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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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小题。
                                                                                                     娇小的赤条蜂   
          ⑴细细的腰,玲珑的身材,腹部分成两节,下面大,上面小,中间好像是用一根细线连起来,黑色的肚皮上面围着一丝红色的腰带:这就是赤条蜂。
    ⑵赤条蜂的巢穴是建筑在疏松的极容易钻通的泥土里的。小路的两旁,太阳照耀着的泥滩上,那些地方的草长得很稀疏,都是赤条蜂最理想的住所。在春季,四月初的时候,我们总可以在这样的地方找到它们。
    ⑶赤条蜂通常在泥土里筑一个垂直的洞,好像一口井,口径只有鹅毛管那么粗,约有二寸深,洞底是一个孤立的小房间,专为产卵用的。赤条蜂建巢的时候,总是静静地、慢慢地工作着,丝毫没有什么热烈或兴奋的样子。像别的蜂一样,它用前足作耙,用嘴巴作挖掘的工具。有时候我们就可以听到,从洞底发出一声尖利、刺耳的摩擦声,这是因为它遇到了一颗极不容易搬去的沙粒引起翅膀和全身剧烈振动的缘故。每隔短短的十几分钟,我们就可以看到赤条蜂在洞口出现,嘴里衔着一些垃圾或是一颗沙粒。它总把这种垃圾丢到几寸以外的地方,这样可以保持自己的居所和周围环境的整洁。
         ⑷赤条蜂所猎取的食物是一种灰蛾的幼虫。这种虫大部分都是生活在地底下的,赤条蜂又是怎么把它捉到的呢?让我们来看看吧。有一天当我散步回来的时候,正好看到一只赤条蜂在一丛百里香底下忙碌着。我立刻在它附近的地上躺下。我的出现并没有把它吓走。它先飞到我的衣袖上停了一会儿,断定我不会伤害它之后,又飞回到百里香丛中去了。从过去的经验我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它忙得很,没有时间来考虑我这个不速之客。
   ⑸赤条蜂把百里香根部的泥土挖去,又把周围的小草拔掉,然后把头钻进它挖松的土块里。它匆匆忙忙地从这里飞到那里,向每一条裂缝里张望。它不是在为自己筑巢,而是在寻找地底下的食物,活像一只猎狗在寻找洞里的野兔一般。
   ⑹灰蛾的幼虫觉察到了上面的动静,决定离开自己的巢,爬到地面上来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这一念之差就决定了它的命运。那赤条蜂是早已准备就绪,就等着它的出现了。果然,灰蛾的幼虫一露出地面,赤条蜂就冲出去一把将它抓住了,然后伏在它的背上,像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一样,不慌不忙地用刺把毛虫的每一节都刺一下。从前到后一节一节地往下刺,一点儿也不遗漏。它那熟练的动作,让人想起游刃有余的屠夫。
        ⑺赤条蜂的技巧令科学家们都自愧不如。它可以靠观察去推断人类所从不知道的事情。它很熟悉它的俘虏的神经系统,它知道往哪些神经中枢上刺,可以使它的俘虏神经麻木而不致于死亡。它从哪里学到的这种知识呢?我们人类有学校,有老师,有各种书籍,我们通过这些逐渐地积累知识懂得大自然的许多奥妙。可是赤条蜂是怎么知道这些复杂的知识的呢?而且不用练习就掌握了那么熟练的技术,难道是在它们出生前,冥冥之中就有神灵赋予它们这种本领了吗?大自然多神奇啊,当我们孜孜不倦地探索它的秘密时,它早就有条不紊地安排好了一切!           (----节选自法布尔的《昆虫记》)

(1)、“这种虫大部分都是生活在地底下的。”句中“大部分”一词能否删去?为什么?

(2)、结合文章概括下面内容:
①赤条蜂的巢穴建筑选址的土质: ②环境:③巢的形状: ④巢的结构:

(3)、文中划线句子运用了哪些说明方法?有什么作用?

(4)、文中赤条蜂所表现的聪明才智不比人类差,请你举一例加以说明。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团雾——高速公路上的杀手

    2013年6月4日6时许,在京港澳高速公路驻马店833-841千米路段,东西两侧车道突发16起交通事故,共造成56车相撞,致14人死亡。

    有关人员在分析上述事故的发生原因时发现,造成这些严重交通事故的杀手就是团雾。

    从气象学意义上讲,团雾的本质也是雾。受局部地区微气候环境的影响,在大雾中数十米到上百米的局部范围内,那些雾气更“浓”、能见度更低的雾,就是团雾,秋冬季昼夜温差较大、无风的夜间或是清晨6-8时,较容易出现团雾。团雾的形成,与局部小气候环境关系密切,其易出现的地域一般为地势低洼、空气湿度大的地区。另外,雨后山区的高速公路地段也较易出现团雾。

    与普通的雾相比,团雾具备以下几个特点:第一,与大雾弥漫有所不同,团雾的势力范围比较小,就像一朵落在地上的云彩,团雾似的,四顾朦胧,团雾以外,视线良好;第二,团雾内能见度很低,一般只有10-20米;第三,团雾覆盖范固呈分段形态,有的地方雾很少,有的地方雾很浓;第四,团雾的覆盖面积大小不一,大的团雾覆盖区域长约5000米,小的团雾覆盖区域长度仅有1000米。

    团雾因其飘浮不定和能见度低的特点,而被称为“高速公路杀手”。高速公路上的团雾,往往与重特大交通事故相伴发生,严重威胁着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团雾的危害之所以这样大,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团雾的特性造成了其在高速公路上多发。团雾不仅能在大雾天气中现身,就是在天气状况良好的情况下,也有可能在局部区域内出现。

    其次,驾驶员视觉的明暗适应特性不佳,是团雾路段内交通事故多发的原因之一。明适应指的是,人们从暗处走到明处,视觉感受性逐步提高的过程。正常情况下,人眼需要1分钟能完成明暗适应性的转换。暗适应就是由明到暗,人的视觉感受性逐步提高的过程,这个过程要比明适应慢得多。一般情况下,人眼需要15分钟才能恢复一半的视觉感受性,大概40分钟才能完全恢复。因此驾驶人由明朗路段一下子进入团雾路段时,周围环境的能见度大幅降低,人眼不能迅速适应,视力无法得到及时恢复,由此造成反应滞后,导致交通事故多发。

    再次,人类的知觉会因参照物的不同而产生错觉,使得团雾路段内交通事故多发。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由明朗路段驶入团雾路段时,虽然驾驶员会本能地采取制动措施以降低车速,但往往会因为知觉错觉,低估进入团雾路段的车速。这就非常容易使前后车发生追尾。

    最后,人类的反应特性也是团雾路段内交通事故多发的原因之一。在车辆行驶过程中,驾驶员接收到各种各样的交通刺激信号,并对其中影响交通安全的信号做出反应。选择反应时间的长短,与刺激信号的辨别难度有关,辨别难度越大,反应时间越长。当车辆驶入团雾区后,四周白茫茫一片,降低了车辆给驾驶人的刺激强度,增大了驾驶员的辨别难度,使得他们很难从周围的环境中把车辆辨别出来,也就是使驾驶人的反应时间变长,从而延长了车辆的制动非安全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大增。

    此外,还要考虑驾驶人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与团雾区能见度低的负面效果相互叠加,这也是造成团雾路段内交通事故多发的原因之一。

    那么,面对团雾,我们该怎么办?

    公安部交管局的专家提醒大家,驾车出行前要充分考虑天气情况,注意沿途天气预报。一般来讲,当低层水汽条件比较好的时候,团雾更容易出现,尤其是雨后一两天,如果天气晴好,就比较容易在清晨出现团雾。

    同时,驾驶员行经团雾多发路段需加倍注意,如遇突发团雾,应保持镇定,不要慌乱,减速行驶。

(选自《百科知识》2015年第1期,有改动)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什么是好诗

    ①什么是好诗呢?

    ②大自然的景物是人所共见的,如果只是将外界的景物写下来,不见得是好诗;只有同时将心中感动的情意也传达出来,才是好诗。

    ③先看这两句诗:“鱼跃练川抛玉尺,莺穿丝柳织金梭。”再看另一句:“群鸡正乱叫。”哪是好诗,哪是坏诗?

    ④“鱼跃练川抛玉尺,莺穿丝柳织金梭。”一条鱼跃过像白绸一样的水面,如同一根玉尺抛在白绸子上;黄莺穿过像丝一样的柳条,像一枚金梭在许多条丝线中穿织。你看,多么漂亮,而且对仗工整,但只是描述风景外在的形象,没有内心的感动。这样,即使写出再漂亮的句子,也只有文字和技巧,缺乏诗歌应有的生命。

    ⑤“群鸡正乱叫”是杜甫的诗句,只看这一句,好像不是好诗。但读诗不能只看一句,要看整体的传达。《羌村》整组诗,表现的是诗人历经战争离乱,与妻子儿女长期分别后回家重逢的情形,“群鸡正乱叫”这句诗就有了一种朴实真切的叙写,更有一份亲切热烈的感情。

    ⑥写一首好诗,不是要找美的字,而是要找合适的字;不是写几个漂亮的诗句,而是要写出诗人自己的感动。

    ⑦我曾经告诫学生“修辞立其诚”,真诚是作文与做人的基本要求。学生感动于女朋友寄给他一片红叶,创作了诗句“红叶枕边香”。诗句是真实的,也是真诚的,但我却无法从他的诗句中感受到他的感动。

    ⑧陆游的《菊枕》诗,是思念他被迫离异的第一任妻子的:“记采菊花作枕囊,曲屏深幌閟幽香。唤回四十三年梦,灯暗无人说断肠。”当年他的妻子采了菊花,把菊花的花瓣缝入枕囊,如今在曲折的屏风和深重的帷幕间还留有菊花的幽香。每一闻到这香气就让他忆起四十三年前的往事,可是现在在昏暗的灯光下,向谁去诉说这使人断肠的感情呢?这样,《菊枕》的“香”就使无数的后人感动了。

    ⑨所以,诗歌除了要有真诚的感动,还要将这种感动成功地传达出来,让别人也感受到你的感动。

    ⑩真正伟大的诗人,是用他整个的生活乃至整个的生命来写诗的,这样诗歌才有兴发感动的生命。这种兴发感动的生命是生生不已的。内心有了感动,是这个生命孕育的开始。把这份感动写出来,使之成形,能让读者感动,甚至能让千百年后的读者都受到感动,诗歌的生命,从此生生不已。

    ⑪学习诗歌,要能体会诗歌中这种美好的生命,养成品味诗歌兴发感动之生命的能力,这是读诗最为宝贵、最可重视的价值和意义。

(基于命题需要根据叶嘉莹讲稿改写)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28-31题。

乡宴

①停刀落箸,乡宴至美。

②在我的老家,管做乡宴的厨师叫“大师傅”,平日里,他们与土地为伍,与粮食蔬菜相伴,并无异于常人之处。只有在喜事场上,他们才被主家以“天地君亲师”中的“师”称呼,身份便有了些许特殊。

③只见“大师傅”马步扎得稳当,一只炒锅盈握在手,翻炒之间尽显如虹气势,“砧板” 和“传菜”臂助左右,不敢怠慢。或许,他们不知“八珍”是何烹饪之术,更叫不出几道“满汉全席”中的菜品名号,不论是批切锲斩,还是煎炒烹炸,全靠代代传续,耳濡目染,他们用娴熟的烹饪技艺制作出富有地方风味的菜肴,灵趣中透出憨鲁,粗粝中带着精细,一 如他们性情的折射。

④几乎每个村子里都有一名做乡宴的 “大师傅”,我们村也有,是我的伯祖父,也就是我的大爷。二堂哥建春结婚的时候,那十六桌酒席宴就出自他老人家之手。他是长辈,本应到外村请“大师傅”来伺厨的,他不允,说还是由自己做才放心。家人拗不过他,只好答应。

⑤随着建春哥婚期的临近,我似乎闻到了那股浓浓的菜香。

⑥大爷常说,做宴席讲究五个字:质、色、香、味、器,缺一不可。对于食材的质量,大爷向来很在意。俗话说,一方水土一方人,一方人做一方宴,要想做出亲近唇齿的味道,就不能忽视本地食材,因为它们接了我们脚下的地气,还有渗入我们肌体的水气。

⑦按照本地风俗,不管谁家办喜事,本家族人和左邻右舍都要去帮忙。炉灶锅台,杯碟碗筷,刷得纤尘不染,干货菜蔬,鸡鸭鱼肉,逐一备齐。大爷并不急于过油、走红,而是先吊了一锅清汤。照他的话说,这叫“唱戏的腔,厨师的汤”。厨师没了清汤,做出的菜肴就没有底味,不论是烧、扒,还是炖、焖、煨、汆、涮、烩、熬,味道再好,终究是浮着的。为人处世亦是如此,没了人味,表面功夫做得再好,也只不过是浮夸之辈。

⑧炉膛中,松柴毕毕剥剥地燃烧着,酱锅里的汤汁上下翻涌,锅底箅丝上的肉慢慢红润起来。大爷一声令下,大家抖擞起精神,火速“备宴”。搅动鸡蛋的嘚嘚声,切葱姜末发出的唰唰声,“粗斩细剁” 肋条肉形成的马蹄声,给鲤鱼、光鸡过油响起的噼里啪啦声……各种声音融汇在一起, 抑扬顿挫,和谐悦耳。小院子的花花草草也被这气氛所感染,欢快地摇曳着。

⑨薄暮时分,“备宴” 收尾,建春哥和伯父送来糖茶,表示感谢。大家围坐在八仙桌旁,讲古说今,大爷话不多,深邃的眼神让人捉摸不透。晚九点左右,大家散去,大爷斜躺在连椅上,不一会儿就响起了沉重混沌的鼾声。

⑩第二天,阳光灿烂,天气晴好。唢呐声声,鞭炮齐鸣。建春哥迎来了堂嫂。他们拜天地,拜高堂,夫妻对拜,气中弥漫着鞭炮炸开花的呛味,非常好闻。另一头,大爷将两碗宽心面下好了,由本家嫂子用红漆木盘端给两位新人。宽心面,嫩香腆润,每碗一整根,代表一心一意,蕴含美好的寄托。这时,“传菜” 的伙计捎话过来,客人已经遵照安排入座,大爷将手勺一挥,宣布开席!

⑪宴席有条不紊地进行着。从天刚破晓到日上中天,大爷在“砧板”的配合下,忙而不乱,一口炒锅在手,或翻或转,动作流畅自然。做完最后一道“四喜丸子”,他长舒一口气,额头沁出细密的汗珠,脸膛泛红,让人感觉很温暖。

⑫送走宾客,伯父安排大家会餐,再次表示感谢。我又尝到了大爷的手艺。大爷多喝了两盅,他说,他记不清做过多少次乡宴了,但这次喜宴是他做得最满意的一次。大家打趣他,说他之前故意留了一手。他摆摆手说,每次都很用心,但这次感觉不一样,至于啥感觉,一时半会说不清。

⑬许多年过后,我结婚了,“大师傅”是从外庄请来的,因为大爷再也不能做喜宴了,或者说,我永远没有机会品尝他做的菜了。我陪客人入座,一道道菜端上餐桌,菜品用了很多新式调料,客人推杯换盏,赞不绝口,我却停了一下筷子,忆起大爷,还有他做的乡宴。

⑭那滋味,那么美,是浓浓的亲情,是家的味道。

(选自《人民日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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