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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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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模拟题 难易度: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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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以痛吻我(张丽钧)
      ①“世界以痛吻我,要我回报以歌。”这凝重的诗句,是泰戈尔的。
      ②一个学生发来短信,说她被至爱的人辜负得很惨,她写道:“我恨他,因为他让我恨了这世界!”我忙把泰戈尔的这两句诗发给她,并解释说,如果我们以痛报痛、以恨报恨,甚至无休止地复制、扩大那痛与恨,那我们可就蚀本了。她痛苦不堪地回复我说:“可是老师,我真的无歌可唱啊!”
      ③是啊,世界不由分说地将那撕心裂肺的痛强加于我,我脆弱的生命,被“痛”的火舌舔舐得体无完肤了,连同我的喉咙——那歌声的通道——也即将被舔舐得焦糊了啊!这时候,你却要我“回报以歌”,我哪里有歌可唱?
      ④回望来路,我不也有过许多“无歌可唱”的时刻吗?我曾经是个不会消化痛苦的人,简直就是个痛苦的“放大器”。那一年,生活给了我一滴海水,我却以为整个海洋都被打翻了,于是,我的世界也被打翻了,我浑身颤栗,却哭不出来,仿佛是泪已让恨烘干;后来,生活又给了我一瓢海水,我哭了,却没有生出整个海洋被打翻的错觉;再后来,生活兜头泼过来一盆海水,我打了个寒战,转而告诉自己,这不过是一盆海水,再凶狂,也淹没不了岸;终于有一天,生活打翻了海洋给我看,我悲苦地承受着,却没有忘了从这悲苦中抬起头来,对惦念我的人说:“我没事儿,真的……”
      ⑤任何人,都不可能侥幸获得“痛吻”的豁免权。“痛吻”,是生活强行赠予我们的一件狰狞礼物,要也得要,不要也得要。只是,当我站在今天的风中,回忆起那一滴被我解读成海洋的海水的时候,禁不住发出了哼笑。好为当年那个浑身颤栗的自己难为情啊!如果可能,真想将自己送回岁月深处,让自己怡然倚在那个“一滴海水”事件上洒脱地唱上几首歌。
      ⑥从不消化痛苦到消化痛苦,这一个比一个更深的悲戚足迹,记录了一个人真正长大的过程。
      ⑦世界以痛吻我,要我回报以歌。说这话的人是个被上帝亲吻过歌喉的伟大歌者。他以自己的灵魂歌唱。而拙于歌唱的我们,愿不愿意活在自己如歌的心情之中呢——不因“痛吻”的狰狞而贬抑了整个世界;学会将那个精神的自我送到一个更高的楼台上,去俯瞰今天那个被负面事件包围了的自我;不虐待自我,始终对自我保持深度好感;相信歌声的力量,相信明快的音符里住着主宰明天的神;试着教自己说:拿出勇气去改变那能够改变的,拿出胸怀去接受那不能改变的,拿出智慧去区分这两者。
      ⑧不仅仅是如歌的心情,我们甚至还可以奉上自己的“行为艺术”啊!永记那年夏天,我和妹妹外出遇到冰雹,我们慌忙学着别人的样子脱掉外衣,却不约而同地去对方头上遮挡……世界“痛吻”着太多的人,当你想到分担别人的痛苦的时候,你自己的痛苦就会神奇地减淡。
      ⑨盼着自己能够说:世界以痛吻我,我要回报以歌!

(1)、选文开头引用泰戈尔的诗句有什么作用?

(2)、结合上下文,理解下列画线词语在句中的意思。
世界以痛吻我,要我回报以歌

(3)、第⑧段“拿出智慧去区分这两者”中“这两者”指的是什么?

(4)、简要概括第④段的内容,并说说它阐述了什么道理。

(5)、“要我回报以歌”与“我要回报以歌”,只是两个字位置的变动,其表达效果有何不同?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大伙儿唱得最热闹的叫“金满斗会”。有一次,由村子里人发起,到时候住处院子两楼和那道长长屋廊下,集合了乡村男女老幼百多人,六人围坐一桌,足足坐满了三十来张矮方桌,每桌各自轮流低声唱《十二月花》,和其他本地好听曲子。声音虽极其轻柔,合起来却如一片松涛,在微风荡动中舒卷张弛不定,有点龙吟凤哕意味。仅是这个唱法就极其有意思。唱和相续,一连三天才散场。来会的妇女占多数,和逢年过节差不多,一身收拾得清洁索利,头上手中到处是银光闪闪,使人不敢认识。我以一个客人身份挨桌看去,很多人都像面善,可叫不出名字。随后才想起这里是村子口摆小摊卖酸泡梨的,那里有城门边挑水洗衣的,打铁箍桶的工匠,小杂货商店的管事,乡村土医生和阉鸡匠,更多的自然是赶马女孩子、不同年龄的农民和四处飘乡赶集卖针线花样的老太婆,原来熟人真不少!集会表面说是避疫免灾,主要作用还是传歌。由老一代把记忆中充满智慧和热情的东西,全部传给下一辈。反复唱下去,到大家熟习为止。因此在场年老人格外兴奋活跃,经常每桌轮流走动。主要作用既然是在照规矩传歌,那么不问唱什么都不犯忌讳。就中最当行出色的是一个吹鼓手,年纪已过七十,牙齿早脱光了,却能十分热情整本整套地唱下去。除爱情故事,此外嘲烟鬼,骂财主,样样在行,真像是一个“歌库”(这种人在我们家乡则叫做歌师傅)。小时候常听老太婆口头语,“十年难逢金满斗”,意思是盛会难逢,参加后才知道原来如此。

阅读下面的短文,完成下列各题。

读书的“体”与“用”

       从某种意义上说,人是一种“读书”的动物。以往,“读书人”的称谓专属于少数人;如今,在“全民阅读”的时代,读书已成为大众普遍拥有的权利。伴随人类文明的发展,尤其是知识生产的积累,读书越来越成为现代人的一种生活方式。然而,为什么读书?读什么书?怎样读书?读书有用抑或是无用?这些围绕“读书”而产生的问题似乎都悬而未决。

       关于读书,可以从“体”与“用”这两个方面来理解。大致上说,“体”指的是事物的本性、本根、本体,而“用”则是指“体”外化而生成的功用功能。

       从“用”的层面看,开卷有益,学以致用。这里的“有益”和“致用”都意在表明读书确实包含着实用的功利诉求。从这个角度考量,读书利国利民、利人利己。通过读书,人们可以获得生存技能以创造财富改善生活;通过读书,人们可以到达更高的社会阶位而改变命运。

       然而,对实用功利的追求只是读书的一个方面,过分地强调读书的实用功能,往往会遮蔽读书的根本要义。“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男儿欲遂平生志,五经勤向窗前读。”这种劝学篇,主要用读书的好处和用处来激励人们学习,会养育狭隘的读书观念。

       从“体”的层面看读书,也就是探究读书这件事情的根本意义是什么。当我们说“人是一种读书的动物”时,就意味着读书是一种专属于人的活动,读书与做人几乎就是同一件事情。读书的根本要义是“人性养成”,“人文化成”。从这种意义出发来理解读书才可能达到读书的至境。

       一般来说,受功利之“用”驱使的读书可归为“要读书”一类,而怀有“体”之情怀的读书则可称之为“好读书”。“要读书”乃是“五经勤向窗前读”,与之相反,“好读书”偏偏是“闲来无事好读书”。以前读陶渊明的《五柳先生传》,里面说到“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常常觉得不着边际。因为既然是读书,便应该正襟危坐,皓首穷经,衡量得失,怎么能“不求甚解”呢?读书而不好好学习,兴之所至,随性自然,算是什么好学上进?后来,渐有所悟,是因为明白了孔子的感叹:十年有五而志于学,五十而知天命。这是孔子对于知识与人生宿命的感叹,“知天命”后也就熄灭了“志于学”的功利之心,最终达到“从心所欲”、领悟人生的境界了。

       归根到底,“要读书”致力于实用知识,“好读书”致力于人生体悟。后者往往可以不执着于书本身,前者却陷于斤斤计较。带着患得患失的心去读书,有时候就会执着于一念而忘记了风来水面与月到中天。

雅文深境,幽思明悟,在一方局促的生命空间里,俯仰于天地大化之间,不正是读书的根本意义之所在吗?

(文/杨平,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猫(节选)

郑振铎

    冬天的早晨,门口蜷伏着一只很可怜的小猫。毛色是花白,但并不好看,又很瘦。它伏着不去。我们如不取来留养,至少也要为冬寒与饥饿所杀。张婶把它拾了进来,每天给它饭吃。但大家都不大喜欢它,它不活泼,也不像别的小猫之喜欢顽游,好像是具着天生的忧郁性似的,连三妹那样爱猫的,对于它也不加注意。如此的,过了几个月,它在我家仍是一只若有若无的动物。它渐渐地肥胖了,但仍不活泼。大家在廊前晒太阳闲谈时,它也常来蜷伏在母亲或三妹的足下。三妹有时也逗着它玩,但没有对于前几只小猫那样感兴趣。有一天,它因夜里冷,钻到火炉底下去,毛被烧脱好几块,更觉得难看了。

    春天来了,它成了一只壮猫了,却仍不改它的忧郁性,也不去提鼠,终日懒惰地伏着,吃得胖胖的。

    这时,妻买了一对黄色的芙蓉鸟来,挂在廊前,叫得很好听。妻常常叮嘱着张婶换水,加鸟粮,洗刷笼子。那只花白猫对于这一对黄鸟,似乎也特别注意,常常跳在桌上,对鸟笼凝望着。

    妻道:“张婶,留心猫,它会吃鸟呢。”

    张婶便跑来把猫捉了去。隔一会儿,它又跳上桌子对鸟笼凝望着了。

    一天,我下楼时,听见张婶在叫道:“鸟死了一只,一条腿被咬去了,笼板上都是血。是什么东西把它咬死的?”

    我匆匆跑下去看,果然一只鸟是死了,羽毛松散着,好像它曾与它的敌人挣扎了许久。

我很愤怒,叫道:“一定是猫,一定是猫!”于是立刻便去找它。

    妻听见了,也匆匆地跑下来,看了死鸟很难过,便道:“不是这猫咬死的还有谁?它常常对鸟笼望着,我早就叫张婶要小心了。张婶!你为什么不小心?”

    张婶默默无言,不能有什么话来辩护。

    于是猫的罪状证实了。大家都去找这可厌的猫,想给它以一顿惩戒。找了半天,却没找到。我以为它真是“畏罪潜逃”了。

    三妹在楼上叫道:“猫在这里了。”

    它躺在露台板上晒太阳,态度很安详,嘴里好像还在吃着什么。我想,它一定是在吃着这可怜的鸟的壁了,一时怒气冲天,拿起楼门旁倚着的一根木棒,追过去打了一下。它很悲楚地叫了一声“咪呜!”便逃到屋瓦上了。

    我心里还愤愤地,以为惩戒得还不够快意。    .

    隔了几天,李嫂在楼下叫道:“猫!猫!又来吃鸟了。”同时我看见一只黑猫飞快地逃过露台,嘴里衔着一只黄鸟。我开始觉得我是错了!

    我心里十分难过,真的,我的良心受伤了,我没有判断明白,便妄下断语,冤苦了一只不能说话辩诉的动物。想到它的无抵抗的逃避,益使我感到我的暴怒、我的虐待,都是针,刺我的良心的针!

    我很想补救我的过失,但它是不能说话的,我将怎样地对它表白我的误解呢?

    两个月后,我们的猫忽然死在邻家的屋脊上。我对于它的亡失,比以前的两只猫的亡失,更难过得多。

    我永无改正我的过失的机会了!

    自此,我家永不养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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