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型:材料分析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山东省泰安市高新区2019-2020学年八年级上学期(五四学制)道德与法治期中试卷
材料一:小钟开设一家照相馆,在没有经过顾客同意的基础上,将顾客的照片展出,以招揽客人。
材料二:中学生小亮为了试试消防队的出警效率,打电话报警称自己家着火了。不一会儿,消防车就赶到了他家。
材料三:十七岁的中学生赵某多次持刀抢夺小学生财物,得赃款1500元。人民法院认定赵某犯了抢劫罪,依据刑法判处其有期徒刑。
选项 | 案例 | 违反法律类别 |
A | 顾某酒后多次恶意拨打110,被公安机关拘留8日。 | 民事违法行为 |
B | 孙某打球时,误伤他人眼睛,被判赔偿8500余元。 | 民事违法行为 |
C | 小成的爸爸将车停在禁止停车的区域,被交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处以200元罚款。 | 刑事违法行为 |
D | 李某被那坡县人民法院以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 行政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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