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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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真题 难易度:困难

阅读下面说明文 , 完成1-5题。


科学家揭开变色龙变色之谜

①长期以来,人们一直对变色龙通过变色吸引同伴,吓退情敌、迷惑捕猎者的原理着迷。

②今天,科研人员宣布他们揭开了变色龙变色的秘密,而这一发现让他们大为震惊。

③科研人员发现,变色龙不是通过色素来改变颜色的,而是靠调节皮肤表面的纳米晶体,通过改变光的折射而变色的。

④日内瓦大学的生物学家米歇尔·米林科维奇说:“我们十分惊讶,人们曾认为它们是通过色素来变色的,但真正的原理完全不同。”

⑤雄性变色龙变色,可以让自己的外表更加华丽,以吸引异性、吓退情敌;或是让自己的外表更加不起眼,从而躲过捕食者。

⑥大多数其他种类的变色动物通过黑色素在载黑素细胞内聚集和发散来调整颜色的明暗程度,它们改变的是颜色的亮度而不是色调。   

⑦研究团队称,此前人们也一直用该原理解释变色龙的变色过程。但这个说法,现在被证明是错误的。

⑨对变色龙皮肤的分析显示,变色龙的变色是由透明的被称为“光子晶体”的纳米物质控制的,光子晶体位于虹细胞层,在变色龙的色素细胞之下。

⑨日内瓦大学在一份报告中说,变色龙可通过“调节”虹细胞内的纳米晶体结构来改变光线的折射。“当变色龙状态平静时,纳米晶体呈密集网状分布,折射出蓝光。而当变色龙兴奋时,纳米晶体结构会变得松散,因此折射的光线呈黄色或红色等其他颜色。

⑩他们发现变色龙还有更深一层的虹细胞.这些细胞包括“体积更大、更不规律”的晶体,可折射强光,实质上是一层智能隔热板。

⑪研究团队说:“虹细胞呈两层分布是进化的新特点。这令变色龙可以迅速在有效保护色和鲜艳颜色间转换,同时提供被动热防护。”其他爬行动物体内只有一种无法变色的虹细胞。

                    (选自2015年3月12日《参考消息》)

(1)、文章第①段是否可以删去?请说明理由。

(2)、变色龙变色原理的传统解释是什么?科研人员指出这种认知的误区在哪里?

(3)、现在科研团队探明变色龙变色时,纳米晶体结构变化和颜色变化有何关联?

(4)、文中第⑩段加点处使用了什么说明方法?作用是什么?

(5)、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雄性变色龙通过变色来吸引异性、吓退情敌,迷惑捕猎者。 B、其他种类的变色动物通过黑色素在载黑素细胞内聚集和发散来改变其色调。 C、变色龙的变色是由位于虹细胞层的“光子晶体”这种纳米物质控制的。 D、变色龙的虹细胞呈两层分布,这是其进化的新特点。
举一反三
阅读文章,回答问题。
       那年冬天很冷,也许妈妈该有条围巾。凯微每次看见妈妈使劲想把脖子缩进大衣里的时候,心里总是这么想。那天,当凯微和妈妈赶集路过那家商店的时候,凯微的眼睛马上就被吸引住了。那是多么漂亮的围巾啊,看上去柔和,舒适,天蓝色的,还有漂亮的小花。它被当作样品挂在小铺里,吸引着过往的行人。凯微想那一定是这个小镇最美丽的围巾,并且它也一定会很暖和。
       凯微发现妈妈的眼睛里有种异样的光芒。妈妈肯定需要它,它是为妈妈而编织的。
      “妈妈,买下它吧!它一定很暖和。”
      “不,宝贝。我们没有多余的钱。”
       回家的路上,凯微没有像往常一样跟妈妈说话,心里一直在盘算,圣诞还有一个月就到了,要是能挣钱买到那条围巾送给妈妈多好啊!可她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除了那条心爱的项链。
       第二天,凯微再次来到那家店铺,她迫不及待地搜索着那条围巾。店主问:“你想要吗?这是最后一条了。”
      “是的,它很漂亮。我想妈妈一定会喜欢的,她需要它。但是,我现在没有足够的钱。”她解下项链,放在店主手中,“这个先给您,等我下次再带些别的东西来,您能先为我保留着吗?圣诞节前我一定会存够钱的,求您了。”
      看着她,店主感到惊讶:“孩子,你几岁了?”
      “十岁。”
      “孩子,放心。我会为你保留这条围巾的。”
       凯微走出小店的时候感觉兴奋极了,她仿佛看到了妈妈围上那条围巾的样子。她为自己感到骄傲。那是她送给妈妈的第一件圣诞礼物,并且是用自己的钱买的。
       接下来的一个月凯微非常忙碌,也非常兴奋。她常常背着妈妈忙活一些别的事情。
       离圣诞节越来越近了,凯微在圣诞节的前一天又来到那家小店,她递给店主一只装有野蜂蜜的小罐子。她的心突然跳得非常厉害。她没说是如何弄到这些蜂蜜的,也没露出那双被野蜜蜂蜇得伤痕累累的胳膊,她只是骄傲又带着一丝怯意地对店主说:“到今天我只挣了这么多,够了吗?要不,我下次再带些别的来,可以吗?”
       可那天店主似乎很忙,老顾不上和她说话,只顾着与站在旁边的陌生人小声地嘀咕着什么。到最后他才转过身来,对她说:“实在很抱歉,孩子,这位先生已经把那条蓝围巾给买下了。”
       她心爱的蓝围巾,被那个陌生人买走了?她感到委屈和愤怒。可她没有哭,只是冷冷得看着那个陌生人夹着包裹走出门,然后她转过头狠狠地瞪了店主一眼,走了出去。
       在大街上,她茫然地往回走,也不知道多久才回到家,连妈妈跟她打招呼都没有看到。
     “宝贝,怎么了?妈妈跟你讲话呢?你不高兴吗?”
     “啊!”凯微这才回过神来,可是看到妈妈不禁吓了一跳,那条缀着小花的蓝色围巾正围在妈妈的脖子上。
     “妈妈,这条围巾……”
     “怎么样?漂亮吗?刚才有个陌生人送来的,说是你买给我的圣诞礼物,他帮忙送来的。这儿还有一封信。宝贝,你从哪儿弄的钱?”
       凯微顾不上回答,迫不及待地撕开了信:“你有一颗如此纯洁和善良的心,你是个好孩子,这是你送给妈妈的圣诞礼物,也是我送给你的圣诞礼物……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再也找不到回程车的旅人

龙应台

      三个兄弟,都是五十多岁的人了,这回放下了所有手边的事情,在清明节带妈妈回乡。火车站大厅里,人潮涌动。就在这川流不息的滚滚红尘里,妈妈突然停住了脚。

      她皱着眉头说:“这,是什么地方?”

      哥哥原来就一路牵着她的手,这时不得不停下来,说:“这是香港。我们要去搭火车。”

      妈妈露出惶惑的神情,说:“我不认得这里,我要回家。”

      身为医生的弟弟本来像个主治医师一样,背着两只手走在后面,就差身上没穿白袍,这时一大步跨前对妈妈说:“这就是带你回家的路,没有错。快走吧,不然你回不了家了。”说话时,脸上不带表情,看不出任何情绪或情感,口气却习惯性地带着权威。三十年的职业训练使他在父亲临终的病床前都深藏不露。

      妈妈也不看他,眼睛盯着磨石地面,半妥协、半威胁地回答:“好,那就马上带我回家。”她开步走了。从后面看她,身躯那样瘦弱,背有点儿驼,手被两个儿子两边牵着,她的步履细碎,一小步接着一小步往前走。

      陪她在乡下散步的时候,看见她踩着碎步戚戚低头走路,我说:“妈,不要像老鼠一样走路,来,马路很平,我牵你的手,不会跌倒的。试试看把脚步打开,你看——”我把脚伸向前,做出笨士兵踢正步的架势,“你看,脚大大地跨出去,路是平的,不要怕。”她真的把脚大跨出去,但是没走几步,又戚戚低头走起碎步来。

      从她的眼睛看出去,地是凹凸不平的吗?从她的眼睛看出去,每一步都可能踏空吗?弟弟在电话里解释:“脑的萎缩,或者用药,都会造成对空间的不确定感。”

      散步散到太阳落到了大武山后头,粉红色的云霞霎时喷涌上天,在油画似的黄昏光彩里,我们回到她的卧房。她在卧房里四处张望,仓皇地说:“这,是什么地方?”我指着墙上一整排学士照、博士照,说:“都是你儿女的照片,那当然是你家喽。”

      她走近墙边,抬头看照片,从左到右一张一张看过去。半晌,回过头来看着我,眼里说不出是悲伤还是空洞。

      还没开灯,她就立在那白墙边,像一个黑色的影子,幽幽地说:“……不认得了。”运用了比喻的修辞手法,将妈妈比作旅人,构筑了一个虚无的意象,给读者以怅然若失的感觉,生动形象地表现了妈妈的迷惘,表达了作者对妈妈青春不在的惋惜和对时光匆匆的慨叹运用了比喻的修辞手法,将妈妈比作旅人,构筑了一个虚无的意象,给读者以怅然若失的感觉,生动形象地表现了妈妈的迷惘,表达了作者对妈妈青春不在的惋惜和对时光匆匆的慨叹运用了比喻的修辞手法,将妈妈比作旅人,构筑了一个虚无的意象,给读者以怅然若失的感觉,生动形象地表现了妈妈的迷惘,表达了作者对妈妈青春不在的惋惜和对时光匆匆的慨叹。

      火车开了,窗外的世界迅疾往后退,仿佛有人没打招呼就按下了电影胶卷“快速倒带”键,不知是快速倒往过去还是快速转向未来,只见它一幕一幕从眼前飞快逝去。

      因为是晚班车,大半旅者一坐下就仰头假寐,陷入沉静,让火车往前行驶的轰隆巨响决定了一切。妈妈手抓着前座的椅背,颤巍巍地站了起来。她看看前方,一纵列座位伸向模糊的远处。她转过身来看往后方,列车的门紧紧关着,看不见门后头的深浅。她看向车厢两侧窗外,布帘都已拉上,只有动荡不安的光,忽明忽灭、时强时弱,随着火车奔驰的速度像闪电一样射进来。她紧紧抓着椅背,维持身体的平衡,然后,她开始往前走。我紧跟着亦步亦趋,一只手搭着她的肩膀,防她跌倒,却见她用力地拨开我的手,转身说:“你放我走,我要回家,天黑了我要回家!”她的眼里蓄满了泪光,声音凄恻。

      我把她抱进怀里,把她的头按在我胸口,紧紧地拥抱她,也许我身体的暖度可以让她稍稍安心。我在她耳边说:“这班火车就是要带你回家的,只是还没到,马上就要到家了,真的。”

      弟弟踱了过来,我们默默对望。是的,我们都知道了:妈妈要回的“家”,不是任何一个有邮政编码、邮差找得到的家,她要回的“家”,不是空间,而是一段时光。在那段时光的笼罩里,年幼的孩子正在追逐笑闹,厨房里正传来煎鱼的滋滋香气,丈夫正从她身后捂着她的双眼要她猜是谁,门外有人高喊“限时专送,拿印章来”……

      妈妈是那个搭了“时光机器”来到这里,但是再也找不到回程车的旅人。

阅读《凶手WiFi》一文,回答下列各题。
凶手WiFi
       ①近日,一群来自丹麦的女学生用水芹种子进行实验,得出了惊人的发现:WiFi信号可能会损害健康。
       ②由于学校没有监测大脑活动的设备,女孩们选择了水芹种子作为研究对象。她们将12个装有水芹种子的盘子平分为两组,其中一组放在没有任何WiFi信号的房间里;另一组则放在两台运行中的无线路由器旁边。十二天的时间里,覆盖有WiFi的房间内,大多数种子变成了褐色,然后死亡。而另一间房里的种子则正常生长。
       ③虽然有人认为,种子之所以在覆盖有WiFi的房间中死掉,可能是路由器散热所致。但此项实验结果还是加剧了人们对WiFi辐射的恐惧感,有些家长和教师们要求校园内禁止安置无线路由器。
       ④与此同时,实验也得到了荷兰研究者的力挺。三年前,荷兰的科学家选用白蜡树作为研究对象,他们将这些树木分别放在距六个辐射源0.5米处的位置,辐射源的频段介于2412赫兹到2472赫兹,功率为100毫瓦﹣﹣和无线路由器相似。靠近辐射源种植的树木,树叶上出现了“具有类似铅光泽”的物质,导致叶片的上下表皮死亡,最终掉落。
       ⑤但是,美国的一些研究者对这些研究成果表示怀疑,他们认为,由于WiFi采用的是低强度的无线电波传输信号,其威力只是微波的十万分之一。在一间覆盖WiFi的屋子里待上一年,受到的辐射量仅相当于用手机进行20分钟通话。
       ⑥不过需要提醒的是,如果WiFi使用不正确,也极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那么,作为普通用户,在使用无线路由器时应该注意什么呢?
       ⑦首先,人体接受的辐射量跟频率有关,频率越高,伤害越大。因此,家中没有必要使用功率过大的无线路由器。
       ⑧其次,辐射危害大小还跟距离有关,距离越远,危害越小。如果家中有孕妇、小孩、老人或免疫力低下者,最好让无线路由器与他们的活动范围保持较远的距离。
       ⑨第三,最好不要将WiFi设备放置在卧室内,尤其是放在床边。如果不使用WiFi,最好将无线路由器关闭,以降低不必要的风险。
       ⑩还有,别在腿上使用笔记本电脑,最好将电脑放在桌子或托架上。
文学作品阅读

最后来的是乌鸦

[意大利]卡尔维诺

①那些人正准备用炸弹炸溪流里的鳟鱼,一直在观察他们的小伙子往前走了一步,那是一个山里的男孩,从他们中的一个人手上拿过步枪,一枪下去就有一条鳟鱼白着肚子浮在了水面。男人们看了一阵鳟鱼,又看了一阵他:“这家伙枪法不错。”

②“你跟我们来。”领头的说。“那你们把枪给我。”小伙子答道。“好啊,当然。”他就跟他们走了。

③晚上他们睡在牧羊人的小房子里。天刚亮小伙子就醒了,而其他人还在睡着。他拿上他们最漂亮的枪,把干粮袋里装满子弹,就出去了。他远远看见公路上的路标。从路标那里,能看见“之”字形的道路,而那底下有些穿着制服的德国人,正平举着枪前进。当小伙子微笑着持枪出现时,他们哇哇大叫起来,把武器对准了他。但小伙子早就已经看中他们中一个人胸前的金色扣子了,并瞄准了这扣子,开了火。

④传来了男人的尖叫,于是一阵阵的扫射或是零星的几枪呼啸着从他头顶上穿过:就躺在路边地上的一堆石子后面,藏在一个死角里。他还可以走动,因为石堆很长,可以在一个始料不及的地方露出脑袋来,可以看见那些士兵的枪口在闪光,看见他们制服的灰色和光泽,还可以对准一枚军衔、一个袖章射击。然后再伏在地上,敏捷地爬到另一处开火。不一会他听到自己身后扫射起来,可这扫射都越过了他,击中了那些士兵:是同伴们赶来用冲锋枪支援他了。“亏得这小伙子用枪声叫醒我们。”他们说。

⑤而小伙子呢,被同伴们的枪火掩护着,瞄得更准了。突然,一颗子弹擦过他的脸颊。他转过身来:一个士兵来到了上方的路上。他跳进排水沟,躲起来。他听见那个士兵上不了子弹把枪扔在了地上。于是小伙子猝然爬出来,朝那个正在逃跑的士兵射击:他把士兵的肩章打掉了。

⑥他跟着他。士兵时而消失在树林里,时而出现在射程之内。他打焦了士兵头盔的帽顶,然后是皮带圈。这么追着,就追到了陌生的山谷里,那里听不见激战的喧嚣。突然间,士兵的眼前就不再是树林了,而是一片林中空地,而那小伙子就要从树林里出来了。在林中空地的中央,有一块巨大的石头;士兵刚好来得及躲在了石头后面。

⑦他有手榴弹,那小伙子是不能靠近他的,而只能在步枪射程范围内守着他。如果他能跳到旁边的灌木丛中就安全了,但是要穿过那段光秃秃的地:那小伙子能留在那里多长时间呢?他难道永远都会瞄准武器吗?士兵准备做个尝试:他把头盔顶在刺刀尖上,然后把头盔举过了石头顶部。一声枪响,头盔滚在了地上,给钻了孔。

⑧士兵并没有灰心,还在等待机会。这时,一只鸟急速穿过了天空,也许是一只戴胜。一声枪响,它掉下来了。士兵想到了一个主意:“如果他正专注于打鸟,那就不会在意我。他一开枪我就冲过去。”但也许最好还是先做个尝试。他拾起头盔,并把它盖在刺刀顶端时刻准备着。这次是两只鸟儿一起飞过:是扇尾沙雉。士兵对要把如此一个绝妙的机会浪费在尝试上感到惋惜不已,但也不敢贸然行动。小伙子朝一只沙雉开了一枪,于是士兵就赶紧把头盔伸了出去,他听见枪响。看见头盔蹦向空中。现在士兵感到嘴里是一口铅的味道:他才发现,枪很快又响了一声,那两只沙雉中的另一只也落了下来。

⑨所以他不敢做出任何仓促的举动:在那块石头后,握着手榴弹,他还是安全的。为什么他不试一试把手榴弹摔到小伙子那边去呢?尽管小伙子也是藏着的。他背靠着地躺下来,攒足了劲,把手榴弹给扔了出去。扔得不错,也许可以扔得更远。但当手榴弹就要走到抛物线的一半处时,又是一枪,它在空中炸开了。士兵把脸埋在地上,以防榴弹碎片砸在自己身上。

⑩当他再抬起头来时,乌鸦来了。他上方的天空中,一只乌鸦缓缓地盘旋着。现在小伙子肯定得对它射击了。但那枪声却是迟迟没响,尽管他击中的那些鸟儿都比这只飞得高和快。最后,一声枪响,从最近的一棵松树上掉下一只松果。现在他打起了松果?他一枪一枪地打下了松果,松果掉在地上时会“砰”地响一声,干巴巴的。

每响一枪,士兵就看一眼乌鸦:掉下来没?没有,那黑鸟在他上方盘得越来越低。难道是那小伙子没看见这鸟吗?也许是这乌鸦就不存在,只是他的一个幻觉。也许谁要是快死了,就会看见各种鸟飞过:当看到乌鸦了,就说明到时候了。那么,就得告诉那个总是在打松果的小伙子。于是士兵就站了起来,用手指着那只黑鸟,“那里,有只乌鸦!”他用自己的语言大喊着。子弹打在他绣在制服上的那只展翅飞翔的老鹰的正中间 。

⑫那只乌鸦打着圈地徐徐降下。

阅读小说,补全对话。

小语:这篇小说的情节很拖沓,例如写德国士兵逃到林中空地后,为了确保安全而做出多次尝试:第一次,用刺刀戴着头盔举过石头顶部试探,结果头盔被打落在地。第二次,{#blank#}1{#/blank#}。第三次,试着扔出手榴弹想炸死小伙子,结果手榴弹在空中就被击中炸开。第四次,{#blank#}2{#/blank#}。你看,就是这样拖沓。

小文: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作者这样安排情节是有用意的:

{#blank#}3{#/blank#}

小语:哦,想起来了,我们学过的课文《三顾茅庐》也是类似的写法。

小文:是啊,我们读过的名著中也有类似的写法,如《西游记》中的“{#blank#}4{#/blank#}”、《水浒传》中的“{#blank#}5{#/blank#}”等情节,也都有这样的表现效果。

小语:你真棒!温故而知新,咱们再一起探讨哦。

小文:这篇小说的人物描写很精彩,第④段画线句子中加点的词语,写出了小伙子{#blank#}6{#/blank#}的形象特点;第⑪段画线的句子属于{#blank#}7{#/blank#}描写,你能说说它的妙处吗?

小语:{#blank#}8{#/blank#}

小语:我也向你提个问题,这篇小说的题目很有意思,你说说以“最后来的是乌鸦”为题有什么作用?

小文:{#blank#}9{#/blank#}

小语:今天的学习收获真大,为我们自己点赞!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好时光悄悄溜走
迟子建

①十年以前,我家还有一个美丽的庭院。庭院中种花,也种树。树只种了一棵,是山丁子树,那树秋季时果子成熟为红色,满树的红果子就像正月十五的灯笼似的红彤彤醉醺醺地在风中摇来晃去。花种的可就多了,墙角、障子边到处种满了扫帚梅、爬山虎、步步高等等。那庭院的西南角还悬着一个鸡架,到喂食的时候它们就将头伸出来,鸡槽上横着许多毛茸茸的脑袋,一顿一顿的,看起来充满了无穷的生机。

②我家有三片菜园,一片自留地。有两片菜园围绕着房子,一前一后。另外一片菜园离家大约有七八百米的路程,不算远。还有一片广大的自留地,它离家很远,远到什么程度呢?骑着自行车一路下坡地驰去也要用十几分钟,若是步行,就得用半个小时了。不过我从来没有在半小时之内走完那一段路程,因为我总是走走停停,遇到水泡子边有人坐在塔头墩上钓鱼,我便要凑上去看看钓上鱼来了没有。要是钓上来了则要看看是什么鱼,柳根、卿鱼、还是老头鱼。有时还去问人家:“拿回去炸鱼酱吗?”我最喜欢吃鱼酱。我的骚扰总是令钓鱼人不快,因为我常常不小心将人家的蚯蚓罐踢翻,或者在鱼将要咬钩的时候,大声说:“快收竿呀,鱼打水漂了!”结果鱼听到我的报警后从水面上一掠而过,钓鱼人用看叛徒那样的眼光看着我。那么就识趣点离开水泡子接着朝前走吧,结果我又发现草句子上那紫得透亮的马莲花了。我便跑去采,采了这棵又看见了下一棵,就朝下一棵跑去,于是就被花牵制得跑来跑去,往往在采得手拿不住的时候回头一看,天哪,我被花引岔路了!于是再朝原路往回返,而等到赶到自留地时,往往一个小时就消磨完了。

③十年以前,我家还是一个完整的家庭。那时祖父和父亲都健在。祖父种菜,还养着许多鸟和两只兔子。父亲在小学当校长,他喜欢早起,我每次起来后都发现父亲不在家里。他喜欢清晨时在菜园劳作,我常常见到他早饭回来的时候裤脚处湿淋淋的。父亲喜欢菜地,更喜欢吃自己种的菜,他常在傍晚时吃着园子中的菜,喝着当地酒厂烧出来的白酒,他那时看起来是平和而愉快的。他习惯称我姐姐为“大小姐”,称我为“二小姐”,有时也称我作“猫小姐”。逢到星期天的时候,我和姐姐的懒觉要睡到日上中天的时刻了,那时候他总是里出外进地不知有了多少趟。有时我躺在被窝里会听到他问厨房里的母亲:“大小姐二小姐还没起来?”继之他满怀慈爱地叹道:“可真会享福!”

④十年以前我家居住的地方那空气是真正的空气,那天空也是真正的天空。山永远都是美的。春季时满山满坡都盛开着花,远远望去红红的一片,比朝霞还要绚丽。夏季时森林中的植物就长高了,野果子就相继成熟了。我喜欢到森林里去采它们,采完以后就坐在森林的草地上享用。那时候阳光透过婆娑的枝叶投射到我身上,我的脸颊赤红赤红的,仿佛阳光偷来了世界最好的胭脂,全部涂在我的脸上了。秋天来到的时候,蘑菇就长出来了,那时候我就会随父亲到山上去检蘑菇。我喜欢那些毛茸茸、水灵灵的蘑菇密密地生长在林地上,那些蘑菇就是森林的星星。

⑤家乡的冬天实在太漫长了。漫长得让我觉得时间是不流动的。森林中的积雪深过膝盖,那时候我们就进山拉烧柴,随着父亲在林子中穿梭着。在山里,若是不加紧干活,那么就觉得身上冷得受不住了,这时父亲会给我笼起一堆火来,所以我上山时就常常用破棉絮包上几个土豆,将它放入火中,等到干完活装好车将要下山的时刻,就蹲在雪地上将熟透的土豆从奄奄一息的火中扒拉出来,将皮一剥,香气就徐徐散开了。吃完了土豆,身上有了温暖和力气,那么就一路不回头地朝家奔。那时,手推车顶上常常放着一根大桦树枝,遇到大下坡的时候,就将树枝放下来,用棕绳拴在手推车后面。我坐在树枝上,树叶刮起的雪粉喷得满脸都是,我和树枝就像一片云似的轻盈地飘动着,我便会大声呼喊着:“真自由啊!”

⑥十年一晃就过去了。祖父去世了,父亲去世了。十年后的我离开了故乡,十年后的母亲守着我们在回忆中度着她的寂寞时光。我还记得前年的夏季,我暑假期满,乘车南下时,正赶上阴雨的日子。母亲穿着雨衣推着自行车去车站送我。那时已是黄昏,我不停地央求她:“妈你回去吧,路上到处是行人。”“我送送你还不行吗?就送到车站门口。”我望着雨中的母亲,忽然觉得时光是如此可怕,时光把父亲带到了一个永远无法再回来的地方,时光将母亲孤零零地抛到了岸边。那一刻我就想:生活永远不会圆满的。但是,曾拥有过圆满,有过,不就足够了吗?

⑦当我将要放下笔来的时候我想,待我白发苍苍,回首往事时,我的回忆是否仍然是这样美好呢?但愿那时我会平静地站在西窗前,望着落日轻轻吟唱我年轻时就写下的一首歌:当我年轻的时候,我曾有过好时光,那森林中的野草可曾记得,我曾抚过你脸上的露珠。啊!当我抚弄你脸上露珠的时候,好时光已悄悄溜走!

(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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