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型:单选题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知法守法用法大家谈 | ||
【以案说法】河南大学生闫啸天和朋友王亚军,抓了16只濒危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出售,受到法律的严惩。 | 【热点聚焦】2016年11月1日,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意见》强调,必须加强教育预防、依法惩戒和综合治理,切实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 | 【警钟长鸣】初中生小叶,本来是个成绩优秀的好学生。进入初二年后,出现旷课、抽烟,出入网吧等不良行为,甚至勒索同学钱财,经学校教育,仍不思悔改。16周岁时,他伙同社会不良青年多次参与诈骗、抢劫等违法活动,终落法网。 |
结合材料,根据所学知识回答:
基本案情 | 判决结果 | 法律依据 |
案件一:韩某将一部华为手机掉落到草坪上,后被赵某捡走。韩某报案后民警通过调取附近监控,锁定了捡走手机人为赵某。民警联系了赵某,赵某称已将手机扔掉。韩某曾于早前花 费2199元购得该手机。 | 根据该手机的折旧情况,法院酌情判决被告赵某赔偿原告韩某经济损失10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六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案件二:王小强、李小明等人在饭店内吃饭喝酒,酒后闲聊时王小强一方与李某发生口角,为发泄情绪,被告人王小强、李小明等五人(其中三人系未成年人)对李某等人进行殴打,致李某一方一人轻伤,二人轻微轻伤。 |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以寻衅滋事罪判处五名被告人七个月至十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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