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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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名著导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七月的午后热得令人窒息,蚂蚁这昆虫的贱民渴得筋疲力尽,它四处游荡,徒劳地想从干枯的花朵上取水解渴;而这时,蝉却对水荒一笑了之。它用小钻头一样的喙,刺进取之不尽的酒窖。它停在小灌木的枝桠上,一边不停地唱歌,一边在坚硬光滑的树皮上钻孔;被太阳晒得热烘烘的树汁,使这些树皮鼓了起来。蝉把吸管插入洞孔,尽情畅饮;它纹丝不动,若有所思,完全沉浸在琼浆和歌曲的魅力之中。

(1)、这段文字选自              的《                        》。

(2)、这段文字运用了什么写作手法?请概括这段文字的主要内容。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暖国的雨,向来没有变过冰冷的坚硬的灿烂的雪花。博识的人们觉得他单调,他自己也以为不幸否耶?江南的雪,可是滋润美艳之至了;那是还在隐约着的青春的消息,是极壮健的处子的皮肤。雪野中有血红的宝珠山茶,白中隐青的单瓣梅花,深黄的磬口的蜡梅花;雪下面还有冷绿的杂草。胡蝶确乎没有;蜜蜂是否来采山茶花和梅花的蜜,我可记不真切了。但我的眼前仿佛看见冬花开在雪野中,有许多蜜蜂们忙碌地飞着,也听得他们嗡嗡地闹着。
  孩子们呵着冻得通红,像紫芽姜一般的小手,七八个一齐来塑雪罗汉。因为不成功,谁的父亲也来帮忙了。罗汉就塑得比孩子们高得多,虽然不过是上小下大的一堆,终于分不清是壶卢还是罗汉;然而很洁白,很明艳,以自身的滋润相粘结,整个地闪闪地生光。孩子们用龙眼核给他做眼珠,又从谁的母亲的脂粉奁中偷得胭脂来涂在嘴唇上。这回确是一个大阿罗汉了。他也就目光灼灼地嘴唇通红地坐在雪地里。
  第二天还有几个孩子来访问他;对了他拍手,点头,嘻笑。但他终于独自坐着了。晴天又来消释他的皮肤,寒夜又使他结一层冰,化作不透明的水晶模样;连续的晴天又使他成为不知道算什么,而嘴上的胭脂也褪尽了。
  但是,朔方的雪花在纷飞之后,却永远如粉,如沙,他们决不粘连,撒在屋上,地上,枯草上,就是这样。屋上的雪是早已就有消化了的,因为屋里居人的火的温热。别的,在晴天之下,旋风忽来,便蓬勃地奋飞,在日光中灿灿地生光,如包藏火焰的大雾,旋转而且升腾,弥漫太空,使太空旋转而且升腾地闪烁。
  在无边的旷野上,在凛冽的天宇下,闪闪地旋转升腾着的是雨的精魂……
  是的,那是孤独的雪,是死掉的雨,是雨的精魂。
                                                                                                                                                                                   一九二五年一月十八日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人生是一场场目送

    ①还记得人生的第一场有记忆的目送,那年六岁,是暖意融融的春日,母亲坐在从邻居那里借来的小毛驴车上,围着家里那床大红花的被子,毛驴车驶过院外的桃花树,一阵风来,母亲齐肩灰白的头发,鬓边有几丝飘到脸上,粉红的桃花瓣纷纷落,落在她灰白头顶和新穿的淡青色碎花衬衫,她只是挥着手,脸因为瘦削而越发觉得笑得如此夸张,可她就那样笑着离开我们视线,再也没有回来。目送者站在自家院子的土墙旁,看着母亲渐行渐远,无奈的抽泣,一个六岁的孩子无法主宰自己,更无须说别人的命运。

    ②第二次的目送,是作为被送者,十七岁,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离开,离开小镇,离开县城,到省城求学。清晨赶火车,夏末秋初的凉风,乌瓦红砖的小站在晨曦中朦胧,长长的铁轨从远方来,延伸到远方去,站台上稀稀落落的人。我拖着行李挤上车,站在过道上向窗外看去时,看见父亲寻找的目光,孤单的身影。垂下头时眼泪已滴在行李箱上,列车启动,哐当哐当声中,越来越远的是故乡和父亲,还有曾十二万分盼着离开的家,如今都因离别而蒙上了暖色调,就像渐起的朝阳,暖橘。

    ③人生最大意义的那次目送,发生在六年后。我要嫁到远方去,独自一人出发。行李已先行托运,只随身携带一个小包。早春二月,天还蒙蒙亮,我赶早车,父亲早起送我,他站在简陋的门楼下,黑漆的大门半掩在他身后,启明星在遥远的天际寂寞闪烁。我摇摇手,“爸爸,回去吧。”爸爸嗯了一声,我回头看不清他的表情。于是我转过头来一直走去。(A)街上空寂无人,父亲的目光在孤单中无限地拉长。心里稍稍有了心酸,又觉无聊。多年的独立让我知道,我从来不是那个有点事儿就可以哭哭啼啼耍情绪的孩子,我的情绪给谁看呢?那天早晨,我坐上车,车在晨曦微明中驶出小城,我不知父亲站在门口目送了我多久。那是意义重大却简约的目送。

    ④生命里最无法忘怀的目送,发生在去年。父亲走了。幼年时目送母亲,她笑着在桃花纷落的春日。这一次目送父亲在深冷的浓秋。父亲躺在玻璃棺里,似乎在一个梦境中微皱着眉,慢慢沉落下去。只剩下无声不知所措的白色百合。(B)痛苦像铅海,又重又黑,深不见底,压制了撕心裂肺的哭喊。我只有沉默,似乎才能表达一切。我目送了生我养我的两个人的离开。目送自己真正意义上的孑然一身的到来。

    ⑤目送便是离别,即使有时它也意味着出发,可对另一方仍是离别。

    ⑥人生自古伤离别。

    ⑦但真正理解目送,却因为龙应台人生三书里的《目送》,关于华安和“我”的故事。小学,16岁,21岁。一个孩子在母亲的目送中长大了,每一段目送似乎也引领着各种酸甜苦辣。龙应台也在目送中永别了自己最亲爱的父亲。沉痛在理智中熨平。

    ⑧她说“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⑨人生不过是一场场目送,成长或衰败。你是目送者,或者被目送。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百衣

叶大春

    ①故乡风俗:常生病遭灾的小孩,须吃千家饭,穿百讷衣,方能祛病化灾、长命百岁.我小时候经常生病,父母就让我吃千家饭,穿百讷衣.

    ②吃千家饭,就是挨家挨户讨一把米混在一起煮饭吃;穿百衣,就是挨家挨户讨一块布缝在一起做衣穿.千家饭象征性地吃一顿就够了,百讷衣却要常穿,有点像“护身符".

    ③小时候,我不愿意穿百讷衣,爹娘不知说了多少好话,就差没跪下磕头了。10岁那年,妹妹在灶前烧红苕吃,把柴堆烧着了,烈火忽地蹿上了房顶。娘冲进火中,没有去抢救粮食和铺盖、也没有去抱那只祖传的闹钟,而是抢出了那件百讷衣。娘的头发烧焦了,脸上被火燎伤了一大块,我啜泣着埋怨娘:“冒这么大危险抢那破衣服值得吗?”娘啜嘴道:“值得值得!”④在故乡,13岁就算成人了,我13岁就可以不穿百衣了,脱下百讷衣时,我仿佛飞出樊笼的小鸟一样自由快乐。我不知道娘仍然珍藏那件百衣,她真以为我能平平安安地长大,都多亏了灵验的百衣。她很感激百讷衣。在我考上大学进城时,娘把百讷衣放进了我的行李箱里,说:“要出远门了,带上它,让它庇护你,提醒你:你是吃千家饭穿百讷衣长大的山里孩子,要好好读书,替山里人争气!无论你走到哪里,干什么事,都不要忘了山里人!”

    ⑤后来,我结识了一位民俗学家,便向他谈起穿百讷衣的风俗。民俗学家说:“按照风俗习惯,穿百衬衣的孩子长大后,父母要向当年讨过布的人家还情的。你家还情了吗?”我惊诧:“怎么还情?”民俗学家说:“一般来说,讨过布的人家得还一截能做一件衣服的布.”我恍然大悟:难怪我满13岁那年,娘通宵达旦地纺线织布,原来娘已经悄悄替我还情了!

    ⑥我想,这获之碎布、报之衣料的百讷衣风俗,多像“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的古训呀!

    ⑦其实,我们每个人都穿过百衣——人生的百讷衣,每个人在人生旅途上,都会或多或少地得到生活的馈赠、命运的庇护、时代的恩泽和社会的援助,那么就不应该忘记报答。知恩图报,是一种传统美德,也是一种人生境界.其实报答并不一定要鞠躬尽瘁赴汤蹈火,往往只是拔一羽以利天下、伸一手以救众生的事,就像给穿百衣的人一块碎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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