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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单选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苏教版语文必修三第一单元第5课《祖国啊,我亲爱的祖国》同步检测题

对《祖国啊,我亲爱的祖国》一诗的赏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这首诗的一、二两节是写过去,“我”应当是指旧中国。 B、诗的第三节是写未来,这一节的内容实际上是对祖国新面貌的展望。 C、这首诗全诗都用现在式,给读者浑然一新的感觉,又给人以强烈的现实感。 D、诗的前两节是铺垫,至第三节进入高潮,第四节全诗在高潮声中结束。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习题。

从寒门子弟到行政长官

20世纪30年代,梁振英的父亲梁忠恩只身离开家乡山东威海闯荡香港,在清水衙门当警察。梁振英于1954年8月出生,有一姐一妹,是家中独子。二十岁之前,梁振英与家人住在七号差馆宿舍及荷李活道警察宿舍。那里没有独立卫生间,一层楼十几户人家共用一个厕所。小时候,为省一毛钱的电车费,梁振英和姐姐、妹妹都是走路上学。上中学时,为节省每顿一块五毛钱的饭钱,梁振英总是步行半个小时回家,用十分钟时间狼吞虎咽地吃完饭,再匆匆忙忙赶回学校上课。从上幼儿园起,梁振英就已经开始忍受贫困生活的煎熬。但懂事的小振英只是默默承受,从不抱怨。稍大一点儿时,他就开始分担家务活,帮助母亲买菜、择菜。为了贴补家用,帮附近的塑料玩具厂加工塑胶花。当时梁振英才十一岁,下午到学校上学,其他时间则要干活——要么背着几十公斤重的材料往返家里与工厂,要么与家人一起做塑胶花。这段时光尽管清苦,却被梁振英视为第一堂人生课,不仅培养了他不畏艰辛、自食其力的能力,还让他认识到执著追求的可贵。

梁振英从小成绩优异。他从荷李活道警察小学毕业后考入香港著名的中学——英皇书院,后又进入当时的香港工业学院(现香港理工大学)修读建筑测量系。取得高级文凭后,梁振英于二十岁那年前往英国布里斯托理工学院(现为西英格兰大学) 攻读估价及地产管理学。在留学英国的三年多时间里,梁振英靠半工半读维持自己的学习及生活费用。他每周打工三个晚上,每次六个半小时,回到宿舍时往往是凌晨了。为了节省车费,他每天上学放学都要步行十多公里。即使这样,他仍然坚持参加社会活动。当时梁振英是当地香港留学生的学生会主席,经常举办中国文化宣传活动,每个星期天他还去教当地的华侨子弟学中文。1977年,梁振英以全班第一名的成绩从布里斯托理工学院毕业。

学成回港的梁振英,开始了自己白手起家的创业历程。起初,他加入老牌测量师行“仲量行”,成为一名测量师。过了五年,梁振英被擢升为这家英资公司的合伙人及该企业第一位华人董事。当时年龄不足三十岁的梁振英年薪已高达上千万港元。1988年,三十四岁的梁振英被评为“香港十大杰出青年”。

1993年,梁振英创立了梁振英测量师行。2000年,通过互换股份与英国DTZ及新加坡的戴玉祥产业咨询公司合并,梁振英测量师行易名为戴德梁行。这家布点遍及四十三个国家和地区的国际房地产服务公司,迅速发展成为亚太区最具规模的物业顾问公司。2006年,梁振英成为该公司最大的个人股东,首度晋身集团董事局。一年后,梁振英又由戴德梁行北亚区主席升任为亚太区主席。此时,离他事业起步刚好三十年,梁振英已从一无所有的小青年变成了颇具经济实力的香港企业家。

作为香港专业联盟主席,梁振英率先鼓动香港十个专业团体五万多专业人才加强与内地交流。早在20世纪70年代末,内地的改革开放刚刚起步,身为香港“专业人士促进现代化协会”成员的梁振英,就开始与内地结缘,并频繁穿梭于深港沪之间。

20世纪80年代初期,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谈判开始。1984年,中英谈判碰上新界的租约问题。当时,新界的全部土地楼房,不论地区、新旧、用途,地契年期全部在1997年6月27日届满后,由中、英两国共同解决。由于当时内地还没有房地产市场,缺乏经济和合约上的知识,中央想找个香港人咨询意见。有位官员记起一个经常到内地讲课的年轻人——梁振英,就请他帮助写意见书。梁振英立即动笔撰写。几个月后,这份意见书中的建议成为中方意见,并成为《中英联合声明》附件三《关于土地契约》的主要内容。

在帮助和支持内地房地产事业发展的同时,梁振英亦开始在政治上崭露头角。1985年,梁振英出任香港基本法咨询委员会委员;1988年,三十四岁的梁振英出任基本法咨询委员会秘书长;1993年,出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预委会政务小组港方组长;1996年出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副主任;1997年出任香港特区第一届行政会议成员、召集人。此外,他还担任第十届和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等职。梁振英不无自豪地回忆道:“参与回归的全过程,为香港回归效力,亲历国家和平统一的阶段性成果,这是我一生中最大的成就和最难忘的经历。”

(选自2012年第6期《名人传记》,有改动)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陆蠡

一个初冬的薄暮,弟弟气喘吁吁地从外边跑进来,告诉我邻哥儿捉得只鸟长脚尖喙,头有璎冠,羽毛洁白。“大概是白鹤吧。”他说。他的推测是根据书本上和商标上的图画,还掺加一些想象的成分。我们从未见过白鹤,但是对于鹤的品性似乎非常明了:鹤是清高的动物,鹤是长寿的动物,鹤是能唳的动物,是善舞的动物,鹤象征正直,鹤象征淡泊……鹤是隐士的伴侣,帝王之尊所不能屈的……

    当我们看见它的时候,它的脚上系了一条粗绳,被一个孩子牵在手中,翅膀上殷然有一滴血痕,染在白色的羽毛上,她们告诉我这是枪伤。瞧它那种耿介不屈的样子,一任孩子们挑逗,一动也不动,我们立刻便寄予很大的同情。我便请求他们把它交给我们豢养,答应他们随时可以到我家里观看,只要不伤害它。大概他们玩得厌了,便毫不为难地应允了。

    我们兴高采烈地把受伤的鸟抱回来,放在院子里。复拿水和饭放在它的面前。看它不饮不食,料是惊魂未定,所以便叫跟来的孩子们跑开,让它孤独地留在院子里。

    第二天一早,我们便起来现看这成为我们豢养的鸟。它的样子却相当漂亮,瘦长的脚,走起路来大模大样,像个“宰相步”。它的头上有一簇缨毛,略带黄色,尾部很短。只是老是缩着头颈,用金红色的眼睛斜看着人。

    昨晚放在盂里的水和饭粒,仍是原封不动。鹤是吃什么的呢?人们都不知道,书本上也不曾提起。“从它的长脚着想,它应当是吃鱼的。”弟弟也赞同我的意见,我们把鱼放在它的面前,看它仍是趔趄踌躇,便捉住它,拿一尾鱼喂进去。看它一直咽下,并没有显出不舒服,知道我们的猜想是对的了,使高兴得了不得。而更可喜的,是隔了不久以后它自动到水盂里捞鱼来吃了。

    从此我和弟弟的生活便专于捉鱼饲鹤了。它渐渐和我们亲近,见我们进来的时候,便拐着长脚走拢来,向我们乞食。我们时常约邻家的孩子来看我们的白鹤,向他们讲些“乘轩”“梅妻鹤子”的故事。受了父亲过分称誉隐逸者流的影响,羡慕清高的意思是有的,养鹤不过是其一端罢了。

    我们始终不曾听到它长唤一声,不曾看到它做起舞的姿势。它的超膀虽已痊愈,可是并没有飞扬他去的意思。一天舅父到我家里,在园中看到我们的鹤,他就皱皱眉头说道:

    “把这长脚鹭鸶养在这里干什么?”

    “什么,长脚鹭鸶?”我惊讶地问。

    “是的。长脚鹭鸶,书上称为‘白鹭’的。唐诗里‘一行白鹭上青天’的白鹭。”

    “白鹭!”啊!我的鹤!

    到这时候我才想到它怪爱吃鱼的理由,原来是水边的鹭鸶啊!我失望而且懊丧了。我的虚荣心受了欺骗。我的“清高”,我的“风雅”,都随同鹤变成了鹭,成为可笑的题材了。舅父接着说:“鹭肉怪腥臭,又不好吃。”

    懊丧转为恼怒,我于是决定把这骗人的食客逐出,把冒充的隐士赶走。我拳足交加地高声逐它。它不解我的感情的突变,徘徊瞻顾,不肯离开。我拿竹帘打它,打在它洁白的羽毛上,它才带飞带跳地逃走。我把它一直赶到很远,到看不见自己的园子地方为止。

    次晨踏进园子的时候,被逐的食客依然宿在原处,好像忘了昨天的鞭挞,见我走近时依然做出亲热祥子。这益发触了我的恼怒。我把它捉住,越过溪水,穿过溪水对岸的松林,复渡过松林前面的溪水,把它放在沙滩上,自己迅速回来。心想松林遮断了视线,它一定认不得原路跟踪回来的。果然以后几天内园子内便少了这位贵客了。

    几天后路过一个猎人,他的枪杆上挂着一只长脚鸟。我一眼便认得是我们曾经豢养的鹭。这回子弹打中了头颈,已经死了。它的左翼上赫然有着结痴的创疤。我忽然难受起来,问道:“你的长脚鹭鸶是哪里打来的?”“就在那松林前面的溪边上。”

    “鹭鸶肉是腥臭的,你打它干什么?”“我不过玩玩罢了。”

    “是飞着打还是站着的时候打的?”

    “是走着的时候打的。它看到我的时候。不但不怕,还拍着翅膀向我走近哩。”

    “因为我养过它,所以不怕人。”

    “真的么?”

    “它左翼上还有一个伤疤,我认得的。”

    “那么给你好了。”他卸枪端的鸟。

    “不要,我要活的。”

    “胡说,死了还会再活么!”他又把它挂回枪头。

    我似乎觉得鼻子有点发酸,便回头奔回家去,恍惚中我好像看见那只白鹭,被弃在沙滩上,日日等候他的主人,不忍离去。看见有人来了,迎上前去,但它所接受的不是一尾鱼,而是一颗子弹。

(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长毋相忘

    ①我有一个学生,她先到澳洲,后到英国,如今暂时栖泊在加拿大。飘泊的成果是英语说得像流水一样畅快,举止温柔舒曼,很有些欧美气味。可是这些年,总是会在假日里到唐人街去买些字帖、笔墨。她的才华并不在把笔挥毫上,她只是喜欢字帖里古典的气息。

    ②我想起秦汉瓦当、竹简上让人心跳不已的四个字——“长毋相忘”。这是怎样的一种割舍不断的情怀啊!

    ③有时我总是想,一个人的信念被遏止,譬如不让我纵笔泼墨,沉醉于这千年的回声里,日子将是何等昏暗,有时候出长差,宾馆舒适的环境只能看看电视,我明显地感到擅长提按的手指变得荒疏了。这使我生出几许恐慌来。可以消遣的娱乐场所无处不在,却从来没有一处摆上文房四宝,让这些痴迷于翰墨的游子放牧心灵。于是时间一长,心结就纷乱,惶惶然急着赶回,步入书斋,倒上一缸子墨汁,拈起那杆已经枯干多日的羊毫,痛快淋漓地埋头狂写,不知今夕何夕。

    ④在都市,每到周末,总会看到不少家长载着小孩,背着琴袋、画夹,提着笔墨、颜料,去学手艺。而我没有兴致教这些孩童,他们的监护人总是希望早日学成,眼神里闪烁着催促之光。他们没有耐心通过逝去的古代名家的遗留笔墨,回归到遥远而又寂寞的意境中。我只想循着自己的思路,培养一种兴趣,让其随时日推移而长,顺其自然地延伸,如听松风天赖,如观山光水色,这就是艺术生命的自然律。我听过《击壤歌》,见过那些带着泥巴气味的乡村人,他们该播种时播种,该收割时收割,该耐心等待时则和土地上的植物同在岁月中不急不踩地守望。他们面对好年成不喜,面对坏年成不忧。在他们看来,有了好的光景也必然有不好的年成,五个指头伸直了还不一般齐呢。那么,该干什么还是干什么去吧。他们心目中没有搏一把就走的怪念头,他们缠系着最久远的亲情:人与土地长毋相忘。

    ⑤再回到艺术的话题上来吧。有着几千年积淀的古典艺术,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可以为今人所把握呢?人总是希望一生更多地拥有,只是,不经磨难而拥有,则多半易逝。有几次我走进北方几家大的书画社,看到了名人之后的丹青,笔墨太平庸了,却在落款处都标明与祖上的亲缘。这是何等的笨拙呢。在我的印象中,父子同嗜一艺,子跃居其父之上的终归是少而又少。王献之着实是好样的,算是走出了其父的影子,而后来的欧阳通之于欧阳询、苏过之于苏轼、米友仁之于米希,大都在前辈荫底下讨生活。他们缺乏筚路蓝缕的拓跋精神,屋下架屋床上叠床,大气象萎落成了小格局。

    ⑥有一些质量充实的生命,要最后离去,不为我们琢磨,真是很难很难。这对于人们追逐时尚的天性来说,未免是一种悖反。时尚的追逐,显然容易多了,这支有声有色的队伍始终是以狂欢的状态行进的。而人,难以破开迷雾飞升。苏东坡活了大半辈子,最有价值的就是悟出了这个道理。远离,是对古典更真切的亲和 , 相对的控制力量被摆脱,那种支配艺术的利益、欲望会相应地远去,守护精神家园的愿望会愈发坚韧起来。曾经有几次,在偏僻的乡村,我看到了出手不凡的墨迹,贴在破旧的祠堂的柱子上。书写者远离文化中心,远离都市名人,却凭着由表的喜欢,常常是晚饭毕,推来几张旧报纸垫着,再放上一张毛边纸,不计新墨宿墨,不择笔尖笔秃,畅畅快快地写去。不知不觉,平平淡淡地萦回着田园牧歌。

    ⑦那些湿漉漉的古典情绪,期待着梳理和归位,还有些在喧闹的季节里走失了,需要找寻。青年时代的热烈和自信,也掺和着目空古人睥睨古典,似乎古人的笔墨也没有那般神奇。如今我们知道穿过古典的皮表很难,更不消说在古典的内核漫游了。我们为自己找到了理由,爱归咎于外界的诱惑呀,困扰呀,是它们使我们的精神锋芒如此疲软。如果从个体生命来剖析,我只能固执地认为,是元气流失了。人身上原来充足的精气神,漫漫旅程上,这儿滴漏一点,那儿跑冒一点,待用于自己喜爱的古典艺术上,已经力不能穿缟了。养气从来为文人所重,老庄提醒过“万物无足以铙心”,孟子“我善养吾浩然之气”,都在于提升净化人的自然生命,去除生理过分的欲求。当时光老人的巨手叩动我中年的心扉时,“删去平生多余事”的念头就转化为渴望。安宁清明中,我觉得自己仿佛坐落在古典的层面上,大量流逝的时光在这里汇聚,隔着老远的距离,可以察觉到古贤人正无声地呼唤着我的名字。

    ⑧每晚睡前,我总是取出枕边的一本《汉简书风》细细玩味,让飞扬的思绪湮没在已逝的久远里,长久相守,长毋相忘。

(取材于朱以撒同名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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