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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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时间去哪儿了》一文,回答后面小题。
        ①“时间都去哪儿了?还没好好感受年轻就老了……”这首歌引起了许多人的共鸣。是啊,时间到底去哪儿了?
        ②幼年的时光去哪儿了?我们为何很难记起3岁以前的事情?研究表明,对时间的感知需要儿童的注意力和短期记忆能力的完全形成,这需要大脑前额叶皮质和海马体发育较成熟后才能具备。这两个区域的成熟速度较慢,往往到了童年后期才能渐渐完善。孩子们的遗忘速度远比成年人要快,所以他们的记忆更替也更快,这意味着留下幼时记忆的可能性并不大。
        ③幼时记忆究竟从何时开始模糊,直到被永久遗忘?研究发现,早期记忆往往从7岁开始丢失。虽然不少3岁孩子能够记得前一年发生的事,但这些记忆也只能持续到五六岁。在7岁时,童年记忆迅速衰退,到了八九岁,大部分孩子只能回想起幼年生活35%的内容。这是因为在7岁时,人们形成记忆的方式开始改变——在那之前,儿童缺少时间和地点的观念,而在年龄较大的儿童中,回忆早期记忆的内容和形式趋向于成年人。
       ④如果你到了一定的年纪,可能有这样的感觉:小时候总希望快快长大,但似乎过了很久才长了一岁,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就感觉时间过得越来越快。这是为什么呢?
       ⑤首先,人体内的生物钟在逐渐变慢。实验表明,让年轻人和老年人估测1分钟有多长,结果年轻人通常还没到1分钟时就认为已经到时间了,而老年人则往往过了1分钟才觉得这才是1分钟的时长。在生命的进程中,人体内的某种节律在变慢,而客观的时间没有变慢,老年人就会感觉时间过得快了。
        ⑥其次,与新鲜感能刺激大脑记忆有关。比如我们新去一个地方,去时路总是显得很长,回来时却似乎要短得多。因为去时的路上你所看到的景色都是新鲜的,你的大脑需要对这些新鲜事物进行处理记忆,就会感觉时间过得很慢,路似乎很长。而回来时,这些景象不再是第一次体验,一切变得熟悉,大脑需要处理的事物也就少了,感觉时间过得就快了,路也似乎短了许多。人生也是一样,小时候看世界却是新鲜的,外界充满了各种新刺激,这样就显得每一天都很漫长;随着年龄的增长,对外界的事物已经失去了新鲜感,更多的是单调的重复刺激。丰富的经验使神经对生活中的信息处理极为快速,渐渐进入了“适应性”状态 , 不但削弱了对时间流逝的感知,同时保留的记忆也信息不全,这样,一天在不经意间就过去了。
        ⑦第三,可以用“相对论”来解释。一个5岁的儿童会感觉过去的一年很长很长,这是因为过去的一年占他生命总过程的20%;一个20岁的青年,过去的一年只是他生命总过程的5%;而对于一个50岁的中年人,过去的一年仅仅是他生命总过程的2%。人越老,几个月甚至几年的光阴在其整个人生当中所占的比重就越小,同漫漫人生相比,就会觉得这些微不足道的时间过起来很快。
                                                                                                                                                                      (选自《百科知识》2014年第4期B,有删改)

(1)、文章第①小节引用歌词有什么作用?

(2)、下列不属于幼时记忆遗忘的原因的一项是(   )

A、前额叶皮质和海马体尚未发育成熟,注意力和短期记忆能力也未完全形成。 B、孩子们的遗忘速度比成年人要快得多,他们的记忆更替也更快。 C、7岁时幼时记忆开始模糊,儿童只能回想起幼年生活的一小部分。 D、7岁时儿童记忆的方式开始改变,由不成熟变得更趋向于成年人。
(3)、仔细阅读文章第⑥小节,回答下列问题:
①本小节主要运用了哪些说明方法,有什么作用?
②划线句子中“渐渐”一词能否去掉?为什么?

举一反三
      阅读文章,回答第题。
                                                                                            熬住就是一切
                                                                                                张颐武
      ①我们经常用竞技来比喻人生。在漫长的人生竞技中,什么都不是一眼看得到头的。一时的春风得意算不了什么,一时的失败其实也不能算数。林彪与越南的国防部长武元甲会见时。他告诉武元甲,与美国对抗只有一个字:熬。这一个字的确道出了人生的一种真谛,美国那么强大,和它对抗当然不容易,但因为“熬”住了,最后越南还是赢了美国。但真正熬得住又谈何容易。林彪自己经过了“熬”,成了接班人,最后却到底没“熬”住,闹到“抢班夺权”,遂有温都尔汗的一劫。
      ②“熬”住其实非常重要。人生中进进退退是寻常事,关键是能够“熬”得住。所谓“熬”就是对于自己的事情不轻易放弃,不随便离开自己的位置,就在那里一步一步地努力,有时候就好像龟兔赛跑的那只乌龟,未必跑得快,但“熬”得住,却能笑在最后。
      ③这样的例子太多太多。曾经看在大阪举行乒乓球世界锦标赛的电视转播,看到中国的刘国正和韩国金泽洙在男子团体赛上异常激烈的比赛,刘国正几乎老是要输,但居然能够九死一生地“熬”下来,也笑到了最后。当然这仅仅是一场比赛,但他旁边的教练蔡振华的经历就更加让我感慨。当年我还是学生的时候,蔡振华就是乒乓球运动员,以旋转球拍著名,他能够将球拍在手中飞速旋转,使对方无法知道他两面不同的胶皮,接不住他的球。但那时我们都是另外一位名将郭跃华的球迷。当时蔡振华多是赢不了郭跃华的,后来国际乒联又限制了旋转球拍,蔡振华便黯然退役。那时,郭跃华的辉煌和蔡振华的黯淡恰成对比。郭退役后开始从商,渐渐淡出了体育界,而蔡振华始终在这一行里“熬”着,直到成了国家体育总局的副局长。
      ④文人的生涯“熬”也不可或缺。我曾经听到一位知名的老学者讲笑话,说他大学时同屋的三个人中,另外两个都才气逼人,他觉得远远在他之上,不过,天妒英才,一个在大学时因失恋自杀,才华还没有表现就死了。另外一个在五十岁就病故了,才华同样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而他却身体健康,活到高寿。老先生说:现在几乎没有自己的同代人了,学生或者晚辈自然都捧场。于是乎水涨船高,就是泰斗了。老先生当然是说笑话,但仔细想想也非常有道理。
      ⑤写小说也是如此。有些人偶尔才华一闪,就再也不见了的,终究难于让人记住。我记得90年代初有位小说家叫薛勇,写都市人的心态写得非常妙,可惜作品不多,后来也不见再有作品问世。而贾平凹和莫言,从出道以来就没有中断写作,作品非常多,让人有了印象。未必他们每本书都写得好,我记得早年贾平凹还曾经被人批评过有粗制滥造的情况,但现在提起中国文学的大家,没有人能够绕过他们。这非常容易理解,在十部书中有两部杰作的概率总比仅仅写两部大得多。
      ⑥面对中考更是如此。我们                                                          
      ⑦所以我们只能像阿甘那样,在人生的马拉松中“熬”住。诗人里尔克曾说:“挺住就是一切。”但“挺”字没有“熬”那么传神,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成“熬住就是一切”。当然,人其实也有不出场比赛或者中途退场的权利,但只要选择参加,就不能不“熬”住。
     (选文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题。

数不尽的萤火虫

    中国有悠久的萤火虫文化。早在先秦时期的《诗经》中,萤火虫就成为先民的关注对象,诗中“町畽鹿场,熠耀宵行”就是描述萤火虫的。古代诗人常借萤火虫抒情达意,唐代杜牧的“银烛秋光冷画屏,轻罗小扇扑流萤”,便是千古绝唱。“囊萤夜读”的故事家喻户晓,也曾激励过无数学子发奋努力。

    现代人是不再需要“囊萤”来夜读了。到20世纪40年代,科学家受萤火虫发光器的启发,发明出荧光灯,荧光灯的发明大大提高了能源使用率,但与萤火虫的发光率相比还差得太远。最近,研究人员在研究萤火虫发光器时,还意外发现了一种锯齿状排列的鳞片,它可以提高发光器的亮度。科学家将其应用在二极管(LED)的设计中,制作出模仿萤火虫发光器天然结构的LED覆盖层,可使其亮度提高50%以上。这种新颖设计可能会在几年内应用在LED生产中。

    萤火虫特有的虫荧光素酶基因,在基因工程中也越来越多地作为遗传标记的首选来检测基因表达。人们不但利用萤火虫的基因检测癌细胞,还利用基因转移技术把萤火虫的基因转移到玉米中,较快地培育出新的具有抗病虫害的玉米新品系。

    萤火虫还是血吸虫病的防疫助手。水生血吸虫的幼虫吃包括钉螺在内的螺类,而钉螺正是血吸虫的唯一宿主。萤火虫体内的腺苷磷酸,可作为一种优异的检测剂来检测水的污染程度。萤火虫喜欢植被茂盛、水质干净、空气清新的环境,凡是萤火虫种群分布的地区,都是生态环境保护得比较好的地方。

    遗憾的是,如今,萤火虫在部分地区已越来越少见。除了自然天敌外,人类成了萤火虫最大的“天敌”。美国一些医药公司为了获取萤火虫体内特有的虫荧光素和虫荧光素酶,出价购买萤火虫,导致人们大肆捕捉萤火虫。在日本,上世纪60年代的工业污染和城市扩张,致使萤火虫幼虫的生存率直线下降。

    萤火虫求偶时,雌雄之间会发出特异的闪光信号以吸引异性并交尾。然而城市的亮光干扰了它们的闪光交流,当萤火虫感知到外界灯光时,就会停止发光、飞行、求偶,最终导致种群减少甚至灭绝。去年夏季一些城市刮起萤火虫展览热,千里迢迢从外省引入萤火虫,然后在公园放飞。但萤火虫的很多种类年复一年地在同一栖息地聚集、交配,即使栖息地遭到破坏,也不会迁往别处。萤火虫成虫的唯一使命就是繁殖,寿命很短,长的也就十几天。萤火虫本就不适合长途迁徙,目的地栖息环境又不太合适,它几乎活不了几天,繁殖就更是不可能了。不少专家为此呼吁:与其引进萤火虫,不如改善自然环境。

    那些曾在林间泽畔“熠耀宵行”的萤火虫,如今已与我们渐行渐远,靠人工引进不能“引”来它们的回归。萤火虫是自然的,也是文化的,但归根结底是自然的,因而要靠自然来解决。而且,保护萤火虫不能光着眼于一个物种,而是要通过保护整片栖息地来保护许多物种。如果做到这一点,引来的肯定不只萤火虫。萤火虫如是,熊猫如是,白鹳也如是。总之,我们应多想想如何对自然更友好,与万物共存共荣。

——(摘编自《新华文摘》2014年第13期,有删改)

链接一:萤火虫是一种小型甲虫,因其尾部能发出荧光,故名为萤火虫。初春时段,水中生活的萤火虫幼虫会爬上岸钻进土。这时由鳃呼吸改为气孔呼吸,腹部两侧会发光,约50天时间才变蛹成虫。萤火虫的唯一使命就是繁殖,寿命很短,大概也就有5-10天的生命,在日落后的1小时萤火虫非常活跃,在天黑时才开始发光,萤火虫约有近2000种,同一种萤火虫,雄虫和雌虫之间能互相用灯语联络,完成求偶过程,雌性萤火虫会以很精确的时间间隔,向雄虫发出亮-灭-亮-灭的信号,这种时间间隔虽然很短,对于人来讲很难分辨,但萤火虫却能毫不费劲地准确判断对方的意思。当雄虫收到雌虫的灯语信号后,就会立刻发出相应的信号来回答。于是,她们就互相用这种特定的光信号进行交流,最后飞到一起,结成配偶。由此可见,萤火虫所发出的光对于它们的繁殖具有特殊意义。

——节选自百度百科

链接二:七夕节,萤火虫成了网络热卖的“最浪漫礼物”,这些萤火虫不单卖,都是论瓶卖。“瓶装”萤火虫身价可不低,1314只报价6570元,999只报价4999元,50只装的也要两三百。“十多年没有近距离见到萤火虫了。”“一闪一闪的好浪漫啊!”萤火虫的悠悠荧光,引发了不少买家的赞叹,可是也有不少人觉得这份浪漫礼物有些残忍。就连著名作家肖复兴今日也在随笔中感慨一番:这样坐着飞机千里迢迢而来的萤火虫,放飞的还是以前我们曾经拥有过的童话感觉或浪漫感觉吗?

(节选《河南商报》网络版,有删改)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无字天书

       ①大自然无时无刻不在教我认识世界,传授给我力量增长的秘诀。曾经,在课堂上老师慷慨激昂地讲述一个古老的神话:一个不自量力的人发疯似地追着太阳,最终被活活渴死。记得当时自己是个乖乖的女学生,文文静静地专心听讲,照理应该提笔在书页上记下“不自量力”的教训才是,可是,却有一股莫名的情愫在我心底涌出,让我锁着眉吊念起那位名叫夸父的人。如果他不渴死,一定可以追到太阳,我想。

       ②某一个夏日的下午,有风。天空大大方方地蓝着,就像夜晚灯下变化多端的蓝色晶体。蓝色令我心旷神怡,让我想笑,而远远天边堆积的白云,则让我心生向往,让我想跑。每次看到亮蓝的天空与洁白的云在平原之上耳语时,我便觉得那是一本无字的天书,这天书以其不可言说的大美,召唤着我去阅读,欣赏。

       ③我骑车上路。那样的下午只能用来唱歌,歌词里有阳光、绿叶、飞鸟,车轮碾歪碎石的声音是伴奏,风是和音。我弯进路头,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看蓝得水水的天,看一团白云恰好在路边的一家农舍的竹丛上头。我爱这广阔天地只属于我一人的狂想,我也爱风在耳边激动地呼啸、把我的头发梳成虬结的团线的那种痛快。车在颠簸,心在颠动,我恨不得有一双长臂,两手一伸一揽,便能收集到天上所有的云朵。于是,我加快速度,一心一意,去追赶那云。

       ④第一次,我惊觉到自己有着夸父的精神。

       ⑤然而云是愈追愈远了。经过农舍,才发现她在河的对岸。想必是她伶手俐脚地,不露痕迹就溜走了。不知道当初那个被追逐的太阳是否曾在长河平野上踏下过几个慌张的脚印?云是不会留下脚印的,云本行于天上,它不会下凡来领受我的盛情美意。然而,我用急速的单车为这一部神秘的天书做了注疏,我用有力的双腿叙述了一个夸父的故事——那个古老却仍年轻的神话。

       ⑥但后来,我的走姿变了,低着头,不理一切。凡尘太多,把我的心房占得很满。我很少再去关心天空。那时候,我几乎不再读云。曾经,我认为她是诗的放牧者,是天庭的流浪汉,她的行囊里装着的是神秘而奇幻的故事……而现在,我却不再是爱听故事的少年。梅雨开始,形成雨季,生命的历程中,其实也有雨季。所有的豪情壮志都在一刹那间被打湿,人一下像湿了翅膀的鹰,想要展翅,却甩不掉羽翼上凝聚的重露。

       ⑦然而,心总是不甘心终日梅雨的。待阳光,成了漫长而痛苦的折磨。有一天,见平畴绿野上,太阳在一堆泼墨似的乌云中挣扎,时灭时显的光线,在天空中挣脱着要迸射出来。那光一点一点,一丝一丝,一片一片,在黑云之上,以越来越壮阔的方式宣告着自己的存在。我突然惊讶了,内心深深地被感动。大自然总是无时无刻不在教我认识世界,传授给我力量增长的秘诀。哪里有永远阴霾的天空?即使我们处在生命的谷底,只要怀揣希望,不辍追求,就能书写一曲辉煌的生命的赞歌。

       ⑧我不由又想起夸父,觉得他与我是如此地亲近。我似乎听到了血液在我体内窜流的声音,并感受到有一股蛮不讲理的生命力,在我的心里呼啸着,说要霸占整个春天。

       ⑨于是,昂首,问候天空,伸指弹去满天尘埃,扯云朵拭亮太阳。从今起,这万里长空,将是我镶着太阳的湛蓝桂冠。

       ⑩我终于真正读懂了这本“无字天书”。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我的启蒙老师

格非

       一九七一年九月,我们村庄像变戏法似地一夜之间变出了一所小学。一些略微识得几个字的农民于是也就一夜之间变成了我们的老师。有一个姓薛的老师,我们不知他的名字,只知道他的外号叫“薛驼子”,大概有点驼背。上课时常赤着脚,裤管挽到膝盖上。因掉了两颗门牙,说起话来难免漏风。他上课所用的教材永远只是一本小人书(连环画),每次上课他就念这本小人书,有时念着念着就打个哈欠,对我们说,“困了,妈呀!实在是困了,你们玩会儿吧,我要睡了。”然后立即伏在讲台上打起呼噜来。老师一睡,我们就去抢过那本叫做《捕像记》的小人书,挤成了一堆来看。

       但不久之后,学校来了一位“神仙”。

       此人名叫解永复,体硕身长,仪表不凡,说一口标准的普通话。他一来,我们学校的其他教师几乎立即全都变成了杂役。他像是变戏法似的变出一门门课来。我们终于知道,这世上的课除了念小人书之外,尚有语文、算术、音乐、体育诸多名堂。不用说,所有这些课都由他一人承担。我们的教室常常一分为二,或一分为三,他教过了一年级语文,再教我们二年级算术。教完了算术,三年级同学又在那里咿咿呀呀地唱起歌来了。

       他什么都能教,甚至还教我们作诗和游泳。

       有一次,他在课堂上问我们,会不会演讲。我们问他什么是演讲,他说,就是当着很多人说话。我们说,说话谁不会?就是不敢。于是他就训练我们演讲。终于有一天,我记得还在上小学二年级,我被解老师安排去全大队社员大会代表学校发言。我和大队书记并排坐在台上讲话时,我看见母亲一直在下面哭。回家后,我问母亲为什么哭。她先是不语,然后又流下泪来,她说,“你竟然和大队书记坐在一块儿,天哪!还能当着上千人说话,要是换成我,早就吓死了。”我明白了,她是在为我骄傲。

       又有一次,他上课时问我们,想不想看真正的火车?说实话,尽管我们都一致认为解老师深不可测,是个无所不能的神仙,可这一次我们全都觉得他是在吹牛。火车能随便让人看么?谁知第二天,他真是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一辆手扶拖拉机,把我们拉到了几十公里外的一处铁道边。我们全都屏住呼吸,焦急地等待火车出现。等到天色将晚,解老师告诉我们火车将要经过了。我们全部屏住呼吸等待火车的出现。火车还真的来了。我们几乎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家伙喘着气,冒着白烟,还拉了整整一车煤,尤其是汽笛那一声怪叫,当场让我们激动得直打哆嗦。回家后,我写下了记忆中的第一篇作文,题目叫做《终身难忘的一天》。

       小学毕业后,我与老师不见,已有二十七年。

       一九八五年七月,我大学毕业后也做了教师。解老师上课的样子时常在眼前闪现。我一直保留着小学三年级时他教我们写的一首诗。只有四句话,竟然没有标题。老师在我的方格本上批了一个大大的“优”字,并在每一个字下面都用红笔画了圈,以示褒扬。字迹漫漶,且已褪了色。有时,在夜深人静的晚上,我看着这个方格本,不免会想,老师如今在哪里?他又在做什么呢?

阅读下面两个语段,完成下列小题。

    (一)予观夫巴陵胜状,在洞庭一湖。衔远山,吞长江,浩浩汤汤,横无际涯;朝晖夕阴,气象万千。此则岳阳楼之大观也,前人之述备矣。然则北通巫峡,南极潇湘,迁客骚人,多会于此,览物之情,得无异乎?

    若夫霪雨霏霏,连月不开,阴风怒号,浊浪排空;日星隐曜,山岳潜形;商旅不行,樯倾楫摧;薄暮冥冥,虎啸猿啼。登斯楼也,则有去国怀乡,忧谗畏讥,满目萧然,感极而悲者矣。

    至若春和景明,波澜不惊,上下天光,一碧万顷;沙鸥翔集,锦鳞游泳;岸芷汀兰,郁郁青青。而或长烟一空,皓月千里,浮光跃金,静影沉璧,渔歌互答,此乐何极!登斯楼也,则有心旷神怡,宠辱偕忘,把酒临风,其喜洋洋者矣。

(节选自范仲淹《岳阳楼记》)

    (二)登南昌滕王阁,赣大水西来注北,阁与水称,杰然大观。然不若武昌黄鹤楼。虽水与滕王来去不殊 , 而楼制工巧奇丽,立黄鹄矶上,且三面临水,又西对晴川楼、汉阳城为佳。总之又不如岳州岳阳楼。君山一发,洞庭万顷,水天一色,杳无际涯,非若滕王、黄鹤眼界可指,故其胜为最,三楼皆西向,岳阳更雄。

(节选自王士性《广游志》)

【注】①杰:高大。②殊:差别。③眼界:视力所能看到的范围。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自从他被尊称为何大学问以后,他也真在学问上下起功夫来了。过去,他好听书,也会说书;在荣膺这个尊称之后,当真看起书来。他腰里常常揣着个北京老二酉堂出版的唱本,投宿住店,歇脚打尖,他就把唱本掏出来,咿咿哦哦地嘟念。遇上生字儿,不耻下问,而且舍得掏学费;谁教他一字一句,他能请这位白吃一顿酒饭。既然人称大学问,那就要打扮得斯文模样儿,于是穿起了长衫,说话也咬文嚼字。人们看见,在长城内外崇山峻岭的古驿道上,这位身穿长衫的何大学问,骑一匹光背儿马,左肩挂一只书囊,右肩扛一杆一丈八尺的大鞭,那形象是既威风凛凛又滑稽可笑。而且,路遇文庙,他都要下马,作个大揖,上一股高香。本来,孔夫子门前早已冷落,小城镇的文庙十有八九坍塌破败,只剩下断壁残垣,埋没于蓬蒿荆棘之中,成为鸟兽栖聚之地;他这一作揖,一烧香,只吓得麻雀满天飞叫,野兔望影而逃。

    夜深人静睡不着觉的时候,何大学问也常常感到阵阵悲凉。自家祖宗八辈儿,穷得房无一间,地无一垄,都是睁眼瞎。自个儿跳跶了大半辈子,已经年过花甲,不过挣下三间泥棚茅舍,八亩河滩洼地;虽然被人尊称大学问,可从没进过学堂一天,斗大的字认不得三筐,而且只会念不会写。儿子天生文质,也只念了三年私塾,就不得不到书铺学徒。看来,何家要出个真正大学问,只有指望孙子何满子了。可是,掂量一下自己这点财力,供他念完小学,已经是鼓着肚子充胖;而中学大学的门槛九丈九尺高,没有白花花的银洋砌台阶,怎么能高攀得上?自己已经老迈年高,砸碎了骨头也榨不出几两油来;难道孙儿到头来也要落得个赶马或是学徒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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