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容易

苏教版语文七年级上册第二单元第八课《十三岁的际遇》同步练习

阅读文段,回答问题。

黄杜鹃

    紫杜鹃花开了,白杜鹃花开了;只有那棵黄杜鹃,依旧不开花。

    三年了。我感到有些扫兴!我尽心尽意,一视同仁,培养侍弄了三年,紫的给我温馨,白的送我洁净,只有你,黄杜鹃为什么这般郁郁寡欢,终年没有一丝笑容?

    朋友们来,交口赞叹紫杜鹃和白杜鹃,而对你不屑一顾,我竟说你是“假杜鹃”。

    可我鲜明记得,你在深山里不是这个样子。——在那幽谷悬崖,你同形形色色的杜鹃花相衬相托,开得何等欢畅,笑得何等灿烂!我特意把你移回家,植于盆中,与已有的紫杜鹃、白杜鹃为伴,可你为什么闷闷不乐呢?

    你是不适应这小小的盆土、狭窄的阳台?为什么那棵紫杜鹃和白那杜鹃却长得适意呢?哦,莫非是因为你生在山野,长在山野,离开了山野便魂牵梦萦?如果真的这样,那么,你是可敬的,是值得同情和赞美的!

    由此,我到可怜这紫杜鹃和白杜鹃了。它们是我从花店里买来的,在小小的花盆里抽枝、舒叶、含苞、开花,怡然自得,何曾有丝毫抑郁?它们不知道它们的祖籍曾是深山旷野了。

    啊,来自山野的黄杜鹃!

(1)、本文借物抒怀,对杜鹃的感情随着认识的加深而变化。对黄杜鹃的感情由;对紫杜鹃?白杜鹃的感情由。                                                  

(2)、联系下文,说说第2段黄杜鹃“终年没有一丝笑容”的原因。

(3)、本文明写花,暗写人。借黄杜鹃赞颂社会中哪些人?借紫杜鹃、白杜鹃鞭笞社会上的哪些人?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一篇文章,完成后面的题目。
                                                                                                    泰山之恩
                                                                                                     蔡家园
       关于泰山的来历,《述异记》中有这样一段记栽:“昔,盘古之死也,头为四岳,目为日月,脂膏为江海,毛发为草木。秦汉闻俗说:盘古头为东岳,腹为中岳,左臂为南岳,右臂为北岳,足为西岳……”也就是说,泰山乃是盘古氏头部化成,因而也就成为五岳之首。
       自秦始皇于公元前219年登上泰山封禅以后,到了清朝的乾隆皇帝,先后有72位君王登临泰山,祈求山神赐福,以保江山永固。江武帝刘彻还留下一连串感叹:“高矣,极矣,大矣,特矣,壮矣,赫矣,骇矣,惑臭。”历代的文人墨客对于泰山更是充满了景仰。李白的“凭崖揽八极,目尽长空闲”,杜甫的“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小”,都是极言泰山之雄伟高大。
       在我的心中,泰山早已成为一个巍峨博大的文化符号,更是一个亘古而来的震撼。
       今年六月的一天,我登上了泰山。也许是一种因缘,在登山的过程中,漫天大雾笼罩不散,就像那化不开的思睹,一直缠绕着我。
从红门到中天门一段,薄雾在风中婷婷袅袅,若轻纱缠绕于古松脖际,如轻烟出岫于山谷岩隙,为山色平添许多妖娆。更有鹧鸪唱和,湿风润面,真是无比清爽。过了中天门,雾气突然变得沉重了,简易雨披上的积水愈来愈多。目之所及,只有路边影影幢幢的古树,只有不远处岩岩叠叠的山石.只有石壁上遒劲古朴的石刻。至于远处的山峰,则全部迷失于苍茫的雾中,我只能对着游览图上的提示,来想像它们的风采了。那雾中的楼台,因雾气轻薄得恰到好处,虚实变幻,顿生雅韵。而泰山的雾太粘稠,仿佛要遮掩一切似的,压得人几乎抬不动睫毛。那险峻无比的十八盘,在我而言只是喘气更重、流汗更多而已。记得照片上的十八盘如蛇一般蜿蜒在峭壁上,在蓝天苍山下让人望之凛然。可是现在,无论是抬头仰视还是回首来路,我看到的最多也不过十来级台阶,丝毫感觉不到它的气势。原来,失去了烘托,巨人和矮子其实也没有分别。如障的浓雾掩盖了这一切,让我只能在想像中获得慰藉。上到天街,天空下起了小雨,雾更是浓得黏手,四五步开外就看不见人影了。摸到瞻鲁台边,睁大了眼睛,自然仍然什么也看不见。
       徜徉在天街上,看不见四周的景物,我的思绪却如雾一般弥散开来。
       数千年来,泰山已经不仅仅是一座雄伟壮丽的地理学意义上的名山了。它更是成了中国文化精神的象征之一。从一路上的对联和石刻可见一斑:“人间灵应无双境,天下巍峨第一山”、“天下第一名山”、“五岳独宗”、“五岳独尊”。其实,泰山海拔不过1545来,在中国的名山大川中并不显高。它的风景确有独到之处。但也未必比得上“黄山归来不看岳”的黄山。但是,那种目空一切、惟我独尊、老子天下第一的气质却深深侵入了山中每一棵树和每一片岩石,让你无时无刻不感觉到几丝压抑、几缕轻狂。这种洋洋自夸,正暴露出一种锁闭心态。圣人说“登泰山而小天下”,与其说夸赞的是一种阔大胸怀,不如说它是坐井观天;俗话说“有眼不识泰山”,与其说推崇的是权威,不如说它流露的是一种卑怯意识。正如那浓雾封锁了眼睛,泰山文化中积淀的太多东西也锁闭了它的灵性与心智。泰山之所以最初赢得“群山之祖.五岳之宗”的尊崇,根本原因可以归结到古人求天地正中而居的地理观念;而其后人们对泰山的崇拜,则与民族的思堆模式有着根本的联系。一座泰山,象征看一个民族的文化,也象征着一个民族的命运!
       站在无字碑前,我请人拍了一张照片。尽管迷雾重重,画面十分模糊,但我愿意留下一个纪念。泰山上有数以千计的名碑名刻,或记封禅盛况.或抒豪情壮志,或咏奇瑰风光,惟有此碑不着一字,却给人无穷遐思。无字其实就是有字,这些字是活的精灵,镌刻在历史前行的每一个瞬间。它是深沉的,也是博大的;它是开放的,更是无边的……
       站在雾中的泰山上,四顾茫然,我看不清来路,更找不到去路……
                                                                                                                                (本文略有删改)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人工智能的法律三问

    “你怎么知道自己是机器人?”

    “索菲亚”回答:“你不必担心我们机器人,你们人类又怎么知道自己就是人类呢?”去年,人工智能机器人“索菲亚”成为全球首位被赋予法律公民身份的机器人。

    当前,科学技术巨大进步推动人工智能迅猛发展。人工智能带来的生产生活方式深刻变革,给法律制度带来哪些挑战?现行法治体系又该如何调整和应对?

    人工智能生成物是否具有知识产权?

    “微明的灯影里,我知道她的可爱的土壤,使我的心灵成为俘虏了……”这段诗句的创作者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人”,而是人工智能产品“微软小冰”。2017年5月,“微软小冰”创作诗集《阳光失了玻璃窗》出版,作为历史上第一部完全由人工智能创作的诗集,它的出版带来一个新问题——人工智能生成物是否具有知识产权?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曹新明认为,根据现行法律,知识产权成果是指“人类创造出来的成果”,人工智能并不能成为知识产权意义上的权利主体。“但是,如果将‘人工智能’创造活动类同于科学研究的‘电脑’,即把人工智能生成物视为通过人工智能创造的智慧成果,那么人工智能生成物又确实具备‘知识产权作品’的某些属性。”

    “问题的关键在于对‘人工智能’的法律定性。”曹新明表示,目前学界对这一问题主要有“工具”和“虚拟人”两种观点。“工具”即把人工智能视为人的创造物和权利客体;“虚拟人”是法律给人工智能设定一部分“人”的属性,赋予其能够享有一些权利的法律主体资格。

    “即便承认人工智能生成物具有知识产权,其权利归属也是一个亟待解答的问题。”曹新明认为,如果将人工智能视为“工具”,人工智能生成物的权利可归属于设计开发者,或者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以及多个权利人共有。如果将人工智能视为“虚拟人”,则可以把人工智能生成物看作民法意义上的“孳息”,比如将人工智能视为“母鸡”,那么人工智能生成物就是“母鸡”下的“蛋”,“蛋”自然归“母鸡”所有者拥有。

    此外,创造人工智能生成物,往往会通过一些程序进行“深度学习”,其中可能收集、储存大量的他人已享有的知识产权信息,这就可能构成对他人知识产权的侵害。曹新明认为,“在这种涉嫌构成侵害知识产权的情形下,究竟应当由谁承担责任,也是一个新问题。”

    人工智能可以替代司法者吗?

    近年来,人工智能在司法领域的应用逐渐深入:2016年12月,名为“睿法官”的北京法院智能研判系统上线,为法官提供办案规范和量刑分析等精准信息,用大数据推进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的统一;2017年5月,全国首个“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在上海诞生,在对上海几万份刑事案件的卷宗、文书数据进行“深度学习”后,已具备初步的证据信息抓取、校验和逻辑分析能力……

    “利用人工智能,可以帮助司法者得到类似案件的全部先例以及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裁判规则,从而减轻他们的工作负累、促进准确适用法律。”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支振锋认为,通过数据采集、整理、分析、综合,人工智能在促进司法者依法、全面、规范收集和审查证据,统一司法尺度、助力司法公正等方面,的确大有可为。

    但是,这是否意味着人工智能将替代司法者,实现独立断案?显然不可以。

    “人工智能只是实现司法正义的辅助手段,切不可本末倒置,这是我们始终应该铭记的一条基本原则。”在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季卫东教授看来,如果过分依靠人工智能自动生成判决、根据大数据矫正法律决定的偏差等,难免形成审判主体的多重结构,事实上形成程序员、软件工程师、数据处理商等主体和司法者共执司法的局面。

    “此外,如果让人工智能超出辅助性手段范畴,全面应用于审判案件,那就有可能把司法引入歧途。”季卫东认为,在案件事实曲折、人际关系复杂、掺杂伦理和感情因素的场合,如何依据法理、常识和人情做出判断并进行妥善裁决,其实是一种微妙的艺术,需要依靠法官的理性综合分析。“即使人工智能嵌入了概率程序,具有深度学习能力,也难以保证做出公正合理、让人信服的个案裁判。”

    支振锋也认为,就目前的发展情形看,人工智能还没有取代司法者的可能,尤其是作为涉及情感与理性、规范与价值的法律诉讼,如果交给人工智能,这在法律和伦理上,都很难得到支持。“应防范对人工智能形成‘路径依赖’,人工智能越发达,越应强调司法者的职业伦理。”支振锋说。

    人工智能侵权责任如何认定?

    2016年11月,在深圳举办的第十八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上,一台名为“小胖”的机器人突然发生故障,在没有指令的情况下,自行砸坏了部分展台,并导致一人受伤。

    人工智能应用范围的日益普及,其引发的侵权责任认定和承担问题,是对现行侵权法律制度提出的又一个新的挑战。

    “从现行法律上看,侵权责任主体只能是民事主体,人工智能本身还难以成为新的侵权责任主体。即便如此,人工智能侵权责任的认定也面临诸多现实难题。”在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程啸看来,侵权发生后,谁是人工智能的所有者,就应当由谁负责,在法律上似乎并不存在争议。“然而人工智能的具体行为受程序控制,发生侵权时,到底是由所有者还是软件研发者担责,值得商榷。”

    与之类似的,当无人驾驶汽车造成他人损害侵权时,是由驾驶人、机动车所有人担责,还是由汽车制造商、自动驾驶技术开发者担责?法律是否有必要为无人驾驶汽车制定专门的侵权责任规则?这些问题都值得进一步研究。

    “现实中,人工智能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可能更多涉及危险责任或无过错责任。”程啸认为,例如无人驾驶汽车致害,无论从产品责任还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上看,都可以适用无过错责任。但未来需要考虑的是,人工智能技术的运用,其本身是否属于高度危险作业(如无人机),从而决定了是否适用高度危险作业致害责任。

    “当前,人工智能侵权责任中的因果关系、过错等要件的判断也变得日趋复杂。”程啸还举例说,此前曝光的一些APP“大数据杀熟”和“算法歧视”,由于代码的不透明,加之算法本身的自我学习和适应能力,使得“将算法歧视归责于开发者”变得很困难。

    在程啸看来,针对人工智能带来的新问题、新挑战,在法律制度的研究方面未雨绸缪,将为以后的司法实践赢得主动。“人工智能已经到来,只是在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分布不均。我们不应等到未来分布均匀、人工智能已完全融入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时,才想起来从法律进行规范。”程啸说。

《人民日报》(2018年05月02日   18版)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心中有一尊神

    ①那天,街上很冷,太阳淡淡地照着,薄得如纸,母亲引着8岁的我走过清冷的街道。我吸溜着鼻涕,拉着母亲的手,另一只手上拿着一个烤白薯。烤白薯冒着缕缕热气,香味很有诱惑力地飘散到空气中。阳光,也仿佛染上了诱人的香味。

    ②我捏着烤白薯,看着里面黄亮亮的瓤儿,咬了一口,一种软乎乎的幸福直钻入我的五脏六腑中。那种香气,至今想起来,仿佛还荡漾在我的记忆里,缭绕不散。

    ③就在我张大嘴,准备再咬第二口时,一声乞讨声拽住了我的注意力。我回过头,是一个面黄肌瘦的讨饭女人站在我的旁边,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手里拉着个男孩。那男孩和我差不多大,瘦瘦的,一双眼睛却不小,圆圆的瞪着我的烤白薯,一个手指伸在嘴里,使劲地咂,好像他的手指比我的烤白薯还有味儿似的。

    ④女人看看自己孩子的馋样,又看看我手中的烤白薯,赔着笑脸道:“娃娃,把烤白薯给我孩子吃点好吗?他有大半天没吃东西了。”

    ⑤我当然不答应,忙缩回手,生怕一不小心,会被那母子俩抢去似的,嘴里还像个大人似的,连连说:“没有了,就这点儿,没有了。”说着,用另一只手去推了那孩子一下。

    ⑥“小斌,咋恁没大没小?”母亲皱起了眉。

    ⑦“谁叫他们要吃我的烤白薯。”我不高兴地说。

    ⑧母亲说:“给一点儿吧,来,掰一点儿给弟弟。”母亲哄着,边把我手中的烤白薯拿过去,说是掰一点儿的,谁知一下子给那个孩子掰了一大半。

    ⑨那个小家伙接过烤白薯,仿佛饿了很久似的,大口大口地吃起来。吃的都是我的香喷喷的烤白薯啊!我非常不高兴,把另一小半烤白薯一下扔在地上,低着头跑了。

    ⑩母亲捡起地上的烤白薯,吹吹上面的灰,递给那个小孩,拍拍他的头,笑笑,来寻我。我拐过街角,见没有人了,一下子躺在地上,死命地又蹬又哭:“我要我的烤白薯,我要我的烤白薯。”

    ⑪母亲怎么哄我也哄不住,沉默了一会儿,轻声道:“说不定那两个人是天上下凡的神仙呢。”

    ⑫一句话,让我立即停住了哭叫,睁大眼睛问:“他们是神仙?你咋知道?”

    ⑬母亲拉起我,拍掉我身上的灰土,背着向家里走去,边走边给我讲:“为弄清凡间的人谁的心肠好谁的心肠坏,天上的神仙经常下凡,故意装作可怜人,来试探人们的态度。好心人呢,神就赐福;坏心人,神就降罪。”

    ⑭一句话,把我吓了一跳,瞪大眼睛四处望。心悸之余,我深深地佩服起母亲的远见卓识来。我觉得母亲做得对极了,否则,这一次我一定是难逃神的惩罚了。

    ⑮这以后,再见到要饭的,或者疯子傻子,我的心里都充满了深深的敬畏,也格外地尊敬他们。因为,他们中保不定哪个就是天上下来试探人心的神仙。

    ⑯渐渐地,习惯成自然。一直到如今,我仍然是这样,见了讨饭的或者可怜人,心里充满了同情,能帮上忙的,都尽量帮忙。

    ⑰多少年过去了,我早已知道那些“神”不过是拿来哄小孩子的,可仍然从心里感谢母亲。母亲不但让我的童年充满了烂漫离奇的故事,而且在我幼小的心里早早地就塑造了一尊神,这尊神叫善良和同情。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