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1日上午,车牌号为“陕E.1873警”的制式警车,停在非机动车道边但所停位置并不是停车位。有市民以“渭南车主”的名义,给这辆违法停车的警车开具了违章通知单,内容为:
交警同志,您驾驶的“陕E.1873警”警车已违章停车,请于30日之内给渭南车主一个完美的解释。
开单人:渭南车主
2017.11.21
交警大队核实情况后,于当日下午发布了给“渭南车主”的回复。回复称:
感谢“渭南车主”对渭南交通管理工作的关爱和关注,对涉事民警进行违停处罚,罚款一百元,通报全大队,并在全大队开展警示教育。希望广大市民继续监督交警大队的工作,共同维护渭南交通管理秩序。这种做法受到广大网友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