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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文言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2016年高考语文押题卷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后面小题。

    桓荣子郁。郁字仲恩,少以父任为郎。敦厚笃学,传父业,以《尚书》教授,门徒常数百人。荣卒,郁当袭爵,上书让于兄子泛,显宗不许,不得已受封,悉以租入与之。帝以郁先师子有礼让甚见亲厚常居中论经书问以政事稍迁侍中帝自制《五家要说章句》令郁校定于宣明殿以侍中监虎贲中郎将。

    永平十五年,入授皇太子经,迁越骑校尉,诏敕太子、诸王各奉贺致礼。郁数进忠言,多见纳录。肃宗即位,郁以母忧乞身,诏听以侍中行服。建初二年,迁屯骑校尉。

    和帝即位,富于春秋,侍中窦宪自以外戚之重,欲令少主颇涉经学,上疏皇太后曰:“《礼记》云:‘天下之命,悬于天子;天子之善,成乎所习。习与智长,则切而不勤;化与心成,则中道若性。昔成王幼小,越在襁褓,周公在前,史佚在后;太公在左.召公在右。中立听朝,四圣维之。是以虑无遗计,举无过事。’孝昭皇帝八岁即位,大臣辅政,亦选名儒韦贤、蔡义、夏侯胜等入授于前,平成圣德。近建初元年,张酺、魏应、召训亦讲禁中。臣伏惟皇帝陛下,躬天然之姿,宜渐教学,而独对左右小臣,未闻典义。昔五更桓荣,亲为帝师,子郁,结发敦尚,继传父业,故再以校尉入授先帝,父子给事禁省,更历四世,今白首好礼,经行笃备。又宗正刘方,宗室之表,善为《诗经》,先帝所褒。宜令郁、方并入教授,以崇本朝,光示大化。”由是迁长乐少府,复入侍讲。顷之,转为侍中奉车都尉。永元四年,代丁鸿为太常。明年,病卒。

    郁经授二帝,恩宠甚笃,赏赐前后数百千万,显于当世。门人杨震、朱宠,皆至三公。

    子普嗣,传爵至曾孙。郁中子焉,能世传其家学。孙鸾、曾孙彬,并知名。

                                    (选自《后汉书· 桓荣丁鸿列传》,有删改)

(1)、.下列对文中画波浪线部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    )

A、帝以郁先师子/有礼让/甚见亲厚/常居中/论经书问以政/事稍迁侍中/帝自制《五家要说章句》令/郁校定于宣明殿/以侍中监虎贲中郎将/ B、帝以郁先师子/有礼让/甚见亲厚/常居中论经书/问以政事/稍迁侍中/帝自制《五家要说章句》/令郁校定于宣明殿/以侍中监虎贲中郎将/ C、帝以郁先师/子有礼让/甚见亲厚/常居中论经书/问以政事/稍迁侍中/帝自制《五家要说章句》/令郁校定于宣明殿/以侍中监虎贲中郎将/ D、帝以郁先师/子有礼让/甚见亲厚/常居中/论经书问/以政事稍迁/侍中帝/自制《五家要说章句》/令郁校定于宣明殿/以侍中监虎贲中郎将/
(2)、.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的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教授”是指把知识技能传授给学生,后成为一种学官名,掌管学校课试等事,位居提督学事司之下。现在是高等学校教师学衔或职务名称之一。 B、“母忧乞身”是指遭逢母亲去世,在朝廷任职的官员,请求辞职前去为母守孝。 C、“五更”是指年老还乡但富有学识经验的德高望重之人。古代设五更之位,天子要以父兄之礼来对待。 D、“结发”,汉族婚姻习俗,一种象征夫妻结合的仪式。当夫妻成婚时,各取头上一根头发,合而作一结。
(3)、.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桓郁将爵位让给他哥哥的孩子桓泛,但皇帝不答应,桓郁虽接受了爵位,但将所有的租税收入都交给了桓泛。 B、桓郁升迁为越骑校尉,皇帝下诏命令太子和诸王各自向桓郁祝贺;桓郁多次向太子进谏忠言,多次都被采纳。 C、窦宪上书皇太后,请求选择贤明来教导小皇帝读书,皇太后听从了他的建议,让桓郁再次入宫侍讲。 D、桓荣和桓郁因品德、学识突出而在宫中授课,历经四世,特别是桓郁擅长讲论《诗经》,为先帝所褒奖。
(4)、.把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

①和帝即位,富于春秋,侍中窦宪自以外戚之重,欲令少主颇涉经学。

②臣伏惟皇帝陛下,躬天然之姿,宜渐教学,而独对左右小臣,未闻典义。

举一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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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寇准,字平仲,华州下邽人也。准少英迈,通《春秋》三传。年十有九,举进士。太宗取人,多临轩顾问,年少者往往罢去。或教准增年,答曰:“准方进取,可欺君邪?”后中第,授大理评事,累迁殿中丞、通判郓州。召试学士院,授右正言、直史馆,为三司度支推官,转盐铁判官。

    会诏百官言事,而准极陈利害,帝益器重之。擢尚书虞部郎中、枢密院直学士,判吏部东铨。尝奏事殿中语不合帝怒起准辄引帝衣令帝复坐事决乃退上由是嘉之曰朕得寇准犹文皇之得魏征也。

    淳化二年春,大旱,太宗延近臣问时政得失,众以天数对。准对曰:“《洪范》天人之际 , 应若影响,大旱之征,盖刑有所不平也。”太宗怒,起入禁中。顷之,召准问所以不平状,准曰:“愿召二府至,臣即言之。”有诏召二府入,准乃言曰:“顷者祖吉、王淮皆侮法受赇,吉赃少乃伏诛;淮以参政沔之弟,盗主守财至千万,止杖,仍复其官,非不平而何?”太宗以问沔,沔顿首谢,于是切责沔,而知准为可用矣。即准左谏议大夫、枢密副使,改同知院事。

    自唐末,蕃户有居渭南者,温仲舒知秦州,驱之渭北,立堡栅以限其往来。太宗览奏不怿,曰:“古羌戎尚杂处伊、洛,彼蕃夷易动难安,一有调发,将重困吾关中矣。”准言:“唐宋璟不赏边功,卒致开元太平。疆埸之臣邀功以稔祸,深可戒也。”帝因命准使渭北,安抚族帐,而徙仲舒凤翔。

    真宗即位,迁尚书工部侍郎。六年,迁兵部,为三司使。时合盐铁、度支、户部为一使,真宗命准裁定,遂以六判官分掌之,繁简始适中。景德元年,契丹内寇,纵游骑掠深、祁间,小不利辄引去,徜徉无斗意。准曰:“是狃我也。请练师命将,简骁锐据要害以备之。”是冬,契丹果大入。因请帝幸澶州。高琼麾卫士进辇,帝遂渡河,御北城门楼,远近望见御盖,踊跃欢呼,声闻数十里。契丹相视惊愕,不能成列。敌数千骑乘胜薄城下,诏士卒迎击,斩获大半,乃引去。

    天禧三年,真宗得风疾,刘太后预政于内,降准为太常卿、知相州,徙安州,贬道州司马。帝初不知也,他日,问左右曰:“吾目中久不见寇准,何也?”左右莫敢对。帝崩时亦信惟准与李迪可托,其见重如此。

(节选自《宋史•列传四十》)

【注】①际:彼此之间。②狃:轻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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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遵,南阳穰县人也。幼敏悟,读书日记数千百言。家贫,勤苦不废学问。二十能文章。时郡中先辈无治进士业者,遵欲为,以不合程式为患。会杨惠初登第,来尹穰,遵乃书所作数十篇见之,惠抚卷大喜。至京师,受业于夏镇,遂入为国子生。

    元统改元,中进士第,授翰林国史院编修官。至正改元,擢太常博士。寻拜监察御史。扈从至上京,上封事,言天子宜慎起居,节嗜欲,以保养圣躬,圣躬安则宗社安矣。言甚迫切,帝改容称善。又言台察四事,帝皆喜纳之。是岁,言事并举劾凡七十余事,皆指讦时弊,执政者恶之。三年,自刑部员外郎出为陕西行省员外郎。五年,丁母忧。十年,迁中书右司郎中。时刑部狱按久而不决者积数百,遵与其僚分阅之,共议其轻重,各当其罪。未几,无遗事。时有令输粟补官,有匿其奸罪而入粟得七品杂流者,为怨家所告。有司议输粟例无有过不与之文遵曰卖官鬻爵已非盛典况又卖官与奸淫之人其将何以为治必夺其敕还其粟著为令乃可省臣从之。

    十四年,调武昌路总管。会省臣出师,遵摄省事,于是省中府中,惟遵一人。乃远斥候,塞城门,籍民为兵,得五千余人,设万夫长四,配守四门,所以为防御之备甚至,号令严肃,赏罚明当。贼船往来江中,终不敢近岸,城赖以安。十七年,升中书左丞。是时,太平在相位,以事忤皇太子,皇太子深衔之,以为遵及参知政事赵中,皆太平党也。十九年,用事者承望风旨,嗾邓子初等诬遵与参政赵中等六人皆受赃,皇太子命御史台等官杂问之,锻炼使成狱,遵等竟皆杖死,中外冤之。

    二十四年,御史台臣辩明遵等皆诬枉,诏复给还其所授宣敕。(节选自《元史·成遵传》,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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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长庚,字西岩,福建同安人。乾隆五十二年,署福建海坛镇总兵,罄家财募乡勇,捕获巨盗。自乾隆年,匪艇始犯福建三澎,长庚击走之。嘉庆五年,擢福建水师提督,寻调浙江。未几,艇匪皆为漳盗蔡牵所并。牵,奸猾善用众,既得匪艇,遂猖獗。巡抚阮元与长庚议匪艇高大,战舰不能制,乃集捐十余万金付长庚,造大舰三十,名曰霆船。连败牵等于海上,军威大振。

    八年牵窜定海长庚掩至牵仅以身免穷追至闽洋贼船粮尽帆坏伪乞降于总督玉德玉德遽檄浙师收港牵得以其间修船扬帆去浙师追击于三沙,毁其船六。牵畏霆船,贿闽商造大艇。渡横洋,连劫台湾米。

    诏逮治玉德,以阿林保代。既至福建,诸文武吏以未协剿,未断岸奸接济,惧得罪,咸谮长庚。阿林保密劾其逗留,章三上,诏密询巡抚清安泰。清安泰疏言:“长庚熟海岛形势、风云沙线,每战自持舵,老于操舟者不及。两年在军,过门不入。以捐造船械,倾其家资。所俘获尽以赏功,士争效死。实水师诸将之冠。”时同战诸镇,亦交章言长庚实非逗留。仁宗震怒,切责阿林保并饬造大梭船三十。长庚闻之,益感奋。后阿林保置酒款长庚,谓曰;“海外事无左证,公但斩一酋,以牵首报,我飞章告捷,以余贼归善后办理。公受上赏,我亦邀次动,孰与穷年冒风涛侥幸万一哉?”长庚谢曰:“吾何能为此?久视海船如庐舍,誓与贼同死,不与同生!”长庚缄所落齿寄其妻,志以身殉国。是年秋,击贼受伤。

    十二月,追牵至黑水洋。牵仅存三艇,皆百战之寇,以死拒。长庚自以火攻船挂其艇尾,欲跃登,忽炮中喉,移时而损。上震悼,褒恤,初拟俟寇平赐以伯爵,乃追封三等壮烈伯,谥忠毅,于原籍建专祠

(节选自《清史稿》卷三百五十·列传一百三十七,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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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思谦,字景让。少孤,警敏好学,凡名物度数、纲纪本末,考订详究,尤深于邵子《皇极经世书》。文宗天历初政,收揽贤能,丞相高昌王亦都护举思谦,时年四十矣。先是,关陕大饥,民多鬻田流徙,及来归,皆无地可耕。思谦言:“听民倍直赎之,使富者收兼入之利,贫者获已弃之业。”从之。

    明年九月,拜监察御史。时有官居丧者,往往夺情起复,思谦言:“三年之丧,谓之达礼,自非金革,不可从权。”遂著于令。有诏起报严寺。思谦曰:“兵荒之余,当罢土木,以纾民力。”帝嘉之,赐缣绮旌之。元统二年六月,召为中书省员外郎,上言:“强盗但伤事主者,皆得死罪。而故杀从而加功之人,与斗而杀人者,例杖一百下,得不死,与私宰牛马之罪无异,是视人与牛马等也,法应加重。”遂令法曹议,著为定制。

    至正元年,岁凶,盗贼蜂起,剽掠州邑,思谦力言于执政,当竭府库以赈贫民,分兵镇抚中夏,以防后患。庐州盗起,思谦亟命庐州路总管杭州不花领弓兵捕之,而贼已不可扑灭矣。言于宣让王帖木儿不花曰:“承平日久,民不知兵,王以帝室之胄,镇抚淮甸,岂得坐视!思谦愿与王戮力殄灭。且王府属怯薛①人等,数亦不少,必有能摧锋陷阵者,惟王图之。”王曰:“此吾责也,但鞍马器械未备,何能御敌?”思谦括官民马,置兵甲,不日而集,分道并进,遂禽渠贼,庐州平。既而颍寇将渡淮,又言于王曰:“颍寇东侵,亟调芍陂屯卒用之。”王曰:“非奉诏,不敢调。”思谦言:“非常之变,理宜从权;而擅发之罪,思谦坐之。”王感其言,从之。

    寻召入,为集贤侍讲学士,修定国律。十三年,升中丞,年近七十,上章乞身,不允,特旨进一品,授荣禄大夫。入谢,感疾,及命下,强拜受命,明日卒。

《元史•列传七十一》

【注释】①怯薛:蒙古语,宫廷侍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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