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卷
题型:单选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吉林省长春外国语学校2019-2020学年高二上学期历史第一次月考试卷
材料一:明初,皇帝下令废除中书省,不再设丞相,原来的皇帝—中书省—六部的政治体制发生变化,出现皇帝直接指挥六部的格局。皇帝既是决策首脑,又是行政首脑,事无巨细须经皇帝批准,于是,皇帝设辅佐机构内阁,帮助处理奏章,但内阁票拟之后的“批红”权,一直掌握在皇帝的手中。明朝省级行政实行三司分治制度,都直接向朝廷负责,以确保中央对地方权力的有效控制。这是明朝在行政制度改革方面的成功之处,也是明朝加强君主专制集权的制度保障。
材料二:明朝在立国之初,着手制定《大明律》,又颁布《大明令》,还不断颁行“榜文禁例”。作为法典的“律”与“例”,在司法层面必须遵守“准情用法”的原则。行政官员在处理形形色色关于赋税、治安等方面的诉讼案件过程中,其“自由裁量权”受到严格限制,使“引经决狱”网开一面的司法善意受到制约,同时使凭着个人好恶情绪任意作出司法结论的行为受到一定的限制。然而,在司法过程中仍然出现官吏利用法律条款的复杂性、权柄倒持“玩法舞弊”的情况,但与过去“任人”执法、无视法律、任意裁决的情况开始有了区别求依法办事,而且不断提供日益严密的法典作为司法的依据是明朝法制文化的基本特征
——以上材料均摘编自《中华文明史》
﹣﹣摘编自白寿总主编《中国通史》
材料一:行政方面,要求绝对统率和指挥自中央朝廷到地方各级行政系统及—应官吏,要求各系统、各部门彻底根据皇帝的意志和指令办事。一切由皇帝发出的诏、诰、赦、旨、上谕、朱批等,都被赋予神圣不可侵犯的地位,不允许有任何抗拒违犯或坚持异议。为此,明清两代都对官制做过重要的改变,对指导各级国家机关进行工作的各种典章和则例,做过频繁的修订补充。任用、奖惩和升贬文武官吏的人事权,例应由皇帝亲自掌握。以各级官吏作为主要监管对象的监察工作一再得到加强。
——摘编自韦庆远、柏桦《中国政治制度史》
材料二:在美国的任何一个州里,中央政府至今只管理少数值得它特别注意的事务。它不参与管理社会的次要事务。它甚至没有这样的想法。多数虽然越来越专制,但没有给中央政府增加特权,而一直把一切大权留给自己。因此,专制在一个点上可能是大大加强了,但未扩及面上。全国的多数,尽管其激情动人,其倡议振奋人心,也无法在全国各地以同样方法在同一时间使全体公民服从它的意志。当代表多数的中央政府发布国家命令时,必须责成一些官员去执行命令,这些官员并不总是隶属于它,它也不能每时每刻予以指导。
——摘编自〔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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