轻发出的沙沙声,就像秋天的叶子,一片一片凋落在草地上发出的轻微声音。

      ⑤第二天上课时,她一走进教室,发现学生们的眼神和往常不一样,有一种期待、一种激动,那种神情意味深长,就像捉迷藏的孩子希望自己的秘密不被人发现。班长喊起立,全班学生向老师问好,他们并没有把目光放在老师身上,眼睛全盯着讲台上的粉笔盒。这让她感到很蹊跷,莫非今天是什么特殊的日子?当她从粉笔盒里拿出粉笔准备书写时才发现,那些粉笔整整齐齐全部穿上了外套,一根根粉笔被五颜六色的彩纸裹了起来,像花园里多彩的花枝。

      ⑥子韫以为学生们在和她开玩笑,准备撕掉包裹粉笔的彩纸时,学生们异口同声地喊:老师先不要撕,请先看看那些字,那纸上面有字!

      ⑦轻轻撕开纸,纸上密密麻麻写着:“老师,天冷了,我们看到你板书时手上流血,就用纸把粉笔包起来,这样你写字时手就不会疼了!”在那些粉笔中有一支特别独特,没有包纸,被一个硬壳的彩色笔筒包着。拿起来仔细一看,原来是一个已经用尽,可以随意拧着伸缩的唇膏筒!这是多么诗意美好的创意啊!这些纯真的孩子,把母亲用来化妆的唇膏筒也给拿来了。

      ⑧几十双眼睛盯着她,她的眼睛湿润了,泪水像地下泉水,慢慢地涌了出来。她微笑着向学生们道谢。转过身,书写。粉笔灰像雪花一样飘落,竟使这寒冬的教室显得格外婆娑和妩媚。握着那细细的粉笔,她感觉自己握着的不是一支粉笔,而是一双双温暖的小手,一支支有力的橹桨,在爱的海洋里划呀划!他们用薄薄的一张纸,在寒冬,给老师筑起了一堵最温暖的墙。此刻,她的心里涌动着一种说不出的力量。她知道,那些孩子的心,像细微的炭火一样,默默燃烧着。

(1)、第④段中为什么“不专心上课叽叽喳喳说话的学生见状后不再说话”?

(2)、第⑤段的划线句在文中起什么作用?句中的“有一种期待”,学生们“期待”什么?

(3)、读完本文,你认为文中的孩子是怎样的一群孩子?

(4)、你是怎样理解文章标题“最温暖的墙”?

(5)、爱在生活中无处不在,大爱无言,只需行动。在你的生活中也有体现人间真情的事例,请举出一例,并作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母亲

洪烛

       ①小时候,母亲领我去紫金山踏青,总要随手拎一把小铲刀,挎一只竹篮子,不时蹲下身挖路边的荠菜。好动的我也爱抢着干。母亲站在一旁,边夸我眼尖、手巧,边承诺回家后给我好好地打牙祭。和母亲一起挖荠菜似乎比把荠莱吃进嘴里更令人陶醉。事隔多年,我在异乡想念母亲,头脑中浮现的,仍是她教我挖荠菜时那年轻的面容与身姿。因为亲手挖过荠莱,而且是母亲教我挖的,所以从感情上,对荠莱最亲近,同时它也标志着一段不可复得的儿时时先。

       ⑦我一向把海带当作大海的礼物来看待。之所以如此热爱海带,在于它是我妈妈的拿手菜。小时候,妈妈总是为我一锅接一锅地用海带炖排膏,说是可以补钙、可以预防大脖子病等等。我感觉,幸福也一点点地融化在浓香的排骨海带汤里。有人问台湾美食家蔡澜:“您见多识广,最好吃的是什么?”蔡澜不假思索就脱口而出:“妈妈做的莱最好吃。”这是什么原因呢?一方面年少时人的味蕾最灵敏,容易产生深烈印象,口味还未被后来的山珍海昧搞得混杂;另一方面,妈妈做的莱最有家常味了,尤其那份细致入微、润物无声的爱心,别人根本模仿不出来。还有一点,恐怕也是最重要的:妈妈做的菜,伴随着我们的成长,而且有时效性,不是永远都能吃到的。终有一天,它会成为一个美好而怅然的回忆,你出再多的钱也买不到,它是无价的。

       ③我出门在外整整二十年,每次离开家都乘坐夜间的火车,母亲早早就上床睡了,希望我在她睡着的时候再离开。不知道她是否真能睡着,至少假装睡着了,熄灯后的卧室没有任何动静。我探头看了一眼,隐约看见她盖着棉被仰面躺着的轮廓,于是在内心里喊一声妈妈,就蹑手蹑脚地走了。如果她真睡着了,是否梦见准备离开的我?如果她假装睡着,在黑暗中会想些什么?明天醒来后她面对的将是少了一个我的家。母亲曾说她越来越畏惧和我的离别,既担心我一去不复返,又害怕我下次回来已找不到她。希望我在她睡着后再离开,可以把分别当作一个梦来对待,或者根本就不曾察觉儿子已离开。后来才知道:每次我离开的晚上,母亲都要吃点催眠药才睡着。这哪里是催眠药,分明是母亲的止痛药,控制她隐隐作痛的心,因为那一刻,我的心也在痛。

       ④我最怕听见从故乡传来母亲病危的消息。但还是在一个晚上,我被故乡的长途电话惊醒,母亲永远离开了我。失去母亲就等于失去了半个故乡,就等于失去了半个自己。远离母亲的二十多年流浪岁月都像梦境,一个电话把我拉回到现实之中。与母亲有关的生活是我全部的现实,其余的一切都是假的。原来母亲这个词汇,是我们人生中的一件易碎品,一定要轻拿轻放啊!这时候,我才意识到自己走得太远了,才意识到自己是有罪的:曾把唯一的母亲抛弃到了时空的另一端。虽然她从没责怪过我,但我不能原谅自己:竟然如此自私地对待母亲。我所追求的那些所谓名啊利啊,全与母亲无关。母亲需要的仅仅是爱,而我付出的爱很明显是有限的,与那无限的母爱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⑤母亲走了,我头顶的天空一次次黑了,又一次次亮了。可母亲头顶的那一小块天空再也亮不起来。她睡得那么熟,那么安静,失去了做梦的力气。母亲,你是否也把我忘得干干净净?正如你干干净净地忘掉自己?如果说我比你多一份痛苦,那是因为还无法忘掉你。你确实已睡去了,可在我脑海中,为什么总有一个醒着的你?

(选自“中国散文年度金奖作品集”,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分别回答问题。

忧伤的国歌

    ①那天,我们先去了格林尼治天文台,回来路上,弯到一家叫“金筷子”的中餐馆吃午饭。

    ②边吃饭边聊天。这时,女老板凑过来问了:“你们几个,什么团呀?”我们告诉她,我们是出版方面的。她“哦”了一声,她似乎对我们是搞出版的来了兴趣,话稍多了几句,淡淡地说:“我是在人民文学出版社的大院里长大……我的继父在人民文学出版社当美编。他叫李某某。”这时,我仔细瞧了她一眼,她说不上漂亮,然而有一种气质在,有点冷,有点无奈,仿佛还有点渴求。

    ③“金筷子”是一个女老板,三十五六岁模样,脸不大,眼睛却特别大,那眼睛弥漫着伦敦的雾,有点迷惘,有点忧伤。她先是为我们上了茶,接着上饭上菜。

    ④这时,突然响起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歌声。我们几个全都抬起了头,先是对视一眼,接着就寻找声音发自何处。在伦敦,还能听到我们的国歌?原来,是从女老板的口袋里发出的声音——是她的手机响了。她的手机铃声设置为我们的国歌声!

    ⑤她到一旁接电话了。

    ⑥在国内,每天听这支歌,可是,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具有如此特殊的震撼力。这音乐,强烈地撞击着我的心灵。一时间,我们几个都沉默不语了。

    ⑦接完电话,她过来又为我们每人加了一小碗汤。我们问,你的手机怎么会有国歌声呢?她说:“想家。特地灌进去的。”

    ⑧我们似乎也没有太多的话说。不知道别人在想什么,我在心中品味着她的“想家”二字。我还品味着“金筷子”这个店名,筷子,是中国才有的,“筷子”却是“金”的!中国的筷子,在她心中有多大的分量啊!

    ⑨过了会儿,我问:“最近有没有回到国内看看?”她说:“去年春节回北京了。我什么人也没有找,在宾馆住了三天,这三天都打着车在街上转……”她的声音很低。听到她的声音,我被她的伤感所感染。她说了,她想家。北京,是她长大的地方,有同学,有亲人,至少,有熟人,她却谁也没有见。她有一个继父,她母亲还在吗?她与母亲说不上话?或者母亲待她不好,所以她出国了?也许,她的爱遗失在北京的某个公园,遗失在依然款款而流的水中?无家可归?还是有家不想回?她在北京转了三天,她在寻找感觉还是寻找梦?总之,我觉得她瘦弱的身躯里装了很多心事,很多理不清的情感。

    ⑩我们走了。女老板把我们送到门外,神情恋恋的,又把我们送到了停车场,起风了。我们要上车了,请她回去。她说:“一路上小心啊,过马路要小心啊……”她的语气,像母亲送孩子上学,像妻子送爱人远行……我们点着头,却什么也没说。我们用眼神和笑容向她告别。我们上车了。这时,她的手机又响了,她右手接着电话,左手上举着,晃动着,目送着我们远去,远去……

    ⑪所有的中国人都远去了,只有她留在伦敦的风中。这时,我真切地感受到了,她那手机里发出的国歌声,有那么点儿,忧伤……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栓在琴凳上的十年

    我生长在大西北沙漠边缘的油田小镇。妈妈做出“一定要让女儿学钢琴”这个决定的那年,我才4岁半,坐在小课桌前,脚还踩不到地面。妈妈和爸爸月工资加在一起也就两三百元。家里存款两三千,而一架钢琴怎么说也要近万元。

    钢琴搬回家的场景我还记得。那是春夏之交,爸爸和他七八个年轻的朋友把一个巨大的、沉重的、被严严实实包裹的大家伙抬上三楼。小小的家里围了很多人,包裹层层打开,黑色的钢琴在阳光下明晃晃的。

    妈妈像是对着全世界宣布:“贝贝,这是你5岁的生日礼物。你以后要好好学,听见没?”

    “嗯!”我怯弱地答应了。

    后来我明自,永远不要轻易答应自己完全不了解的事情,尤其自己还懵懂无知的时候。——即便当时明白又如何,我没有选择的权利。

    随着钢琴搬进家门的,是一些铁律:所有作业必须在下午放学前完成,每晚七点到九点固定练琴两小时,中途只能上厕所一次,喝水一次……

    从钢琴进门到我初中毕业,妈妈每晚会坐在我的旁边,从开始的音阶,到每一首曲子的每一个音阶和节拍,全程监督,几乎全年无休。重大考试和比赛前,练琴时间会尽可能延长。

    “找个好老师,这太重要了!”身为高中老师的妈妈,从来就对此坚信不疑。可是小镇上会钢琴的成年人几乎没有,只能去银川。从小镇到银川单程近四个小时,道路坑坑洼洼,路两边是连天的戈壁,沿途几十里路都不见人烟。晴天,尘土翻滚,雨天,泥泞不堪。

    银川的钢琴课一周一次,周日凌晨,瘦小的妈妈常常把我驮在背上追赶去市里的公交车。遇到沙尘暴的时候.妈妈侧身护着我。母女两紧紧相拥,像风中的两片树叶,飘摇在行进的路上。有时为了省钱,妈妈只买一个座位,客满的时候就一路抱着我。中午将近十二点到银川南门老汽车站,再坐3块钱的人力三轮车到文化街的歌舞团大院,下午四点原路返回,晚上到家早已天黑。路上耗去近八个小时,只为一个小时的“专业课”。

    北方的冬天,滴水成冰。常常开始上课了,我的手仍像冻坏的胡萝卜。连钢琴老师都有些不忍,倒杯热水让这对寒风里来的母女俩先暖一暖。夏天好闷,母女俩昏昏沉沉地挤在公交车上,我满身都起了痱子。

    每当拉着妈妈的手走在银川宽阔的马路上,我总是什么都想要,但到头来什么都没买。妈妈的理由不容置疑:“学费一次50块,还有吃饭、来回车费,我们要把成本控制在一次100块以内。”只有和钢琴相关的,妈妈才会额外通融。

    伴随琴声的欢笑声寥寥无几,似乎这件“高贵”的兴趣爱好无法让任何一个人从中获得“轻松”与“喜乐”。因为学琴的成本太高,练琴就需要加倍努力。常常伴随着的,是抽泣声和严厉的训斥声。被撕过琴谱,被打红过手,还有几次被拉下琴凳……

    每次回想栓在琴凳上的十年,辛酸和痛苦溢满全部的记忆。后来经历了很多事请之后,我才明白哪有什么东西是可以轻松获得的呢?

    十年,周而复始,一直到我考完业余十级。忽然有一天,钢琴老师在妈妈数次征询意见之后,明确地说:“这孩子不适合搞钢琴专业!”

    我的手太小,即便付出比正常孩子多达数倍的努力,同样的曲子我依旧弹得非常吃力,这是我的“硬伤”。妈妈一直忽略了这一点。最终我偏离了她的规划——上音乐学院附中、考北京或者上海音乐学院钢琴表演系。我在妈妈的失望中“仓皇”地读了高中。我终于如释重负,好像获得了新生一般。

    后来,每当有人问我“你喜欢弹琴吗?”,“喜欢”这个答案就只是说给妈妈听的。但是,生活就是这样,很多你认为无法化解的东西,岁月却将它轻易地化躲了。在我意识不到的某一年的某一刻,我忽然和以前的生活和解了——“妈妈,学校钢琴比赛,我进复赛啦。”“妈妈,我在教会当了司琴,有人在教堂结婚,我弹了婚礼进行曲!”……

    我无比感激童年所学习的每一首钢琴曲,这些乐曲和我在往后学习的文学、艺术、历史等彼此影响和融通。感激童年无数枯燥乏味的练习,这些技巧成为了我的肢休与记忆不可磨灭的一部分。

我数次想对妈妈说:这么多年过去,我明白,自己最终的收获,远比曾经付出的多。您虽然是一位“虎妈”,但我却要感谢您,是您让我成为一个更好的人!

    话刚到嘴边,我就哽咽了。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

儿歌

邓云乡

    古人说:“千秋万岁名,不如少年乐。”也还记得袁子才的一句名诗:“不羡神仙羡少年。”这都是至理名言。别的不用多说,在北京的夏日,看着听着娃娃们唱歌,就使人感到有说不清的乐趣。

    为什么说夏天呢?因为五月端午之后,天气渐热,万物生发,人们都换上夏衣,男孩子小褂、汗背心、短裤,小姑娘也是花小褂或者花裙子。孩子们都在户外玩,有趣的事情多了,所以夏天的儿歌也特别有情趣。

    (甲)夏天天热,阴晴不定,片云可以致雨,用不着等什么“油然作云,沛然作雨”,头顶上一片黑云,西北风一卷,“噼里啪啦”就下起来了。小孩们欢喜地在小院中乱跑,大人在屋里、廊子上还喊不应。这时就会有一首动听的儿歌:

    大头,大头,下雨不愁,人家有伞,我有大头!

    反复地唱,欢蹦乱跳,十分顽皮。

    (乙)夏天雷阵雨来了,又是风,又是雨,小小的三合院、四合院似乎都是一个避风港,每间屋子似乎是一条小木船,在风浪中震撼着。母亲抱着被子,从窗眼里望着外面的雨,唱着儿歌道:

    风来了,雨末了,老和尚背着鼓来了。

    至于为什么是“老和尚背着鼓来了”,却没有人注意,只是这样说。后来看到老先生们写的儿歌的书,说是“背着谷来了”,这可能是南方的说法,而北方仍然是读“鼓”的。难道说北京夏天的儿歌只是这两个吗?不然,北京夏天还有一个最美的儿歌,那是其他任何地方也没有的。

    (丙)几场好雨过后,小小的四合院中,都是花花草草,绿油油的、香喷喷的、湿漉漉的。在当院荷花缸、大水缸外面,在各屋的马头墙角上,在大树的根部……都有小小的蜗牛翘着两只小小的肉角在爬行。这个背着半透明躯壳的小动物,永远不会担心没有房子住,或为分不到房子、交不出房租而发愁,它永远是那样善良而悠闲地、像诗人散步般的爬行着。北京话很奇怪,因为没有水牛,所以语言中没有“水牛”的词汇,却把蜗牛叫“水牛儿”,一个庞然大物,一个小不点,写出来两个字完全一样,这不要说外国人翻译起来容易弄错,就是外地人听到恐怕也会弄不清楚。它是孩子们最好的朋友,孩子们把它轻轻地拿在手中,几个小脑袋凑在一起,盼望着它的触角快点伸出来,抑扬而深情地唱道:

    水牛儿——水牛儿,先出犄角后出头儿噢!你爹你妈,给你买烧羊肉吃噢——

    妙就妙在似通非通之间。

    我在北京做小学生的时候,已过了玩水牛儿的年龄了,但我听惯了妹妹们和同院小孩玩的时候的歌唱声,我多么爱听这首美妙的儿歌啊!

(选自《燕京乡土记》,邓云乡著,中华书局2015年6月版,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段,回答问题。

善用人生“无球期”

刘元通

    ①回味2018年俄罗斯世界杯,视线总被跳跃的足球吸引,射门那几秒的精彩尤其令人喝目。然而,看球也讲门道,无球人的穿插策应、往返奔跑,也是球赛精妙绝伦的一部分。正如一位教练所说,“衡量一支球队,最应该看他们无球状态下的跑位”。

    ②一场普通足球比赛的有效时间不过80多分钟,平均算来,每人持球很难超过4分钟。这短短4分钟很重要,也绝对值得全力一搏,但更重的胜利砝码,潜藏在另外80多分钟的无球时间之中。有人曾问一位著名足球运动员,“为什么你控球射门的机会总是比别人多?”得到的回答是:“你只看到了我控球,却没看到我的无球跑动。跑到位,球就自然到你脚下。”

    ③无球与有球,状态都很关键。不仅是绿菌场,在各个领域、各项事业中,同样如此。比如,一纸红头文件分量不轻,但决策之前扎实的调查研究可不敢有丝毫马虎;航天飞机上天只需几分钟,但之前数年甚至数十年的漫长研制、设计、运输、维护等过程,急不得一分、少不得一秒。人生亦如是,万众瞩目的射门总是少有,得球盘带的机会也属难得,更寻常的状态是人在镜头之外、球在他人脚下。

    ④不会“无球跑位”,就会远离“有球机会”。初入职场,做一些复印打字跑腿之类的工作,就觉得自己不被看好,认为所做工作无足轻重,从而虚度光阴,放弃学习;面对改革重任,凡事奔着“球”去,短期内出政绩的、吸引眼球的抢着做,利于整体长远但于己无“进球之功”的则躲着不愿做;斤斤计较于帽子和名分,脚下无球,就抱着事不关己的消极心态,成为实干赛场的旁观者、场边人。不会前后穿括、从旁策应,甚或脚下使绊、暗中拆台,这种“拼搏人生”的心理姿势不仅很难看,也会让自己惹上红牌黄牌,更会导致所在队伍的整体失利。

    ⑤能否以积极进取态度对待“无球期”,决定了人生赛场的攻守态势。正如国画中的留白、散文中的闲笔,猛一看感觉不到它的作用,其实正是为人生的下一笔铺垫蓄势、深埋伏笔。

    ⑥如果说持球、进球是人生的高光时刻,那么,之前的用心跑位就是最给力的蓄能。人不能总幻想在聚光灯下长途奔袭、一球成名,完成这一切,前提条件就是做好无球时刻的沉潜与力量积蓄。从这个意义上说,“脚下没有球”的日子,更值得珍惜、努力和奋斗。多一些无球时洞察形势的大局观,跳脱出凡事奔着球去的思维局限,学会盯着球的未来落点拼命奔跑,在“镜头看不见”的地方默默用功努力,才能更多接获命运的“传球”,洞穿人生的“胜利之门”。

(选自2018年8月1日《人民日报》)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