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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文言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人教版语文必修二第二单元4课《采薇》同步练习

课外拓展

    翁天性孝友,深得父母心。母蚤世,事继母无懈,,二弟一妹,翁所成立也。尝携妹北上,艤舟绝岸,妹戏而前,俄坠水中。翁惊愕,不觉俱坠。其水深不可测,加天寒裘重,没人不见踪迹,观者皆骇。顷之,持妹而出。论者谓有神相云。蜀俗,兄弟壮且婚,多割灶自食。翁深耻之,然不欲上母弟心志,悉让其田宅。御史之死网事业,向二毛其施弗究。翁痛之,作永思堂于家,岁时率子妇祭拜以为常。            (节选自罗玘《坦然翁传》)

【注释】①翁:坦然翁,姓刘,名山,四川珙县人。②蚤:通“早”。③成立:抚养成人。④艤(yǐ)舟:船泊岸边。⑤割灶自食:指家族内兄弟分家自立。⑥御史:指坦然翁的父亲。⑦向二毛其施弗究:过去御史家供养的老人未能坚持供养到底。⑧罗玘

(qǐ):字景明,明朝江西抚州南城人。

(1)、对下面句子朗读节奏的划分正确的一项是(   )

论者谓有神相云 

A、论者∕谓有神相云 B、论者谓∕有神相云 C、论者谓有∕神相云 D、论者谓有神∕相云
(2)、解释下面字的意思。

     悉

(3)、翻译句子。

顷之,持妹而出。

(4)、选文详写了哪几件事?用简要的语言概括。

(5)、读了文本,你获得了哪些人生启示?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文后各题。

    孔颖达,字仲达,冀州衡水人。八岁就学,诵记日千余言,暗记《三礼义宗》。及长,明服氏《春秋传》、郑氏《尚书》、《诗》、《礼记》、王氏《易》,善属文,通步历。尝造同郡刘焯,焯名重海内,初不之礼,及请质所疑,遂大畏服。

    隋大业初,举明经高第,授河内郡博士。炀帝召天下儒官集东都,诏国子秘书学士与论议,颖达为冠,又年最少,老师宿儒耻出其下,阴遣客刺之,匿杨玄感家得免。补太学助教。隋乱,避地虎牢。

太宗平洛,授文学馆学士,迁国子博士。贞观初,封曲阜县男,转给事中。时帝新即位,颖达数以忠言进。帝问:“孔子称‘以能问于不能,以多问于寡,有若无,实若虚’,何谓也?”对曰:“此圣人教人谦耳。己虽能仍就不能之人以咨所未能己虽多仍就寡少之人更资其多内有道外若无中虽实容若虚非特匹夫 , 君德亦然。故《易》称‘蒙以养正’、‘明夷以莅众’。若其据尊极之位,炫聪耀明,恃才以肆,则上下不通,君臣道乖。自古灭亡,莫不由此。”帝称善。除国子司业,岁余,以太子右庶子兼司业。与诸儒议历及明堂事,多从其说。以论撰劳,加散骑常侍,爵为子。

    皇太子令颖达撰《孝经章句》,因文以尽箴讽。帝知数争太子失,赐黄金一斤、绢百匹。久之,拜祭酒,侍讲东宫。帝幸太学观释菜,命颖达讲经,毕,上《释奠颂》,有诏褒美。后太子稍不法,颖达争不已,乳夫人曰:“太子既长,不宜数面折之。”对曰:“蒙国厚恩,虽死不恨。”剀切愈至。后致仕,卒,陪葬昭陵,赠太常卿,谥曰宪。

    初,颖达与颜师古、司马才章、王恭、王琰受诏撰《五经》义训凡百余篇,号《义赞》,诏改为《正义》云。虽包贯异家为详博,然其中不能无谬冗,博士马嘉运驳正其失,至相讥诋。有诏更令裁定,功未就。永徽二年,诏中书门下与国子三馆博士、弘文馆学士考正之,于是尚书左仆射于志宁、右仆射张行成、侍中高季辅就加增损,书始布下。

(《新唐书•卷一百二十三》节选)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各小题。

    王充者,会稽上虞人也,字仲任。其先尝从军有功,封会稽阳亭。一岁仓卒国绝,因家焉,以农桑为业。世祖勇任气,卒咸不揆于人。岁凶,横道伤杀,怨仇众多。会世扰乱,恐为怨仇所擒 , 祖父汎举家担载,就安会稽,留钱唐县,以贾贩为事。生子二人,长曰蒙,少曰诵,诵即充父。祖世任气,至蒙、诵滋甚,故蒙、诵在钱唐,勇势凌人。末复与豪家丁伯等结怨,举家徙处上虞。

    建武三年,充生。为小儿,与侪伦遨戏,不好狎侮。侪伦好掩雀、捕蝉、戏钱、林熙,充独不肯,诵奇之。六岁教书,恭愿仁顺,礼敬具备,矜庄寂寥,有臣人之志。父未尝笞,母未尝非,闾里未尝让。八岁出于书馆,书馆小僮百人以上,皆以过失袒谪,或以书丑得鞭。充书日进,又无过失。手书既成,辞师受《论语》《尚书》,日讽千字。经明德就,谢师而专门,援笔而众奇。所读文书,亦日博多。才高而不尚苟作口辩而不好谈对非其人终日不言。其论说始若诡于众,极听其终,众乃是之。以笔著文,亦如此焉;操行事上,亦如此焉。不好徼名于世,不为利害见将。常言人长,希言人短。能释人之大过,亦悲夫人之细非。好自周,不肯自彰,勉以行操为基,耻以材能为名。众会乎坐,不问不言,赐见君将,不及不对。见污伤,不肯自明;位不进,亦不怀恨。贫无一亩庇身,志佚于王公;贱无斗石之秩,意若食万钟。得官不欣,失位不恨。处逸乐而欲不放,居贫苦而志不倦。淫读古文,甘闻异言。世书俗说,多所不安,幽处独居,考论实虚。

    充为人清重,游必择友,不好苟交。所友位虽微卑,年虽幼稚,行苟离俗,必与之友。好杰友雅徒,不泛结俗材。俗材因其微过,蜚条陷之,然终不自明,亦不非怨其人。

(王充《论衡·自纪篇》,有删节)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小题。

    李韶,字元善。韶五岁,能赋梅花。嘉定四年,与其兄宁同举进士。调南雄州教授。校文广州,时有当国之亲故私报所业,韶却之。调庆元。丞相史弥远荐士充学职,韶不与。袁燮求学宫射圃益其居,亦不与,燮以此更敬韶。

    以廉勤荐,迁太学博士。上封事谏济王竑狱,且以书晓史弥远,言甚恳到。又救太学生宁式,迕学官。丐外,通判泉州。郡守游九功素清严,独异顾韶。改知道州。葺周敦颐故居,录其子孙于学宫,且周其家。入为国子监丞,改知泉州。

    拜右正言。奏乞以国事、边防二事专委丞相郑清之、乔行简各任责。论汰兵、节财及襄、蜀边防。又论史嵩之、王遂和战异议,迄无成功,请出遂于要藩,易嵩之于边面,使各尽其才。史宅之将守袁州,韶率同列一再劾之。俱不报。乞解言职,拜殿中侍御史,辞,不允。

    劾女冠吴知古在宫掖招权纳贿,宜出之禁庭。帝怒,韶还殿陛乞归。权工部侍郎,迁起居舍人。应诏上封事,几数千言。帝谕左右曰:“李韶真有爱朕忧国之心。”凡三辞不获,以生死祈哀去。帝蹙额谓韶曰:“曲为朕留。”退,复累疏乞补外,以集英殿修撰知漳州,号称廉平。朝廷分遣使者诸路提官楮[注] , 韶极言其弊。

    时游似以人望用,然有牵制之者,韶奏云:“人主职论一相而已非其人不以轻授始而授之如不得已既乃疑之反使不得有所为所言之事不必听所用之人不必从疑畏忧沮而权去之矣。”擢翰林学士,不拜。

    诏趣赴阙 , 辞,迁户部侍郎,再辞。卒,年七十五。韶忠厚纯实,不溺于声色货利,默坐一室,门无杂宾云。

(选自《宋史·李韶传》,有删改)

【注】楮(chǔ):纸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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