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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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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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太阳最近的树
        ①这世界的第三极,平均海拔五千米,冰峰林立,雪原寥寂。不知是神灵的佑护还是大自然的疏忽,在荒漠的皱褶里,有时会不可思议地生存着一片红柳丛。它们有着铁一样锈红的枝干,凤羽般纷披的碎叶,偶尔会开出谷穗样细密的花,对着高原的酷寒和缺氧微笑。这高原的精灵,是离太阳最近的绿树,百年才能长成小小的一蓬。到藏区巡回医疗,我骑马穿行于略带苍蓝色调的红柳丛中,曾以为它必与雪域永在。
        ②一天,司务长布置任务——全体打柴去! 我以为自己听错了,高原之上,哪里有柴?! 原来是驱车上百公里,把红柳挖出来,当柴火烧。我大惊,红柳挖了,高原上仅有的树不就绝了吗?!
        ③红柳通常都是长在沙丘上,它的根像一只巨大章鱼的无数脚爪,缠附至沙丘逶迤的边缘。
        ④我很奇怪,红柳为什么不找个背风的地方猫着呢?生存中也好少些艰辛。老兵说,你本末倒置了。不是红柳长在沙丘上,是因为有了这棵红柳,固住了流沙。随着红柳的渐渐长大,流沙被固住得越来越多,最后便聚成了一座沙山。红柳的根有多广,那沙山就有多大。啊,红柳如同冰山。露在沙上的部分只有十分之一,伟大的力量埋在地下。
        ⑤红柳的枝叶算不得好柴薪。它们在灶膛里像闪电一样,转眼就释放完了,炊事员说它们一点后劲也没有。真正顽强的是红柳强大的根系。它们如盘卷的金属,坚挺而硬韧,与沙砾黏结得如同钢筋混凝土。一旦燃烧起来,能持续而稳定地吐出熊熊的热量,好像把千万年来,从太阳那里索得的光芒,压缩后爆裂出来。金红的火焰中,每一块红柳根,都弥久地维持着盘根错节的形状,好像一颗傲然不屈的英魂。
        ⑥把红柳根从沙丘中掘出,蕴含着很可怕的工作量。红柳与土地生死相依,人们要先费几天的时间,将大半个沙山掏净。这样,红柳就枝桠遒劲地腾越在旷野之上,好似一副镂空的恐龙骨架。这时需请来最有气力的男子汉,用利斧,将这活着的巨型根雕与大地最后的联系一一斩断,整个红柳丛就訇然倒下了。
        ⑦连年砍伐,易挖的红柳绝迹,只剩那些最古老的树精了。于是人们想出了高科技的法子——用炸药! 只需在红柳根部,挖一条深深的巷子,用架子把火药探进去,人伏得远远的,将长长的药捻点燃。深远的寂静之后,只听轰的一声,再幽深的树怪,也尸骸散地了。
       ⑧我们餐风宿露。今年可以看到,去年被掘走红柳的沙丘,好像做了眼球摘除术的伤员,依旧大睁着空洞的眼眶,怒向苍穹。但这触目惊心的景象不会持续太久,待到第三年,那沙丘已烟消云散,好像此地从来不曾生存过什么千年古木,堆聚过亿万颗沙砾。听最近到过阿里的人讲,红柳林早已掘净烧光,连根须都烟消灰灭了。
        ⑨有时深夜,我会突然想起那些高原上的原住民,它们的魂魄,如今栖息在何处云端?会想到那些曾经被固住的黄沙,是否已飘洒到世界各地?从屋顶上扬起的尘雾,通常会飞得十分遥远。          

(1)、文章开头交代红柳丛生长的环境有何作用?

(2)、请联系文章内容,赏析第1段中加点的“微笑”一词。

(3)、文中对红柳的描述具体而形象,特别是第4-6段,说说这样描述在全文中有什么作用

(4)、请结合全文说说文章结尾蕴含什么深意。

举一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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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考试

    ①我想去的公司,是一家外资企业。因为业务需要,这个公司正准备招聘四名中国高级职员担任业务部、发展部主任助理,待遇自不必言。竞争是激烈的,凭着良好的资历和优秀的考试成绩,我_______(幸福;荣幸;光荣)地成为10名复试者中的一员。

    ②公司的人事部主任戴维先生告诉我复试主要是由贝克先生主持。贝克先生是全球闻名的大企业家,从一个报童到最大的广告代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他的经历充满了传奇色彩。并且,他年龄并不很大,据说只有四十五岁上下。听到这个消息,我非常紧张,一连几天,从英语口语、广告业务及穿戴方面都做了精心准备,以便顺利地“推销自己”。

    ③考试是单独面试。我一走进小会客厅,坐在正中沙发上的一个老外便站起来,我认出来:正是贝克先生。“是你?!你是——”贝克先生用流利的中文说出了我的名字,并且快步走到我面前,紧紧握住了我的双手。

    ④“原来是你!我找你找了很长时间了。”贝克先生一脸的惊喜,激动地转过身对在座的另几位老外嚷道:“先生们,向你们介绍一下,这位就是救我女儿的那位年轻人。”

    ⑤我的心狂跳起来,还没容得我说话,贝克先生把我一把拉到他旁边的沙发上坐下,说道:“我划船技术太差了,把女儿掉进了昆明湖中,要不是这位年轻人就麻烦了。真报歉,当时我只顾看女儿了,也没来得及向你道谢。”

    ⑥我竭力抑制住心跳,抿抿发干的嘴唇,说道:“很抱歉,贝克先生。我以前从未见过您,更没救过您女儿。”

    ⑦贝克先生又一把拉住我:“你忘记了?4月2日,昆明湖公园……肯定是你!我记得你脸上有块痣。年轻人,你骗不了我的。”贝克先生一脸的得意。

    ⑧我站起来:“贝克先生,我想您肯定弄错了。我没有救过您女儿。”

    ⑨我说得很坚决,贝克先生一时愣住了。忽然,他又笑了:“年轻人,我很欣赏你的_______(坦率;诚实;聪明)。我决定:你免试了。”

    ⑩几天后,我幸运地成了这个公司职员。有一次,我和戴维先生闲聊,我问戴维:“救贝克先生女儿的那位年轻人找到了吗?”“贝克先生的女儿?”戴维先生一时没反应过来,接着他大笑起来:“他女儿?有7个人因为他女儿被淘汰了。其实,贝克先生根本没有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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鲨鱼是海洋系统的“整容师”

柳静

①鲨鱼是海洋中的庞然大物,也是食肉类的凶猛鱼类,号称“海中狼”。可是,最近它被贴上了“整容师”的标签,因为它可以改变海洋中很多鱼的眼睛和尾鳍的尺寸。听到这些,你是否感到十分惊讶呢?

②原来,在海洋系统中,许多小鱼都有着较大的眼睛和有力的尾鳍,帮助它们及时发现并快速躲避鲨鱼的攻击与吞食。尤其在鲨鱼出没捕食的低光环境下更是如此:一定尺寸的尾鳍可以保证鱼类突然加速游动,以此来远离鲨鱼的追捕。但是,在2018年1月,西澳大利亚大学等机构研究人员的最新研究发现,近年来由于人类对鲨鱼的大量猎杀,导致多种鲨鱼濒临灭绝。鲨鱼数量的减少,使得其他鱼类的生存得到了暂时的和平安稳,导致它们的形态也正在发生明显的改变,如眼睛变小,尾鳍变小。因此,鲨鱼就成了海洋系统里的“整容师”。

③研究人员对澳大利亚西北海域罗利沙洲和斯科特礁两个珊瑚礁系统中7种不同的鱼类专门进行了对比分析。这两个珊瑚礁有着相似的自然环境,但不同的是,罗利沙洲禁止捕鱼,鲨鱼数量比较稳定,而斯科特礁允许对鲨鱼进行商业捕捞,且已经特持续了一百多年。研究人员分别在两个珊瑚礁海域进行了采样捕捞,并测量出了所捕捞鱼的体长、体宽、眼部和尾鳍大小。结果发现,与罗利沙洲的鱼类相比,斯科特礁同种鱼类的眼睛尺寸小46%,尾鳍尺寸小40%

④研究人员解释说,人类捕捞鯊鱼使其数量减少,会造成一- 系列生态后果,小鱼的的眼睛及尾鳍尺寸等发生变化仅仅是一个方面,其实,鲨鱼数量的减少还在悄悄地影响着其他海洋生态系统。

⑤首先,鲨鱼数量的大幅度减少,那些体弱多病,基因突变导致畸形的鱼,就不会及时被消灭,进化过程中的优胜劣汰也不能更好地延续下去。那些没有被吃掉的弱鱼,病鱼就会一直繁殖下去,直到基因退化,这不利于种群的健康发展,对整个海洋生物多样性,优化性将是一个致命打击。

⑥其次,鲨鱼数量的大幅度减少,将使海洋生态环境无法正常维持,水质环境会进一步恶化。因为,鲨鱼是海洋系统名副其实的“清道夫”。它可以通过清理腐烂的大型海洋动物尸体,来净化海洋生态环境。

⑦由此看来,鲨鱼在保持海洋生态系统平衡中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称它为海洋系统的“整容师”一点儿也不为过。 (选自《知识窗》,2018年第4期,有删改)

班级举行回忆性散文阅读活动,请你参加,完成任务。

小镇女人

丁立梅

①六年前,我在一个小镇住。小镇上有个女人,三十多岁的模样,无职业,平时就在街头摆个小摊,卖些塑料篮子、瓷钵子之类的小杂物。女人家境不是很好,住两间平房,供两个孩子上学,还要侍奉一个瘫痪的婆婆。家里的男人也不是很能干,忠厚木讷,在一个工地上做杂工。这样的女人,照理说应该是很落魄的,可她给人的感觉却明艳得很,每日里在街头见到她,都会让人眼睛一亮。女人有如瀑的长发,她喜欢梳理得纹丝不乱,用发夹盘在头顶上。女人有颀长的身材,她喜欢穿旗袍,虽然只是廉价衣料,却显得款款有致。她哪像是守着地摊赚生活啊,她简直就是把整条街当成她的舞台 , 活得从容而优雅。

②一段时期,小镇人茶余饭后,谈论得最多的就是这个女人。男人们的话语里带了欣赏,觉得这样的女人真是不简单。女人们的言语里却带了怨忿,说,一个摆地摊的,还穿什么旗袍!隔天,却一个一个跑到裁缝店里去,做一身旗袍来穿。

③女人不介意人们的议论,照旧盘发,穿旗袍,优雅地守着她的地摊,周身散发出明亮的色彩。这样的明亮,让人没有办法拒绝,所以大家有事没事都爱到她的摊子前去转转。男人们爱跟她闲聊两句,女人们更喜欢跟她讨论她的旗袍,她的发型。末了,都会买一件两件小商品。

④几年后,女人攒足了钱,再贷一部分款,居然就买了一辆二手中巴车跑短途。她把男人送去考了驾照,做了自家中巴车的司机。她则随了车子来回跑,热情地招徕顾客。在来来去去的风尘之中,她照例是盘了发,穿着旗袍,清清丽丽的一个人。她的车也跟别家的车不同,车里被她收拾得异常整洁,湖蓝色的座垫,淡紫色的窗帘,给人的感觉就是雅。所以小镇人外出,都喜欢乘她的车。

⑤她的日子渐渐红火起来,却不料,竟很意外地出了一起车祸。所赚的钱全赔进去了,还搭上一辆车和十几万的债务。她的腿部也受了很重的伤,躺在医院里,几个月下不了床。小镇人都说,这个穿旗袍的女人,这次倒下去怕是爬不起来了。可是半年后,她却在街头出现了,干着从前的老行当——摆地摊儿,卖些杂七杂八的日常生活用品。她照例盘发,穿旗袍。腿部虽落下小残疾,但却不妨碍她把脊背挺得笔直,也不妨碍她脸上挂上明媚的笑容。

⑥我离开小镇那年,女人已不再摆地摊了,而是买了一辆出租车。过两年,小镇有人来,问及那个女人。小镇人说:“她现在发达了,家里有两辆车子,一辆跑出租,一辆跑长途。”最近又听小镇人说,女人新盖了三层楼房。我问:“她还盘发吗?还穿旗袍吗?”小镇人就笑了,说:“如果不盘发,不穿旗袍,她就不是她了。真的呢,她还跟从前一样漂亮,一点没见老。”

⑦这样的女人,是应该永远活得如此高贵的,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那种高贵,什么样的艰难困苦也湮没不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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