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2017-2018学年九年级上学期语文期末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槐花飘香

    ①微风吹过,送来阵阵芳香。路边成排的刺槐树上,一串串白皑皑的槐花,已在春天的阳光下开放。每年到了这槐花飘香的季节,就使我联想起一位教师朋友所讲的那难以忘却的一段段往事……

    ②我的老家,在胶济铁路的一个小车站旁。车站四周,是一片密密层层的洋槐。那是1942年春天,村内树无绿色,田间小苗枯黄,野菜、树皮全被吃光。车站上的槐花,常常引得人们馋涎欲滴,可日本人和伪军在那里架着机枪,不准群众采一花一叶。饥饿使人们忘记了危险,白天不让采,就夜里偷采。采来,在清水里一冲,多少撒一点糠面,在锅里一蒸,香喷喷的,比那苦涩的树皮、草根好吃多了。

    ③在一个月黑星暗的夜晚,我和同窗好友铁柱,又悄悄地摸到车站旁,爬上树,警觉地采呀,采呀,忽然“咔嚓”一声,铁柱踩断了一根树枝。顿时,枪声大作,探照灯射出刺眼的光亮。随着一声痛苦的“哎哟”,铁柱跌在树下!我慌忙下树,拼命将他背回家。油灯下,只见他面色苍白,口冒鲜血,平时那双有神的大眼睛,此时留恋而无力地望着我和亲人,不顾我们急切而痛心的呼唤,眼角流出两滴清泪,就断气了。A可他手里,还攥着盛一点槐花的布袋……这少年的悲剧,深深铭刻在心上。从此,我便怕见到槐花,当然,也不愿别人在我的面前提起槐花。

    ④我结了婚,接连有了三个孩子。一个个小家伙嗷嗷待哺的时候,正当严重的三年困难时期。那时,我在一个小学里当教员,我那个班上的班长,叫向红,是个惹人喜爱的女孩子。B她圆圆的脸,闪着灵动的大眼睛,梳着两条又粗又黑的短辫子,体态柔美,动作轻捷。

    ⑤有一天上午,我一连三堂课,上第二节课时,就感到劳累、吃力,饥肠辘辘,到第三节课时,便感到头晕目眩。突然,眼冒金花,一下就什么也不知道了……从昏迷中隐约听到:“好,好,醒来了!”“不要紧,不要紧,他不是病,是饿的……”

    ⑥不大一会,向红跑来啦!她手里拿一个白铁盒,走到我面前,打开来说:“老师,请您吃玉米面蒸的槐花,您吃得惯吗?”我嘴上说:“你留着吃吧!”可咕咕噜噜的饥肠,已命令我伸手接受了这孩子雪里送炭的一片深情!我左手端着盒,右手拿起盒里的小铁勺,一口口吃了起来,像早年灾荒时吃得那样,直觉得香喷喷的,好吃极啦!我正蜜口香甜地吃着,向红歪着头,忽然天真地问我:“老师!您从前吃过槐花吗?”我听后,脑子里“轰”的一声,20年前的悲剧重现眼前,我再吃不下去了!

    ⑦那天是星期日,我正拿一本书倚在床上休息,伴着一阵轻快的脚步声,送来一阵淡淡的芳香。啊,又是向红!她笑着,哼着歌儿,提着什篮,里面盛满新采的槐花。这个快乐的安琪儿飞到我面前,问:“老师,您好些了吗?”待我点点头回答后,她说:“您不是也愿吃槐花吗,我采了好多,这些是给老师的。”我爱人闻讯从小厨房走来,连说着感谢的话,我却过了好长一会才说:“你要写作业,还参加舞蹈队,假如爬树伤着,将来怎么当人民的舞蹈家呀!”她听后笑笑,就跑了!当晚,我们全家大小,除我之外,都美美地饱餐一顿槐花。夜晚,孩子们睡熟了,脸上还透着笑意哩。

    ⑧星期一下午,向红班上的第一节课是我的。我像平时一样走进教室,喊“起立”的不是向红,而是副班长。我问:向红干什么去了,回答都不知道。我在不安的预感中开始讲课了。忽然,一个外班的学生惊慌地跑来:“报,报告,老师,向红,向红她……我连忙抓住那学生的两肩,催问:“快说,快说,向红怎么啦?”“她,她,她受伤了,已送医院……”突然“嗡”的一下,我感到一阵于难以控制的眩晕……3个月后,向红出院了,可是这个天真可爱的孩子,腿上留下了残疾,再也不能跳舞了。向红毕竟是个懂事的孩子,在我的面前从来没说过一句怨天尤人的话。只是有一次在学校的阅览室里,我忽然见她面对《人民画报》上一张出国歌舞团的演出照片,在呆呆地出神,我的心一下被刺痛了!

    ⑨时光的激流,永不停息,一晃又是十年!

    ⑩在那极左先生们疯狂摧残一切美好的事物,将革命口号喊得山响的一年春天,我在一家小饭馆的一角,意外地发现一个八九岁的男孩,喃喃自语地歪着头,伏在一个桌子角上,用个短短的铅笔头,在一张不知从哪抹来的包装纸上,认真地写着什么。他面前还放一个盛了碎干粮的面袋,一个农村社员工地受奖的搪瓷缸。

    ⑪显然,这是一个农村流入城市的讨饭的孩子。啊,孩子正在以稚气而有力的笔触,给他爸爸妈妈写信。我读着、读着,一颗心由惊奇而变为优伤。信上写着:亲爱的爸爸妈妈,我来城里已经两星期,你们不用挂牵我,我听你们的话,光要饭,从不偷人家。那天,有位老奶奶掉了钱包,我拾到后,交给了她。她和家里我奶奶一样,用手摸着我的头,夸我是个好孩子,又问我为啥来要饭,问着问着,不知为啥,她哭了!爸爸妈妈!在城里,我白天要饭,晚上睡在车站的大屋里。这里人很多,我不害怕,可我老梦见奶奶和小妹妹没饭吃。我想,咱那里火车站上的洋槐花该开了吧。我不能去采了,妈妈和妹妹又不会爬树……

    ⑫“呵,又是槐花。”我的心跳得厉害,禁不住说出声来,那孩子停下手中的笔,转过头来,一张布满尘土的小脸上,镶着一双天真而有神的大眼睛。这是一对多么熟悉的睛睛呀!我仿佛看见了铁柱!那写信的孩子,刚发现我时,有些惊疑,见我并无恶意,就又回过头去写他的信了。我本想问问他,转念一想,还问什么呢,问了我又能怎样?想到这儿,我忙把准备买烧饼的一元钱和二斤粮票塞给他,转身就走了。

    ⑬如今,眼前又是槐花儿飘香的季节了。我望着眼前朴素而芳香的槐花,不愉快的往事,不禁在我的记忆里翻腾起来,不觉眼里噙满了泪水。忽然,一阵甜甜的稚气的歌声、打断了我的情思。呵,一队幼儿园的小朋友,一个个戴着雪白的兜兜,绣着“祖国的花朵”五个鲜红的绒字,映着一张张苹果般的小脸。他们在阿姨的带领下,唱着歌儿,沐浴着阳光和春风,不知道是到公园去看花鸟,还是去影院儿童专场看电影……

    ⑭眼前美好而动人的景象,冲淡了我沉痛的回忆。我爱看淡雅的槐花,我喜嗅那芳馨的槐香,然而我却不希望它和饥饿与灾难联系在一起。

(1)、文章第一段有何作用?
(2)、作者回忆了与槐花有关的几件事情?请简要概括。
(3)、阅读文中两处划线句子,请分析其表达效果。

①A可他手里,还攥着盛一点槐花的布袋……

②B她圆圆的脸,闪着灵动的大眼睛,梳着两条又粗又黑的短辫子,体态柔美,动作轻捷。

(4)、文中多次写到“我”怕见到槐花,也不愿别人在“我”面前提起槐花,而文末却写到“我”爱看淡雅的槐花,喜嗅那芳馨的槐花,是否矛盾?为什么?
(5)、第14段作者眼前美好而动人的景象指什么?这个景象是否偏离了主题?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粉丝与知音
                                                                                                                                        余光中
        ①“粉丝”来自英文的fans,源出fanatic,乃其缩写,但经瘦身之后,脱胎换骨,变得轻灵多了。更可爱的是,当初把它译成“粉丝”的人,福至心灵,神来之笔竟把复数一并带了过来,好用多了。单用“粉”字,不但突兀,而且表现不出那种从者如云纷至沓来的声势。“粉丝”当然是多数,只有三五人甚至三五十人,怎能叫做fans?对偶像当然是说,“我是你的粉丝”,怎么能说“我是你的粉”呢?粉,极言其细而轻,积少成多,飘忽无定。丝,言其虽细却长,纠缠而善攀附,所以欲理还乱。
        ②与粉丝相对的,是知音。粉丝是为成名锦上添花;知音,是为寂寞雪中送炭。尽管杜甫说过,“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但真有知音出现,来肯定自己的价值,这寂寞的寸心还是欣慰的。知音的出现,多在天才成名之前。叔本华的母亲是销畅小说作家,母子两人很不和谐,而歌德很早就告诉做母亲的,说她的孩子有一天会名满天下。有些知音,要等天才死后才出现。莎士比亚死后七年,生前与他争雄的本﹒约翰逊,写了一首长诗悼念他,肯定他是英国之宝。
        ③此地我必须特别提出夏志清来,说明知音之可贵,不但在于慧眼独具,能看出天才,而且在于胆识过人,敢畅言所见。四十五年前,夏志清所著《中国现代文学史》在美国出版,钱钟书与张爱玲赫然各成一章,和鲁迅、茅盾分庭抗礼,令读者耳目一新。文坛的旧观,一直认为钱钟书不过是学府中人,偶涉创作,既非“进步”作家,也非“前卫”新锐;而张爱玲也只是上海洋场一位言情小说作者而已。夏志清不但看出钱钟书、张爱玲,还有沈从文的独创成就,更在40年前美国评论界“左倾”成风的逆境里,毫不含糊地把他的见解昭告世界,真是智勇并兼。有知音一锤定音,不愁没有粉丝,缤纷的粉丝啊,蝴蝶一般地飞来。
         ④知音与粉丝都可爱,但知音多高士,总是独来独往,欣然会心,掩卷默想。知音的信念来自深刻的体会,充分的了解。知音与天才的关系有如信徒与神,并不须要“现场”,因为寸心就是神殿。
         ⑤粉丝则不然。这种高速流动的族群必须有一个现场,更因人多而激动,拥挤而歇斯底里,群情不断加温,只待偶像忽然出现而达于沸腾。“知音”一词始于春秋:楚国的俞伯牙善于弹琴,唯有知己钟子期知道他意在高山流水。子期死后,伯牙恨世无知音,乃碎琴绝弦,终身不再操鼓。《论语》说:“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这么看来,孔子真可谓知音了 , 但是竟然三月不知肉味,岂不成了香港人所说的“发烧友”了?孔子或许是最早的粉丝吧。今日的乐迷粉丝,不妨引圣人为知音,去翻翻《论语》第七章《述而》吧:
        ⑥不惜歌者苦,但伤知音稀。
        ⑦粉丝已经够多了,且待更多的知音。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后面小题。
                                                                                                              梯子
                                                                                                             周粲
        年轻的爸爸和他的儿子一起在后花园放风筝。小小的园地,小小的风筝。
        小小的风筝飞呀飞的,就飞到了墙头上。墙头上的野花,把风筝紧紧地缠着。
        于是爸爸说,必须去拿一架梯子来,然后爬上梯子,取下墙头上的风筝。
        爸爸要爬上梯子,但是儿子说:“爸爸,让我来吧!”
         爸爸看了看他九岁的儿子,想了又想,终于说:“也好,让你来就让你来。”
         猴子一般地,儿子爬到梯子的最高一级了。
        儿子转过头来,嘻嘻地笑。他的笑声,像用早晨的牵牛花吹出来的。
         解开了风筝绕在野花上的线,正要下来,爸爸却用一只大手和一个声音制止了他,爸爸说:“慢着!”
         儿子停住了,望着爸爸,用眼睛问爸爸:“怎么啦?”
         爸爸说:“我先讲个故事给你听了,你再下来。”
         于是儿子笑得更开心,他一手抓住梯子,一手拿着风筝,等爸爸讲故事,爸爸讲的故事,没有一次不好听的。
          爸爸说:“从前有个爸爸,告诉他那个站在一架很高很高的梯子上的儿子说:你跳下来!你一跳下来,爸爸一定会在下面把你抱住。听见爸爸这么说,儿子很放心,就像游泳时跳进水里去一样,纵身一跳。哪里知道当儿子就要投进爸爸的怀抱里的前一秒钟,爸爸的身体一闪,站在一边。儿子扑了个空,掉在地上,屁股差一点就开花。哭哭啼啼地站起身来,儿子问爸爸:为什么要骗他。爸爸说:我要给你一个教训,连你爸爸的话都靠不住,别人说的话,更不必说了。”停了一停,爸爸继续说:“我们也来照着做一次好不好?”
        儿子一听,脸都变白了。
        爸爸说:“不要怕,勇敢一点,你只要跳那么一次就行了。我要你留下深刻的印象,免得你以后长大了,容易上人家的当。”
        但是儿子显然并没有被爸爸的话所说服。他脸上惊愕的表情,丝毫没有消退。然而他还是不敢违抗命令。他站在那儿,动也不敢动。
        爸爸开始发号施令了:“听着啊,我喊一二三,喊到三的时候,你就跳下来,然后我就把伸出去假装要接住你的手缩回来,让你跌一个屁滚尿流!”
站在梯子上,儿子的脸像一个还没熟透的橘子
        爸爸喊了:“一……二……三!”
        咬紧牙根,忍着泪,儿子从梯子上跳下来了。他等待着自己的身体像一个南瓜,扑的一声,摔得支离破碎……
        然而,好奇怪,爸爸的手竟然没缩回去,他的身体也没移开。他还是定定地站在原来的地方。他把掉到他两手中的儿子,牢牢固固、结结实实地接住了,抱住了。
         儿子虽然不曾受伤,但是他的神情,比刚才还要疑惑。张大了眼睛,他问:“爸爸,你为什么骗我?”
        爸爸笑出声来,爸爸说:“爸爸要让你知道,即使是别人的话,有时也是可以信任的,何况是爸爸的话呢!”
        所有的玫瑰花,都回到儿子脸上。他笑着搂住爸爸,不住地吻爸爸的双颊。
        爸爸和儿子拉着风筝,向后园的一角跑去。

阅读《二分之一的爱》,完成问题。

      ①她一直不太喜欢这个整天拖着鼻涕的小孩,尽管这是她弟弟。父母生她的时候,计划生育政策刚刚提倡不久,所以,那批小孩里,独生子女居多。而她,偏偏就有一个比自己小六岁的弟弟。

      ②周日,大院里的孩子都由父母领着去公园,她却只能待在家里。弟弟年龄小,父母都围着他转了,哪里轮得上自己。

      ③鼻涕精一岁多时,就可以跟在她的屁股后面喊她切切(姐姐)了。常常是和同院的小女孩们玩跳皮筋或是走格子,玩得尽兴的时候,他便出现了。望着同龄的小女孩们那种诧异、同情或是带着一点调笑的表情时,她觉得自己实在是太丢人了。于是更恼他。

      ④上中学时,弟弟上了小学,调皮,成绩又不好,还总是跟别人打架。学校里的同学都喊他捣蛋虫。

      ⑤最让她不能接受的是,捣蛋虫开始挑战她的权威性。一次,爸爸买了甘蔗回来,一刀下去把一根甘蔗一分为二,她抢先拿起了靠近根部的那段。按照以往的规矩,捣蛋虫应该老老实实地拿起另一段,没想到这次他却伸手出来,强硬地说:“拿来!”她不乐意了,冲他瞪眼睛:“什么拿来,你给我老实点!”他更不乐意,突然就扑上来抢她的另一半。他们扭打了很长时间,她哭着对他喊:“我告诉爸妈去。”他却一边啃着甘蔗一边得意地说:“你告去啊,就会告状。”

      ⑥但半个小时之后,他可怜巴巴地拿着作业来问她,她冷冰冰地回绝了他。看着他哭丧着脸拿着作业本走出去,她心里有种快感。没想到他却会恶人先告状,说姐姐不帮他学习。

      ⑦父亲把她喊过去训话。她却气恨地说:“谁让你们多生了他,一份爱分开了,也成了二分之一份,我不要这二分之一份,我要全部!”

      ⑧父亲笑了,说:“今天给你二分之一,以后,他会把这二分之一还给你的。”

      ⑨她认为父亲肯定是在哄自己。

      ⑩高中时,她终于摆脱了弟弟的影子。姐弟两个,很少因为什么事情吵架了。很快上了大学,离开了家,她才知道思念的滋味,甚至那些吵吵闹闹的时光,在她看来都那么值得怀念。

      ⑪她两个星期往家里打一次电话,每一次都是父亲或母亲接电话。开始,她还不以为意,可是后来,她渐渐想,为什么那个小不点就不能接一次电话呢?他上中学了,是不是与其他小男生一样长高了,声音变粗了呢?

      ⑫寒假回家,她刚下火车,就听到一个粗粗的声音在喊,姐。

      ⑬顺着喊声望去,她看到了他,个子居然长高了很多。最让她诧异的是他的嗓音,较之以前的细嫩而言,几乎判若两人。

      ⑭他跑过来,拉起她的行李往前走,一边走一边说,咱爸买了一条大鱼,有五六斤呢,我快要馋死了,你可回来了。

      ⑮她微笑地看着他努力地拉着自己的行李走在前面。

      ⑯她结婚后没多久就怀孕了。最后一次检查,是弟弟陪她去的。上台阶时,他搀扶着她慢慢走上去。他的手那样有力,她觉得,自己全身的重量都放上去也不成问题。突然,她转过头喊了声,弟。

      ⑰他抬头,一脸关切的神情,怎么了,姐。

      ⑱她笑了,眼睛湿湿的,往事种种,包括父母所说的话都涌现了出来。是的,弟弟正将他那二分之一的爱慢慢还给自己,而自己何尝又不是呢?以后的日子里,也会把应该属于他的二分之一的爱慢慢还给这个还不算长大的小子。原来,两个二分之一的爱加起来不是一份,而是两份爱,证明他们来自同一对父母,同一份基因,因而会在同一片天空下相亲相爱、相依为命。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珍惜平凡的生活

周国平

       ①生儿育女,亲情,家庭,这些东西的确很平凡,人类千百万年以来一直是这样过的。但是,正是这种平凡的生活对于人类来说是最重要的,有了这个东西,人类就能世世代代延续下去,没有这个东西,人去做其他各种各样的事情还有什么意义?所以,我认为,我们应该有一个觉悟,就是珍惜平凡生活的价值。

       ②法国哲学家蒙田说:一个人能够和家人和睦相处,这是人生的重大成就。我觉得他说得很对。一个人事业再辉煌,在社会上成就再大,如果不能和家人和睦相处,甚至完全没有时间和家人相处,家不成其为一个家,我认为你的人生就是有根本缺陷的。英国哲学家霍布斯说:怀有野心的人是不会把时间浪费在妻子和朋友身上的,他不得不把全部时间奉献给他的敌人。说得真好,的确有这样的人,把全部时间用来争权夺利,勾心斗角,却舍不得花一点时间来陪家人,还自吹是为了事业而牺牲家庭生活。

       ③在生活中,每当有亲人去世的时候,我们往往会追悔,谴责自己没有好好珍惜相处的时光。可是,事实上,相遇是缘,分享却是命,再亲的亲人也是时时刻刻在走向分离,因为总会有人先走,只能陪一程。所以,不要事后追悔,现在就要珍惜。杨绛几年前写过一本书中《我们仨》,她在书里说,这辈子最大的成就是“我们仨”,就是她、钱钟书以及女儿钱瑗这三个灵魂在这个世界上相遇了。她和钱先生都是大学者、大作家,但她并不认为这算多大的成就,最大的成就是有这一个好家。那么,钱先生和钱瑗在同一年去世,这就是最大的痛苦,她在书中不断地叹息,我们仨失散了,永远地失散了。我很理解她的感受。如果你有一个好家,最悲哀的事情是什么?就是总有一天会失散,而且再也没有另一个世界让你们重逢了。所以,一定要珍惜现在的每时每刻。人很容易被日常生活消磨得麻木,对生命不敏感,有必要经常提醒自己,不要忽略和错过了人生中那些最珍贵的价值。

       ④一个人活在世界上,一定要有相爱的伴侣、和睦的家庭、知心的朋友。你再忙也一定要和自己的家人一起吃晚饭,餐桌上一定要有欢声笑语,这比有钱、有车、有房重要得多。你钱再多,车再名贵,房再豪华,可是光有这些,和谁之间都没有真爱,那你其实是非常可怜的,你在这个世界上是一个孤魂野鬼。相反,即使穷一点儿,但是有这些,你就是在过一个活人的正常生活。

       ⑤其实,对社会来说,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来说,也是一样。你说一个时代、一个国家,我们用什么标准评判它好不好?中国的老百姓有一个很朴素的标准,他们把历史上的时代分为治世和乱世,治世就是老百姓能够安居乐业,大家都能好好过平凡生活,乱世就是兵荒马乱,或者贪官污吏横行,老百姓不能安居乐业,平凡生活遭到了破坏。我觉得老百姓的标准是对的,如果不能安居乐业的话,你GDP再高,国势再强盛,有什么用?所以,安居乐业是最低标准,也是一个最基本的标准。

                                                                                                                                                                                                摘自《邵阳晚报》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说不尽的萤火虫

    ①中国有着悠久的萤火虫文化。早在先秦时期,萤火虫就成为先民的关注对象,《诗经》中“町疃鹿场,熠耀宵行”就是描述萤火虫的。古代诗人常借萤火虫抒情达意,唐代杜牧的“银烛秋光冷画屏,轻罗小扇扑流萤”,便是千古绝唱。

    ②20世纪40年代,科学家受萤火虫发光器的启发,发明出荧光灯。萤火虫发出的荧光是种生物光,它不同于其他的光会伴生热量的损耗,是目前已知唯一几乎没有热损耗的光源因此也叫“冷光源”。荧光灯的发明大大提高了能源使用率,但与萤火虫的发光率相比还差得太远

    ③最近,研究人员在研究萤火虫发光器时,还意外发现了一种锯齿状排列的鳞片,它可以提高发光器的亮度。科学家将其应用在二极管(LED)的设计中,制作出模仿萤火虫发光器天然结构的LED覆盖层,可使其效率提高50%以上。这种新颖设计可能会在几年内应用在LED生产中。

    ④萤火虫特有的虫荧光素酶基因,在基因工程中也越来越多地作为遗传标记的首选来检测基因表达。人们不但利用萤火虫的基因来检测癌细胞,还利用基因转移技术把萤火虫的基因转移到玉米中,较快地培育出具有抗病虫害的玉米新品系。

    ⑤萤火虫喜欢植被茂盛、水质干净、空气清新的环境,凡是萤火虫种群分布的地区,都是生态环境保护得比较好的地方。

    ⑥遗憾的是,如今,萤火虫在部分地区已越来越少见。除了自然天敌外,人类成了萤火虫最大的“天敌”。美国一些医药公司为了获取萤火虫体内特有的虫荧光素和虫荧光素酶,出价购买萤火虫,导致人们大肆捕捉萤火虫。在日本,上世纪60年代的工业污染和城市扩张,致使萤火虫幼虫的生存率直线下降。

    ⑦萤火虫求偶时,雌雄之间会发出特异的闪光信号以吸引异性并交尾。然而城市的亮光干扰了它们的闪光交流,当萤火虫感知到外界灯光时,就会停止发光、飞行、求偶,最终导致种群减少甚至灭绝。

    ⑧那些曾在林间泽畔“熠耀宵行”的萤火虫,如今已与我们渐行渐远,保护萤火虫不能光着眼于一个物种,而是要通过保护整片栖息地来保护许多物种。总之,我们应多想想如何对自然更友好,与万物共存共荣。

(选自《新华文摘》2014年13期,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生命的化妆

林清玄

    ①我认识一位化妆师。她是真正懂得化妆,而又以化妆闻名的。

    ②对于这生活在与我完全不同领域的人,我增添了几分好奇,因为在我的印象里,化妆再有学问,也只是在皮相上用功,实在不是有智慧的人所应追求的

    ③因此,我忍不住问她:“你研究化妆这么多年,到底什么样的人才算会化妆?化妆的最高境界到底是什么?”

    ④对于这样的问题,这位年华已逐渐老去的化妆师露出一个深深的微笑。她说:“化妆的最高境界可以用两个字形容,就是‘自然’。最高明的化妆术,是经过非常考究的化妆,让人家看起来好像没有化过妆一样,并且这化出来的妆与主人的身份匹配,能自然表现那个人的个性与气质。次级的化妆是把人突显出来,让她醒目,引起众人的注意。拙劣的化妆是一站出来别人就发现她化了很浓的妆,而这层妆是为了掩盖自己的缺点或年龄的。最坏的一种化妆,是化过妆以后扭曲了自己的个性,又失去了五官的协调,例如小眼睛的人竟化了浓眉,大脸蛋的人竟化了白脸,阔嘴的人竟化了红唇……”

    ⑤没想到,化妆的最高境界竟是无妆,竟是自然,这可使我刮目相看了。

    ⑥化妆师看我听得出神,继续说:“这不就像你们写文章一样?拙劣的文章常常是词句的堆砌,扭曲了作者的个性。好一点的文章是光芒四射,吸引了人的视线,但别人知道你是在写文章。最好的文章,是作家自然的流露,他不堆砌,读的时候不觉得是在读文章,而是在读一个生命。”

    ⑦多么有智慧的人啊!可是,“到底做化妆的人只是在表皮上做功夫!”我感叹地说。

    ⑧“不对的,”化妆师说,“化妆只是最末一个枝节,它能改变的事实很少。深一层的化妆是改变体质,让一个人改变生活方式,睡眠充足、注意运动与营养,这样她的皮肤改善、精神充足,比化妆有效得多。再深一层的化妆是改变气质,多读书、多欣赏艺术、多思考、对生活乐观、对生命有信心、心地善良、关怀别人、自爱而有尊严,这样的人就是不化妆也丑不到哪里去,脸上的化妆只是化妆最后的一件小事。我用三句简单的话来说明:三流的化妆是脸上的化妆,二流的化妆是精神的化妆,一流的化妆是生命的化妆。”

    ⑨化妆师接着做了这样的结论:“你们写文章的人不也是化妆师吗?三流的文章是文字的化妆,二流的文章是精神的化妆,一流的文章是生命的化妆。这样,你懂化妆了吗?”

    ⑩我为了这位女性化妆师的智慧而起立向她致敬,深为我最初对化妆师的观点感到惭愧。

    ⑪告别了化妆师,回家的路上我走在夜黑的地方,有了这样深刻的体悟:这个世界一切的表相都不是独立自存的,一定有它深刻的内在意义,那么,改变表相最好的方法,不是在表相下功夫,而是要从内在里改革。

    ⑫可惜,在表相上用功的人往往不明白这个道理。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