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南方某城市的交通局,因修路要占用农民耕地,在耕地补偿等问题上与农民发生纠纷。当地农民没有去上访,首先想到的是请律师,与政府打官司。政府也没有简单地用行政手段加以压制,而是通过律师和法院,依法妥善地解决了这起纠纷。
材料二:暴力拆迁、极端对抗、因拆暴富……针对“拆迁”过程中的种种问题,经过两年多的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国务院法制办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拟取代原有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用“搬迁”取代了“拆迁”,并规定只有因7种“公共利益”的需要,政府才能征收房屋;只有90%以上被征收人同意,方可进行危旧房改造……新条例无论从名称上,还是从内容上都有了很大的变化,这无疑有利于实现政府与群众关系的“同频共振”。
(1)、上述材料说明我国正在积极实施什么治国方略?
(2)、材料(一)事件的妥善处理对我们有什么启示?
(3)、材料(二)中“有利于实现政府与群众关系的同频共振”,符合现在我们政府倡导的构建 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