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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材料分析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贵州省兴仁市凤凰中学2020届高三上学期文综历史第三次月考试卷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英国有着深厚的地方自治传统,被誉为“地方自治之母”。都铎王朝时期(1485—1603年),地方自治开始向近代转变,治安法官取代郡长,逐渐拥有广泛的行政权力。斯图亚特王朝时期(1603—1688年),经历两次内战和共和国的实验,地方自治权限得到很大发展。18世纪,治安法官按照地方习俗进行管理,完全不受议会法令的影响,地方自治发展到鼎盛时期。随着君主立宪制的确立,l9世纪后期开始出现国家立法机关主动控制地方自治主体的现象。1835年市政法案规定由领取薪水的行政人员来执行地方政府的工作,并对郡治安法官进行分权;1888年,英国下院通过了《地方政府法》,规定郡议会每年集会四次,居民成为自治主体;1894年制定颁布了《区、教区、乡议会法》,规定民选议会作为地方权力机关。随着各种机构的不断设置,地方逐步仰仗中央财政支持,中央政府加大对地方的行政监督。

——摘编自孙宏伟《英国地方自治体制研究》

材料二  西方地方自治观念传入中国,始于道光年间,在内忧外患之下,1907年清政府的地方自治序幕在江苏的“上江”(上元和江宁)两县拉开,自治局、调查局、调查官署局等自治机构先后成立)同年,清廷令各省设立咨议局。)1908年开始,清政府先后颁布《洛议局章程》、《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府厅州县议事会议员选举章程》等,从而形成了由城镇乡自治到府厅州县自治的等级地方自治架构。但地方自治未脱离“官治”,自治章程严格规定业务范围、活动规则;在相关政策的宣讲过程中,出现了民众误会、反对等现象。1909年,各省议员赴京请愿速开国会,遭到清廷坚决拒绝,矛盾很快激化,地方自治运动逐渐脱离政府的控制。

——编自丁旭光《近代中国地方自治研究》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英国地方自治制度的特点。
(2)、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清末地方自治与近代英国地方自治的相同之处,并说明造成不同结果的原因。
举一反三
比较法是历史学习常用的一种重要方法。按要求回答问题:

材料一  以图证史

图一 图二

材料二  图表比较

近代英国重大事件

近代德国重大事件

1640年,英国爆发革命。

1688年,发生“光荣革命”。

1689年,《权利法案》颁布,开始确立君主立宪制。

1721年,沃波尔主持内阁会议,开创了多数党领袖组阁的先例。

1747年,君主不再行使立法否决权。

1864年至1870年,普鲁士先后进行了对丹麦战争、普奥战争、普法战争。

1871年,德意志帝国宣告成立,德意志帝国宪法颁布,规定皇帝任命帝国官吏,并有权签署和公布帝国法律并监督法律的实施,首相主持帝国政府,只对皇帝负责。

材料三  文献比较英国历史学家马士认为:“当中国人实行一种激烈的禁烟运动而使危机加剧的时候,战争果然就来到了;可是它并不是为了维持鸦片贸易而进行的斗争,它不过是一个持续了二十年,并且要决定东方和西方之间应有的国际和商务关系的斗争的开端。”

——《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

李侃认为:“对中国发动侵略战争,既是英国资本主义扩张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英国政府蓄谋已久的政策。以武力打开中国这一广阔的市场,进而掠夺中国的财富,成为其扩张政策的重要目标。中国禁烟成为英国政府发动侵华战争的借口。”

——《中国近代史:1840——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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