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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北京市朝阳区2016届高三上学期期中考试语文试题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文后各题
千里靴
    多年来,我尤为迷恋童话中的器物,魔力的碗、银灰色的万能咒语、会说话的苹果树……它们的神秘之美,在于永远不会被人目睹。《宝葫芦的秘密》是我看过无数遍的电影,没记牢其中的教育意义,但却只惦念着那件消失的宝物——宝葫芦。
    假设只能拣选一件宝物,我才不要什么会下金蛋的鹅或无所不知的镜子,童年时最令我渴慕的,是一双千里靴。我把它套在脚上,追得上雨后的彩虹拱桥。作为乖顺得近于自闭的孩子,这大约体现了内心无声息的反抗吧。
    记得有一年,和家人去海边度假。白天受了冷落和委屈,觉得父母不爱我,我决定偷偷出走,以伤害自己的方式完成对他们的报复──我忘了,只有在他们爱我的前提下,这种报复才是有效的。晚上蹑手蹑脚地爬起来,世界黑得吓人,那种无边的威严使我不得不放弃计划。听到潮声,我趴在窗边,向外张望。夜色中的大海,有着巨兽幽暗而褶皱的皮,礁岩仿佛是它换气的鼻孔。我深怀恐惧,唯一的安慰是在海平线那端,月亮天使有张镀金的脸。那个晚上,我默默祈祷一双千里靴,送我到任意的彼岸。
    是的,为我向往的总在彼岸,可我难以跨越眼前的危险。千里靴,千里靴,刀山火海一越而过。斗火龙、战水怪的勇士,总是不能缺一双千里靴借以逃生。如果套上千里靴,我就可以从容跨越重重障碍,跨越挫折和险境,甚至跨越令人不耐烦的成长和生死……然后,让叶芝的诗在墓碑上将我安慰:“现在我可以枯萎而进入真理。”
    对千里靴的渴望,相当于成长上的揠苗助长 , 我借此躲避或巨或微的创痛。童话里,中途打开篮子,里面的礼物会变成蛇蝎,只有坚持到终点才能获得闪耀的珠宝。我曾想,如果有了一双千里靴,人转瞬就到达终点,不必与自己的好奇心交战,最后作为失败者被惩罚。千里靴把万重山水变成地图旅行,其实是一种急工近利的交通工具和行动道具。说到底,千里靴是没有耐心的产物
    我曾坐在高空,想象飞机就是一双工业千里靴──跨越峰峦、河流和穿插其间的小小村落,但我永远看不见大地上真正的脸和表情,即使拥有俯瞰众生的天堂般的视角,我看云卷云舒,依然是形而上中必然的单调。
    随着年长,我对千里靴的速成神话,抱有了怀疑。“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之类的致理名言 , 除了是恭维之辞,还是典型的偷懒技巧,希望以“一席话”的速效省却“十年书”的苦功,这“一席话”就是语言上的千里靴。如果对倾听者有所点醒,只应是“十年书”之后的“一席话”,面对空白的痴脑,当头棒喝也没用。一个转瞬生死的人被称为夭折,他无权谈论或盛或衰的沿途风景。我越来越崇尚慢的技艺。慢是比常规动作更优雅的一种节奏,就像电影中的慢镜头,会使平凡场景凸现诗意。慢是对时间的漠视,所谓永远,就是慢到极处。千里靴还是我梦寐以求的宝吗?或许像蚯蚓一样缓慢地把土吃进去,才能开辟一条真正为自己所消化的路。
    或许我这样探讨,有偷换概念之嫌,因为童话人物穿上千里靴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逃亡。对于这种目的,速度是第一要义,走马同时想观花,当然是奢侈得危险的妄念。但我当年阅读童话时产生的怀疑一直沿续:为什么扔下梳子变成森林,扔下镜子变成河流,却总是阻挡不了追随而至的魔鬼?既然我们已经穿上了窃取来的千里靴,为什么魔鬼转眼就能离我们如此之近?魔鬼光脚不穿鞋,他凭什么跑得那么快又不流血?千里靴让我隐约怀疑法器的失效,不幸的主人公仿佛是在梦里无望地逃生,精疲力尽地刚刚赶到一个安全地点,不容喘息,追杀的人又来了。
    千里靴原来的主人是魔鬼。如果魔鬼能一步千里,他不会视千里靴为宝物,如影随形的本领,他自身就具备了,又何需一个外在之物?如同孙悟空不会把一个能把自己送上天际的东西当宝物,因为他一个筋斗云就抵达了。如果穿上千里靴逃走时还是被光脚的魔鬼一再追上,那只能说明这是一个失效的宝物,实际功用远非传说中那么神乎奇神。如果这是一个失效的宝物,那魔鬼根本不会珍藏,更别提跋山涉水地去追讨。那么为什么,我们已经穿上千里靴,却如此轻易地一再地被魔鬼紧跟呢?
    我后来才领悟,童话中难以自圆其说的地方,恰恰埋藏更深的隐喻。在漫长的灵魂自我建设中,当我一次次试图摆脱内心的种种邪念,朝着更美好和澄明的方向行进……每每过程却如此困难,结果却如此失败,我仿佛能感到魔鬼的体重和窃笑。猜对了,穿着千里靴跑得再快、跑到天涯也没用,因为我们身上一直背负着魔鬼,他一伸手,就轻易拍上我们的肩。
(取材于周晓枫的同名散文)
(1)、文中划线的词语,书写正确的一项是(    )

A、揠苗助长 B、急工近利 C、致理名言 D、神乎奇神
(2)、下列对作品内容的理解,正确的两项是(    )

A、由于童年时乖顺自闭,因此得不到父母的爱,作者十分迷恋童话中的宝物。 B、因为恐惧成长过程中的创痛和失败,作者希望可以借助千里靴来逃避长大。 C、童话中的千里靴引发作者想象,飞机就是可以快速飞越千山万水的“千里靴”。 D、与快相比,慢更优雅,能使平凡场景凸现诗意,能让人更好地欣赏沿途风景。 E、文中引用了大量的童话故事,充满生动的童趣,同时增添了厚重的文化底蕴。
(3)、文中说“千里靴是没有耐心的产物”,请结合上下文简要分析这句话的含义。

(4)、作者认为“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是典型的偷懒技巧,你是否同意这种观点?请简要说明理由。

(5)、本文写了作者对“千里靴”的认识和态度的几次转变。请分别概括。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旦角

    年轻的时候,他是闻名遐迩的人士。每到农闲时节,四乡八里的人约在一起,组个草台班子,挨村唱梆子戏,都免不了跑到黄泥湾,邀他加盟。他那媚媚的扮相,妖妖的身段,在台上一走,就是一串碰头彩;一个水汪汪的飞眼,能淹死一堆小媳妇;一挑葱白似的兰花指,能醉倒一群小姑娘;再唱上那么几嗓子,连半老徐娘们都从里往外酥透了。

    他是有名有姓的人,但是人们都不叫,刚出道的时候,大伙儿都叫他“小白妮儿”,年岁大了,大伙儿又叫他“沙锅片子”。

    他怎么会有这样一个怪名儿呢?

    原来,他好抽口大烟,后来解放了,铲除了黄赌毒,他只好从中药店买点大烟壳,用砂锅煮水喝。只有喝了这水,他才有劲儿将一副媚相足足地演到一出戏终了。无论走到哪里,他任啥不带,就提着一只砂锅,到了地儿,他任啥不干,就熬他的大烟壳。每每在戏开锣半个时辰前后,就能在戏台附近闻到一缕缕淡淡的特殊的香气。那准是砂锅片子的大烟壳熬出了好滋味。

    不管演哪一出戏,都数他的戏份足。《大祭桩》中的黄桂英,《铡美案》中的秦香莲,《打金枝》中的公主,《西厢记》中的红娘,都非他莫属。

    他还真从戏迷中拐了个姑娘,做了他的媳妇儿。他再也不用自己提沙锅、熬大烟壳了,一切有关他的杂务都被那姑娘包下来了。

    他和媳妇儿相亲相爱地过了大半辈子,媳妇儿没舍得吵他一句骂他一声,横草不让他拈,竖草不让他拿,就是时不时让他在家简单地扮上,摆弄一下身段,哼那么几句。嫁给他多少年了,媳妇看了听了他的戏,仍然眼睛放光。后来,大队演样板戏,他演李铁梅、阿庆嫂,演了几次,不让他演了。他演的李铁梅、阿庆嫂怎么看怎么不像英雄人物。他不演戏,急得吃不好睡不香。媳妇儿便让他在家里偷偷演,演给她一个人看。当然,他演的是红娘,是秦香莲。有时候,媳妇还能接几句张生、黑老包呢。

    这么好的媳妇儿,打着灯笼也难找,谁知说走就走了,事前半点儿征兆都没有。他哭天抢地,眼睛哭肿了,嗓子哭哑了,好长时间,整天都像是没了魂的人。媳妇儿都埋了多半年了,他还时不时到坟头去哭,细听了,不是哭,却是唱,

    婆母娘你息怒站在路口,

    听儿把内情事细说从头,

    想当初李黄两家结亲眷,

    也算是门当户对配佳偶……

    媳妇走了,儿子在外面念书,家里只剩下他一个人,没抓没挠的。他一辈子习惯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没料理日子的本领,一烦,连出去进来都离不了的戏也免了。过了两年,儿子高中毕业回了家,不久又娶了亲,家里总算又有了一个女人。他才可以伸开肠子过一过日月、好好唱一唱他的戏了。

    亲家母年轻时也是他的戏迷。亲家母来家了,和他有说不完的话。说得兴起,偶尔他也比划比划,让亲家母直感叹,到底是老了,老了。听了亲家母的话,他不知是忧伤还是高兴。但他每回都拼命挽留亲家母多住几天。只要过一段时间亲家母没来,他还会催儿媳回娘家去接呢。

    儿媳不愿意了,和儿子吵,你爹咋回事儿,我爹还没死呢。

    儿子笑了笑。

    儿媳又说,你爹都这么大岁数了,别整天没事了哼哼唧唧的好不好,一个大老头子,男不男女不女的,算什么呀!

    儿子不笑了,叹了一口气。

    儿子还是和他谈了。从此以后,他进进出出都黑着脸,既不哼唱了,也不言语了,终于憋出一场病来。病好了,他脱了层皮似的瘦了下来。

    儿子瞒着媳妇儿,带他到省会电视台梨园春擂台赛报了名。他竟做了擂主。比赛那天,他唱了两段《西厢记》红娘唱腔,一段是:

    他二人进房去先把门上,

    门儿外战兢兢站立我红娘,

    都只为老夫人把良心昧丧,

    报不平我才陪你来到书房……

    另一段是,

    谯楼上打四梆霜露寒又凉,

    为他们婚姻事俺红娘跑断肠,

    恨死老夫人过河你拆桥梁,

    从今后再不说你治家有方……

    唱过了,看到观众和评委都给他打了全场最高分,他眼角悄悄溢出了泪花。这一辈子,能演给千千万万个戏迷看,死了也值了!

【注】旦角指的是戏曲中的女性形象,可分为青衣、花旦、刀马旦、武旦、老旦、彩旦等类别。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光荣的孤独者

韩少功

    我与老一辈文学家交往不多,唯严文井先生是少有的例外,其中一份深情,与其说缘于私恩,不如说缘于公义。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旧的文学模式仍然在惯性滑行。有些苦心的新创,总是遭遇一些大人物严厉的面孔,不少革新者感到威压重重。在这种情况下,我庆幸一些文学大人物苦尽甜来重新出山,但对他们在台上的一些陈旧而专断的说教,又一直深感困惑和不满。

    有一次,我出席一个座谈会,听到一位老作家为朦胧诗大胆作辩护。我不觉暗暗吃惊,后找旁人打听,得知发言者即严文井先生。我没料到文井先生对文学新探索表现出足够的敏感、宽容以及支持。这在老一辈中实为难得的异数。这次会上,没有什么人附和与支持他的发言,这使他在会场里多少显得有些孤掌难鸣,甚至身陷十面埋伏。

    会后不久,出于一份按捺不住的崇敬,我给他写了一封信,谈了自己一些有关文学的粗浅看法,对他的勇敢与睿智表达感激。我没料到他不但细读了一个陌生青年的来信,还把我的一些小说和文章找来读了,很快回复了一封信:

    近年来,你的一些有关美学的议论,只要能碰到,我都看了。我的印象,你和另外一批年轻朋友,不约而同地在思考一些严肃问题,不人云亦云,不自卑自贱,也不自高自大。你们各有所得。

    他在信中对教条主义也大不以为然:

    我听了一辈子训斥,也不喜欢任何人在作品里继续训斥我,尤其接受不了那些浅薄之辈引用自己并未读懂的中外圣人的片言只语来吓唬人或讨好人,我很怀疑他们这样做的动机。

    他在这封信中热情肯定和鼓励了我的新作《爸爸爸》。我把这封信交给一位编辑,在1985年8月的《文艺报》上发表,但在一次官方高层文件的传达中,我听到了有关方面对文井先生这封信的点名批判,我的小说《爸爸爸》当然也株连受斥——它们都被视为“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典型例证。

    在整个新时期的前十多年里,思想风向反复,曾身任中国作协党组副书记和人民文学出版社社长的严文井先生,却一直被冷落在主流圈子之外,常常被主流媒体的镜头和笔头跳过。以致最后,他九十诞辰时的一个小小座谈会,相对来说还是规模很小,规格很低,在文学界几乎无声无息。他逝世之后虽有各种追思报道,但诸多媒体一般只提到他在儿童文学方面的成就,对他在新时期以来表现出大义和大智的孤独抗争,对他多年来被实践证明了具有非凡眼界和非凡胆识的破冰之功,却奇怪地保持着沉默。

    我与文井先生的忘年之交就是在患难中开始的。以后每次到北京,我总要去他家看望。他的居室很狭窄,光线也很暗,成堆的书刊占去了陋室的绝大部分空间,只留下窄缝任人通过。如有两三客人入室,房内就拥挤不堪,主客双方难免“抵肘”和“促膝”。比较闲的时候,我与他会聊得漫无边际。他谈到的很多东西对于我来说是闻所未闻,让我大开眼界和大受补益。他对我的批评也毫不留情。有一段时期,我轻率应付编辑们的约稿,出手较松,就引起他的不满。

    “作者不动心,读者就更不会动心。读者是骗不过的”他警告我。

    之后,我们终于遭遇了一个尖锐的话题。当时我列举了东德与西德、朝鲜与韩国、大陆与台湾的对比,问他你不觉得社会主义已经失败了吗?

    他沉吟了很久以后说:“我不会向你隐瞒自己的观点。我是一个共产党员。我不相信共产主义是什么天堂,我并不相信那种神话,但我的共产主义就是公平和正义,是反对任何形式的剥削和压迫,是为最大多数的人民群众谋利益,我在这一条上是不会改变的,也不觉得有任何必要来改变。”

    我没有料到文井先生会有堂堂正正的别出一言,也没有回应这番道理的准备,于是一时无语。

自那以后,中国发生了巨大变化。市场经济高歌猛进,一种弱肉强食的资本逻辑悄悄流行,贫富差别的社会矛盾正在加剧。面对崇私尚恶大潮,思想文化界很多人却助纣为虐。在他们那里,连“公正”和“平等”这一类词都羞于启齿,“理想”和“道德”更成了洪水猛兽——这正是文井先生曾经忧虑过和警告过的。当年很多攻击过文井先生的正统人士,转眼之间也成了红皮白心的新贵,争相抢搭着权力与资本两相勾结的时代快车、香车宝马,甚至在纽约曼哈顿和东京银座挥金如土。与同时代好些慌不择路的潮流追随者相比,先生当年的那一席话余音在耳。

    先生在一篇自白性的文章里说过:

    我最珍重的品德:敢于面对现实,承认事实。

    我最厌恶的是:伪善。

    我喜爱做的事:修改自己没写好的文章。

    我的座右铭:尽力认识各种局限性。

    我对文学的追求:反对成见与偏见,尽可能地跟谎话、废话唱反调。

    我对文学青年的期望:不崇拜权威,不走捷径,不怕寂寞,不急于成名,有了稿费要领取,但不能把作品当商品。

    ……

    孤独是孤独者的光荣。

    孤独者有一颗遍及天下的大心,因此在更广阔的世界和更久远的年代里,必有自己成千上万真正的亲人和朋友。

(本文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沙海的绿荫

朱春雨

    18号甲,是导弹某部队的一个研究所。偌大一个师级编制,女的只有三员。

    不记得是哪个休息日,欧阳美怡换上了那条有水仙花图案的旧裙子,从第二研究室小院门口经过,去她负责的放射线病理研究室拍小动物实验的照片。欧阳美怡不管穿什么衣服,看上去都那么端庄得体,加上她举止文静,谈吐大方,显得有见识,有风度。

    咣!一盆仙人掌从二楼阳台上摔下来,阳台上站着18号甲的老姑娘沈巧,她看着门口,爽声笑了,笑得站在门口的唐天虚心慌意乱。

    沈巧一声轻笑:“如果你真想谈恋爱,我看欧阳美怡这位凌波仙子对你不一定合适……”

    唐天虚愤愤然瞪着眼睛。

    “沈大姐——”不远处传来一句甜丝丝的声音,“你还是管管你自己的事吧,少说几句伤人的话。”

    “哟,这个小妹妹也恼我了。”沈巧顺着声音,在山溪跟前的马兰草丛里找见了一个娇小的身影。

    唐天虚此时此刻真是有点厌恶沈巧了。他扶扶近视眼镜,看见了植物苗圃的管理员黄金桃正挑着一对老大的箩筐走来,竹扁担在肩上咯吱咯吱响,一走身子一颤。她把这些花枝从苗圃里剪来,要压植到18号甲本部的每一条路边,让鲜花打扮我们的道路。

    “你看她,”沈巧指指黄金桃,喃喃地说,“为了用绿荫和花朵去给别人装点生活,这个含羞草一样的小姑娘总是这样默默工作,好像她生到世上,就是为了别人……”

    唐天虚烦躁地甩手进了第二研究室的小院门。从二楼阳台摔下来的那盆仙人掌在晒得滚烫的水泥地面上依然生机盎然,满身棘刺。他真奇怪:沈巧为什么独独喜欢这种生命力强悍的植物,既无芳香,又不华美?想想,沈巧这人,倒多少有点像仙人掌。父母早亡,使她过早地接触了人生;生相平庸,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固然是一种悲哀,同时又是一个难得的长处:她不会被千奇百怪的媚眼耗去金子一般的青春。优异的学习成绩像条闪光的金线,贯穿在沈巧的小学、中学、大学和留学苏联的漫长时日里。她穿上了军装,军人的天职很自然地渗进了她单纯而诚朴的灵魂。她懂得命令和服从,也懂得忠诚和牺牲,但她仍然不懂得如何处理自己的私生活。

    “没有对心的,我就当一辈子女光棍儿!什么孤独呀,寂寞呀,笑话!我有我的追求,我有我的爱好,我有我的做不完的工作。荡去那些世俗的迷雾吧!”

    第二天,沈巧拿着核查出来的一处运算错误,走到唐天虚面前:“唐天虚同志,你似乎不应该忘记,这里有一个∑系数的。”

    唐天虚伸手重新运算一番,果然错了。他说:“你作为助手,本来就有修正错误的责任。”

    “可惜我这个助手,无法排除你心灵上的故障。”沈巧狡黠地眨了眨她的眼睛。

    唐天虚压着火儿说:“沈巧同志,你最好能把精力集中到研究工作上,那会有助于你出成就。而我,也不需要你这么提醒。”

    “感谢你的警告。只是我并没有损人的念头,也没在利己上花心思。有了看法,我还是要说。”沈巧把一本两个月合刊的《学术通报》丢到了唐天虚面前。

    《学术通报》的目录是印在封皮上的,头题便是沈巧的文章:《∑系数在AR综合使用程序研究中不可忽视》。唐天虚怔住了。他的助手沈巧,竟然在∑系数上持截然不同的见解。

    “你干嘛用这样的眼光看我?”沈巧毫不胆怯地迎着唐天虚谴责的视线。

    “起码,你写这篇论文时,不该不让我知道。”唐天虚在咬着牙。

    “你在学术上的门户之见,足可以当一个严格管教孩子的家长。”沈巧回了一句。

    “你赞同顾雨时的观点,你可以申请调到他所在的一室去,我绝不挽留。那样,你可以全力以赴地搞你的∑系数。”唐天虚很是激动。

    沈巧强忍着不快,说:“申不申请到一室去,是我的事。但是,我还是要请你注意这个∑系数!我的文章,完全依赖事实。不管你高兴不高兴,我还是要把∑系数搞下去的。”

    “那——悉听尊便!”唐天虚把《学术通报》丢到嵌着三排仪表的实验控制台上。

    沈巧拿着还要继续核算的计算草稿,转身走了,边走还丢下两句话来:“荡去世俗的迷雾吧,让你的太阳闪光!”

    他从来没发觉在自己的信念沉积中还夹杂着“门户之见”。果真如此吗?唐天虚从控制台上拿起沈巧留下的《学术通报》读起来。从沈巧的文章里看不到盛气凌人的架势,寻不见强词夺理的词句,感觉不出发难于人的私欲;她用苦心的求证,来说明∑系数是个客观存在,她还苦于目前无法推导出∑系数的具体数值。她的论据不能说服唐天虚,起码目前不能。不过,唐天虚认真读完她的文章之后,对沈巧却由衷地刮目相看了。

    “荡去世俗的迷雾吧,让你的太阳闪光!”又是沈巧的声音,可是沈巧并不在跟前。

(节选自《中篇小说选刊》,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各题。

第二天早晨,黑娃起来时已不见新娘,走到厨房门口,看见她一手拉着风箱,一边在膝头上摊开着书本。黑娃洗脸一毕时,她先给他递上一杯酽茶,接着端给他一碗鸡蛋。黑娃喝了口茶又捉起筷子,挟住一个鸡蛋随即又沉入碗中,扬起头说:“我从今日开始念书。”

玉凤说:“你想念就念。”

黑娃问:“晚不晚?现在才想起念书怕是迟了?”

玉凤说:“圣人说‘朝闻道夕死可矣’。念书没有晚不晚迟不迟的事。”

黑娃说:“那我就拜你为师咧!”

玉凤摇摇头:“你要是真想念书,应该正经拜师。我不能够做这样事。”

黑娃问:“为啥?”

玉凤说:“甭忘了你是丈夫,我要是当了你的先生就没有丈夫了,你在外边拜师去。”

黑娃怀着虔诚之心走进白鹿书院,看守门户的张秀才拒绝他进入:“不管谁不论啥事,朱先生一律谢客。”黑娃说:“你去传话,就说土匪头子鹿黑娃求见先生。”

朱先生正在庭院树荫下闭目养神。他送走了编纂县志几位同仁,不仅身俸无法支付,连三顿饭也管不起了。朱先生最后一次找到县府申述县志编纂工程的重要,管钱的主任摸摸硕大的光头,就呵呵笑起来:“好朱先生哩!剿共重要不重要?岳书记手谕拨款给保安团买大炮重不重要?”朱先生被呛得噎住,分辩说:“现在只要一笔石印的钱,县志已经编成了。”主任说:“编成了先放下,等剿灭了共匪国泰民安那阵儿,我给你拨款,多拨些也印得漂亮……”朱先生早已不再晨诵午习,常常坐在那把藤椅上闭目养神。听见张秀才传报,朱先生睁开眼睛:“噢!我这辈子就缺少看见土匪的模样。让他进来。”

黑娃进门再进入庭院,看见一把破旧藤椅上坐着一位头发银白的老者,恰如一座斜立着的山峰,紧走几步就扑通一声跪倒了:“鹿兆谦求见先生。”

“你是何人?求我有啥事体?”

“鄙人鹿兆谦,先前为匪,现在是保安团炮营营长。想拜先生为师念书。”

“我都不念书了,你还想念书?”

“兆谦闯荡半生,混帐半生,糊涂半生,现在想念书求知活得明白,做个好人。”

“你坐下说。”

黑娃站起来坐到凳上。朱先生自嘲地说:“我的弟子有经商的,有居官的,有闹红的,有务农的,独独没有当土匪的。我收下你,我的弟子就行行俱全了。”说着回屋取来纸笔,拨下笔帽;笔头儿已经干涸,经水泡开了又磨了墨汁,给黑娃写了“学为好人”四字,说:“你是我最后一个弟子。这是我最后一幅题字。”

黑娃每日早起借着蒙蒙的晨曦舞剑,然后坐下诵读《论语》,自然常常求问于高氏玉凤;每隔十天半月去一趟白鹿书院,向朱先生诵背之后再说自己体味的道理。朱先生深为惊讶,开始认真地和他交谈,而且感慨不已:“别人是先趸下学问再出去闯世事,你是闯过了世事才来求学问;别人趸下学问为发财升官,你才是真个求学问为修身为做人的。”黑娃谦然地说:“我学一点就做到一点,为的再不做混帐事。”朱先生仰起脖子慨叹道:“想不道我的弟子中真求学问的竟是个土匪胚子!”

黑娃言谈中开始出现雅致,举手投足也显出一种儒雅气度。玉凤更加钟爱黑娃。

团长以及同僚们也都觉察到这种变化。黑娃再一次走进白鹿书院时,就不无激动地说:“先生,我想回原上祭祖。”朱先生久久凝视着黑娃,竟然颤抖着嘴唇说:“好哇兆谦,我陪你回原上祭祖!”

黑娃真正开始了自觉的脱胎换骨的修身,几乎残忍地摈弃了原来的一些坏习气,强硬地迫使自己接受并养成一个好人所应具备的素质,中国古代先圣先贤们的刻骨铭心的哲理,一层一层自外至里陶冶着这个桀傲不驯的土匪胚子。黑娃同时更加严厉地整饬炮营,把一批又一批大烟鬼绑到大炮筒子上,土匪弟兄们的体质首先明显地发生变化;他把一个在街道上摸女人屁股的团丁扒光衣服捆绑到树上,让炮营二百多号团丁每人抽击一棍;过去的保安团丁在县城是人人害怕的老虎,又是人人讨厌的老鼠,人们把保安团叫捣蛋团;黑娃整饬三营的做法得到张团长的奖赏,一营和二营也开展了整顿活动;保安团在县城居民中的形象从此发生变化,黑娃在整个保安团里和县城里威名大震。

(节选自陈忠实《白鹿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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