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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2016届浙江温州市九年级升学模拟考试语文试卷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文章为思想而写

梁衡

      ①人们为什么写文章。可以有很多目的。比如,为了传递信息,传播知识,为了创造艺术,创造美感。但还有更深一层,就像开矿一样,是为了开采新的思想,交流新的思想。

      ②我曾写过一篇文章,提出散文美的三个层次。第一层是描写叙述的美,写景,状物,述事,传播信息、知识等,求的是准确、干净。第二层是意境之美,即要写出感觉、感情、美感。第三层是哲理之美,即要写出新的思想。这种美在文学作品中有,在许多政论、哲学和科学论文甚至讲话中都可找到。只要有新的思想,就有美的魅力。我们平时看报纸,读社论,听讲话,大部他时候留下的不深,就是因为这些文章讲话只到了传递信息、决定指示这一层,还没有给人以新思想。而一篇文章或一篇讲话中有了新思想的火花,便如闪电划过夜空,你会有永久的记忆。

      ③细想一些古文名篇所以能留传下来成为经典,除有艺术之美外,大都是因为它道德说出了一种前人没有说出的新思想。可以说裹藏在文章中的思想,是这些文章在人们头脑里代代繁殖的种籽。当然,光有种籽的颗粒还不行,还得有茂盛的枝干花叶。所以文章还得有文采,还得有前两个层次的衬托。作为文学作品,如果三个层次都达到了便是不朽好文。比如《岳阳楼记》,有洞庭湖景色的描述之美,有作者由此引发的是意境之美,而最后又推出作者独自悟出的思想“先天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达到了一种哲理之美。这篇文章所以能流传千古,气贯百代,老实说,主要是因为这句话,这一个新思想。

      ④人们可许会问,社会上每天文章千千万,哪能篇篇都有新思想。是的,许多文章只是完成着传递消息、传播知识、讲述故事的任务。作为一般人,这就够了。但作为作家、思想者,这却不够,他必须使自己的文章有新思想,要挖出别人没有表述过的思想。对这种新思想的追求就铸炼新词新句一样,务求个性,务求最新。“语不惊人死不休”,篇无新意不出手。因为你是弄文章的“专家”,当然就与其他人的文章不同。就像跑步,一般人快点慢点无所谓,而短跑运动员则不同,他必须跑出比别人快的成绩。因为他是专门干这个的。同理,文章中新思想才是作家生命的增长点。

                                                                                                                                                                              (选文有删节)

(1)、结合上下文,说说第③段中划线词语“种籽”和“枝干花叶”的含义。

(2)、作者认为“文章为思想而写”,结合文章有关内容,谈谈自己在写作上所悟出的道理。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题目。
                                                                                                巷子里的阳光
         出了门,便是一条巷子,至少要拐过三道弯,拐过三条首尾相连的巷子,就能拐到人流叮当的马路上。
         巷子是一个漏斗型的死胡同,朝街的方向呈出开放的姿态。不熟悉的人从街上拐过几道弯,就会走到我的门口,鼻子碰了墙壁,叹了口气,就无奈地回返了。
         看那些人无奈地返回是一件有意思的事。他们像一个个误入迷途的孩子,面对我家土房灰眉土脸的墙壁,面红耳赤地跺着脚:唉,怎么是条死胡同呢?
        我对他们的牢骚不满,这怎么能算一条死胡同呢?我家的院子虽小,也能容纳八方来客,你们咋就不到我的院里小坐一会儿,喝一杯淡茶或对弈一局呢?
         我站在巷口陪着阳光,像是陪着巷子里年纪最长的老爷爷。阳光很好,它从早晨露头,到晚上收尾,都不露声色,从来不唉声叹气,他真的是一位藏在云外的哲人。
        早晨的阳光是橘红色的,它比巷子里的懒人起得早。它像画家手中的画笔,横一笔竖一笔,紧一笔,慢一笔,就把小巷子画滋润了,画温热了。懒人们就会说:你看看,太阳都晒热屁股了,咱也别压床了。
        中午的阳光,白晃晃地把人的头皮晒得煞痛,因而,巷子里少有人走动。大家坐在家中饮茶,或睡午觉。心里想:就让太阳发泄一会儿吧,它也有委屈焦躁的时候,过一阵子就好啦。
        果不其然,一捱过下午2点,太阳就似做错事的孩子羞答起来。它把阳光一缕又一缕,像是撒豆子一般轻轻撒进小巷,投在人的头顶上,非常轻,恐怕在人们头顶上砸出了包。被阳光砸到的滋味很受用,像是被灵巧的小狗舔了一下,暖暖的,就是说不出来。
        傍晚的阳光是有诗意的。傍晚的阳光最温柔,最贴人了。你抓它,捏它,碰它,它一点也不急,你亮开嗓门咋唬它,它也不恼,当然,很少有这样二板吊子,就像很少有这样的恶丈夫,面对如花似玉、善解人意的爱妻,你舍得动她一指头吗?太阳也有累的时候,一天了,它要回到山谷里的床上睡大觉了。夕阳一片深红,它把整条巷子都映得红彤彤的,大家该洗菜的去洗菜,该洗衣的去洗衣,巷口的棋摊上,依然是那些七嘴八舌爱支招儿的棋痴,但大家都已感到了太阳的惜别。
        明天还能不能见到太阳呢?有老人躺在床上,看着颤颤巍巍的阳光,心想,就要走了,走的时候如果用碗能扣上一碗阳光,躺在棺木里,就永远放着这只碗。
         老人们一年中有三季都喜欢坐在巷子里的墙根下,晒太阳。他们的山羊胡子稀稀疏疏,但脸色红润,一旦阳光晒热了头顶,他们的话闸就打开了,滔滔不绝,无穷无尽,如果凑近了去听,一大堆老故事和昨天讲的基本相似,但他们却像大姑娘和小伙子第一次恋爱似地向老伙计们眉飞色舞地讲着,阳光扑扑扑地投在他们的脸上,胸上,腰上,和身上的一切部位,阳光点燃了他们不灭的灵感。
        重复又有什么?人生不就是许多似曾相识的事情不断在重复吗?不是他重复你,就是你重复他;不是历史重复现实,就是现实重复历史。阳光也是重复的,以相同的节奏和色调度过每一天,温暖着巷子里人们的心。
          我很为那些误进巷子而返的人惋惜,他们至少可以在小巷子驻足一会儿,看看小巷子意味无穷的阳光呵。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聪,亲爱的孩子。收到9月22日晚发的第六信,很高兴。我们并没为你前信感到什么烦恼或是不安。我在第八信中还对你预告,这种精神消沉的情形,以后还是会有的。我是过来人,决不至于大惊小怪。你也不必为此担心,更不必硬压在肚里不告诉我们。心中的苦闷不在家信中发泄,又哪里去发泄呢?孩子不向父母诉苦向谁诉呢?我们不来安慰你,又该谁来安慰你呢?人一辈子都在高潮—低潮中浮沉,惟有庸碌的人,生活才如死水一般;或者要有极高的修养,方能廓然无累,真正的解脱。只要高潮不过分使你紧张,低潮不过分使你颓废,就好了。太阳太强烈,会把五谷晒焦;雨水太猛,也会淹死庄稼。我们只求心理相当平衡,不至于受伤而已。你也不是栽了筋斗爬不起来的人。我预料国外这几年,对你整个的人也有很大的帮助。这次来信所说的痛苦,我都理会得;我很同情,我愿意尽量安慰你、鼓励你。克利斯朵夫不是经过多少回这种情形吗?他不是一切艺术家的缩影与结晶吗?慢慢的你会养成另外一种心情对付过去的事:就是能够想到而不再惊心动魄,能够从客观的立场分析前因后果,做将来的借鉴,以免重蹈覆辙。一个人惟有敢于正视现实,正视错误,用理智分析,彻底感悟,才不至于被回忆侵蚀。我相信你逐渐会学会这一套,越来越坚强的。我以前在信中和你提过感情的ruin[创伤,覆灭],就是要你把这些事当做心灵的灰烬看,看到时候当然不免感触万端,但不要刻骨铭心地伤害自己,而要像对着古战场一般的存着凭吊的心怀。倘若你认为这些话是对的,对你有些启发作用,那么将来在遇到因回忆而痛苦的时候(那一定免不了会再来的),拿出这封信来重读几遍。

阅读下面文段,完成后面问题。
放  牛
李汉荣
①大约六岁的时候,生产队分配给我家一头牛,父亲就让我去放牛。
②记得这头牛是黑色的,性子慢,身体较瘦,却很高,大家把它叫“老黑”。父亲把牛牵出来,把牛缰绳递到我手中,又给我一节青竹条,指了指远处的山,说,就到那里去放牛吧。
③我望了望牛,又望了望远处的山,那可是我从未去过的山呀。我有些害怕。说,我怎么认得路呢?
④父亲说,跟着老黑走吧。老黑经常到山里去吃草,它认得路。
⑤父亲又说,太阳离西边的山还剩一竹竿高的时候,就跟着牛下山回家。
⑥现在想起来仍觉得有些害怕,把一个六岁小孩交给一头牛,交给荒蛮的野山,父亲竟那样放心。那时并不知道父亲这样做的心情。现在我想:一定是贫困艰难的生存把他的心打磨得过于粗糙,生活给他的爱太少,他也没有多余的爱给别人,他已不大知道心疼自己的孩子。我当时不懂得这简单的道理。
⑦我跟着老黑向远处的山走去。
⑧上山的时候,我人小爬得慢,远远地落在老黑后面,我怕我追不上它我会迷路,很着急,汗很快就湿透了衣服。我看见老黑在山路转弯的地方把头转向后面,见我离它很远,就停下来等我。
⑨这时候我发现老黑对我这个小孩是体贴的。我有点喜欢和信任它了。
⑩听大人说牛生气的时候,会用蹄子踢人。我可千万不能让老黑生气,不然,在高山陡坡上,他轻轻一蹄子就把我踢下悬崖,踢进大人们说的“阴间”。
⑪可我觉得老黑待我似乎很忠厚,它的行动和神色慢悠悠的,倒好像生怕惹我生气,生怕吓着了我。
⑫我的小脑袋就想:大概牛也知道大小的,在人里面,我是小小的;在他面前,我更是小小的。它大约觉得我就是一个还没有学会四蹄走路的小牛儿,需要大牛的照顾,它会可怜我这个小牛儿的吧。
⑬在上陡坡的时候,我试着抓住牛尾巴借助牛的力气爬坡,牛没有拒绝我,我看得出它多用了些力气,它显然是帮助我拉着我爬坡。
⑭很快地,我与老黑就熟了,有了感情。
⑮牛去的地方,总是草色鲜美的地方,即使在一片荒凉中,牛也能找到隐藏在岩石和土包后面的草丛。我发现牛的鼻子最熟悉土地的气味。牛是跟着鼻子走的。
⑯牛很会走路,很会选择路,在陡的地方,牛一步就能踩到最合适、最安全的路;在几条路交叉在一起的时候,牛选择的那条路,一定是到达目的地最近的。我心里暗暗佩服牛的本领。
⑰有一次我不小心在一个梁上摔了一跤,膝盖流血,很痛,我爬在地上,看着快要落山的夕阳,我哭出了声。A这时候,牛走过来,站在我面前,低下头用鼻子嗅了嗅我,然后走下土坎,后腿弯曲下来,牛背刚刚够着我,我明白了:牛要背我回家。
⑱写到这里,我禁不住在心里又喊了一声:我的老黑,我童年的老伙伴。
⑲我骑在老黑背上,看夕阳缓缓落山,看月亮慢慢出来,慢慢走向我,我觉得月亮想贴近我,又怕吓着了牛和牛背上的我,月亮就不远不近地跟着我们 。整个天空都在牛背上起伏,星星越来越稠密。B牛驮着我行走在山的波浪里,又像飘浮在高高的星空里。 不时有一粒流星,从头顶滑落。前面的星星好像离我们很近,我担心会被牛角挑下几颗。
⑳牛把我驮回家,天已经黑了多时。母亲看见牛背上的我,不住地流泪。当晚,母亲给老黑特意喂了一些麸皮,表示对它的感激。
(21)秋天,我上了小学。两个月的放牛娃生活结束了。老黑又交给了别的人家。
(22)半年后,老黑死了。据说是在山上摔死的。我忍不住嚎啕大哭起来。人们都觉得好笑。他们不理解一个小孩和一头牛的感情。
(23)前年初夏,我回到家乡。我找到了我第一次拉着牛尾巴爬坡的那个大石阶,它已比当年踏平了许多,石阶上有两处深深凹下去,是两个牛蹄的形状,那是由无数头牛无数次地踩踏成的,肯定,在三十多年前,老黑也是踩着这两个凹处一次次领着我上坡下坡的。
(24)我凝望着这两个深深的牛蹄窝。我嗅着微微飘出的泥土的气息和牛的气息。我在记忆里仔细捕捉老黑的气息。我似乎呼吸到了老黑吹进我生命的气息。
(25)我忽然明白,我放过牛,其实是牛放牧了我呀。我放了两个月的牛,那头牛却放了我几十年。
(26)也许,我这一辈子,都被一头牛隐隐约约牵在手里。
(27)有时,它驮着我,行走在夜的群山,飘游在稠密的星光里……
———(选自《散文》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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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渡老人

李文忠

       ①读中学时,学校设在邻村,与我们村有一条河隔着,便认识了那摆渡老人。

       ②当时,那老人一直是我们取乐的对象。每到放学,肚子饿得直叫的我们便一窝蜂向渡口跑去,挤在那儿。渡船只要一近岸,大家便争先恐后地向船上跃去。虽然老人很有经验,未到岸边便做好回撑的准备,但超载和落水的事仍然时有发生。超载时,船上的,岸上的,都望着老人手忙脚乱的样子大笑。夏天下雨时,大家总是把伞迎着风,看着渡船被吹到离渡口好远的地方,老人一番折腾,将船撑到渡口,我们便哄笑着上了岸。

       ③最有意思的要数冬天(当时我是这样认为的)。冬天很冷,河面结了一层厚厚的冰。每天早晨,当我们赶到渡口时,总看见老人在那边晃着船,好长时间,才把船晃过来。望着老人跳舞似的笨拙姿势,我们总是哄笑,一直到船靠岸。我们往往因此耽误了早读,但我们都挺愿意。于是就希望天再冷些,便可迟点起来,反正去早了也过不了河。我们都为找到一个偷懒的理由而感到高兴。当时的我们,是“心忧读书愿天寒”。

       ④那一天特别冷,我因有事起了个早,吃过早饭后,便不紧不慢地向学校走去。到渡口时我惊奇地发现,那老人不是我预料的那样正在“跳舞”,却已经到了这边。我和他攀谈起来。我问他:“你今天怎么这么早?”老人咳嗽了一声,缓缓地说:“许是人老了,早上总起不来。昨天听学校说耽误了学生上早读,今天我就起了早。谁知等了好长时间,才来了你一个人。”说完,便送我过河。

       ⑤船到河心,老人忽然回头对我说道:“你们小孩子可要好好读书啊。”那双眼中竟满含着期待和爱意,我心中一震,看着老人瘦弱的身体,沾满冰碴的白胡子,一双手冻得发紫,猛地问道:“你干啥要吃这份苦呢?”好久,老人长叹一声说道:“干啥?哎,以前我也有一个可爱的儿子,他曾吵着要上学,但终究没上成。后来他得病去了,我一直感到对不起他,我在这儿摆渡,接送你们上学,心里好受些。”谈话间,船已到岸。待我上岸后,老人把船向河那边撑去。看着老人的背影,我不再感到笨拙可笑,鼻子有些酸酸的。

       ⑥那天,我把老人的故事讲给同学们听了。以后,我们上船再也没有起哄。于是老人饱经风霜的脸上出现了笑容。

       ⑦再后来,两岸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最后一次过河时,老人对我们说:“以后不再送你们过河了,你们要记住,好好读书。”

       ⑧“好好读书”,这句话一直留在我记忆中。

       ⑨真想再见见摆渡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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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写比打字有助记忆

周炳揆

    《夜光杯》今年2月7日的一篇《医生的字》的文章提到有一位叫马红霞的医生写的病历单的字迹工整清秀,现今已是非常稀罕。我想起了另外一个关于手写的话题,那就是记(英文)笔记时,是手写好还是打字好?

    这个问题一直有争论,因为不可否认的是打字的速度更快,当然要具有这种速度,必须受过专门的打字训练。但是有美国教授研究后认为,手写笔记有助于学生在教室里集中注意力,习惯于手写笔记的学生学习成绩也较好。较之喜欢用英文速写方法的学生,用普通书法记笔记的学生能学到更多知识,对信息的记忆也更持久,更乐意把握新的思路。和用键盘相比,手写能紧扣人的思维,使获得的信息更有条理。

    古代,在发明印刷术前,人们是依赖用芦苇秆在纸箔上抄写来把所见所闻记录下来,做了归纳后再进行研究的。这个把事情写下来的过程对大脑形成刺激,实际上是把听到的东西传递到头脑中去了。书写工具逐渐在进步,人们对记笔记的研究也已经有了近百年的历史。

    铅笔的发明是在17世纪,1827年自来水笔被申请了专利,圆珠笔是在1888年发明的,但这些书写工具并没有给记笔记带来实质变化。现今,几乎每位大学生都配备了手提电脑,听课依然是他们获取知识的主要途径,高等学府的教室里但闻键盘咔嗒声。

    统计显示,听课时用键盘记笔记速度更快,打字和手写每分钟的速度之比大约是33字比22字。在短时期内,打字是有优势的。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的一位教授2012年做过一项调查,上课结束立即对学生进行跟踪,结果发现“打字族”能够回忆起更多的上课内容,对上课内容进行测验的成绩也比“手写族”要好一点。

    问题是这种优势是暂时的,经过24小时,“打字族”对自己记下的东西全忘记了,他们在键盘上敲下的长长的笔记太表面化,也太肤浅了,无助于他们回忆起上课的内容。相反,“手写族”能够持久记忆课堂讲课内容,甚至在一星期以后仍然对课堂上的一些概念有很好的掌握。很显然,手写会把听到的东西更深地记住。用普通书法记笔记更便于温习上课内容,因为它们较之速记法组织得更好。

    人们要问,“打字族”能记下较多的内容,为什么掌握的知识反而少呢?研究证实,打字是一种机械反应,对听到的东西是逐字逐句地记下;“手写族”记下较少的东西,但是在记下的同时也在思索,并且对内容有了一个消化。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高科技含量的笔记本电脑人见人爱,它可以使打字更快,但恰恰对学习知识是有害的;手写可以增强对知识的记忆,然而有统计说,手写平均只能记下30%左右的内容,为了跟上讲课者的速度,手写会漏掉一些重要的限定词,省略掉一些关键的细节——所以手写还大有改进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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