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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填空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容易

苏教版语文八年级下册第四单元第16课《孔乙己》同步练习

课文《孔乙己》第九段在全文中起作用。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文段,完成下列问题。

猫  人

罗杰·迪安·基瑟

我喜欢钓鱼。我最喜欢的钓鱼地点是在一个湖边,那个地方在加利福尼亚山区的一个城镇的小加油站附近,距我当初住的地方有三个小时的路程。

每年,冬雪刚刚融化,我便把渔具装上旅行车,出去钓一天鳟鱼。

有一次,我穿过美丽的人造高山湖泊的小水坝,把车开到一侧,开始卸下鱼竿。忽然,我听到一声枪响,呼啸着飞过我的头顶。听到有人开枪射击,让我大吃一惊,因为这是禁猎区,不允许打猎。另外,在我多年钓鱼的区域内,除了几辆拉木材的卡车路过,还是头一回遇到有人来。

我蹲在汽车后面,小心地瞭望四周,看是否有人。又响了两枪。子弹“砰砰”地击中大岩石,我却还是没有看到人。

随后,四个年轻人从土路上走来。一个人举起步枪,开了一枪。一只猫跑过土路,钻进灌木丛。

“嗨,你们到底在干什么?”他们走近了,我问他们,“这里不允许打猎。”

“只是打一只该死的猫。”大一些的青年说。另一个小青年慢慢举起枪,朝着那只猫又开了一枪,猫还藏在大石块后面。

“别胡扯,伙计们。为什么没来由地要杀生?”我问。

“依你看,那只猫值多少钱?”一个小青年说。

“十元怎么样?”我说。

“砰!”朝着猫的方向又是一枪,“一百元怎样?这个价钱可以接受。”四个年轻人中最大的一个说,他朝着猫的方向又开了一枪。

几个星期来,我一直在攒钱,好去买一艘旧船和发动机,以便不必在岸上钓鱼了。我钱包里有一百一十元,口袋里有二十元。

“好吧,我给你们一百元买那只猫。只是请不要杀死它。”我掏出钱包,从秘密夹层拿出一百元,放在棕色旅行车的引擎盖上。四个年轻人走过来,站在那里盯着钱看。他们的脸上显出非常严肃的表情。大一些的青年俯身拿起钱来,揣进牛仔裤的口袋。

四个年轻人消失在路的拐弯处,我开始寻找那只猫。

几分钟后,男孩们乘坐一辆旧的敞篷小货车从我身边驶过,回山上的镇子。

用了一个多小时,我才给了那只猫足够的信任,抓到了它。我抚摸它五分钟左右,随后放进我的车里,连带我的渔具,开车回到山上的小店。

我问店主,他是否知道周围有人丢了一只猫。他走到我的车旁,看那只猫。他告诉我,住在隔壁的老人大约一星期前丢了自家的猫。老人很伤心,因为那是他妻子的猫,她在几个星期前去世,那只猫是她留下的全部纪念。

小店店主到电话机旁,打了一个电话。他回来时,给我倒了一杯热咖啡,我们聊了大约十分钟。我听到身后的门开了,我转过身。

一位花白头发的老人,弯腰驼背,看上去至少有一百岁了,慢慢地走到拐角处。他坐在一张摇椅上,却一言不发。

“那是他的猫。”店主告诉我。

老人用手杖敲了三下地板。店主从柜台后出来,走到老人坐着的地方。老人跟店主耳语了几句,随后递给他一张纸。店主扶着老人的手臂,帮他站起来,他们走向外面的旅行车。

我透过窗户看到老人伸手进去,拿起那只猫,抱在胸前。随后,两个人走到隔壁的一栋活动住房,走了进去。几分钟后,店主回来。

“我真该上路了。”我告诉他。

“找到那只猫有奖励。”店主说。

“我不想要奖励。”我回答。

店主拿出一张纸,我从他手里接过来。我打开折叠的纸,看到那是一张私人支票,可以兑换成“现金”,上面写着2 500元!

我吃惊地扬起眉毛。“别担心,那张支票无效。从他妻子去世后,这个老人精神错乱了。”店主说。

我把支票对折,扔到柜台上,好让他扔掉。可是,我的内心告诉我把支票留下来。我把支票拿回来,放到衬衣口袋里。

“我想,只有傻瓜才认为一只猫值那么多钱。”他说着,大笑起来。

“是呀,我知道。只有傻瓜才这么想。”我说着,也笑了。

我走出门,钻进旅行车,开车回家。男孩和他们的枪让我决定推迟钓鱼旅行,另找时间。

我到家时,妻子给我一张字条,是一位来访的朋友留下的。字条上说他认识一个人,愿意把自己的船卖给我,可按月付款。我给那位卖船的人打电话。说完船的情况,我问他想要多少钱。

“两千五百元。要是我替你筹措资金,就是三千元。”他告诉我。我对他说,过一个小时后再给他打电话。我从口袋里拿出支票,给我存款的银行打电话。我告诉他们猫的故事,问他们是否有办法查出老人给我的支票是否有效。我把支票的号码报给他们,等着他们回话。十分钟后,电话打回来了。

“基瑟先生,支票有效。”那头的女士说着,笑了。

“有什么好笑的?”我问她。

“噢,我给银行打电话,询问这张支票是不是真的,那位先生笑了。他告诉我,那位给你支票的老人特别富有。他拥有在加利福尼亚地区经营的大部分木材公司。”

这还不是唯一的惊喜。那天晚上,我驱车去看待售的船、发动机和拖车。揭开帆布时,那条船跟新的一样。这笔买卖很划算,我知道自己想要它。但是,我看到船的名字,我确定注定要这条船。

船的后面漆着的字是:猫人。

(选自《文苑经典美文》2013年第3期,孙宝成译)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我说我

迟子建

       ①我生来是只“丑小鸭”,因为生于冰天雪地的北极村,所以不惧寒冷。小时候喜欢犟嘴,挨过母亲的打。挨打时,我咬紧牙关不哭,已是坚强,气的妈妈骂我:“让你学刘胡兰呢?”

       ②我幼时淘气,爱往山里钻,爱往草滩钻,捉蝴蝶和蝈蝈,捅马蜂窝,钓小鱼,采山货,山野花,贪吃贪玩。那时曾有一些问题,令我想不明白:树木吃什么东西能生长?鱼为什么能在水里游?鸟儿为什么能在天空飞?野花如何有差紫嫣红的颜色?如今看来这些问题我仍旧没想明白,可见是童心未泯,长进不大。

       ③父亲是小学校长,在哈尔滨堵的中学,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人烟稀少的大兴安岭,他就是秀才了。他吹拉弹唱样样都行,喜欢喝酒,顶撞上司,清高自负,极其善良。因为喜欢曹子建的《洛神赋》,就想当然地把我的名字冠以 “子建 ”二字,幸而我还能写点文章,否则迟家若是出了个叫 “子建 ”的农夫,他起的名字就是一个笑话了。父亲毛笔字写得好,在永安小镇时,每逢春节他都要铺开红纸,饱蘸笔墨书写对联。他鼓励已上初中的我编写对联,我欣然从命,有一些被他采纳后龙飞凤舞地写在纸上,贴在寒风凛冽的户外。看到门楣上贴着的对联内容是由我胡诌的,我便沾沾自喜了。那算是我最早的作品,编辑和发表者是父亲,我没有一文的报酬,读者只限于家人和左邻右舍。

       ④我喜欢小动物,养过一只毛色发灰的野猫,将它的腿缚在椅子上,否则它就乱窜乱跳,比老虎还要威风。我还养过狗。当然,这是些有兴趣的收养。最无聊的是养猪养鸡,这些家禽家家户户都养,没什么特点,尤其是猪,它食量惊人,放学后不得不出去给它采菜回来烀食,把人累得头晕眼花的目的无非是让猪长膘,之后把它杀掉当成美餐分食,而食物又化成了田地的肥料,这样循环往复地一想,便觉无趣,觉得人是世界上最无聊的动物。

       ⑤大自然亲切的触摸使我渐渐对文字有了兴趣。我写作的动力往往来自于它们给我的感动。比如满月之夜的月光照着山林,你站在户外,看着远山蓝幽幽的剪影,感受着如丝绸般光滑涌动的月光,内心会有一种湿漉漉的感觉,这时候你就特别想用文字去表达这种情感。我爱飞雪,爱细雨,爱红霞漫卷的黄昏,爱冰封的河流,爱漫漫长冬的温存炉火。直到如今,大自然给了我意外的感动后,我仍会怦然心动,文思泉涌。

       ⑥我出身的家庭清贫,但充满暖意;我出生之地文化底蕴不深厚,但大自然却积蓄了足够的能量给予我遐想的空间;我的祖父和父亲早逝,亲人的离去让我过早感觉到人世间的沧桑和无常。我明白一朵云聚了会散,一朵花儿开了会谢,河水总是向前流,春夏秋冬,日月更迭,周而复始。大自然的四季轮回,令我们每时每刻都能感受到,让我们明白它们是万古长青的,而人生的四季戛然而止后,我们还看不到人的轮回,只能用心灵去体悟、发现和领会。我渴望着年事已高时能做到 “不说人间陈俗事,声声只赞白莲花”,能够在老眼昏花时看到人生真正的绚烂境界,那将是一种大喜悦、大感动。

       ⑦对于生活,我觉得庸常的就是美好的。平常的日子浸润着人世间的酸甜苦辣的情感,让你能尽情品咂。对于文学,我觉得应持有朴素的情感,因为生活是变幻莫测的,朴素的情感能使文学中的生活焕发出某种诗意,能使作家葆有一颗平常心和永不褪色的童心,而这些在我看来都是一个作家最应具备的素质。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东坡肉

季明

    四十多岁的老楚,可不简单,曾是南京著名酒楼——品世阁的掌勺大厨。鬼子攻南京,一发炮弹,品世阁变成了瓦砾。妻儿老小连同家产,也消失在战火里。老楚手里掂着一把菜刀逃了出来,那一刻,老楚迫切希望这刀,能沾染上鬼子的血,于是,投了36师。

    老楚年纪大,又当过厨师,被分到炊事班,老楚很乐意,他觉得,凭自己的手艺,让兵们吃饱吃好,上战场跟鬼子拼命时,浑身就有使不完的劲儿,也算是报仇。

    等到了炊事班,老楚才明白,什么叫          。士兵们吃的,无非是稀饭馒头就咸菜,只有在大战前夕,部队才买几头猪,改善生活。兵们称之为——吃断头饭。

    过去,猪杀了,兑上萝卜,放进大锅里一炖,完事儿。但老楚一来,就不同了,他使出看家本领,煎炒烹炸焖煮炖,变着花样做,当菜一样样端上桌,兵们的眼睛都直了。老楚做的菜,不仅好看,更好吃。兵们吃得狼吞虎咽,个个脑袋上腾起一片汗雾。兵们说,吃了老楚做的菜,脑袋掉了,也值!

    兵们吃高兴了,就问:老楚,你最拿手的菜是啥?老楚说,东坡肉。兵们不解:东坡肉?是啥东西?老楚怔了―下,才记起这些兵们,大多是文盲,就没再提苏东坡的那些陈芝麻烂谷子,接着说,这道菜,也叫红烧肉,用五花肉炖制而成,做好后,色泽红亮,味醇汁浓……

    士兵们咂咂嘴,听得直流口水,无限向往地说,啥时候做道东坡肉,让咱们也尝尝。老楚苦笑着说,难,这菜,费时费工不说,炊事班也没那些必不可少的作料哇。兵们就很失望。

    武汉会战,36师奉命开到富金山,打阻击战。战况惨烈,八天之后,—万多人的36师,兵员已不足两千,主阵地丢失。

    师长挑选了二百名士兵,组成敢死队准备发动突袭。攻击定在夜间,离天黑,还有大半天时间,师长知道,这些兵上去,九死一生,于是,他决定为敢死队改善生活。

    师长找到老楚,说,敢死队的兵,要求吃顿东坡肉,抓紧做。老楚苦着脸,手一摊,说,师长,啥都没有,咋做?师长咬咬牙,说,就是找破天,也要找到材料!师长牵过自己的战马,交给老楚,命他带上几名骑兵,去七十里外的镇上,采购食材,速去速回。

    但直到第二天上午,老楚才赶回来。好不容易办齐东西,却碰上了鬼子,那几名骑兵阵亡,老楚绕了很远的道,才赶回驻地。

    敢死队,早已在昨夜攻了上去。见到师长,老楚放声大哭,师长哇,我回来晚啦……师长说,不晚,待敢死队撤下来,就用东坡肉kàoláo        他们。

    老楚赶紧回到炊事班,开做。

    将猪肉刮洗干净,切成一寸见方的块,在沸水里煮去血水,然后,在一口大锅里,用竹箅子垫底,铺上葱、姜,再将猪肉块整齐地排在上面,加入冰糖、酱油、黄酒、葱结,盖上盖,密封,旺火烧开,之后,用文火焖酥……

    几小时后,大功告成。当二百碗红润油亮的东坡肉摆上桌,老楚眼前一黑,摔倒在地。人们这才发现,老楚身上,有枪伤。

    老楚让人将他扶到一块巨石旁,背倚石壁,坐下,睁大双眼,眺望富金山主峰阵地。那里,枪声正烈,硝烟弥漫。

    恍惚间,老楚看见敢死队员们,蜂拥而至,端起东坡肉,狼吞虎咽……

    老楚咧开嘴笑了。

    时至黄昏,敢死队的兵,却一个也没能下来。

    老楚已死去多时,笑意僵在脸上,而双眼,依然圆睁,紧盯着富金山的方向。

    残阳如血,映在那一碗碗东坡肉上,天地一片红光。

(选自2016年第12期《小说月刊》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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