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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材料分析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2015-2016学年江苏省张家港市八年级下学期期末考试思品试卷

材料一:十二居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根据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任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总理等,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这一决定已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材料二: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确定每年的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

阅读上述材料,运用所学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请说出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依据。

(2)、我国设立“国家宪法日”对我们青少年有什么重要意义?

举一反三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6岁的张瀚被妈妈送进了学校,他成了一年级小学生。

18岁的张瀚参加了学校组织的“成人礼”,在这个庄严的仪式上他从校长手里接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份珍贵的礼物。还在当年6月参加了学校所在选区的选举,为候选人投下自己庄严的一票。

20岁的张瀚高兴地走在北京理工大学的校园里,他心里正盘算着,参加编程设计大赛获得的两万元奖金给父母和妹妹买什么礼物,这可是他一笔不小的收入。

25岁的张瀚研究生毕业了。通过笔试、面试的层层选拔,进入某科技公司,开始了人生新里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三条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十五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回首过去的二十多年,张瀚深有感触。“宪法,与我一路相伴!宪法,与公民生活密切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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