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型:单选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小 组 | 建 议 | 依 据 |
男生组 | “法律乃治国之重器”。为解决此类乱象,国家必须加大力度,依法打击这类只陋现象。 | 依据一:① 依据二:② |
女生组 | “道德是社会的基本准则”。必须通过诚信教育,构建诚信社会,有效解决此类电信诈骗行为。 | 依据一:③ 依据二:④ |
车辆车型: 小型轿车 发证机关: 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违法时间: 2023-10-16 09:08 违法行为: 不按规定停车 违法地点: 忠县中学路段 罚款金额: 0元(首违警告) 记分:0分 处罚机关: 忠县大队事故中队 |
【首违不罚有温度】
近期,一学生家长把车临时停靠在忠县中学路段主干路边而收到违章通知。在处理违章时,交管部门对该家长进行了批评教育和相关法律宣传,对此次违章不扣分、不罚款,做出了“首违警告”。该家长感叹到:“首违不罚太有人情味了,交警真暖心。”
相关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6号)第十四条第二款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第四款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的,执法部门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首违不罚有尺度】
为更好地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全面推动我县文明创建工作,优化道路交通出行环境,忠县公安交警大队规范执法行为处罚裁量权,明确划分“罚”与“不罚”的界限,将“首违不罚”行为具体化、规范化;并要求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要求保持市民申诉渠道的畅通,对有异议的案件,要及时审查、核实,给予答复。同时,忠县交警大队通过朋友圈、张贴宣传单等形式宣传推广“首违不罚”制度,使广大驾乘人员知晓制度的边界底线,呼吁市民自觉遵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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