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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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李志林的《向生命鞠躬》,完成后面的题。
        ①早就想带儿子爬一次山。这和锻炼身体无关,而是想让他尽早知道世界并不仅仅是由电视、高楼以及汽车这些人造的东西构成的。只是这一想法的实现已是儿子两岁半时的初冬季节。
        ②初冬的山上满目萧瑟。刈剩的麦茬已经黄中带黑,本就稀拉的树木因枯叶的飘落更显孤单,黄土地少了绿色的润泽了无生气。
        ③因此,当儿子发现了一只蚂蚱并指给我看时,我也感到十分惊讶。我想,这绝对是山上唯一至今还倔强活着的蚂蚱了。
        ④我蹑手蹑脚地靠近,它发现有人,蹦了一下,但显然已经很衰老,才蹦出去不到一米。我张开双手,迅疾扑过去将它罩住,然后将手指裂开一条缝,捏着它的翅膀将它活捉了。我觉得就这样交给儿子,会被它挣脱,于是拔了一根干草,将细而光的草秆从它身体的末端捅进,再从它的嘴里捅出——小时候我们抓蚂蚱,为防止其逃跑都是这样做的,有时一根草秆上要穿六七只蚂蚱。蚂蚱的嘴里滴出淡绿的液体,它用前腿揽刮着,那是它的血。
        ⑤我将蚂蚱交给儿子;告诉他:“这叫蚂蚱,专吃庄稼,是害虫。”
        ⑥儿子似懂非懂地点头,握住草秆,将蚂蚱盯了半天,然后又继续低头用树枝专心致志地刨土。儿子还没有益虫、害虫的概念,在他眼里一切都很新鲜。或许他在指望从土里刨出点什么东西来。
        ⑦我点着一支烟,眺望远景。
        ⑧“跑了!跑了!”儿子忽然急切地叫起来。
        ⑨我扭头看见儿子只握着一根光秃秃的草秆,上面的蚂蚱已不翼而飞。我连忙跟儿子四处找。其实蚂蚱并未逃出多远,它只是在地上艰难地爬,间或无力地跳一下,因此我很轻易就发现了它,再一次将它生擒。我将蚂蚱重新穿回草秆,所不同的是,当儿子又开始兴致勃勃地刨土时,我没有离开,想看看这小玩意儿究竟用何种方法逃跑的。
        ⑩儿子手里握着的草秆不经意间碰到了旁边的一丛枯草,蚂蚱迅速将一根草茎抱住。随着儿子手抬高,那穿着蚂蚱的草秆渐成弓形,可是蚂蚱死死地抱住草茎。难以想象这如此孱弱受着重创的蚂蚱竟还有这么大的力量!儿子的手稍一松,它就开始艰难地顺着草茎往上爬。它每爬行一毫米,都要停下来歇一歇,或许是缓解一下身体里的巨大疼痛。穿出它嘴的草秆在一点儿一点儿缩短,退出它身体的草秆已被它的血染得微绿。
        ⑪我张大嘴巴,看得出了神。我的心被悲壮的蚂蚱强烈震撼。它所忍受的疼痛我们人类不可能忍受。它的壮举在人世间也不可能发生。我相信,自己正在目睹一个奇迹,一个并非所有人都有幸目睹的生命的奇迹。当蚂蚱终于将草秆从身体里完全退出后,反而腿一蹬,从所抱的草茎上滚落到地上。它一定是筋疲力尽了,生命所赋予它的最后一点儿力量,就是让它挣脱束缚,获得自由。
        ⑫儿子手握着草秆再没有动。原来他和我一样,在呆呆地盯着蚂蚱的一举一动,并为之震惊。(13)我慢慢站起来,随即向前微微弯腰。
        ⑬儿子以为我又要抓蚂蚱,连忙喊:“别,别,别动它!它太厉害了!”我明白了儿子的意思。
        ⑭但是,儿子大概永远也不会明白我弯腰的意思。我几乎是在下意识地鞠躬,向一个生命、一个顽强的生命鞠躬。

(1)、第②段是景物描写,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

(2)、第⑧段儿子曾急切地“叫起来”,第⑭段儿子连忙“喊”。这一“叫”一“喊”分别表现了儿子这样的思想感情?

(3)、第⑪段作者为什么将蚂蚱的逃生称之为“生命的奇迹”?

(4)、阅读全文后,你怎样理解小说结尾 “鞠躬”一词的含义?你的视野中有没有值得你鞠躬的人或物,请举出一例,并简要陈述。

举一反三
说明文阅读,完成各题。

团雾——高速公路上的幽灵

    ①有关人员在分析高速公路上事故的发生原因时发现、造成这些严重交通事故的杀手就是团雾。

    ②什么是团雾?从气象学意义上讲,团雾的本质也是雾。受局部地区微气候环境的影响,在大雾中数十米到上百米的局部范围内,那些雾气更“浓”、能见度更低的雾,就是团雾。秋冬季昼夜温差较大、无风的夜间或是清晨6~8时,较容易出现团雾。团雾的形成,与局部小气候环境关系密切,其易出现的地域一般为地势低洼、空气湿度大的地区。另外,雨后山区的高速公路地段也较易出现团雾。这些地区出现团雾的前提条件是昼夜温差大、无风。

    ③与普通的雾相比,团雾具备以下几个特点:第一,与大雾弥漫有所不同,团雾的势力范围比较小,就像一朵落在地上的云彩,团雾之外,视线良好,团雾以内,四顾朦胧;第二,团雾内能见度很低,一般只有l0~20米;其覆盖范围呈分段形态,有的地方,雾很少,有的地方,雾很浓;团雾的覆盖面积大小不一。大的团雾覆盖区域长约5000米,小的团雾覆盖区域长度仅有1000米。

    ④团雾的危害非常大。人们行驶在团雾外围,可能感觉视线还好,一旦进入团雾,能见度会急剧下降。团雾因其飘浮不定和能见度差的特点,而被称为“高速公路杀手”。高速公路上的团雾,往往与重特大交通事故相伴发生,严重威胁着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⑤团雾的危害是怎样产生的呢?

    ⑥首先,团雾的特性造成了其在高速公路上多发。团雾不仅能在大雾天气中现身,就是在天气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也有可能在局部区域内出现。

    ⑦其次,驾驶员视觉的明暗适应特性不佳,是团雾路段内交通事故多发的原因之一。驾驶员在由明朗的路段一下进入团雾路段时,周围环境的能见度大幅降低,人眼不能迅速适应,视力无法得到及时恢复,由此造成反应滞后,导致交通事故多发。

    ⑧再次,人类的知觉会因参照物的不同而产生错觉,使得团雾路段内交通事故多发。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由明朗路段驶入团雾路段时,虽然驾驶员会本能地采取制动措施以降低车速,但往往会因为知觉错觉,低估进入团雾路段的车速。这就非常容易使前后车发生追尾。最后,人类的反应特性也是团雾路段内交通事故多发的原因之一。当车辆驶入团雾区后,四周白茫茫一片,降低了车辆给驾驶员的刺激强度,增大了驾驶员的辨别难度,使得他们很难从周围的环境中把车辆辨别出来,也就是使驾驶员的反应时间变长,从而延长了车辆的制动非安全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大增。此外,还要考虑驾驶人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与团雾区能见度低的负面效果相互叠加,这也是造成团雾路段内交通事故多发的原因之一。

    ⑨目前,气象部门和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已联手开展团雾的监测与预报。

(选自2015年第2期《百科知识》,作者:孙彦,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各题。

用岁月在莲上写诗

林清玄

       ①那天路过台南县白河镇,就像暑天里突然饮了一盅冰凉的蜜水,又凉又甜。

       ②白河小镇是一个让人吃惊的地方,它是本省最大的莲花种植地,在小巷里走,在田野上闲逛,都会在转折处看到一田田又大又美的莲花。那些经过细心栽培的莲花竟好似是天然生成,在大地的好风好景里毫无愧色,夏日里格外有一种欣悦的气息。

       ③我去的时候正好是莲子收成的季节,种莲的人家都忙碌起来了,大人小孩全到莲田里去采莲子,对于我们这些只看过莲花美姿就叹息的人,水远也不知道种莲的人家是用怎么样的辛苦在维护一池莲,使它开花结实。

       ④“夕阳斜,晚风飘,大家来唱采莲谣。红花艳,白花娇,扑面香风暑气消。你打桨,我撑篙,欸乃一声过小桥。船行快,歌声高,采得莲花乐陶陶。”我们童年唱过的《采莲谣》在白河好像一个梦境,因为种莲人家采的不是观赏的莲花,而是用来维持一家生活的莲子,莲田里也没有可以打桨撑篙的莲舫,而要一步一步踩在莲田的烂泥里。

       ⑤采莲的时间是清晨太阳刚出来或者黄昏日头要落山的时分,一个个采莲人背起了竹篓,带上了斗笠,涉入浅浅的泥巴里,把已经成熟的莲蓬一朵朵摘下来,放在竹篓里。采回来的莲蓬先挖出里面的莲子,莲子外面有一层粗壳,要用小刀一粒一粒剥开,晶莹洁白的莲子就滚了一地。莲子剥好后,还要用细针把莲子里的莲心挑出来,这些靠的全是灵巧的手工,一粒也偷懒不得,所以全家老小都加入了工作。空的莲蓬可以卖给中药铺,还可以挂起来装饰;洁白的莲子可以煮莲子汤,做许多可口的菜肴;苦的莲心则能煮苦茶,既降火又提神。

       ⑥我在白河镇看莲花的子民工作了一天,不知道为什么总是觉得种莲的人就像莲子一样,表面上莲花是美的,莲田的景观是所有作物中最美丽的景观,可是他们工作的辛劳和莲心一样,是苦的二采莲的季节在端午节到九月的夏秋之交,等莲子采收完毕,接下来就要挖土里的莲藕了。

       ⑦莲田其实是一片污泥,采莲的人要防备田里游来游去的吸血水蛙,莲花的梗则长满了刺二我看到每一位采莲人的裤子都被这些密刺划得千疮百孔,有时候还被刮出一条条血痕,可见得依靠美丽的莲花生活也不是简单的事。小孩子把莲叶卷成杯状,捧着莲子在莲田埂上跑来跑去,才让我感知,再辛苦的收获也有快乐的一面。

       ⑧莲花其实就是荷花,在还没有开花前叫“荷”,开花结果后就叫“莲”。我总觉得两种名称有不同的意义:荷花的感觉是天真纯情,好像一个洁净无瑕的少女,莲花则是宝相庄严,仿佛是即将生产的少妇。荷花是宜于观赏的,是诗人和艺术家的朋友;莲花带了一点生活的辛酸,是种莲人生活的依靠二想起多年来我对莲花的无知,只喜欢在远远的高处看莲、想莲;却从来没有走进真正的莲花世界,看莲田背后生活的悲欢,不禁感到愧疚。 谁知道一朵莲蓬里的三十个莲子,是多少血汗的灌溉?谁知道夏日里一碗冰冻的莲子汤是农民多久的辛苦?

       ⑨我站在莲田上,看日光照射着莲田,想起“留得残荷听雨声”恐怕是莲民难以享受的境界,因为荷残的时候,他们又要下种了二田中的莲叶坐着结成一片,站着也叠成一片,在田里交缠不清二我们用一些空虚清灵的诗歌来歌颂莲叶荷田的美,永远也不及种莲的人用他们的岁月和血汗在莲叶上写诗吧!

(选自《林清玄散文选》,有删节)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感恩无终

米立

    ①待在家的那几天,父亲的脸笑成了一朵花,我却犯了愁:一是连着几日,我都没有找到合适的养老院;二是我不知道该怎样跟父亲提这件事。

    ②父亲似乎看出我的顾虑,一再追问,我被迫说出此番回来的目的。

    ③我说:“爸,我在北京的工作稳定了,没法回来陪你,但是,我的收入并不高,不能把你接到北京照顾,所以,我想帮你找家养老院,你在那里生活,我也会放心一些。”我极尽诚恳地说着这一切,但我心里明白,只是借口而已。父亲听完,神情黯淡下来。

    ④我知道他不会和我一起去北京,他肯定舍不得离开这个生活了一辈子的家,可他如果真要待在家里,我难免又会牵挂,毕竟是生我养我的父亲,在他的生活快要不能自理的时候,我不允许自己不以为意。没想到,父亲回过神来,笑着说:“我觉得咱们社区的那家就很好,我明天就搬过去。”

    ⑤那家养老院,我考察过,环境太差,我于心不忍。父亲固执地开始收拾一些生活用品。他一边收拾,一边喃喃自语:“去养老院好,去养老院好,去了,孩子也省心。”

    ⑥看着父亲在昏暗的灯光下佝偻的背影,我再也忍不住了,鼻子发酸,潸然泪下。但是很快,我就抹去腮边的泪水,生活让我只能这样选择。

    ⑦那个晚上,父亲的言语一直不多,他不停地摆弄家里的物件,翻翻这个,动动那个,一副极不舍得又无奈的表情。我不忍看下去,早早回到自己的房间。我久久无法入睡,从门缝里钻进来的灯光告诉我,父亲也是一夜未眠。夜晚那么漫长,父亲的叹息声时不时地穿过厚厚的门板,冲击着我的耳膜。

    ⑧第二天一早,当我肿胀着双眼,出现在父亲面前时,他一脸快乐的表情,仿佛从来就没有伤感过,没有失落过。

    ⑨早餐是父亲做的,煎蛋、豆浆,还有几个热乎乎的包子。我一眼便认出那几个包子是我原来中学校门口那家的,我非常喜欢吃。后来上大学,偶尔回来,父亲都是一大早便骑上自行车给我买回来。现在,父亲老了,骑不动车子了,一定是一早赶了好远的路才买回来的。

    ⑩父亲见我发愣,笑着说:“快吃,快吃,一会儿凉了,我早上晨练,专门用保温瓶给你带回来的。”待我吃完早餐,父亲收拾完毕,最后一次检查家里的门窗水电,然后提上他前一晚整理好的包裹便和我出门了。

    ⑪父亲一直走在前面,我看不清他的表情,但我能看到他的背影。想起年幼时,父亲第一次送我上幼儿园的情形:他一直把我抱在怀里,直到进了幼儿园,才极其不舍地把我交给老师。初去的那几天,我总是哭闹,后来,父亲把我送到幼儿园,他一直站在幼儿园的栅栏门外,看我在院子里玩耍。隔着栅栏门,看到父亲,我再无惧怕,玩得很开心。现在,我依然清晰地记得那时的感觉。每天放学,我都渴望父亲早些出现在幼儿园门口……

    ⑫而如今,父亲就像一个孩子,我把他送进养老院,他是否也会不适应,是否也会想着有一天,我会出现在养老院门口,接他回家。

    ⑬我再也忍不住了,泪如泉涌。正是眼前这个人,给了我一个家,陪着我渐渐长大。我从背后抱着父亲,开始觉得自己是那样渺小、自私、卑鄙不堪。以前,父亲有我有家,后来,我离他越来越远。现在,我竟然让他连个家都没有。想到这里,我忍不住失声痛哭。父亲一直没有转过身,但我感觉到手背上有父亲掉落的泪。

    ⑭我哽咽着说:“爸,咱不去了,咱回家吧。”他拼命地点头。

    ⑮几天后,我带着父亲回北京。我可以吃得差一点,穿得差一点,可是给了我生命,给了我家的这个男人,我再也不想让他受半点委屈。自此以后,我会一直在父亲身边,站成一棵树,开满一树感恩的花,花叶不败,感恩无终。

(本文摘自《读者》2017年第6期)

阅读下面文章,回答下列小题。

笔墨童年

余秋雨

    ①在山水萧瑟、岁月荒寒的家乡,我度过了非常美丽的童年。

    ②千般美丽中,有一半,竟与笔墨有关。

    ③那个冬天太冷了,河结了冰,湖结了冰,连家里的水缸也结了冰。就在这样的日子,小学要进行期末考试了。

    ④破旧的教室里,每个孩子都在用心磨墨。磨得快的,已经把毛笔在砚石上舔来舔去,准备答卷。那年月,铅笔、钢笔都还没有传到这个僻远的山村。

    ⑤磨墨要水,教室门口有一个小水桶,孩子们平日上课时要天天取用。但今天,那水桶也结了冰,刚刚还是用半块碎砖砸开了冰,才抖抖索索舀到砚台上的。孩子们都在担心,考试到一半,如果砚台结冰了,怎么办?

    ⑥这时,一位乐呵呵的男老师走进了教室。他从棉衣襟下取出一瓶白酒,给每个孩子的砚台上都倒几滴,说:“这就不会结冰了,放心写吧!”

    ⑦于是,教室里酒香阵阵,答卷上也酒香阵阵。我们的毛笔字,从一开始就有了李白余韵。

    ⑧其实岂止是李白。长大后才知道,就在我们小学的西面,比李白早四百年,一群人已经在蘸酒写字了,领头那个人叫王羲之,写出的答卷叫《兰亭序》。

    ⑨我上小学时只有四岁,自然成了老师们的重点保护对象。上课时都用毛笔记录,我太小了,弄得两手都是墨,又沾到了脸上。因此,每次下课,老师就会快速抱起我,冲到校门口的小河边,把我的脸和手都洗干净,然后,再快速抱着我回到座位,让下一节课的老师看着舒服一点。但是,下一节课的老师又会重复做这样的事。于是,那些奔跑的脚步,那些抱持的手臂,那些清亮的河水,加在一起,成了我最隆重的书法入门课。如果我写不好毛笔字,天理不容。

    ⑩后来,学校里有了一个图书馆。由于书很少,老师规定,用一页小楷,借一本书。不久又加码,提高为两页小楷借一本书。就在那时,我初次听到老师把毛笔字说成“书法”,因此立即产生误会,以为“书法”就是“借书的方法”。这个误会,倒是不错。

    ⑪学校外面,识字的人很少。但毕竟是王阳明、黄宗羲的家乡,民间有一个规矩,路上见到一片写过字的纸,哪怕只是小小一角,哪怕已经污损,也万不可踩踏。过路的农夫见了,都必须弯下腰去,恭恭敬敬捡起来,用手掌捧着,向吴山庙走去。庙门边上,有一个石炉,上刻四个字:“敬惜字纸”。石炉里还有余烬,把字纸放下去,有时有一朵小火,有时没有火,只见字纸慢慢焦黄,熔入灰烬。

    ⑫我听说,连土匪下山,见到路上字纸,也这样做。

    ⑬家乡近海,有不少渔民。哪一季节,如果发心要到远海打鱼,船主一定会步行几里地,找到一个读书人,用一篮鸡蛋、一捆鱼干,换得一叠字纸。他们相信,天下最重的,是这些黑森森的毛笔字。只有把一叠字纸压在船舱中间底部,才敢破浪远航。

    ⑭那些在路上捡字纸的农夫,以及把字纸压在船舱的渔民,都不识字。

    ⑮不识字的人尊重文字,就像我们崇拜从未谋面的神明,是为世间之礼,天地之敬。

    ⑯这是我的起点。

(节选自《中国文脉》)

现代文阅读Ⅱ,下面的文章,完成各题。

世间最贵的书

崔相珍

①五六岁的时候,父亲教我认识了200多个汉字,还把他用过的第一册语文教材送给了我。母亲找出哥哥用旧了的蓝粗布书包,仔细地缝上了两个新补丁,又帮我把语文课本里的粉笔末儿抖搂干净,装进书包里。

②我如获至宝。跟着父亲去学校的时候,他的学生们在教室里大声读书,我坐在门槛上,捧着书小声咕哝。跟着母亲下地干活的时候,我背着书包,坐在细瘦的田埂上,读书给花听。碰到不认识的字,就飞快地跑到母亲身边求教。哥哥在大槐树下写作业的时候,我也找根小树枝,在平整的地面上歪歪扭扭地写字。在菜园子里忙活的父亲看着我笑,在大槐树下的柴灶边做饭的母亲也看着我笑。

③自从有了自己的书,我就知道我不是个笨孩子,在父亲母亲不断的表扬里,我简直是无可救药地爱上了读书,也不知道怎么就那么可爱呢,竟然让我爱到无法自拔。这本父亲送给我的旧书,一直翻来覆去地读了多少遍,我毫无察觉,直到上了小学一年级,老师给我发了新课本,我才把它放进了母亲的大木箱里。

④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去县城里培训学习的父亲,用一天的饭钱,给我换回来一本旧书——《在人间》。为了让我能够真正地读懂这本书,父亲给我讲了高尔基的故事。

⑤童年的高尔基,可怜又坚强的阿廖沙,都让我心疼不已。许多个安静的夜晚,躺在温暖的土炕上,我常常在心里对自己说:你有父慈母爱,可以无忧无虑地上学读书,真的是很幸福很快乐,你必须努力上学,好好读书。可是初中二年级第二学期刚刚开始,因为家里有些变故,一心想着考中专考大学的我无奈辍学了。

⑥在玉米拔节抽穗的初夏,我背着一个大编织袋,踏上了去城里的路。临行的前一天晚上,母亲连夜为我缝制了一个新书包,父亲把我刚发的语文、数学和英语课本装进书包,又把那本《在人间》也装进了书包。在轰隆隆的火车上,我的耳边一直回响着父亲的话:“兰,想家的时候,就读书吧!”

⑦在外打工的日子里,我一直牢记着父亲的话。累了,读书;苦了,读书;想家了,读书。在不断读书的过程中,我找到了属于自己的梦想,开始练习写作。16岁那年,我写了两篇文章投了出去。一个多月以后,我收到了编辑老师手写的退稿信。文章虽然被退稿了,我却因为那封退稿信高兴了好长一段时间。我把编辑老师的嘱咐和鼓励牢牢地记在了心里,不再投稿,而是踏踏实实地读书学习。只读书不投稿的日子,我一直坚持了30年。

⑧2016年底,我重新拾起最初的梦想,刚刚开始投稿的时候,屡次碰壁,但我没有放弃努力,当我的文章一篇篇在报刊上发表时,我开心得像个没有长大的孩子。

⑨当我捧着刚刚收到的、崭新的山东省作协会员证给父亲看时,满眶泪水的父亲,在卧室的床头柜里,拿出一本用红绸布包着的旧书,颤抖着双手递给了我。红绸布里包着的,是我只学到了第8页的“初中第四册历史课本”。课本的封面上,有我认认真真,一笔一划写下的名字。

⑩这本父亲精心保存了36年的旧书,定价虽然只有3角8分钱,可是在我的心里,却是这个世间最贵的书。

选自《时代邮刊》2020年第9期(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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