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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人教版语文选修11《外国诗歌散文欣赏》第七单元第1课《英国乡村》同步练习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伦敦碗里听到了侗族大歌

徐百柯

有这样两份邀请:一份来自世界瞩目的中心,一份来自默默无闻的中国西南边陲。前者邀请你去了解一座3次举办奥运会的城市、一个现代工业文明发源的国度,而后者邀请你去关注“那些时光边缘的村落,那些清泉之上的歌声”——两者会有什么交集吗?

   伦敦奥运会开幕式展示了英国人引以为傲的东西:工业革命、全民医保、流行音乐……但是在这一切的开始,导演邀请全球观众欣赏的是一派乡村田园景象。显然,这同样是英国人内心珍视的传统。而在世界的另一端,在多数人的目光之外,贵州黎平县的侗族村寨至今还保留着淳朴的乡村田园景象。伦敦奥运会开幕之前数日,一场“重估乡村价值”的论坛在黎平举行。

  这里有侗族大歌——一种古老的多声部、无指挥、无伴奏、自然和声的民间合唱形式,被赞誉为“清泉般闪光的音乐,掠过古梦边缘的旋律”。这里的地扪侗寨,被美国《国家地理》杂志称为“时光边缘的村落”。这里的肇兴侗寨,其构成本身就像是传统价值的一种象征,分为仁、义、礼、智、信五“团”。论坛会场,就设在其中的义团鼓楼下。

  正是乡村生活及其中蕴涵的价值,使相距遥远、量级似乎也相差甚远的两场人类活动,产生了某种关联——如同伦敦碗里听到了侗族大歌。

  工业革命之前,乡村的价值既在于生活,也在于生产,它要扮演社会演进的物质推动角色。而在工业化或后工业化的当下,乡村的价值则主要在于生活,即作用于人的内心。“重估乡村价值”论坛的举办方信奉这样的原则:以城市文化的善意输入,带动乡村文化的有效输出。实际上,只有在人的内心的意义上,我们才可能去谈乡村价值的输出。

  乡村价值的良性诉求是:在城市文明、现代文明的助力下,让乡村少年建立起一种文化自信,“首先让他们拥有和城里孩子同样的少年阅历,然后告诉他们如何融入外界,最终让他们明白,你有你的骄傲,并传播自己的骄傲”。

  实际上,这意味着一种“处理”乡村生活传统价值的过程。田园生活场景之所以成为伦敦奥运会开幕式的重要桥段,恰恰说明已完成工业化的英国成功地处理了其乡村价值,从而使这种价值有机融入国民心理和当代生活,并且骄傲地向全世界展示和传播。

  相比之下,中国尚处在工业化进程中。一方面,现代化之路必须坚定地走下去,在当下的中国乡村,没有经济提振的乡村文化复兴,注定是空中楼阁。另一方面,对乡村传统价值的保育和处理,必须同时展开,以实现生产和生活的平衡、外在发展指标和人的内心的平衡。

  一种应当避免的悲哀前景是,现代化在中国展示其摧毁性的力量,待到传统的乡村价值已经飘零,待到很多人的内心已经干涸,人们才幡然醒悟,才去进行所谓的抢救。

  要实现平衡的发展过程,切忌有意或无意的不对位——面对现代化的洗礼,试图用陋习陋规去加以阻挡;或者用半吊子的所谓现代观念,去否定基于人性的传统价值。

    伦敦碗里上演的开幕式获得诸多赞誉,给中国人的启迪不少。但许多人忽视了那个长而有力的前奏:英国人其乐融融的乡村生活。如果说承办奥运会是对全世界的一次诚挚邀请,那么开幕式的邀请非常清晰:请看我们内心珍视的传统,那些是构成英国人之为英国人的要素。

  在黎平,肇兴侗寨的义团鼓楼里,老妇在搅拌大瓦缸里的蓝靛染料,孙女在一旁玩耍,公鸡悠闲地踱步。几米之外是寨里的花桥,老乡们坐在桥上,一边抽着长烟斗休憩,一边饶有兴趣地打量一帮外地人热烈地开会讨论。到了晚上,所有人一起欣赏曼妙的大歌,全无大牌教授、村野老人的区隔。这样的建筑,这样的人,这样的生活,是村寨之为村寨的要素,也承载着这样一场论坛所试图唤起的、需要乡人和城里人共同保育的价值。

  期待中国的土地上,各具特色的乡村生活所含蕴的良善价值,能够被这个国家的现代化进程虚心接纳,并藉此成为国民内心珍视的传统。

(原载2012年8月8日《中国青年报》第9版,有删改)

(1)、文章标题“伦敦碗里听到了侗族大歌”有哪两层含义?

(2)、“重估乡村价值”论坛的举办方信奉“以城市文化的善意输入,带动乡村文化的有效输出”这一原则,根据文意,怎样理解这一原则?

(3)、当今中国如何实现现代化和乡村文化的平衡发展?请作简要阐述。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一条绳索

[秘鲁]弗朗西斯科·埃斯卡特

①胡安发现了一条从天上垂下来的绳索。

②那条长得令人难以置信的绳索一直往上延伸,延伸,直至消失在冬日的云层里,胡安一边看着它一边想身边没有人会相信他看到的这一幕。

③“这孩子太孤独,出现幻觉了。”听到胡安的故事,他姑姑会这么说。“应该带他去看心理医生!”最后她会得出这样的结论。

④于是胡安一直跑回了家,看见他爸爸正坐在门口的那段老树干上。“有一条绳子从天上垂下来!”胡安喊道。

⑤父亲沉默地看了他一眼,好像胡安说的是一种奇怪的无法理解的方言。

⑥胡安痛恨没有人认真地对待这件事,然而他已经习惯了,人们总是把他当成一个小孩子,尽管他都快十岁了,在大草原上可以骑着自行车到处来去。

⑦“爸爸,你得看看,我发现的那条绳子非常粗大,我一个人没法把它运回家。”胡安试着用父亲的语言表达,想让他别再像平时那样用轻蔑的表情看着自己。

⑧“请您跟我来一下吧,爸爸,就一会儿。”胡安哀求道。

⑨但这仍是徒劳,父亲不喜欢胡安求他玩耍,就像不喜欢玩耍本身,于是那孩子决定再次消失,重新向发现那条绳索的地方跑去。

⑩他很快又看到了它,在大草原中央,纹丝不动,风吹拂着,但那条绳索仍定定地悬在那里,并不是绷紧了,只是静静的。胡安看了它一会儿,又向天上望去,寻找一种解释,但是同样一无所获,这时他想到直到现在他还没有碰过那条绳索,就决定碰碰看,好证明那是真实的,而不仅仅是一种幻觉,或是海市蜃楼,就像那些在沙漠里迷路的旅行者所看到的。

⑪胡安重新看了一下绳索,决定走过去。但因为某种原因,他又想起了搂着绳索渴死的旅行者,不敢向前走一步。考虑了几秒钟后,他吸了一口气,向前迈出了第一步,然后,又一步,又一步,直到剩下不到一米的距离,他伸出胳膊,用指尖轻轻地碰了一下绳索。“很软。”他想。

⑫胡安决定拉一下那条绳索。他用双手抓住绳索,使劲向下一拉,但是什么也没发生,绳索顶住了他的全部力量,于是他决定全身吊上去,他助跑,牢牢地搂着绳索纵身一跳,就像一个九岁的人猿泰山一样吊在了绳索上。

⑬胡安想起了一个小孩和三颗菜豆的故事,那个小孩在他家院子里种下了三颗菜豆,最后菜豆长成了一棵巨大的爬蔓植物,一直长到了天上,那孩子顺着它爬上去,在顶端发现了一座城堡,里面满是财宝。但是真的是菜豆吗?菜豆不会长成爬蔓植物呀,真是个奇怪的故事……

⑭胡安学校的作业本上总是写满了老师的评语,说他是个非常不专心的孩子,喜欢在课堂上想入非非。现在胡安可给了所有那些老师一个理由了,在他眼前出现了一条悬空的神奇的绳索。“我应该爬上去,我得看看这是什么。”他这样想着,开始攀着绳索向上爬。

⑮胡安爬到了十米高的时候,就害怕得不敢继续了,但是也没有勇气松开手,于是就停在了那里,不知道该怎么办,他的小手很疼,胳膊开始颤抖,他决定慢慢地滑到地面上去,然后从家里随便找个人来,让他看看这条绳索。但是他刚准备动一下,就感到绳索开始下降。

⑯突然,从很高的地方传来一声:砰……胡安一下子掉在了地面上,绳索开始往他身上落,好像终于从固定它的地方松开了。

⑰绳索不停地往胡安身上落,把胡安埋在里面形成了一座小山;胡安绝望地挪动着胳膊,这时他感到绳索湿透了……他终于从里面钻了出来,一溜烟跑回了家。

⑱父母不想听胡安解释,他到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开始下着细雨;一顿惩罚后,他上楼回到自己的房间,透过窗户看着雨,无法讲述自己的奇遇。雨不停地下了三天三夜,胡安的父母决定停止度假回城去;胡安无法回到发现绳索的地方了,全家人都监视着他,同时全家人都受够了那场绵绵不绝的雨。似乎所有人都认为他是那场雨的罪魁祸首……

⑲在绳索落地的地方,大雨形成了一个湖;随着时间的流逝,湖带来了植物,植物引来了动物,大草原变成了一个山谷;七十年后,那个被称为“拉坎提亚”的山谷里的湖成了当地河鳟最多的地方。最近一次我去那里,一些东西引起了我的注意,湖里的所有小艇上只有一个人没有在垂钓,那是一个老人,他看着沁凉的湖水,似乎在思念着什么,看了他好一会儿,我禁不住好奇心驱使,上前问他在找什么。

⑳“我的绳索。”他回答道。

(《译林》2010年第2期,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渐去渐远的炊烟

徐水法

    ①我在一个暮色渐合的傍晚回到家乡的。

    ②夕阳在天边写着最后的诗篇,一片金黄,亮得有些晃人眼睛。越过村南狮子岩的上空,那或粗或细的一条条灰白的炊烟,袅袅娜娜升起在空中。我仿佛在沙漠中找到了路标,血管里的流淌的鲜红液体开始泛滥,开始沸腾。

    ③炊烟是我回家的路标。小时候,无论在东山背放牛,还是在西山坞割草砍柴,夕阳西下,宿鸟归巢,抬头看见村子上空一条条粗细不等的炊烟渐渐升腾起来,我就知道,可以回家吃晚饭了。炊烟就是一根老天赐予的幸运之绳,绳的一头系着我温暖的家,系着父母家人合家团圆的欢欣。

    ④家在浙中龙门山脉的余支,四面耸峙的群山中间,有一块太师椅一样的凹地,我村的始祖辈择居这里。全村不过百来户人家,起先倒是循祖训按族中兄弟分房而居,每个房头本家兄弟的住房以房中厅堂为中轴线,燕翅一样平分在两边,这也符合传统聚族而居的习俗。后来繁衍日多,两个厅堂两边住不了,就在村中两道浅浅山弯里觅地另建。在我小时候很长一段记忆里,村里的房子基本散落在一个“V”字形的山谷里。于是,有懂风水堪舆的人说村子状如鸡窠形,家鸡在窠里什么也吃不到,跳出鸡窠才有白米吃,于是村人自古以来就有出村去打工、经商等谋生计的传统。

    ⑤我也在祖辈要求跳出鸡窠去寻白米的训诫中,刚迈过二十岁的门槛就出门打工,经过多年的经验积累,就自己创业,多年打拼,终于在县城谋得可以安放一张书桌的地方,成为所谓的城里人。

    ⑥城里有交叉错杂的马路,有高低错落的大楼。城里看不见炊烟,看不见炊烟的来自山村的我,总觉得自己像在虚空中漂浮,活在梦里一样不太真实。经夜的梦境里,总是看见群山环抱的谷地,粉墙黛瓦之间,夕阳把树影拉得长长的,炊烟开始从各家各户的烟囱里吞吐起伏。粗的,细的,袅袅如莲步轻摇的,肯定是勤劳人家,柴火干燥,灶火旺则炊烟淡如流云;突突似老牛吐气的,则是柴火没干,灶洞里半是烟来半是火,这烟囱里自然冒出粗大的烟柱。张家的、李家的,一支支炊烟柱子升上天空,就像一张网遮住山村,山村就进入安宁、静谧的漫漫长夜,富有诗意的山村之夜。

    ⑦回家的村路从泥泞小路到简易沙石公路,又到宽敞平坦的水泥路,应该说回家的路越来越宽阔。只是在我们每一个游子的心中,他乡的生计辛劳,生活的辗战奔波,这回村的路仿佛在不断地延伸,家乡的炊烟也在渐行渐远。

    ⑧栖身都市的角落,每个人都有一本安居不易的难以述说的账,回家的机会是愈来愈少,家乡的炊烟总是在清晰的升腾中渐渐模糊,终至淡化,最后眼前一片空白,什么也没有。只有一颗焦灼的不变之心,为家乡为炊烟在日复日经受难以抉择的煎熬,祈祷山里的父老乡亲能够永远拥有一个安详、平和的梦。

    ⑨有一次去看一位学有所成的老乡的画展,在一幅水墨丹青前,我挪不动脚步了。黛黑的背景山影,黑色的瓦片,雪白的墙,灰白的炊烟,一根根粗细不等,漫到村子上空交织成一层薄薄云岚,似云非云,似雾非雾,使原来平常的村居,仿佛笼罩在云山雾海之中,若隐若现,几疑琼楼仙阁。这不正是我千百次梦里出现的场景吗!我忍不住久久伫立在画前,眼泪潸然而下。

    ⑩我问画家可以割爱吗?他说,只有这幅是他自己无数次梦里出现的家乡场景,他画成后密不示人,悄悄挂在画室里,每天必看的。最后,他一连深情地说,炊烟是我们回家的路标啊!看见炊烟仿佛看见年迈的母亲在灶前忙绿一家人的晚餐,仿佛听见村里弄堂口传来父母叫呼在外玩耍的孩子回家的声音。炊烟离开我们的生活越来越远,却越来越清晰,越来越亲切啊!

    ⑪我俩紧紧握住对方的手不放,双目凝视,仿佛彼此想从对方的眼眸中寻找出家乡升腾的炊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阳光路十七号

王虹莲

    新婚后不到一个月,他就出去打工了。他们山村的男人几乎全出去谋活路,山上的东西实在是不能养活他们。

    她在家里,种地、养猪、赡养老人,等待着他从远方寄来的信和钱。

    每个月,他都会给家里寄来钱,或多或少。她似孩子一样,跑到储蓄所存起来,舍不得花掉一分钱。他们文化都不高,写封家书还是够用的。他的字丑陋,可是她喜欢,那字里行间,满是对她的牵挂和惦念。她也回信,羞涩地表达着惦记。正是新婚,她的每一瓣心花里,全是那个黑黑瘦瘦的男子。

    他的地址她早就背下来了——阳光路十七号。

    阳光路,多好听的名字。在那个繁华的大城市,这条路一定是铺满了金灿灿的阳光。何况,他在来信中说,阳光路是一条非常漂亮的路,绿阴蔽日,碎石铺就,这里条件相当好,住的是有露台的那种房子,虽然是打工,可并觉得不苦。

    于是她的想像就更加完美,问,那阳台上有杜鹃花吗?有水仙花吗?那围墙上青藤爬满了吗?这种幻想让她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好感。所以,等待着阳光路十七号的来信成了她最大的快乐。

    她喜欢听他描述外面的世界,那些红白相间的房子,那些穿着漂亮衣服的女孩子,那悠扬的钢琴声;他还说起过麦当劳,说,什么时候你来,我带你去吃。

    但那年的春节,他却没有回来。他说,公司组织去海南旅游,机会难得,还是明年再回去吧。她逢人便说,我们家男人去海南旅游了,公司组织的。好像公司是个很气派的词,好像海南是国外一样。

    存折上的钱越来越多了,她跟他说,明年你回来,我们一起盖个新房子吧。他们在信上的计划是那么美好,盖个新房子,买几只小猪仔,再种点玉米,生一个小孩子。想着想着,她就会甜蜜地笑。

    他离开家快两年了,她想他想得快发了疯了。于是她准备动身去找他,想给他一个惊喜。坐了三天三夜的火车,她到达了那个城市。那真是一个美丽的大都市,她一下子就晕了,如果不是警察帮助,她简直分不清东南西北了。她把写着“阳光路十七号”的纸条递给警察。警察说,很远的地方,在郊区呢,离城市还有两个小时的车程。她呆住,以为听错了,他明明说是在市中心啊。

    坐了两个小时的车,她又打听这个地方,有人指给她说,往前走,那边搭的简易棚子就是!

    她终于看到一块破牌子上写着——阳光路十七号。

    那是一块简陋的木牌子,上面有水泥和白灰。她也看到了那些简陋的房子,真是红白相间,红的砖,上面画着白线。而刚才路过那些漂亮的小区时,她也的确看到了带露台的房子,听到了钢琴声,可那都是别人的快乐。

    旁边的人说,这片大楼快盖完了,这片简陋的房子也快拆除了,这帮农民工也应该回家了。他们在这儿干了快两年了,为挣钱都舍不得回家,可春节时老板跑了,连路费都没给他们留。

    站在那简陋的房子前,她哭了。她没有去找他,而是又坐三天三夜的火车回了家。

    回家后她写信给他:我想你了,回家吧。

    一个月后,他带着大包小包回了家,当然,还带着一份不再新鲜了的麦当劳。她让他吃,他说,你吃,我在外面总吃。她含着眼泪吃完那个叫汉堡的东西,然后说,不好吃,不如红薯粥好喝呢,怪不得你说吃腻了。

    整整一夜,他给她讲外面的世界,一直说阳光路十七号,她听着,在黑暗中流下眼泪。最后,她握住他的手:因为有你,那条路才叫阳光路。

    她一直没有说,她去过阳光路十七号。

    那是她一个幸福而心酸的秘密。

(选自《中国青年》杂志,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配角

聂鑫森

    父亲邵伟夫,先是话剧演员,后来又成了电影、电视演员。他的名字很气派,“伟夫”者,伟丈夫之谓也。可惜他一辈子没演过主角,全是很不起眼的配角,虽是剧中有名有姓的人物,也就是说几句不痛不痒的台词,演绎几个小情节而已。他的形象呢,身材矮小,脸窄长如刀,眉粗眼小口阔,演的多是反派人物:黑社会小头目、国民党下级军官、现实生活中的可怜虫……

    他的名字是当教师的爷爷起的,爷爷曾对他寄望很高。没想到他读中学时,有一次演一个小话剧的配角,神采飞扬,被动员去读一所中专艺校的话剧班,从此他就很满足地走上了演艺之路。

    因为母亲是苗族人,可以生两胎,我下面还有一个妹妹。我叫邵小轩,妹妹叫邵小轮。通俗地说,我是小车子,妹妹是小轮子。我们的名字当然是父亲起的,母亲似乎很欣赏,觉得低调一些反而会有大出息。

    母亲在街道居委会当个小干部,人很漂亮。我和妹妹似乎承袭了她的基因,长得都不丑。母亲对于嫁给了父亲,一直深怀悔意,原想会有一个大红大紫的丈夫,不料几十年来波澜不惊。我母亲都不让我们去剧院看父亲的戏;电视上一出现有父亲身影的剧目,她便立即换台。她还嘱咐我们,不要在人前提起父亲是演员。

    读初中时,一个男同学悄悄告诉我:“你爸爸的戏演得真好,可惜是个小角色。如果让他演主角,肯定火!”

    父亲在家里的时间很少,尤其是进入影视圈后,或是东奔西跑到一个个剧组去找活干,或是找到了活必须随剧组四处游走。每当他一脸倦色回到家里,首先会拿出各种小礼物,送给妈妈、我和妹妹,然后把一叠钞票交给妈妈。

    我把男同学的话告诉他,他听了,微微一笑,说:“在一个戏中,只有小人物,没有小角色,这正如社会的分工不同,却都是平等的。主角造气氛,配角助气氛,谁也离不开谁。”

    母亲轻轻“哼”了一声,然后下厨房去为父亲做饭菜。

    我看见父亲脸上的肌肉抽搐了一下,很痛苦地低下了头。

    我读高中妹妹读初中时,父亲在出外三个月后,回到家里。他这次是在一部《五台山传奇录》的电视连续剧里,演一个貌丑却佛力高深的老方丈的侍者,虽是配角,出场却较多,拿了五万元片酬。他给我和妹妹各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给妈妈买了一个钻石戒指。

    我发现父亲的手腕上绑着纱布,便问:“爸爸,你受伤了?”

    他说:“拍最后一场戏时,和一个匪徒交手,从山岩上跌下来,把手跌断了,我咬着牙坚持把戏拍完,导演直夸我敬业哩。”

    母亲说:“你也五十出头了,别去折腾了,多在家休息吧。”

    他摇了摇头,说:“不!你工资不高,小轩、小轮正读书,将来还要给她们备一份像样的嫁妆。再说,小病小伤在拍戏中是常发生的,别当一回事。”

    我和妹妹不由得泪流满面。

后来,我考上了大学,学校就在岳麓山附近。三九严寒的冬天,母亲打电话告诉我,父亲在岳麓山的爱晚亭前拍戏,让我去看看父亲,还嘱咐我最好把自己伪装一下,别让父亲分神出了意外。

    漫天大雪,朔风怒吼。

    我戴上红绒线帽子、大口罩,围上羊毛围巾,穿上新买的中长羽绒袄,早早地来到爱晚亭前。警戒线外,看热闹的人很多,我使劲地挤站在人丛里。父亲是演一个寻衅闹事的恶霸,样子很丑陋,说话还结巴,然后被一个江湖好汉狠狠地揍了一顿,上衣也被撕破了,痛得在地上翻滚。这场戏前后拍了三遍,导演才打了个响指,大声说:“行了!”

    我看见父亲长长地嘘了一口气,然后去卸了装,换上平常穿的旧军大衣。接着,又去忙着搬道具、清扫场地。等忙完了,他靠坐在几个叠起的道具箱旁边,疲倦地打起盹来,手指间还夹着一支燃了一半的香烟……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那一片幸存的原始林

梁衡

    ①像一场战争突然结束,2014年林区宣布了禁伐令,喧闹的伐木场顿时门前冷落车马稀。在打扫“战场”时,人们意外地发现了一个角落,因为山陡沟深,人迹罕至,竟为我们留下了一片原始林,一个原生态。其令人惊喜不亚于忽然登上一个外星球。

    ②2016年盛夏时分,我专程造访了这最后的一片原始林,虽然天正降大雨,我们还是义无反顾地向林地进发。

    ③人类虽然早已进入现代文明,但是总忘不了找寻原始。这是因为它,一是大自然的原点,可由此研究自然界的进化,包括人类自己;二是人类走出蛮荒的出发的起点,是生命的源头,我们有必要回望一下走过的来路。

    ④这里没有人来过,无路;奇景第一次示人,无名;前人没有留下诗文,无文。今天我们进入的正是这种“三无”之境时,只有你与自然在悄悄地私语;雨打树叶,空谷鸟鸣,小径明灭,时见草虫。我的心一下落入了一片空灵。正走着,忽然听见右边不远处有哗哗的流水声,我们任雨水洗面,踩着朽木、草墩,钻过横七竖八的灌木。忽然眼前一亮,一条溪流从山上奔腾而下,我见过的任何一条流水相比较,因为它没有留下一丝人类活动的痕迹。仰望山顶只见远远近近的山、层层叠叠的树、朦朦胧胧的雨,半山一道歪歪斜斜的激流,跌跌撞撞地碰着那些大大小小、圆圆滚滚的石头,或炸起雪白的浪花,或绕行成一条飘飘的哈达。遇有平缓之处时,就蓄成一汪小潭,碧玉如镜,清澈照人。因为是在峡谷之中,经过千年万年的冲刷,这些石头无论大小,一律呈圆形:滚圆、椭圆、扁圆、平圆。远远望去一沟漂亮的弧线,纵横交错,相叠相绕,任是毕加索转世也结构不出这样的图画。

    ⑤虽是来看原始森林,但先要说一说这里的石头。石头的年龄自然比树更古老,而且是因为有了这些遍野的石头,才拦住了伐木者的手脚,为我们留下了这片林子。这里的石头一律是巨大坚硬的花岗岩,浑圆沉稳,高大挺拔,无不迸放着野性。大约亿万年前,这里是一片海底,所以石的分布无一定规则,或独立威坐,或双门对峙,或三五相聚,或隔岸呼唤,各具其态。外形也或如狮、虎、鹰、犬,各得其妙。好像是在有生物世界之前,上帝先用石头在这里试做了一个草图。

    ⑥老林子中最美的还是大树,特别是那些与石共生的大树。有一棵树,我叫它“一木穿石”,我们平常说“水滴石穿”,可是有谁真的见过一滴水穿透了一块石头?现在,我却见到了一棵树,一棵活着的树,硬是生插在一块整石之上,像一颗刚射入石中的炮弹,光光溜溜的还没有爆炸;又像一枚仰面向天正待发射的火箭,膀粗腰圆,霸气十足。我只看了一眼就被惊呆了,拔不开脚步,时空骤然凝固。这是一棵红松,当初也许是一粒种子,落在石板上,靠着老林中的湿气慢慢地发芽,但它命运不济,一出生就躺在这个光溜溜的石床上。它的须根向四周摸索,拳握住一点点沙尘,然后蛰伏在石面的稍凹之处,聚积水分,酝酿能量。松树有这个本事,它的根能分泌一种酸液,一点一点地润湿和软化石块。成语“相濡以沫”是说两条鱼,以沫相濡,求生命的延续。而这棵红松种子却是以它生命的汁液,去濡润一块没有生命的石头,终于感动了顽石,让出了一个小小的空间。它赶紧扎下了一条须根,然后继续濡石、挖洞、找缝,周而复始,终于在顽石上树起了一面生命的大纛。现在这棵红松的胸径有四十厘米,一个小脸盆那么大,不算很粗。但是专家说,他已经有九十年以上的树龄。要是用一个高速摄影机把这首生命进行曲拍下来,再用慢速回放,那是怎样地震撼人心。

    ⑦我们就这样在绿色的时间隧道里穿行,见证了大自然怎样在一片顽石上诞生了生命。它先以苔草、蕨类铺床,以灌木蓄水遮风,孵化出高大的乔木林,就成了动物直至我们人类的摇篮。它们沉静地停在这里,是特别要告诉我们,假如没有人的干扰地球是什么样子,大自然是什么样子,我们曾经的家是什么样子。以这片原始林为镜,可知生命、人类和地球的兴替。

    ⑧我下山时,看见沿途正在修复早年林区运木材的小火车路,不为伐木,是准备开展原始森林游。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朗读与呐喊

莫 言

    今年二月,在故乡的大街上,我与推着车子卖豆腐的小学同学方快相遇。方快提着我的乳名骂我闯富了忘了老同学。我说我都六十多岁了,你就别叫乳名了吧!他说,你想让我叫你什么?叫你莫言?呸!方快是很聪明的,他六十多岁了还在卖豆腐只能说他没碰上展露才华的机会。他喊我的乳名就说明他对我的不服气。我获奖后,面对采访的记者他提着我的乳名说:“他呀,根本不行!朗诵课文,他不是我的对手。”于是我回想起方快与朗读有关的事来。

    那时我们的语文老师是学校唯一用普通话讲课的老师。在我们那里,谁要是出去上几天学或当几年兵,回来就说普通话,肯定成为嘲讽的对象。在强大的习惯势力压迫下,还坚持用普通话讲课,现在回想起来,我们老师是个了不起的人物。我们齐声朗读时,老师提着教鞭在教室里转悠,辨别谁的声音里有着对课文的故意歪曲。方快是挨教鞭最多的——其实也不是真打,略有痛感而已。

    有天中午,方快带着我们去田野里捉了几十只青蛙,用瓦罐提到教室里,放在脚下。那天新课是《青蛙》,老师带领我们朗读:

    “每到黄昏,池塘边有一只老青蛙先发出单音的独唱,接着满塘的蛙跟着唱起来。呱!呱!呱!……”

    我们从来没有像那次朗读那样卖力,那样愉快,那样充满期待。我们一边朗读一边偷眼看方快。他的脸膛红扑扑的,脸上洋溢着喜气。他从来都是朗读的捣乱者,但这次却成了领读者。他的嗓音洪亮,富有韵味,而且,他使用的竟是普通话!连老师也用讶异的目光看着他。这时候,我看到他用脚推倒了瓦罐,几十只青蛙争先恐后地跳出来。伴随着女生们的尖叫和男生们的怪笑,我们看到老师变色的脸——教室里只有方快一个人还在朗读:

    “……青蛙,真是一种可爱的动物……”

    我们原以为老师会跟方快决一死战,没想到在方快响亮的朗读声中,老师蜡黄的脸渐渐红润起来。我们老师是一个有酒涡的男人,他的脸上出现酒涡我们便知道他笑了。方快停止朗读,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地对老师傻笑。老师响亮地拍着巴掌,连声说:“好好好!太好了!”

    此后不久,方快便当了学习委员,之后又当了班长,成了好学生,成了老师的骄傲,成了后进变先进的典型,还参加全县朗读比赛获得第三名。如果不是因为历史原因,他很可能成为我们高密东北乡一个杰出人物。当然,现在也不能说他不杰出,他家的豆腐,质量很好,供不应求。

    方快引发了朗读的热潮。我们朗读,我们背诵,我们把语文课本一字不漏地从头背到尾。我是其中一个追随者。

    后来当了兵,我能慷慨激昂地念报纸的才能被指导员发现,让我在团部欢迎新兵大会上发言。调到军校后,领导错以为我文化水平很高,便让我当政治教员给新学员讲课。讲哲学,政治经济学,我哪里懂这些!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硬着头皮也要冲上去。

    那年寒假,我背了一大堆书回家探亲。我在邻居家滴水成冰的空房子里备课,讲稿写好了,就一遍遍地读。当时我以为我讲的是标准普通话,后来才知道我讲的是“高普”(高密普通话)。我先是小声读,读着读着就起了高声,最后是手舞足蹈地呐喊。全不顾墙外有耳,全不顾村里人的说三道四,全不顾家里人的难堪。那时我们家东厢房里还养着一头牛,每当我呐喊时,母亲就会进来劝我:别吆呼了,你把牛都吓得不吃草了。

    经过一个多月的训练,在开学后的课堂上,作用明显,反响强烈。我也颇为得意。三十多年后的一次聚会,一位性格豪爽的女学员说:我们当年给您起了一个外号叫“野狼嗥”——我心中一怔,才知道他们受了我多少折磨。

    去年秋天,我见到了仰慕已久的叶嘉莹先生,听她吟诵唐诗宋词。叶先生说从来没有人教过她吟唱,从小她就这样唱读,因为她感觉就应该这样读,这样唱。听了叶先生的话,我想,是的,每个人都要用自己的腔调,想怎么唱就怎么唱;用标准普通话读出的诗词,确实很好听,但其实都不是古典诗词应该发出的声音。告别叶先生后,我曾把门窗堵严了吟唱过几首唐诗宋词,感觉无比畅快。但我知道,叶先生的自由吟唱会赢得满堂彩,而如果我敢登台放腔,迎接我的——当然不会是猎枪。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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