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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苏教版语文选修《短篇小说选读》《纪念爱米丽的一朵玫瑰花》同步练习

阅读下列小说,完成⑴-⑶题

回  家

意大利,战争刚刚结束不久。

一个年轻人站在一个小村庄外,他无法说清楚自己的确切年龄,他的童年似乎只有一天,没有历史,也没有以往。战争对他来说非常重要,但现在结束了。他很想回到他的小村庄里住,实现自己做玩具的愿望。他先前在北非作战,失败被俘,被送到澳大利亚一个战俘营里,战俘营的周围是一望无际的平原,附近有一个名叫哈伊的小镇。战俘们被押到小镇周围的农场上劳动,他和另一个名叫吉诺的年轻人在离哈伊半个小时车程的一个大农场工作。大农场的主人叫伍德曼,伍德曼唯一的儿子也在战争中被俘。伍德曼夫妇理解战俘们的难处,对年轻人和吉诺很友好,他们在大农场劳动的时光是快乐的时光。

走进小村庄,年轻人发现村里的变化非常大,但他并不感到奇怪。战争已经改变了太多东西,但他没料到玩具店已经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咖啡店。咖啡店的店主慵懒地倚在门上。年轻人问倚在门上的店主:“那个玩具店呢做玩具的人呢”

她回答说:“他在战争还没结束时就死了。他的年纪大了,不是死于战争,是自然死亡。你认识他”

年轻人痛苦地“嘘”了口气,说:“他是我的父亲。”

女人嘲笑道:“不可能,吉贝托从来没有小孩。”

是的,吉贝托从来没有小孩,他去世时,因为战争的混乱,他的房产被划给当局了。

对年轻人来说,这是个很大的打击。他不知道去哪里,也不知道怎么办。他想得到吉米尼的建议,吉米尼会告诉他怎么办,只要他能找到吉米尼。

年轻人向那座专门收治穷苦人的、由一座仓库改成的医院走去,在一个临终病房里,他找到了吉米尼。吉米尼脸色苍白,呼吸都很艰难,但看到年轻人那一刻,他的脸上闪过一点亮光。

吉米尼问年轻人在战争中的经历。年轻人述说了自己如何被俘,如何在农场劳动,如何跟吉诺一起使农场免遭火灾。吉米尼对年轻人讲的故事很感兴趣,叫他继续讲下去。但护士走了进来,叫年轻人出去,她说:“今天的探望暂停吧,吉米尼太累了,过于兴奋会让他的病加重的。”

年轻人走到夜色里,走在战后迷茫的意大利,他是迷茫的一份子。吉贝托死了,过几天吉米尼也会死的。玩具店没有了。他回家了,却发现自己成了千百万无家可归的人之一。看到在黑暗的天空里只有一颗星星,他许了一个愿。

澳大利亚政府部门来的人员正在找人去为澳国建设出力,他向那位年轻人解释说,澳大利亚有很多特别的项目,非常非常欢迎像他那样健康的小伙子。

年轻人说:“如果你们不介意。”以前当伍德曼先生给出一种方案时,吉诺常常那样对伍德曼先生说,“如果你不介意……”接着说出另一种方案,伍德曼先生会很快乐地接受。

“如果你们不介意。”年轻人说,“我有在澳大利亚农场工作的经历。我愿意跟你们去。”

年轻人又回到了伍德曼先生的农场,他看到很多的围篱倾斜了,看到农场的屋子也需要粉刷了。看到年轻人回来,伍德曼夫人跑过来紧紧地搂住他,她的眼里涌满了激动的泪水。这个拥抱,她为迎接儿子在心里演练了无数次,可是她的儿子还没有回家。

伍德曼先生握着年轻人的手,说:“我们经常想你,你能来看我们真是太好了。”

“如果你们不介意,”年轻人说这话的时候,感到自己的心跳加快了,“如果你们不介意,我就把这次来当成回家了。”

(1)、“看到年轻人回来,伍德曼夫人跑过来紧紧地搂住他,她的眼里涌满了激动的泪水。”请简要分析伍德曼夫人紧紧搂住这个意大利年轻人时的复杂心理。

(2)、小说中的年轻人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请结合故事作简要分析。

(3)、本文的标题为“回家”,它表达了什么样的含意请结合原文,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拜谒芦苇

    或许芦苇并不是世界上最美丽的植物,但我对它却怀着一份敬意与留恋。

    童年的故乡,河边和塬下都有芦苇,美丽婆娑,绵绵一片。在我的记忆里,好像所有的春天都是从那里开始绿的。春日里我们像野孩子一般,欢快的影子在绿绿的苇子里蹦蹿。明净的阳光追逞着我们,洒在苇子上,也温暖地绽开在我们脸上。叶如剑,顺手掐一枝,卷成苇笛。不一会儿,芦丛里便悠悠地飘起苇苗的合奏。风是芦苇的语言,幽幽地呢哝着。站在高处看,那芦塘如一幅青翠的长卷;深深的芦丛是鸟的家,总飘着鸟们的低吟或高歌,此起彼伏。

    盛夏狂风骤雨会常来,风雨中的芦苇翻腾起伏,像泛白的巨浪,像燃烧的绿色火焰。傲岸的身躯侧身相依,紧紧挽在一起,伴着阵阵轰鸣,如旗如幡地漫卷飞扬,任风暴从它的肩背上卷过。一阵阵雨瀑倾泻着,击打着……

不论风雨怎么肆虐,它们一直抗衡着。不论多久,风雨总会过去,当云开雨住,它们颤动一身血雨,又挺起胸,湿漉漉齐刷刷地立起,昂头向天,威武雄壮,像一群摧不垮,压不倒,却能以柔摧刚的王者。它告诉我,在遭逢厄运的风雨时,要守住心中的信念和生命的尊严。

    后来长大了,我看到了河中沙洲上的另一片芦苇。那是一个秋水暴涨的午后,我的心绪如水一般苍茫。坐在河边的坝子上,看一河卷着杂物翻滚着的浑黄的洪水。河中央狭长的芦洲,全被洪水淹没了,只露出一片细长的苇尖。它们在洪流中挣扎着,时隐时现。这急流,这挣扎着的苇子,霎时让我的心为之颤动。那漫漫湍流,正在演释一场求生的悲壮与惨烈。水面上那一茎茎绿色是那么纤细,却不折不挠,全力支撑着它们孱弱的身躯,艰难地泅渡着。这是一片在狂流中舞动的芦苇,是一片与急流对峙的芦苇。它们坚韧得如一面面希望的旗帜,染亮我的心。它告诉我,生命在激流中,永不会倒下。

    秋去冬来,芦花如雪,一蓬飞絮,白发飘飘,像一群乡野里的母亲——她们轻吟着生命的沧桑。我知道芦苇心中装着无数大地上的事情,但它不说。鸟儿早已飞走,只有阳光薄而柔软地照着它瘦瘦的叶子。它曾春绿夏荣,趟秋雨,冒冬雪,走完它的四季。在它生命的冬天,只闪耀最纯朴的银白。寒风中的芦苇,每个细节都进出它生命最后的重量——那白亮的黄叶和枝干是它生命的全部。经霜后,芦叶干枯,只剩挺直锃亮的枝,那明亮的色泽,就像是它不愿凋零的思想,燃亮了冬天。它想带着这最后一丝光芒,卸下一身负累,随风雪与茫茫荒草为伍,回归大地。它没有一丝凄迷与眷恋,只等农人收割,堆成垛。接着人们又用耙子耧净掉在芦苇地上芦叶,芦荡便干干净净地把自己交付给一场又一场风雪。

    从冬到春,场院里芦苇高高的垛越来越小,它们正在被剥,被剖,被辗,被巧手的人们编成席,编成草盖,编成粮仓,编成各种物什拿到集市上去卖。剩余的枝叶最后被烧,变成冬天走向春天的火焰……到开春,高高的苇垛便全消失了。

    一夜春风,悄然而至,塘水冰融。不几日,白惨惨的芦塘不知何时又冒出淡绿的芦尖。哦,这就是它的又一次生命,只要根在,它的生命便生生不息。

    哦,这就是一种生命……忽地我不禁又想起了那更遥远更崇高的芦苇。那曾在《诗经》中读到的“蒹葭苍苍”,该是最古老的芦苇了,然而它比不上让我动情和惊诧的微山湖的芦苇。我曾坐着游艇在当年游击队与日寇斗智斗勇浴血周旋的微山湖上,看到过如汪洋一般的芦苇。水,滚滚滔滔;芦苇如密密的丛林,如威武的战士,在洪流猛浪中向前俯冲……那情景令人震撼。那天虽乌云笼罩,细雨吹洒,而我却分明看到了它崇高与卓越的光芒。那是在血雨腥风中曾坚强地与敌人战斗过的芦苇啊;那是曾见证过扒飞车,炸桥梁,芦荡飞舟的壮烈的芦苇;那是见证了一个民族在强敌面前挣断镣铐,冲破封锁的不屈的芦苇;那是在苦难中,在生与死的烈火中生长过的芦苇啊!

    佛家说一苇可航,渡尽劫波,那是对芦苇最高的礼赞。其实一个人就是一棵芦苇——一棵在人世的风雨中,艰辛活着的芦苇。但你要坚守自己,做一个正直的人,因为正直的人,灵魂永远是站着的。而现实中有太多弯曲的灵魂,也有太多黯淡污浊的生命。

    我常想,芦苇虽不伟岸,不强权,像茅草一样活着,但我却很崇敬它。它不与花争艳,只是淡泊从容度着岁月;它也不争宠邀媚,卑躬屈膝,它只是用它的朴素洁净,坦荡高昂,昭示自己生命的平凡。我不知道一棵芦苇能沽多久,但我分明知道,它的前世今生都是一种永恒的高贵。

    站在芦苇身边,我才发现我的渺小。有那么一天,我能拥有一缕来自芦苇的光芒,照亮我的心灵就够了;有那么一天,我能像芦苇一样,永远清醒顽强守护自己的灵魂,完整地活一生也就够了。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题

周汝昌:65载红楼情

京 梅

1918年,周汝昌降生。先生自幼聪慧,少年时就常听母亲讲《红楼梦》的故事,后来又从母亲手里看到古本《石头记》。然而,真正使他步上“研红”之路的,是著名学者胡适先生。

1947年,一次偶然的机遇,周汝昌在燕京大学图书馆发现了曹雪芹好友敦敏的诗集,并根据其中六首吟咏曹雪芹的诗,写下了第一篇红学文章,发表在当年的《民国日报》上。已是名家的胡适见到后,主动给他写了一封信。从此,两人有了交往。1948年,周汝昌向胡适借阅他收藏的极为珍贵的“甲戌本”( 《乾隆甲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胡先生慨然允诺。当年暑假,周汝昌将这部书带回老家,花费两月时光,用墨笔和朱笔工楷把书抄录一遍,并向胡先生提出建议:应当依据《甲戌本》,加上《庚辰本》以及有正书局的《戚序本》,整理核订出一部接近曹雪芹原著的版本,不要再宣扬、散布那种被伪续者大肆删改的《程乙本》了。见到周汝昌的信,胡先生当即回复说:“这是笨重的工作,故二十多年来无人敢做。你若肯做此事,我可以给你一切可能的便利与援助。”

正是从那一天起,周汝昌开始了他长达60多年的“红楼”之旅,一直到他生命的尽头!历经种种曲折,直到2004年5月1日,一部10卷本的《石头记会真》(对 11种《红楼梦》古抄本的汇校勘本,堪称当今红学版本研究之最)才正式出版。一愿已酬,然此时距他当初慷慨激昂向胡先生提出建议已历56年矣!周汝昌百感交集赋诗道:“五十六年一愿偿,为芹辛苦亦荣光。”

周汝昌出版的第一部红学专著,是40万字的《红楼梦新证》,其时(1953年)他正在四川大学任教,后来听说此书在当时的北京文代会上差不多人手一册。《红楼梦新证》后来也成为毛泽东的枕边书。毛在他自己的文章《评读五部经典小说》中,有两处提及该书。

周汝昌是一位博学、勤奋的真学者,其治学初以语言、诗词理论、笺注、赏析和中外文翻译为主,国学基础博厚,一生著作可谓等身,自1959年出版《范成大诗选》后 ,又连续出版《白居易诗选》《杨万里选集》《诗词赏会》《岁华晴影》等古典文学和诗词的研究专著数种,而他自己也极善诗词,所作诗词曾得到著名学者钱钟书的赞叹。此外,周汝昌的书法也极有造诣,自谦“不是书法家”的他,自幼研习欧楷笔法,20岁后深研“兰亭”,所写瘦金体,刚风俊骨,墨采焕然。只是受视力所限,70岁后便极少动墨,这也是周汝昌书法作品存世稀少的原因。周先生还擅长京剧,据说当年燕大舞台上,“周氏小生”曾经倾倒过无数“粉丝”。

有人说,曹雪芹痴,写《红楼梦》用了10年;周汝昌更痴,研究《红楼梦》用了65年!从青年时起,周汝昌双耳便逐渐失聪,戴助听器还得别人在他耳边高喊。 1975年他的左眼又因视网膜脱落失明,右眼则需将两个高倍放大镜叠在一起才勉强可以看书写字。此后的岁月,他几乎每天就是趴在一张简易的旧折叠桌上,凭着仅存的一丝视力,将自己的所思所想写在小纸片上,由他女儿将它们誊写在稿纸上、敲击到电脑中。近年,他的双目已完全失明,仅剩余些许听力,写作也只好改成了口述的方式……在如此恶劣的条件下,老人才思泉涌,后又出版了《谁知脂砚是湘云》《红楼真本》等数部专著。

《红楼梦》对广大读者有着巨大的魅力。时至今日,这魅力之后则是无数巨大的商机。近年来,围绕《红楼梦》研究,不知不觉间已形成了一条巨大的商业产业链,从出版、影视、旅游,到各种文化活动、学术会议……据估算,一本《红楼梦》产值已达数十亿!《红楼梦》正迅速成为很多人眼中的“金楼梦”。而被公认为中国红学三泰斗(胡适、俞平伯、周汝昌)之一的周先生,却一直蛰居在一幢小楼内,过着在常人看起来俭朴至极的晚年生活。周先生只是很快乐地沉浸在他的研究中。他说:“我心中常有几段妙曲,几幅佳画,几声入耳之言,几处动人之色,又何须外求乎?”

 “百读红楼百动心,哪知春夜尚寒侵。每从细笔惊新悟,重向高山愧旧琴。只有英雄能大勇,恨无才子效微忱。寻常言语终何济,不把真书换万金。”这便是这位泰斗级学者——一位真正意义上的中国传统知识分子最值得骄傲的精神写照。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山城

施蛰存

    如果你相信昆明是一个山城,那么拿我现在所小住着的地方比较起来,她就有点不配这个称了。昆明的确是一个建筑在山国中的城市,但是我们如果要想像一个山城,那么像目下的昆明样地不缺少一切近代物质设备的城市是不会浮现在我们眼前的。我愿意把山城这个名词用之于良,用之于路南,甚至用之于大理,但决不是昆明。

    我现在所住着的是一个离昆明一百余公里的小城。说她是一个小城,这是一个外省人的口吻她实在并不比我所曾到过的宜良、路南这些县城更小。她有邮政局和电报局,她能够供给你法国的脂粉,甚至德国制的注射剂。然而不管一切,她还是我所旅行过的许多县城中最配称之为山城地方。这是因为她还保留了一个山城所该有的特殊气息。

    我在这里已经算是住下来了。早晨,我定首先看见妇女们在门口操作,或是扛了农具出城去。当那些幸福的男子起床来,端一个矮凳坐在门口,吃茶、晒太阳的时候,一定是快要到正午了。正午,城里的街上是寂静的,年轻人都聚集在城外汽车站旁边的几家茶馆或小食铺里,等侯来往的车看热闹。无所事事的日子虽然好像很悠长,但终于到了黄昏,于是你可以听见牧人在吹起哨子赶着牛羊进城了;驻屯营里吹起生疏的喇叭,召集士兵归队了;打柴的老妇人伛偻的背上负着一捆柏枝或松毛从小巷里穿出来了……一排荒凉的雉堞渐渐没入黑暗的夜色中,于是这小城中惟一西街上是透露着光亮的地方,因为一切的店铺都在西街上,别的铺子虽然都早已关了门,而茶馆宵夜铺却正当热闹的时刻,何况茶馆及宵夜铺又占了所有的商铺的半数以上。

    但是,它们虽则卖夜市,才过十点钟,所有的光亮便已全部熄灭掉。现在是狗的城市了。它们逐着,叫嗥着,在绝对的黑暗中,使一个不习惯早睡的旅客,在枕上会仿佛感到土匪来攻城的征兆。赶街子是使人们的生活形成一种特殊样式的主因。这里的人从来不作每天的计划。“一日之在于晨”,这句古谚于他们是没有用处的。对于他们,每一个月并没有三十天,而是只有六天,因为他们每五天赶一次街子。一切的事情都得在街子天做。买鱼肉鸡蛋蔬菜米粮,均须到街子天,错过了这个街子天,就得等下一个街子,于是五天就很容易地过去了。医生什么人,也是赶街子的。人倘若生了什么病,五天之内没有变化是幸福的。医生给你诊了脉,给你留下五天服食的药,你就等到下一个街子天再请教他。警察也是赶街子的,当警察不够维持秩序时,不得不让过去被裁的警察来临时服务一下。这就是赶街子的警察,谁知道他们在非街子天做些什么事呢。

    人们永远很迟缓,永远很闲懒,永远没有时间的观念。很少人家有一个钟或表。既然今天或明天都没有什么关系,上午与下午更有什么分别呢?你说,这不是赶惯了街子对他们的生活方式的影响吗?

我不喜欢,并且也不习惯于这种山城里的生活,但我既在这里住了几天之后,也似乎稍微发现了她一点好处。我常常会想起“山静似太古,日长如小年”这一副对联,仿佛很可以用来贴在这里的城门上。然而这种和平与淳朴的好处,到底只堪从想像中去追求的,比如你身处于一个烦嚣的都会里,偶尔憧憬一下这样的山城生活,那是对你很有补益的。若果你真的来到这里住下去,像我一样,我想你倘若不能逃走,一定会苦闷至极的。然而你或许要问,为什么我终于没有逃离,而还在这里住下去呢?是的,请你凑过耳朵来,我将指点给你看一个地方,并且告诉你,那是怎样一个地方,会使我对于这寂寞的山城抱着希望。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像飞一样

立夏

    “对了,岛上有汽车吗?”

    说这话的时候,我和阿龙正坐在一艘晃晃悠悠的小木船上。去蜈蚣岛的客船每周仅一班,我等不及,让阿龙花钱雇了一条小船。

    “哪有!”阿龙哈哈笑了,“本来就没有,现在更不会有了。”

    毕业后这些年,我第一次来到从学生时代就无比向往的海岛。公司欲开发大型荒岛求生项目,需要一个岛,我一下子就想到了老同学阿龙。

    阿龙来自舟山群岛,是我们班唯一来自海边的同学。在他的描述中,大大小小的岛屿像玉米粒似的随意撒在海中,而他从小居住的蜈蚣岛,有各种奇形怪状的鱼类、固定在礁石上吐着舌头的贝类、沙滩上爬得飞快的狡猾的螃蟹、滩涂的泥洞里探头探脑的跳跳鱼,还有岛上高高低低的石屋,出海的渔民,织网的渔姑,渔船拢洋时码头上遍地白花花的鱼……这些场景从善于讲故事的阿龙口中吐出来,在我们脑中构筑了一个如梦境一般神奇的世界。

    阿龙接到我的电话就说:“你们可以去蜈蚣岛啊!”

    “拜托,我找的是荒岛,你的蜈蚣岛人丁兴旺,放百八十个人进去活一百年都不成问题,还搞什么求生训练啊!”我笑着说。

    阿龙说“唉,如今的蜈蚣岛,就一荒岛,你去了就知道了。”

    船一靠岸,果然看到一片错落有致的石屋建在山上,却不见人烟。阿龙说,岛上的人基本上都迁到大岛上去了,现在只剩下几个老人不愿离开,还住在老屋里,他们的家人每周用客船送些吃的用的过来。

    环岛一周,我欣喜异常,这正是我想要的岛。

    在岛上走了三个小时,我快虚脱了,阿龙说,我带你找个地方喝口茶坐一会儿。就这样,我见到了阿优婆,老人七十多岁,头发梳得一丝不乱。我夸她屋子里的那些旧家具、院子里的大瓦缸、木头的水勺饭勺,竹壳的热水瓶……我确实从内心里喜欢这些老东西,怀旧又精致。她很健谈。一只小黑狗乖巧地伏在她脚边打瞌睡。阿龙告诉我,阿优婆的儿子在大岛上买了房子,但她死活不肯搬。阿龙指了指脑袋,说阿婆一辈子没出过岛,有点固执,是个老脑筋。儿子带来的新玩意儿全被她扔在一边。媳妇有一次烫了头发来看她,被她狠狠骂了一顿。所以现在儿子媳妇也不大愿意来了。我很惊讶,一辈子没出过岛,我无法想象这样的生活。是的,虽然阿优婆颇为热情,但我感觉得到,她不喜欢我的时装、我的卷发、我的眼影、我的口红。我也不喜欢她,不喜欢她的封闭,以及言语中对外部世界的抵触。

    紧张的汇报、考察后,老板最后拍了板,我们的荒岛求生营地终于可以规划建设了。我做的第一件事,是联系好登陆艇,运了一辆越野车和一辆卡车到岛上。

    我驾驶越野车在海边疾驶,突然发现前面有个蹒跚的背影,是阿优婆。我下车,想让她坐上我的车,送她回家,然而她并不搭理我,漠然地转头便走。我开车继续前行,突然有个小黑点从路边冲出来,我一个急刹,吓出了一身冷汗。是阿优婆的小黑狗,冲着汽车吠叫。

    我从梦中惊醒了。没有海,没有阿优婆,我躺在宾馆的床上,远处传来几声狗叫。我再也无法入睡,我不明白,为什么会做那样的梦,但那个蹒跚的背影让我久久难忘。我想,若我带着一大帮时尚的男男女女,打破这个岛的平静,对于阿优婆这样的老人,会意味着什么?

    第二天,我和阿龙来到阿优婆家。把我们在这个岛上想做的事,说给阿优婆听。我想,即使阿优婆不能理解,让她狠狠地骂我一顿,也能让我的心里好受一些。

    然而,阿优婆对我们说的似乎挺有兴趣,她说,这个活动好啊,海里全是宝,以前最苦的时候,我们岛上也没饿死过人,海里可以钓鱼,海边可以捡海螺,泥涂里有跳跳鱼,小螃蟹。人是饿不死的,就怕你们城里人吃不起苦。

    我得寸进尺,邀请阿优婆坐车去参观我们的求生基地。阿龙在一旁摇着头说,阿优婆从来没出过岛,也没见过汽车,她不敢坐的吧。但是阿优婆竟然同意了。她走到汽车前,小心地伸出手,轻轻地抚摸着车身,脸上带着孩童般的好奇。

    我驾驶越野车在海边疾驶,放下车窗,打开音乐,海风扑面而来。副驾驶座坐着的阿优婆,满脸的皱纹笑成了一朵花,她说:“真的很快啊,像飞一样。”

(选自《小小说选刊》,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百无一用

(意大利)卡尔维诺

    太阳已经升得很高了,斜照进街道,杂乱地照亮这条街。阳光从料想不到的缝隙里射出来,打在拥挤的人行道上匆匆走过的行人的脸上。

    在一个十字路口,我第一次看到那个浅色眼睛的男人,记不清他是停在那里还是往前走着,可以肯定的是,他离我越来越近,因此或者是我朝他走去,或者是他向我走来。他高大而消瘦,穿着一件浅色的雨衣,一把紧紧卷起的雨伞利落地挂在胳膊上。他的头上戴着一顶毛毡帽子,也是浅色的,帽檐又宽又圆;底下紧挨着的是眼睛,大大的、冷冷的、亮亮的,眼角带有奇怪的闪光。他手里拿着一本书,一根手指夹在书里,好像是为了标记那个位置似的。

    很快,我感到他的目光落在我身上,静止的目光打量着我,从头到脚。我立即把目光转向别处,但是每走一步,我就扫视他一眼,而每一次我都看见他离我更近,并且望着我。最后,他停在了我的面前,几乎抿着的嘴唇,正要摆出一个微笑。这个男人从衣袋里抽出一根手指,慢慢地,用它向下指着我的双脚。这时他才讲话,用一种有点儿谦卑的、极低的声音。“对不起,”他说道,“您一只鞋的鞋带开了。”

    真的。鞋带的两端垂到了鞋的边缘,拖拉下来,被踩脏了。我的面颊微微地红了,嘴里嘟哝了一句“谢谢”,我俯下了身子。

    在马路上停下采系鞋带是令人讨厌的,尤其是像我这样停在人行道的中间,还会被人碰到。浅色眼睛的男人低声告别后,就马上离开了。

    然而命运却注定我又遇到他:还没有过去一刻钟,我就又看见他站在我面前,望着一个橱窗。那时候,一种不可解释的冲动攫住了我,我想趁他正专心地看着橱窗的时候,转过身,退回去,或者赶紧走过去,希望他没有注意到我。不,已经太晚了,这位陌生人转过身来,他看见了我,望着我,还想对我说些什么。我站在他面前,很害怕。陌生人讲话的声调更加谦卑了。“您看,”他说,“它又松开了。”

    我真想消失,我什么都没有回答,弯下腰,愤怒地努力系鞋带。我耳朵里嗡嗡响,觉得周围走过并且碰撞我的人,还是上一次就碰撞我、注意我的那些人,他们低声说着嘲讽的话。不过,现在鞋带系紧了、结实了,走在路上,我既轻松又自信。这会儿,我甚至怀着一种无意识的自豪感,希望再次巧遇那个陌生人,好为自己恢复名誉。

    刚刚沿着广场转了一圈,我竟发现自己离他只有几步之遥,又在那条人行道上,刚才催促我前进的自豪感突然之间被惊慌代替。陌生人看着我,脸上流露出一种遗憾的表情,他向我靠近,轻轻摇着脑袋,像是为某个不受人控制的自然事实而惋惜。

    往前迈步的时候,我担心地瞟了一眼那只让我内疚的鞋子:鞋带系得又紧又结实。然而,让我沮丧的是,陌生人继续摇了一会儿脑袋,然后说道:“现在,另外一只鞋的鞋带松开了。”

    这时候,我的感受就像是在噩梦中。我显露出一副反抗的怪相,用牙齿咬住嘴唇,像是不让自己发出诅咒,我又开始在街上弯下腰,暴躁地使劲系鞋带。我站起来,眼睛下面的脸颊火焰一般灼热,我低着脑袋走开了,只想要避开人们的目光。

    但是那天的痛苦并没有结束:当我吃力地急急忙忙走在回家的路上时,我感觉到蝴蝶结一点儿一点儿地滑开,结扣则越来越松,鞋带正在渐渐散开。刚开始,我放慢了脚步,似乎只要小心谨慎一些,就可以维持那一团不稳定的平衡了。可是我离家还很远,而鞋带的两头则已经拖在地上,这边那边地甩来甩去。于是,我走得气喘吁吁,像是在逃开疯狂的恐惧:害怕再次遇到那个男人无法逃避的目光。人们的目光似乎在我周围密集,仿佛林子里的树枝一般。我钻进了遇到的第一个门廊,躲了起来。

    然而,在过道的深处,在半明半暗之中,我看见那个浅色眼睛的男人站在那里,双手搭在紧紧卷起的雨伞的伞柄上,似乎是在等我。

    我起初惊讶得张大了嘴,随即大着胆子挤出笑容,我指着松开的鞋带,想阻止他说话。

    这位陌生人点点头,露出他那忧伤的表情。“是啊,”他说,“两只鞋的鞋带都开了。”

    没有什么地方比这门廊更安静而适合系鞋带了,虽然我后面的高处站着一个浅色眼睛的男人,他看着我,不放过我手指的每一个动作,而且我还感到他的目光落在我的手指中间,打乱我的动作。但是一而再再而三,现在我不再感到任何痛苦,我甚至还吹起口哨,第无数次重复着该死的系鞋带动作,不过这一次系得更结实。我很放松。

    如果那个男人保持沉默,不先轻轻地咳嗽几声,有点儿犹豫不决,接着以坚定的语调一口气说出下面的话,就没事了。他说道:“对不起,您还是没有学会系鞋带。”

    我满脸通红地转向他,仍然猫着腰。我舔舔嘴唇。

    “您知道,”我说,“对于系鞋带,我真的不在行。也许您不相信我的话。从孩童时代开始,我就从不愿意费力学会它。我用穿靴器。对于鞋的结扣,我无能为力,我弄得乱七八糟。也许这难以置信。”

    于是陌生人说了一句奇怪的话。“那么,”他说道,“您的孩子,假如您有孩子的话,您怎么教他们系鞋带呢?”

    然而最为奇怪的还是,我思考了一会儿,然后给出答案,似乎我以前想过这个问题,解答过了,还把答案记下来,等待着迟早会有某个人向我提出它一样。“我的孩子们,”我说,“将从其他人那里学习怎样系鞋带。”

    陌生人更为荒唐地反驳道:“假如,比如说,发生了大洪水,整个人类都消失了,您是被选中者,您以及您的孩子们将延续人类。那时怎么办?您有没有想过?您将怎样教他们打结?因为不然的话,天晓得,在人类能够打结、重新把它发明出来之前,要过去多少个世纪!”

    我再也理解不了了,无论是打结的事,还是他的这番话。

    “但是,”我尝试着提出异议,“为什么恰恰我应该成为被选中者,为什么恰恰是我这个连打结都不会的人呢?”

    长着浅色眼睛的男人逆光站在门口,他的表情中有些可怕的、天使一般的东西。

    “为什么是我?”他说,“所有的人都这么说。所有人鞋上部有一个结,一件他们不善于做的事情,一份把他们与其他人连接在一起的无能为力。社会依赖现令人们之间的这种不对称。可洪水呢?如果来了洪水,需要一条诺亚方舟呢?不是单单一个人就能完成要重新开始而需要做的那几件事。您看,您不会系鞋带,另一个人不会刨木头,又一个人还没有阅读过托尔斯泰的作品,还有一个人不会播种,如此等等。我多年以来就在寻找,请相信我,很困难,困难极了。看来人们应该手挽着手,就像盲人和瘸子一样,尽管吵架拌嘴,却不能分开行走。”

    他这样说着,转身消失在街上。我再也没有见到过他,直到今天我还好奇,他是一个奇怪的疯子,还是一位天使?多年以来这位天使徒劳地在人间转来转去,为的是寻找另一个诺亚。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藕荷色

刘心武

    她被老同学们动员很久,才加入了同窗微信群,但她基本上只是浏览别人的微信,自己极少回应发言,表情包不会用,音频对话罕有响应,视频通话更不愿意。但若干同窗并不因她孤僻而疏离她。前几天就有人问她:重阳节登高了吗?她心里回答:又读《红楼梦》里“琉璃世界白雪红梅”一节呢,仿佛和薛宝琴及其丫头小螺同立在那琉璃世界的山坡上,共览美景啦;还有人问她:赏菊了吗?她当然把《红楼梦》里的菊花诗再诵读了一遍。但有人问她:今年重阳节晚辈孝敬的是什么呀?还是菊花糕吗?她心里就不大淡定了。

    老伴去世五年了。她独居。儿子儿媳孙女儿住得远。儿子在外企,儿媳妇在国企,孙女儿大学刚毕业跟几个同窗联袂创业。晚辈们自打中秋节以后就再没来看她,这倒还罢了,却也基本上没来电话聊天。算起来一人来过一次电话问候吧,问忙吗?回答是“忙倒不忙”“还行吧”“瞎忙”,话比以往少。不免有些挂念。

    今年重阳节不在双休日,晚辈们没来看望很正常,但现在年轻人多能网购,前面几个有特殊意义的日子,如她的生日,端午节,也都不在双休日,人没来,却总有快递小哥按响门铃,送来晚辈们网购的应景应节礼物,虽说隔些天晚辈人来了,嗔怪他们多事,“人来时带东西就好,何必非咬定正日子”,心里却暖暖的,这不,晚辈人没来电话没来东西也没来,心里就有点子空落落的了。

    其实,今年的重阳节过去两天就是双休日。星期日下午,门铃脆响,开门一迎,三张笑脸。“妈”“奶奶”的热乎呼唤重叠一起。

    原来,儿子儿媳妇孙女儿,一上午转了三个商场,为的是给她孝敬一件羊绒衫。她不免嗔怪:“现在不是什么都能从网上买到吗?怎么非得到实体店买?又怎么要转悠三个商场?什么精怪的羊绒衫?齁贵的吧?奢侈品我可不要!”

    儿媳妇就把那精挑细选买来的羊绒衫从包装匣里取出来,抖开,举起给她看:“妈,怎么样?这颜色,绝了吧?”儿子、孙女儿站在儿媳妇两边,都笑吟吟地等待她作出反应。

    “天呀!藕荷色的!”她激动得不行。

    立刻理解了:藕荷色的羊绒衫,网购未必有货,就是有货,根据图片买来恐怕打开一看也难理想,而且实体店里也未必都备有这种颜色的货,难怪转到第三家商场才终于心想事成。

    立刻试穿,立刻照镜,舍身,雅丽,镜子里绽放出四张如花的笑脸。

    大家围坐到沙发茶话。她满脸放光,说:“原来你们记住了我以前说过的话。《红楼梦》里写到颜色的地方多了。贾母说那种软烟罗的纺织品,几种颜色呀?一种雨过天青,一种秋香色,一种松绿色,一种银红色。宝玉跟宝钗的丫头莺儿有关于颜色搭配的对话,怎么说的呀?大红要配黑色,松花色要配桃红色,葱绿要配柳黄……书里还常提到玉色,有人以为玉色等同白色,不对,玉色比白色略暗却又润泽……当然啦,你们记住了,我最喜欢的,是藕荷色。书里起码三次写到藕荷色。林黛玉的床帐是藕荷色的,宝玉一次穿着簇新的藕荷色纱衫,鸳鸯抗婚,穿的也是藕荷色绫袄……有人说藕荷色属于暖色,说的不准,藕荷色是中国画颜料里头的花青色和胭脂色调出来的,如果胭脂成分多些,那当然比较暖,如果花青色成分多了,就往紫色靠,那就又偏冷了,依我看,你们买的这件,属于最得宜的藕荷色,既不偏暖也不偏冷,很温馨,极雅致……”但她低头抚摸那羊绒衫下摆时,不禁问:“啊呀,很昂贵吧?从实招来,究竟多少钱买的?”

    儿子报出价格,确实不菲,但安慰母亲:“我们三个人集体孝敬您的,一分摊,也就不算奢侈了。”

    她眼光轮流扫视三个晚辈:“你们都顺遂吗?”三个人都笑了。儿子说:“妈,您就继续沉浸在您所喜爱的《红楼梦》世界里,安度晚年吧!”儿媳妇说:“您别为我们操心啦!”孙女儿依偎到她怀里,她搂住孙女儿,心里汪着蜜水儿。

(选自《新民晚报》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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