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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填空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人教统编版九年级下册语文作业2梅岭三章

写出下列划线词语在诗句中的意思和运用的修辞手法。

①南国烽烟正十年    意思:    修辞:

血雨腥风应有涯    意思:    修辞:

取义成仁今日事    意思:    修辞:

④人间遍种自由花    意思:    修辞: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段,完成下列各题。
                                                                                                        读书是风雅乐事    鲁先圣
        ①我十分钦佩杨绛先生关于读书的观点:读书好比串门儿——隐身的串门儿。要参见钦佩的老师或拜谒有名的学者,不必事前打招呼求见,也不怕搅扰主人。翻开书面就闯进大门,翻过几页就登堂入室;而且可以经常去,时刻去,如果不得要领,还可以不辞而别或者另请高明,和他对质。
  ②把读书看成了拜师访友,是那种没有任何功利的读书,优雅而闲适。如果我们真的能够像杨绛那样去看待读书,把读书当做是去拜访高人名流,那读书就纯粹是一件风雅乐事了。
  ③但是中国的传统文化里,读书却没有这份风雅的。读书是为了寻找黄金屋、千钟粟和颜如玉的,因而就要头悬梁、锥刺股。这里,读书是为了入仕博名的,读书的快乐当然就荡然无存了,反而让人生出几分胆怯和畏惧。今天我们中的许多人,多是借读书之名,取利禄之实,读书不过是一种装潢而已。
  ④林语堂认为读书的主旨在于摆脱俗气。黄山谷说不读书便语言无味,面目可憎。说的有些过头了。淳朴的乡村农夫目不识丁,并未见其面目可憎,但是说读书摆脱俗气,使人优雅,倒是确切的。
  ⑤读书的目的有很多,但是有一点是共同的,读书会使人生充实,读书会让我们了解我们不知道的过去的世界,也能够让我们了解我们无法到达的遥远的地方。譬如我们都知道历史中很多的故事,熟悉几千年前的著名人物,我们还知道冰封的南极和非洲的撒哈拉大沙漠,这些毫无疑问都因为我们读书的缘故。因此说,读书会丰富我们的学识,读书会使我们的认识深刻,读书还会使我们的视野开阔。
  ⑥读书是有功用的,这毫无疑问。当然,如果能够达到像杨绛先生那样犹如串门访友的达观,则是一种极高的境界了。                                    

                                                                                                                                                (选自《语文报》,有删改)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小题。

母亲之躯(节选)

王族

    ①正雪灾结束后,荒漠上的积雪在融化,春天终于来临。

    ②沙漠不比雪山寒冷,在春天里温度上升一分,积雪就会融开一尺,荒野上慢慢地便露出绿的生机。春天也是接羔的季节,让牧人们每天又惊又怕。因为母驼到了临产期,肚子会一阵一阵地疼痛,它们便不会在一个地方老实待着,而是要在旷野上颠簸奔跑,想让肚子里的胎儿遭受颠簸而快些出生。所以,塔把往往都是在较人找不到的地方独自产下幼驼。是客配的习性,主人除了寻找它们外到无选择。

    ③这时候麻烦就来了。托拜阔拉沙漠草场上有很多长眉驼的天敌,其中最可怕的是狼。狼生性粗野,是食肉欲望最强烈的动物。到了母驼产春羔的季节,那些饿了一个冬天的狼终日在草场上游荡,嗅到母驼生殖的气息后,便远远地窥视,等待着出击的时机。

    ④牧民叶赛尔曾好几次经历过这样的事。2003年春末,长眉驼群里有一峰毛色灰白,瘦骨嶙峋的母驼要分娩。阿吉坎老人认为它产下的会是两峰毛色如雪的白色幼驼,但大家不相信他的话,因为它的皮色像一团乱七八糟的、沾着灰尘的抹布。哈萨克族有一句谚语“猎人的儿子会造子弹”,说的是种族遗传的事。那峰老母驼的毛色如此不好,怎能生出两峰毛色如雪的幼驼呢?

    ⑤分娩的两天前,那峰母驼出走,在离家十几公里的一块大草滩抽搐着卧倒了。整整两天两夜,它在那里抽搐着嘶吼,身子下的那块草皮都被磨秃了。但任凭它如何嘶吼,草场上寂静无声,只有巨大的黑暗从四下里潜来将它遮蔽。最后,它扬起挂满污浊汗水的头,用尽全身的力气大吼一声,两块湿乎乎的血块重重地落在了地上。两个新生命诞生了。

    ⑥这时候,两关来转轉维精官的式慎根鑷近了。当深身胤的用胞置着身手,从地上的由一道相大的特脑树理人大明时,联集中了官科有凶我的野性敏转地小过来一切晚住了它的臀邦,这时,官已没有力气扬起后歸。很平特撕喷它的躯体,它流着泪把两峰刚周:降生的幼胞护在了身学底下。

    ⑦待阿吉坎和儿子赶到时,那峰刚刚做了母亲的长眉驼,身子已被狼啃吃了一小半,而且已死去多时了。阿吉坎把母驼的身子翻转过来,奇迹发生了,两峰幼驼迎着晨曦颤颤巍巍地站起来,毛色洁白如雪。再看那峰母驼,它死去的时候脸上很平静,没有丝毫挣扎的痕迹。

    ⑧我感慨万分,母驼就是以这样的方式,在我心中树立了一位母亲的形象。

    ⑨我跟着叶赛尔来到屋子后面的驼群里,寻找那两只毛色纯白的长眉驼。在这样庞大的白色长眉驼群中,我认不出哪两头是它们的母亲用生命保护下来的长眉驼。叶赛尔走到一峰面向夕阳,看上去有些傲慢的长眉驼跟前,喉咙间发出一声低低的呼唤声,用手抚摸着它的腿,似乎要让它听从他的话。这峰长眉驼太高大了,已经习惯了享受这个地方被抚摸的慰悦感。所以,当叶赛尔抚摸着它的腿时,它微微闭上了眼睛。叶赛尔说:“它就是那两只幼驼中的一只。它也快要做母亲了,你看看它的肚子,鼓鼓的。 ”

    ⑩这这时,太阳就要西沉了,空气中透着些许凉气,有一道夕光射到了它的腰身上,一层纯白的、微微透明的光晕映照着它俊美的体型。它猛一甩头,就在这道夕光中弯下了修长的脖颈,用一双在浓密的睫毛下颇为含情的、琥珀似的大眼睛望着我,然后缓缓扭转脖颈,把柔软的嘴唇触到了叶赛尔的肩头,使自己变成了一座雕像。

    ⑪我心中泛起一阵颤抖,眼前的这一幕让我相信,在这家人和长眉驼之间,并不仅仅是如此亲密的关系,在这颇为动人的一幕背后,还有着更为感人的人与长眉驼互相依存的生命故事。也许正因为有了这样的依存,人与长眉驼才能够很好地在这里生存下去。

    ⑫后来,再次见到阿吉坎时,我问:“你怎么知道那峰长眉驼产下的就一定会是毛色纯白的幼驼呢?”他微微一笑说:“这很简单,我的记忆不会骗我,那峰母驼刚生下来的时候,毛色也是这种高贵的白色。”

(选自《意林》2018年第11期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老屋祭

    记忆里老房子比我的年纪还大。听奶奶说,老房子是民国时期建的。房子是土坯的,只有房子的地基是砖垒成的,是那种古绿古绿的砖。因为久经风雨,红色的瓦砾上稀稀疏疏地长了些茅草,微风一吹,草绿色的种子四处飘散,来年的时候,又会是芳草萋萋

    老屋的门是暗绿色的,屋门上的几块玻璃,有的已经破了半边。屋顶覆以苇子编成的席子,椽子很黑,黑的油光发亮,因为日久天长,烟熏缭绕,有的地方甚至能滴下油来。屋子很小,即使是白天,屋里的光线也很暗。窗框是木头做的,纸糊的窗棂被风一吹沙沙作响。窗户外面是一颗老枣树,记不清它的年纪了,反正自打我记事起,这棵枣树就年年结出累累硕果。

    小时候老屋是我快乐的源泉。夜深人静的夜晚,昏黄色的光晕顿时洒满了小屋,细细的火苗伴着些许的黑烟,袅袅地飘向屋顶。每每这时,父亲总是喜欢点上一支廉价的香烟,坐在小桌旁,深深地吸上一口,然后惬意地吐出缭绕的烟气。橘红色的灯光,照着他古铜色的脸颊,额头上密密的皱纹一道一道的舒展开来,每每此时,我便觉得也许那时便是他最快乐的时候。

    屋里的摆设极其简单,外屋中央摆着一张八仙桌和两张老式的藤椅,因为有些年头了,上面的漆掉了许多,斑驳陆离的表面上有些细碎的小坑,上面沾满了油渍和灰尘。里屋摆着一张桌子和一个长方形大柜子,据说是母亲的随嫁品,木质很好,用了这么多年还完好无损。柜子里除了放衣服,还有一些好吃的东西,小时候因为馋,常常偷偷地掀开柜子拿东西吃。

    到了金秋八九月间,红彤彤的枣子便挂满了树梢间,犹如一颗颗光彩夺目的红宝石镶嵌在硕大的树冠上。每年这个季节,便是我们兄妹三个最快乐的日子。每天放学回家,我就蹭蹭地爬上树,站在树杈上,抓一把红枣塞进嘴里,醉人的香甜嗖的一下从嘴里甜到心里,继而传遍整个神经末梢。妹妹够不着,便仰着脖子在树底下等我晃一下枝头,然后噼里啪啦的下起枣子雨,妹妹提着小竹篮,一边吃,一边捡,那种情形至今回想起来,心里还有说不出的兴奋和感动。

    东边的院墙很矮,隔壁院子里长着一棵老槐树,夏天的时候,槐花穿过矮矮的院墙,小小的院落里便飘满了槐花的香味,抓一把槐花放在嘴里,又香又甜,回味无穷,直到现在还一直陶醉童年时代的槐花香里。

    父亲早早地盖上了新房,搬离了老房子,住进了新家。一有空的时候,父亲就常回老房子转悠。还经常拾掇拾掇这里,再拾掇拾掇那里,房子漏雨了他就爬上房顶盖盖塑料布,土墙掉皮了就再泥泥。过年的时候,我回了趟老家,到承载着我儿时的梦想的老房子里转了转,看了看。因为很久没有住人了,院子里长满了荒草,门前的那棵老枣树已经没有了踪影,地上依稀还能看见几片枯萎凌乱的枣树叶。土坯垒成的院墙终于倒了,只留下南面一段孤零零的门楼,还有那扇写着“忠”字的黑漆漆的大门……残留的白色窗棂发出沙沙的响声,像是在诉说着久远的故事……

    我给父亲说,老屋的院墙倒了,父亲听了嘴角动了动,没有说话。但是,久久的沉默和那一声重重的叹息,让我的心酸酸的。

(作者:李汉荣,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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