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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北师大版语文八年级上册第六单元第11课《下雨天,真好》同步练习

阅读文段,回答问题。

火 光

柯罗连科[注]

      很久似前,在一个漆黑的秋天的夜晚,我泛舟在西伯利亚一条阴森森的河上。船到一个转弯处,只见前面黑漆漆的山峰下面,一星火光蓦地一闪。

      火光又明又亮,好像就在眼前……

      “好啦,谢天谢地!”我高兴地说,“马上就到过夜的地方啦!”

      船夫扭头朝身后的火光望了一眼,又不以为然地划起桨来。

      “远着呢!”

      我不相信他的话,因为火光冲破朦胧的夜色,明明在那儿闪烁。不过船夫是对的,事实是,火光的确还远着呢。

      这些黑夜的火光的特点是:驱散黑暗,闪闪发亮,近在眼前,令人神往。乍一看,再划几下就到了……其实却还远着呢!……

      我们在漆黑如墨的河上又划了很久。一个个峡谷和悬崖,迎面驶来,又向后移去,仿佛消失在茫茫的远方,而火光却依然停在前头,闪闪发亮,令人神往——依然是这么近,又依然是那么远……

      现在,无论是这条被悬崖峭壁的阴影笼罩的漆黑的河流,还是那一星明亮的火光,都经常浮现在我的脑际。在这以前和在这以后,曾有许多火光,似乎近在咫尺,不止使我一人心驰神往。可是生活之河却仍然在那阴森森的两岸之间流着,而火光也依旧非常遥远。因此,必须加劲划桨……

      然而,火光啊……毕竟……毕竟就在前头!……

[注]柯罗连科(1853-1921):俄国作者、革命者,他写本文时俄国还正处在黑暗的沙俄专制时代。

(1)、文中“黑夜”和“火光”分别象征什么?

(2)、“这些黑夜的火光的特点是:驱散黑暗,闪闪发亮,近在眼前,令人神往。”这句话有什么寓意?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各题。

最长的三里路

       ①一生中走过很多路,最远都走到了美国的纽约,可记忆中最长的路却是从崖头长途汽车站到水门口姥姥家门口那条三里长的小路。从一岁到三十岁,这条路来回走了一百多趟,走也走不完,走也走不够。

       ②第一次单独走,也就六岁吧。六岁的我,身上背了大大小小一群包,胳膊挎的、胸前挂的、背上背的、手里拎的全都是包,三百六十度全方位被包包围着,远看就像个移动的货架。包里装的没有一件是废物,对于居家过日子的姥姥来说全是宝。肥皂、火柴、手巾、茶杯、毛线、被单、核桃酥、牛奶糖、槽子糕……最沉也最值钱的是罐头,桃的、苹果的、山楂的……口袋里被母亲缝得死死的是钱,这一路我不知得摸多少回,生怕丢了。每次到了家门口,姥姥都会说:“小货郎回来了。”姥姥说这话的时候,眼睛转向别处,听声音就知道她哭了。先前姥姥说滴雨星,后来我说下雨了。六岁到九岁这三年,我不知道为什么看见这么多好东西姥姥会哭,九岁之后就懂了。

       ③三里路,背了那么多包,按说我是走不动的,可我竟然走得那么幸福、那么轻盈,现在回想起来还想再走一回。那时背着包的我走在大道上,简直就是在飞。但快出镇口的时候,我的步子一定是放慢的,为了见见彪春子。这是一个不知道多大岁数的女人,常年着一身漆黑油亮的棉袄棉裤流浪在街头。用今天的话说,彪春子就是一个“犀利姐”。老人们吓唬哭闹的孩子常说:“让彪春子把你带走!”但同是小孩子的我不仅不怕她,在青岛上学的日子还常常想念她、惦记她。八岁那年独自回乡,彪春子老远就跟我打招呼,走近才知道是向我讨吃的。她在吃上面一点儿也不傻,准确无误地指着装罐头那包说:“你不给我就打你!”我哭了,她笑了;我笑了,她怒了。没办法,我拿出一个桃罐头给她。她往地上一摔,连桃带泥吃一嘴。很多年后我都后悔,怎么那么小气,包里不是还有大众饼干吗?

       ④见了三里路上第一个想见的人彪春子之后,就快步走了,到了丁子山,我又慢下来了。不高的山崖层层叠叠绿绿幽幽,几乎没有缝隙地挤在一起,山下是湍急的河水,一动一静,分外壮丽。拐弯处是一个三岔口,从东流过的是上丁家的水,从北流过的就是水门口的水了。从没见过黄河的我以为这就是天下最大的河了。走到这儿我更是舍不得走了,常常一站就是几分钟,看那些挽起裤腿提溜着鞋袜过河的男女老少,有的站不住会一屁股坐进水里。这番景象是我心中说不出的乡情。

       ⑤再往前,我的心和脚就分开了,心在前,脚在后,就像在梦里奔跑,双腿始终够不着地

       ⑥三岔口往前走两分钟是水门口最大的一片甜瓜地,清香的瓜味牵引着你快飞过去。“小外甥,回来啦?先吃个瓜吧,换换水土!”看瓜的叔伯舅舅几乎每年都招呼我在这儿歇会儿,有一年他根本不在,我却也分明听见喊声。依旧是那个老地方,依旧没卸掉身上的七八个包,依旧是不洗不切地吃俩瓜,然后站起来往前走。从来没付过瓜钱,也从来不知道那大片的瓜地怎么没有护栏。

       ⑦水门口的河道不宽,夏天河床上晾满了妇女们刚洗完的衣服,大姑娘小媳妇举着棒槌,捶打着被面,五颜六色真是怪好看的。我一路叫着舅妈、喊着舅姥地快速走过她们,因为姥姥家就在眼前了。

       ⑧最后的十米路是姥姥家的院子。先是路过两棵苹果树,每次也都是从这儿开始喊姥姥,等走过了长满茄子、辣椒、黄瓜、芸豆、韭菜、小白菜、大叶莴笋的菜地时,我已经喊不出姥姥了,嗓子里堵满的都是咸咸的泪水。绊倒了茄子,撸掉了黄瓜……红的柿子、绿的辣椒,姥姥全都没舍得摘,就等着我这个出外的城里人回来吃。欢呼啊,豆角们,欢笑啊,茄子们,满眼的果实,满脸的笑容。等走过这三米菜地时,我已经喊不出姥姥了。嗓子里堵满的都是咸咸的泪水。头发梳着小纂儿的姥姥出来了,我的三里之路走到尽头了。

       ⑨我到家了。

(选自《倪萍画日子》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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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肚子手巾

    ①记忆深处的陕北农民,不论是老汉还是青年,几乎人人都会有一条毛巾。陕北盛产山羊绵羊,人们常吃羊肉,表面布满绒毛的毛巾就像羊肚子(羊胃),所以我们陕北人都把毛巾称为羊肚子手巾。不过那时候的人们不是拿它洗脸——洗脸用一块破布就行了,而是把它当御寒、遮阳、挡尘的帽子用。

    ②每当吃了早饭,汉子们去上地的时候,都是顺手从墙上或炕头拿了羊肚子手巾,往头上一扎,然后扛犁,牵牛,甩鞭子,走进一天的辛劳。羊肚子手巾好像一首绝美的小诗,年年月月,点缀着他们的“日出而作”和“日入而息”。

    ③其实羊肚子手巾也点缀着苍莽的陕北高原。陕北高原少雨少河流,更距大海很远很远,但连绵起伏的山峦就像一望无际的滚滚波涛,而山野间处处晃动的羊肚子手巾,就像片片白帆。若是逢集,眼前便成了羊肚子手巾的世界,白花花一片躁动喧嚣。

    ④羊肚子手巾是有味道的:风的味道,雨的味道,太阳的味道,男子汉的味道,渴望着过好日子的味道,广交朋友和攻难克险的味道。戴着它,即使在大旱之年,人的头上,总是充盈着湿淋淋的雨雾,仿佛近谷谷绿,近豆豆嫩,它美得就像一朵朵盛开的牡丹。哦,令人眼馋迷醉的羊肚子手巾!

    ⑤而生来就是光着脑袋的娃娃们,已经八九岁了,十二三了,还是光着脑袋,这时候就往往由不得要向大人的头上瞅瞅,眼神里充满了艳羡之光。大人便笑眯眯地捏一下他的小脸蛋:“娃呀!你才多高!急个甚!好生长吧,一棵草终究要开一朵小白花哩!”当娃娃们确信自己已接近于成为后生的时候,大人们也几乎在同时默认了这一事实,就把用旧了的羊肚子手巾给儿子郑重地往头上扎去,这时候茫茫环宇的纷繁风景中,一定有树的舞蹈,河的歌唱,这几乎等于在举行一场极富文化意味的陕北式成人礼了。

    ⑥陕北汉子更多的还要为生计操劳不息,所以羊肚子手巾还常常浸透着劳作的艰辛。人们总能看到,在锄地的山上或砍柴的崖边,疲惫的汉子们常从头上解下羊肚子手巾,去擦掉脸上膀上滚滚欲落的汗水,拧干了汗水再来擦。寒冬的西北风放肆嘶吼的时候,连泥土都能冻成石头,但它吹到羊肚子手巾上边,冷便被滤掉大半,那风到脖子,到脚尖,到全身,几乎没有丁点的冷意了。要是哪天干活时受了伤,羊肚子手巾又成了包扎带。

    ⑦我虽然自小生活在陕北的城市,但因为从小学到中学一直是秧歌队的成员,甚至担任过秧歌队的伞头,所以在我的头上,也无数次地被羊肚子手巾艺术过、生动过。每到那时候,我就感到自己跨入了另一种境界,甚至感到自己就代表了淳朴勤劳善良。

    ⑧大概在改革开放之后,我回到延安,蓦然发现我的农民乡亲们头上的羊肚子手巾,那栖息了二三百年的白鹤,徒留鸣声,一夜之间全都飞得无影无踪了。后来经过深入探访,发现那些白鹤并未远离,其数量和种类反而更多了,只是都在人们家中筑了巢,巢在洗脸架上、枕头套上。我同时发现陕北农村有了大鬓角和休闲帽,有了丰富的五颜六色。对此,我感到高兴,又有些失落,心情复杂。时代的恢弘大书上,陕北曾经拥有的一页韵味深长的文化图景,是无可挽回地翻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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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的白发不是老

李娟

    ①父亲病了。你问他一件事,回答一句话重复多遍。走路变得慢了,有时,一不小心就会摔倒。

    ②我陪他去医院看病,住进住院部十五楼的心脑血管科。

    ③医生问他,清晨吃的什么饭,有几个孩子。他有时答对,有时答错。医生问,你女儿的生日是哪年?他想不起来了,看着我,向我求助,像个无助的孩子。医生向我摇头,不要我替他回答,他苦笑着,一脸的无奈。我走出病房,再也忍不住满眶盈盈的泪水。

    ④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大学毕业的父亲,学的专业是建筑设计。那个深夜里伏案设计图纸的父亲哪里去了?那个给我辅导高等数学的父亲哪里去了?那个健步如飞的父亲哪里去了?无情的光阴带走了我年轻的父亲。

    ⑤下午,在医院的走廊里,我搀扶着父亲练习走路,一步一步慢慢地走。我牵着父亲的手,他的手柔软,温暖,手臂上有了几颗老人斑。我一边陪他散步,一边安慰他,医生说,你的症状是最轻的,要好好运动,就能恢复得和从前一样。父亲点点头,像个年幼的孩子,依恋我,对我的话深信不疑。

    ⑥握着父亲温暖的手,恍然记起我童年时的那年冬天,故乡白鹿原落了罕见的一场大雪。冬天的寒夜里,父亲要去邻村的学校接我的母亲,他急急忙忙穿着件黑色的毛呢大衣出门了。我一蹦一跳也跟着父亲出了门。只见雪早停了,天并不黑,走在一望无际的田间,雪后的空气清新极了,清冽如甘泉一般。父亲大踏步地走着,穿着小花棉袄的我,迈着小碎步一路小跑,才跟得上父亲的脚步。我的小手握在父亲温暖有力的大手中,父亲问我,冷不冷?我摸摸冻红了的小鼻子,仰着头说,不冷。父亲撩起大衣,让我钻进他的大衣里。大衣里好温暖,我的脑袋只到父亲的腰间,即使躲在大衣里一片漆黑看不见道路,有父亲牵着我,我一点也不怕。在雪地里,一串串大脚印旁伴着一串串小脚印,一步步踩在积雪上“吱吱”作响。

    ⑦恍惚间,我还是四岁的小妞妞,父亲还是我的天空,是高山,是大树,是我永远依恋的家。可是一转眼间,父亲就老了,岁月的积雪堆满发间。作家朱天文说,爸爸的白发不是老。读着这句话,我的眼泪落了下来。

    ⑧我们站在医院十五楼的窗口向外张望,父亲说,几十年前,我来汉江之畔的小城时,这里还是一片荒地,现在都盖满高楼了。

    ⑨父亲就像是黄昏暮色里的一只倦鸟,卧在高楼上,回忆昔日,回忆往事,回忆他的黑发,他的健步如飞,他的风华正茂-——眼里含着无尽的忧伤。

    ⑩是谁说过,长寿的代价,是沧桑。似水流年里,人间亲情,都是雪中的炭,锦上的花。不是吗?你我都来不及慢慢地等,在父母的有生之年,好好爱他们。因为两代人生命的衔接处,光阴只是窄窄的台阶啊。

(选自《北京青年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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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让我成为最好的自己

张亚凌

    直到今天,我依旧最喜欢一个姓,高;最喜欢一个字,翔;超喜欢一个词儿,高翔。

    抬头,天蓝云白,鸟儿高翔,再没有比这更美的意境了。

    回眸,凝视,三十年前清晰如昨。

    记得是个午自习,我们刚升入初三的第二周。正在做作业,突然听见几声响亮的击掌,用脚趾头想想都知道是老班。

    抬头,果真。连续响亮击掌是老班训话前的招牌动作,现在想起来都会咧开嘴巴笑出声来,相当于古时官吏升堂前众衙役用棍棒敲击地面喊“威武──”。却见老班旁边站着一男生:高而瘦,洁净、整齐到让人觉得失真。从这男生的目光里,我只看到一个词,沉静。而我们班那些傻小子呀,裤袋耷拉下来当潇洒,拖着鞋走路以为成熟。老班指着他介绍了一句:“高翔,从北京转回来的。”而后给安排了个座位就离开了。

    每每下课,我们像终于盼到了放风时间的囚犯,推着搡着冲向教室外面,尽情尽兴似乎又很无聊地蹦着喊着。而高翔,总是静静地坐在靠窗的座位上,看着窗外。阳光透过玻璃刚好落在他的脸上,细碎的阳光也化不开他一脸的沉郁。

    马上就有好事者打听出来了:高翔的爸妈都是搞什么研究的,爸爸因为辐射太大,病故了;妈妈要改嫁,只有一个孙子的奶奶便硬将高翔从北京带了回来。

    高翔的作文总被语文老师当范文。也记得语文老师的评价一成不变,什么“语言、思想深度远远超过你们”,什么“那种好是你可以读出,可以捕捉到,就是说不出的”。倒是我自己,每每老师读高翔的作文时,就闭了眼,游走在高翔的文字里。我喜欢用那种方式去感受,我甚至跟着那些文字熟悉了高翔难以割舍的过去。

    他的奶奶又来学校看他了,我突然觉得她很像老巫婆──将一个高贵的王子抹去了一切光环后,残忍地丢弃在悲苦人间的老巫婆!我开始讨厌起那个佝偻着身子的老人,他原本可以跟着妈妈在北京继续好好生活,而不是在这里。在这里,他连文字中的悲苦都走不出。

    高翔的各门功课都是无可挑剔地好,好到让我们所有人都望尘莫及,他每一次的总成绩都比第二名高出几十分!第二名固定地是一个女生,她的勤奋可以说“废寝忘食”加“悬梁刺股”了。

    我开始写日记,日记里似乎也笼上了一层忧伤,处处都是高翔作文的影子。每晚,在舍友都睡着了时,我点着蜡烛,趴在床上涂写着自己的心情:看一眼他的背影与侧影,都觉得是一幅很美很美的画;听他回答问题,比老师都标准的普通话很有磁性;他皱一下眉,也是忧伤的美……每一句每一段每一页,都是高翔的点点滴滴。

    是早恋吧?可谁有资格去爱他呢?或许,我只是希望自己的名字跟他的名字一起被表扬。这个念头都有些贪婪了,其实我只是希望自己也能写出那么美那么好的作文罢了。

    我们班的很多大大咧咧的女汉子都是在高翔出现后迅速收敛回归女孩,并开始用功的。

    那时,一个班级一个宿舍。在女生宿舍里,每天晚上永恒的话题就是高翔,只是从不说出他的名字。这与老班每晚在外面查宿舍有关。

    “男生穿着花格子衬衫也挺好看的。”准备睡觉了,一个慨叹道,“我还以为花色布只有女孩子能穿。”“他穿啥都好看。”一个接了句。“算题咋能那么快,想都不想答案就出来了,神了!”有人又蹦出了一句。“只有他才能那么拽,那么神!”

    ……

    记得那时中考,竞争也很是惨烈,一个班七十多学生能考上高中的只有十几个。八个班里似乎不怎么被看好的我们班,成绩倒出奇地好。用老班的话说,“真是奇了怪了,边沿上的好几个女生,本来都没啥希望的,却幸运地考上了”。

    呵呵,是幸运吗?没看见她们为了向某个人看齐,铆足了劲地你追我赶?

    多年后,最铁的姐们儿芳告诉我,她一直暗恋着高翔。说那话时,她已经是大律师了。

    1998年,闺密婷将去英国进行为期三年的学术交流,她羞涩地告诉我,她曾很喜欢高翔,只是害怕自己没资格喜欢他,才拼命地学习。她一直觉得,只有更加努力成为最好的自己,才配喜欢他。

    而我,从初三开始发表第一篇习作就再也没有停下来。直到今天,成为各大刊的签约作家或专栏作家。

    回首,天高云淡,而我们,都已高翔

(──选自《中学生阅读》,作品有删改)

现代文阅读

轻轻地抱住母亲

    ①母亲已经70多岁了。70多岁的母亲在胆囊切除手术中受尽了磨难,本已衰老的母亲更加虚弱了。母亲在病床上躺着,想动一下都非常困难。那天晚上,母亲下床小解后怎么也上不了床,当时,我就那么轻轻地一抱,就把母亲抱到了床上。也就是这轻轻的一抱,竟使我的心灵受到了强烈的震动。

    ②上了床,母亲不愿躺下,就那么实实在在地靠在我的怀里。那时我感到了我胸脯的宽厚,也感到了母亲的瘦小。我搂着母亲,并且轻轻地晃着,母亲那一头苍白的头发,散乱在我的眼前。我低头给母亲梳理头发时,母亲的双眼闭着,眼角却溢出了几滴泪水。我给母亲擦泪时母亲说:“你小时候,我就是这样抱着你,你不老实,老是乱蹦乱跳。”我说:“妈,你想我抱着吗?”母亲说:“想,抱着我,我心里就踏实。”我的眼睛湿润了……母亲说着就紧紧地握住了我的手。于是,我就那么一边轻轻地抱着母亲,一边微微地晃着。我感到有一股爱的暖流在冲撞着我的心扉,我感到我强壮的身子就是母亲的靠山,就是母亲的胆量,就是母亲的渴望……我的泪,竟忍不住掉到了母亲的脖子上。

    ③把一个人抱在怀里是因为心中有爱,那是一种深沉的爱,一种无法描述的爱,一种比任何语言的表述都要博大凝重的爱。小时候母亲经常抱我,抱着我下地,抱着我拾柴……我要是乖巧,母亲还会亲我的脸蛋儿,我这时就会搂住母亲的脖子,那是一种渴望,一种依赖,一种让我终身难忘的幸福。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就不愿再让母亲抱了,最多会让母亲扳着脸看看我胖了还是瘦了。当我长到渴望和异性亲热的时候,我会与女友激情拥抱,甚至热烈地亲吻,却不再愿接受母亲的双臂和胸怀了。这时的母亲,就只能用慈祥的目光,或是我喜欢的食物来表达她深深的母爱了,而我也再没有搂住母亲脖子的渴望了。但就在那个晚上,我抱着母亲时忽然感到,我就像重新又回到了母亲的怀抱里一样,那么甜蜜,那么幸福。

    ④又一个晚上,母亲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到夜里10点钟时,母亲说:“我想睡了。”我说:“妈,我把你抱到床上吧。”母亲说:“中。”于是,母亲就搂住了我的脖子。母亲比过去明显胖了。我抱着渐渐康复的母亲向床边走去的时候,母亲满脸的笑容。我知道母亲在我的轻轻一抱中感到了甜蜜和满足。我感到我幼小时的形象和母亲叠在了一起,那是人生漫长的旅程,也是母子亲情的融合,更是母子之爱的结晶和升华。我把母亲放在床上时,母亲竟然出乎我预料地说了一句:“好幸福啊。”继而就是响亮的笑声了。

    ⑤我在这笑声里充满惭愧。我们会激情满怀地抱住亲爱的妻子去倾吐炽热的情恋,我们会喜不自禁地抱着儿女去倾吐脉脉的爱意。可是,我们是否想过去抱一抱年迈的母亲,去倾诉那份人间的挚爱和亲情呢?……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草木旧知

鄢虹

①要赏一场好银杏,其实难得。北京入冬早的年份,立冬前几日便可有雪,彼时银杏正值转黄之时,不经冻,大雪一压,冷雨一打,半青不黄的叶子也湿漉漉地落了一地,让人心里直叹可惜。

②放在五六年前,深秋时的北大,当属31楼底下最热闹。黄得亮堂堂的一小段路,处处车马喧阗,长枪短炮架着扛着,还时不时有拍婚纱照的。楼前的银杏慷慨,地上积了厚厚一层,头顶依旧枝柯蔽日,风起时,还在纷纷地落。

③如此盛景,至多不过三五日,早了叶子尚未黄透,晚了零落稀疏,最要紧,得有好天气养着。我刚入学时,北京的蓝天尚属寻常。只要不下雨,澄蓝的天,真是浸透着阳光的海,令人时时想起林庚先生。在干燥温暖的阳光里泡着,银杏才养得出丰沛饱满的黄叶,一如好酒陈年。若得上天成全,中途没有雨雪搅扰,最终熟透时,便可醉人心目。

④一开始只要那前后十来日没有雨雪便好。深秋雨,初冬雪,皆湿冷入骨,若连日有此,银杏必伤神韵,黄得瑟缩衰颓,失却应有的鲜洁明润,且不等放晴便稍稍零落。后来,尘霾渐起,不见长安,爽快的碧空黄叶,便更难见到了。前年31楼拆除重建,大动干戈,楼前银杏颇遭戕损,元气大伤。昔年盛景,竟如华胥一梦,言之思之,已渐使人恍惚生疑。

⑤学校这几年拆了不少老楼,捎带着折了的植物多了,28楼北面的杨树,亦在此数。

⑥刚来北京时,我还没怎么见过温带的落叶阔叶林。九月开学,慌忙间十月又匆匆过去,十一月入秋,北风乍起。每天从31楼出门,走过博实超市前的那条小路去上课,头顶都有一片震耳欲聋的海,滚滚地朝前涌。

⑦那时才知道什么叫“高树多悲风”。南方的芭蕉雨点滴霖霪,愁损北人,北方轰轰烈烈的秋声,也着实让我惆怅了好一阵。过不了几天,这些北方的树便开始落叶。杨树太高,树叶又密又大,罡风一吹,漫天落木好似没有来处,直教人逃都逃不出去,如果再来一场雨逗引秋心,当真能让人无可奈何。

⑧等到看惯落叶,听惯秋声,已经在北京待足了两三年。此时不甚在意秋天的杨树,却总是在春末夏初时纳闷:明明刚长了嫩叶,怎么就绿得这么深了?

⑨只在此春中,春深不知处,时日悠闲,是该有此一问。据说春天的满城飞絮,有一多半是杨絮,渐暖时分,偏偏飘出一场“雪”来,蒙蒙乱扑行人面,也是先前没见过的景象。常走的那条路上,种的似乎是加拿大杨,属黑杨之一种。除此之外,学校里还有毛白杨,灰白的树皮上有菱形散生的黑色皮孔,很好认。不知黑杨因何得名?入夏以后,这树倒真是绿得发黑,熏风过处,带角质层的阔大叶片翻腾出粼粼的白光,看得人犯困。

⑩我从没想过它们会被砍掉,也没想过要给它们拍照,再相见时,数了两遍路旁突兀的树桩,暗恨草木无情,不知自保。日本有个说法叫一期一会,所有的相遇,都当它有今日无明日,想做的事,该尽的心,不要留到下次。彼时无端想起此语,只觉其见事通透。

⑪然而都算不上什么大事。生死盛衰,人亦难免,何况草木?不过曩昔相识,影迹尚在,一旦过其旧址,难免怀想,平白生出几段絮语,聊遣愚衷罢了。

(选自《光明日报》2017年03月03日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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