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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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困难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2020年高考语文摸底考试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相遇就是缘分

秦嗣林

    几年前的春节前夕,一位客户开着奔驰车上门典当,自称姓张。我评估车况良好,只是车厢中弥漫着一股刺鼻的气味。不好多问,我开好当票,把现金交给张老板。他忙不迭地走了,没过一会儿又折回来,说是车厢里的货品忘了拿。打开后备厢,鱼腥味扑鼻而来,满满的全是渔获。他笑着说,自己在基隆经营渔业公司,为了凑足员工的年终奖金,才来当车。

    此后,他不时来典当,见面次数一多,彼此愈来愈熟。他说,渔业公司是祖传的家业,自己当过二十多年的船长,旗下有八艘远洋渔船。每次渔船进港,都需要除锈、上漆之类的整补作业,一艘船至少要花两三百万,整补资金就靠当奔驰车来周转。

    某一年岁末,他打电话给我:“秦老板,今年的年终奖金不够,又要麻烦你。我实在太忙,能不能请你带一百万元过来,再把车开到你的店里,我请你吃尾牙。”

    我只好背着装满现金的包包,搭上基隆客运,晃晃悠悠地出发。

    到了基隆,发现尾牙场地设在船坞里,员工有三分之一是本地人,还有三分之一是外籍船工。最有意思的是,大家不分彼此,敬酒的敬酒、唱歌的唱歌,比开派对还欢乐,吃尾牙能吃得这么开心,实在很少见。张老板穿梭其间,笑眯眯地招呼每一个人。

    我说:“你们的工作真有趣,忙的时候还不忘唱歌。”

    他说:“你想想,我们跑一趟南美洲得花一年,茫茫大海之中无处可去,要是生活枯燥乏味,没人待的下去所以,遇上再难过的事情都要唱唱跳跳,大家互相取乐,才能安然度过航海的日子。”

    时间往后再推一两年,张老板再度来当车,同行的是一位面有菜色的越南人。

    我忍不住问:“张老板,这个人是不是身体不舒服?”

    “对,我等一下要带他到医院开刀。”

    “怎么不请别人带?”

    “轮机长已经带他看过两次,每次都说没事,我愈看愈觉得不对劲,一定要自己带他走一趟。今天来当车,也想请你帮忙开车载我们去医院,再把车子开回店里。”

    到了医院,张老板先去挂号,我和越南人坐在一旁,我问越南人:“老板对你好不好?”

    他一个劲儿地点头说:“老板对我很好。我家里要盖房子,老板还借给我三万元。”

    后来,越南人进诊室检查,我由衷地说:“张老板,你对这些船员真好。”

    他正色道:“因为语言不通,他们平常闷不吭声,只要几个人讲好,当天晚上就会动手干掉船长。我们当船长的,最怕这种人,所以在陆上要对他们特别好,出海才不会有事。”他又说,“外籍船工到异乡打拼不容易,对他们好一点是应该的。在海上,我们都是生死与共的兄弟。有一次出海,我站在满舱的渔获里处理事情,一个新来的外籍船工焦急地指着我的脚,喊着我听不懂的语言,我赶紧把脚从深及膝盖的渔获中抽起来。下一秒,地上成圈的钢索就倏地拉直。原来外头正在下渔笼,要是他晚一点提醒我,我的腿就被钢索绞断了。”

    又过了五六年,张老板打电话给我,表明不但要当车,还要当船,希望我可以帮忙。

    我问他:“发生了什么事?”

    “我的船被阿根廷政府没收,还有二十多个船员被扣押,对方要求付一百万美元,收到钱才肯放人。“我一听事态严重,金额太高,于是帮他介绍了一个专做租赁生意的人,三人约好时间碰面京谈,张老板顺利借到一千万台币。

    临走前,我问他:“一百万美元不是小数目,你的公司撑得下去吗?”

    他沉默几秒,说:“没办法,公司可能要倒闭。”

    “那你还想办法筹钱救人?”

    “如果船员回不了家,他们的家庭就要完蛋,所以我—定要救人。日后南美洲的渔区,我再也去不了了。”

    过了一段时间,张老板典当的奔驰车已经到期,原来留的电话无人接听,我亲自跑到他的公司一看,没想到公司招牌已换,人也不见踪影。我询问左邻右舍,才知道原先的渔业公司已经转卖,张老板住在基隆老家。到了他家,我心里凉了半截,昔日意气风发的张老板瘦得只剩三十多公斤。他脸色焦黄,仿佛一推就倒。

    我紧张地问:“发生了什么事?”

    他的家人搭腔:“上次的事情太严重,他整个人都被拖垮了。医生说,他的肝有问题,时间……时间不多了。”

    我愣了半晌,不知该说什么,他主动开口说:“船的事情已经解决,当给你的奔驰车请你帮忙处理。不好意思,我知道会亏钱。放心,以后有钱,我一定补偿你。”我伤心地说:“钱不是重点,像你这么好的人,怎么会这样。”“虽然日子不多,可是我心里很高兴,至少把人救了回来,帮助二十多个家庭团聚。”

    他请我留下来喝茶,我心中难过,坐不住,赶紧找个借口告辞。

    走出门后,遇到好几个船工,其中一个正是上次去看病的越南人。

    我同他打招呼:“最近身体好不好?”

    “没问题,现在换了一个老板。”

    “你今天来看旧老板?”

    “大家轮流,只要在码头的人,每个早上,一个人来送饭,一个人带他散步、打扫。”

    “有薪水吗?”

    他摇摇手说:“没有钱,大家自发的,因为老板是个好人。”

    没多久,我就接到张老板去世的消息。

    人跟人的相遇都是缘分,老板与员工也是,真诚地待人,他人一定可以感受到。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开头交代两人结识的缘起,写春节前夕,张老板开着奔驰车上门典当,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引出下文,展开情节。 B、文章写我与越南人的两次对话,既侧面表现了张老板的“好”,也正面写出了员工对老板真诚付出的感受与回报,突出了主题。 C、“脸色焦黄,仿佛一推就倒”,运用外貌描写、比喻等手法,写出张老板身心受到的打击之重,凸显了张老板尽心竭力为员工的美好心灵。 D、“人跟人的相遇都是缘分”,不仅写了老板与员工相识相助的缘分,也写了“我”与张老板相遇相知的缘分,文末照应题目,点明主旨,引人思考。
(2)、看病的越南人说“老板是个好人”,请结合全文,概括分析张老板“好”在哪里。
(3)、小说在叙述方面有哪些特点?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战争【美】迈尔尼

         1941年9月,我在伦敦被炸伤,住进了医院,我的军旅生涯就此黯然结束。我对自己很失望,对这场战争也很失望。

         一天深夜,我想给一位朋友打电话,接线生把我的电话接到了一位妇女的电话线上,她当时也正准备跟别人通话。

        “我是格罗斯文诺8829,”我听见她对接线生说,“我要的是汉姆普斯特的号码,你接错了,那个倒霉蛋并不想跟我通话。”

        “哦,我想是。”我忙插嘴。

         她的声音很柔和,也很清晰,我立刻喜欢上了它。我们相互致歉后,挂上了话筒。可是两分钟后,我又拨通了她的号码,也许是命中注定我们要通话,我们在电话中交谈了20多分钟。

        “你干吗三更半夜找人说话呢”她问。

        我跟她说了原因,然后反问“那么你呢?”

        她说她老母亲睡不好觉,她常常深夜打电话与她聊聊天,之后我们又谈了谈彼此正在读的几本书,还有这场战争。

        最后我说:“我有好多年没这样畅快地跟人说话了。”

        “是吗?好了,就到这里吧,晚安,祝你做个好梦。”她说。

        第二天整整一天,我老在想昨晚的对话情形,想她的机智、大方、热情和幽默感。当然还有那悦耳的口音,那么富有魅力,像乐曲一样老在我的脑海 里回旋。到了晚上,我简直什么也看不进。午夜时,格罗斯文诺8823老在我脑海里闪现。我实在难以忍受,颤抖着拨了那个号码。电话线彼端的铃声刚响,就马上被人接起来。

        “哈罗?”

        “是我。”我说,“真对不起,打扰你了,我们继续谈昨晚的话题,行吗?”

        没说行还是不行,她立即谈起了巴尔扎克的小说《贝姨》。不到两分钟,我们就相互开起玩笑,好像是多年的至交。这次我们谈了45分钟。午夜时光和相互的不认识,打破了两人初交时的拘谨。我提议彼此介绍一下各自的身份,可是她婉言谢绝了。她说这会把事情全弄糟,不过她留下了我的电话号码。我一再许诺为她保留,直到战争结束。于是她说了一些她的情况,17岁时她嫁给一个自己不喜欢的男人,以后一直分居。她今年36岁,唯一的儿子在前不久的一次空袭中被炸死了,年仅18岁。他是她的一切。她常常跟他说话,好像他还活着。她形容他像朝霞一样美,就跟她自己一样,于是她给我留下了一幅美丽的肖像,我说她一定很美,她笑了,问道:“你怎么知道的?”

        我们越来越相互依赖,什么都谈。我们在大部分话题上看法相似,包括对战争的看法,我们开始读同样的书,以增加谈话的情趣。每天夜晚,不管多晚,我们都要通一次话。如果哪天我因事出城,没能通话,她就会埋怨说她那天晚上寂寞得辗转难眠。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愈来愈渴望见到她。我有时吓唬她说我要找辆出租车立刻奔到她跟前。可是她不允许,她说如果我们相见后发现彼此并不相爱,她会死掉的。整整12个月,我是在期待中度过的。我们的爱情虽然近在咫尺,却绕过了狂暴的感情波澜,正平稳地驶向永恒的彼岸。通话的魅力胜过了秋波和拥抱。

        一天晚上,我刚从乡间赶回伦敦,就连忙拿起话筒拨她的号码。一阵嘶哑的尖叫声代替了往日那清脆悦耳的银铃声,我顿时感到一阵晕眩。这意味着那条电话线出了故障或者被拆除了。第二天仍旧是嘶哑的尖叫。我找到接线生,请求他们帮我查查格罗斯文诺8829的地址,起先他们不理睬我,因为我说不出她的名字。后来一位富有同情心的接线小姐答应帮我查查。

        “当然可以。”她说,“你好像很焦急。是吗?嗯,这个号码所属的那片区域前天夜里挨了炸弹,号码主人叫……”

        “谢谢,”我说,“别说了,请你别说了。”

        我放下了话筒。                                           

                                                                                                                                                                                       (沈东子译,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荆轲之死

    荆轲从秦舞阳手中的托盘里取过地图,身子前倾,双手举过头顶。秦王,这是我们燕国地图,从此以后,燕国将俯首称臣,如大秦之属县,岁岁纳贡,不敢有半点异图。

    秦王喜不自禁,俯身来看。

    地图一点儿一点儿展开,一点点展开,末了,寒光一闪,一柄锋利的匕首出现在眼前。

    荆轲突地执匕朝秦王猛刺,秦王情急中躲开利刃,荆轲奋力追赶……

    “停停停停,”台下赵团长击着手掌,示意台上停了下来,“金科,你演荆轲演了多少年?三十年。三十年一直都这么演?”

    “这是历史正剧,当然这么演!”

    “啧啧啧!”赵团长不停地摆头,“难怪我们剧团濒临倒闭,三十年啊,一成不变!时代不同了,金科,老戏要演出新意,要融入时代元素嘛!这戏要改,一定要改!”

    怎么改?

    赵团长经过一个星期的编写,终于拿出了一个自己十分满意的剧本,剧情是这样的:荆轲并不是什么义士,是一个无赖,整天好酒贪杯爱色敛财,一心想着飞黄腾达。于是买通关系,混骗到了燕王身边。后来见秦国势力强大,燕国岌岌可危,便假托刺秦,携燕国地图、奇珍异宝投靠了秦王……

    金科开始认真地看了两页,看着看着,脸色大变,一抬手将剧本扔出了窗外。

    “狗屁!”金科愤怒地说。

    赵团长心痛地捡回剧本,赶紧收回公文包里。“我说金科,现在不是流行戏说吗?不是流行穿越吗?”不是流行搞笑吗?你那什么什么义薄云天,忠肝义胆,狗屁!谁信?谁看!没人看,哪来钱?没钱哪来房?哪来车!金科呀金科,你不能再固执下去了,好好想想吧!”赵团长痛心疾首地说。

    “要演你演!”金科剑眉倒竖,黑着脸甩手走了。

    赵团长还真想演,但他演得好吗?金科是县剧团的台柱子,金科饰演的荆轲神形毕肖,唱念做打,无不精彩绝伦。只是这金科演荆轲久了,出不来,总以为自己就是荆轲,他敢怒敢言,这不,连赵团长他都不给一点面子。

    赵团长只得强忍着,低下身价去求金科,“金科啊,我初来乍到,您是老革命,一定要支持我的工作啊!如果我们把这个戏演好了,到省里拿个一等奖什么的,奖金可是两万呢!”

    赵团长软磨硬泡了几天,金科才心一软,勉强默认了下来。

    经过两个月精心排练,新版《荆轲刺秦》终于隆重上演。

    首演在县大剧院举行。锣鼓铿锵,大幕开启,艳丽的灯光下,十位盛装女子且歌且舞,巧笑倩兮,美目流转,妖冶异常,歌舞升平中,荆轲摇摇晃晃,晕晕乎乎,醉眼蒙眬,美女们挤眉弄眼,极尽挑逗,荆轲左牡丹,右芙蓉,沉醉在温柔乡里……

    易水送别……

    图穷匕见……

    荆轲从秦舞阳手中取地图在手,突然间神情大变,脸色异常凝重起来。地图一点点展开,一点一点展开,图穷,寒光一闪,一柄锋利的匕首出现在眼前。赵团长大惊,按照新剧本,地图里是没有匕首的。

    荆轲左手扯住秦王衣袖,右手执匕首朝秦王猛刺。饰演秦王的演员覃望也吃了一惊,戏不是改了吗?怎么还刺?金科朝覃望使了一个眼神,低声道,按老剧本演。覃望愣了一下,只好拔剑,一边拔一边奔跑,一边奔跑一边想,赵团长不是吩咐过吗?不,不能按老剧本演,荆轲不能死,死了后面的戏怎么演。于是继续奔跑,装作剑始终拔不出来的样子。金科瞧出来覃望的意思。

    荆轲止步,仰天长笑,“哈哈哈哈!秦王施暴政天怒人怨,荆轲我受重托为民除奸,焉能好美色贪钱财忠义扫地,留千古骂名遗臭万年!罢罢罢!难手刃秦贼,我怎能苟且偷安,纵万死无生也不污我忠肝义胆。”金科突然擅自加进了一段唱词,还好琴师老练,跟了上去。唱罢,荆轲将匕首在脖子上一横,身子一斜,栽倒在地,倒地的那一刻,看得见金科眼中噙满泪水。

    戏完全演乱套了,赵团长急忙令人将幕布拉上。

    奖牌呀!奖金呀!赵团长捶胸顿足。为了奖牌,为了两万元奖金,不管怎样,戏还得演。赵团长只得压住满腔怒火上金科家去求他。金科避而不见,让老婆传出话来,荆轲已死!

    从此以后,金科告别舞台,不再演戏。

(选自2014年07期《小小说月刊》,有删改)

阅读《访草》,完成下列题目。

访草

陈冠学

    我很少访人,却常访草。朋友们都有工作,各忙各的,而草则永远安详地在那儿。我自己便像一株草,总在家里,朋友们来,很少找不到我。

    这个世界若没有了草,人便无法活下去。一个地方若望不见草,对于我来说就成了牢狱。此时我活在草种多到让我有选择的地方,就像食品多到让我只选取佳肴珍馐一般,故我感到十分幸福——虽然对于我自身以外的世界我感到十分不幸。

    我的围墙门,就像陶渊明所说的“虽设而常关”,门闩经常蒙着一层锈,偶尔开门时(有客来时,到村子里去买吃食时,上城市买书时,出去访草时),就粘满了手。

    单是庭面上便有三四十种草,其中如碎米知风草、小画眉草、线叶飘忽草,便可爱得有如小天使,又如天真稚气的小女孩。有了这些草,我实在可以不必再去拉动那生了锈的门闩到田野去。可是一如家里虽有几橱架的书,时而忍不住还是要出去买几本,这庭面边的草就好像是我的另一橱架的书,每日阅读着、摩挲着,给了我无上的快乐与安慰,然而既已知道外边还有些橱架上没有的,就忍不住要出去。

    各个角落有各个角落的草。有时我不出门,就在屋角边访草,或者反过来说,草到家来访我了。一连下过一二十日的雨之后,那大树底下的屋基或后墙上,就不期然有一片新绿吸引住我的目光,苔藓和小冷水花不知几时来家了。

    萧、艾、蒿是草原三姊妹。艾、蒿庭下就有,萧则已随童少年时光一起消失了,于是它成了我的童少年时光的象征,每怀念起童少年时光就想起萧,怀念起萧就想起童少年时光。那一年我在近山脚的荒地上发现了一小片萧,仿佛见着童少年时光返转。不久再去,已了无踪迹。一个小学生在那里放羊,问我何所寻。我说寻萧。小学生笑着说:“搬家了。”我问:“搬哪里去了?”小学生说:“搬到无人的地方去了。”的确,这个时代有人的地方万物就不好存活。最近我在绝对无人到的山脚溪床沙地上发现了一大片萧。啊,但愿这个地方永远不会有人到,好让我的童少年时光跟萧草群落一起长驻!

    十一月起,小金英(兔儿菜)遍地都是,随着朝日的升起,满田野绽开千千万万黄金似的小花,灿烂地闪烁着千千万万点的金光,仿佛随着季节来到,那土层中含蕴着的金质就凝聚着开成了花,要来增饰南台湾美丽的冬春二季一般。这个季节一到,我就频频拉动门闩,门闩再也不生锈了——而且雨季也过去了。小金英随着日出展蕊,直开到晌午便一齐闭合萎谢,第二天晨光到来它又随之而开。这半年花期的田野,上下午截然是两样世界。下午在田野间走着,会觉得上午直似幻境。但是这一两年来遭村人当药材无保留地采拔,景观已经衰残。

    春天一到,满路满阡陌的黄蝴蝶,一忽儿停在草尖上,一忽儿飞起,千点万点,明明灭灭,起起落落,停下时是蝴蝶花,飞起时是花蝴蝶——我一直将它看成是世上唯一会飞舞的花,是异常珍贵的景观,而它却也已随着童少年时光消逝了。今年年初,我在一处已枯的豆田看见了约五十只的小景观,谛视良久,看到惨淡而且褪了色的童少年时光,不由感到一阵凄然。

    村里每个人都记得全村人的名字,在村道上遇见,不单是点点头或挥挥手,而且还唤名。田野里的草,对于我,就跟村里人一样,在路旁田畔遇见,我总要唤唤它的名字;有的,我甚至会站在一旁告诉它,你晓得吗?你有许多名字,也唤这个,也唤那个。比如萧,也叫香蒿,又叫青蒿,又叫茵陈蒿,台湾农人还叫它蚊子香——农家大量用它来为牛熏蚊,这使得萧很快趋于绝灭;而现在农村没牛了,萧看着可能复苏了。

    英国伟大散文家乔治·吉辛喜欢遇见不认识的植物,借着书本的帮助,下一次看见它在路旁闪耀时叫出它的名字。能够叫出原是不认识的草的名字固然快乐,但熟悉的草,唤着它熟悉的名字更加亲切。

    我不是食草的动物,但我没有草便跟食草动物一样活不下去。我固然喜爱孤独,但若不是天上有千万点星星,地上有亿兆根青草,我一刻也无法孤独下去。其实我有这么多的伴,我并不曾孤独过。我所谓孤独,只是求脱出世尘的熏染而已。(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爱犬之死

[英国]弗吉尼亚•伍尔夫

    那是个炎热的下午,坐在街角的那个上了年纪的女乞丐已经在她的西瓜上睡着了。阳光似乎在空气中嗡嗡作响,衰老的猎狗弗拉希靠街上阴凉的一边,顺着它所熟悉的道路,跨着碎步向市场的方向跑去。整个市场阳光耀眼,到处都是凉篷、小摊和色彩艳丽的遮阳伞。女贩们坐在水果筐旁,鸽子拍打着翅膀,钟声在响个不停,马鞭声辞啪作响。佛罗伦萨的各色杂种狗在市场里跑来跑去,这儿嗅嗅,那儿叽叽。整个市场就像蜂房一样热闹,又像火炉一样灼人。弗拉希到处寻找阴凉的地方。它跑到它的朋友卡特琳娜身边,躺卧在她那大筐子的阴影里。一个装着红黄两色鲜花的褐色水罐在边上投下了一道影子,它的头顶上是一座右手伸向前方的雕像,雕像的影子投下来,加深了这一片阴影,使它成了紫色D弗拉希躺在阴影里,观望着小狗们嬉戏玩耍。它们叫着、咬着,伸懒腰打滚,尽情地享受着青春的欢乐;它们互相追逐,跑来跑去,兜着圈子,就像它曾经追逐胡同里的那条西班尼尔狗一样。

    有那么一阵,弗拉希的思绪又回到了雷丁。它想起了帕先生的西班尼尔狗,想起了它的第一个恋人,想起了它青春的狂热和天真。是呵,它有过自己春风得意的日子,它并不妒嫉它们。它已经充分地享受了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快乐,现在已没有什么可抱怨的了。女贩伸手到它身背后搔了搔。弗拉希过去经常偷吃她的葡萄,或干些别的坏事,为此它没少挨她的巴掌。可现在弗拉希老了,她也已不年轻,弗拉希替她看西瓜,她就替它搔耳朵;现在她在织毛衣,弗拉希则在打瞌睡。剖开的大西瓜露出粉红色的瓜瓤,引得苍蝇嗡嗡地围着西瓜直打转儿。

    阳光透过百合花的叶缝,透过那些五颜六色的阳伞惬意地照射下来。大理石雕像减弱了阳光的热度,使它变得像香槟酒一样凉爽、清新。弗拉希躺在那儿,任凭阳光穿过它那稀疏的毛发,直晒在它裸露的皮肢上。市场里的人们一直在叽叽喳喳地讨价还价。买东西的女人不断地走过它的身边,又不时地停下来,用手指摸摸那些蔬菜和水果。集市上永远响着嘈杂的声音,弗拉希很喜欢听这种声音。过了一阵,它在百合花的阴影下面昏昏沉沉地睡着了,沉入了睡梦中。没多长时间,它的脚突然一阵痉挛——是否它梦到了自己正在西班牙追逐野兔:它正顺着被晒得灼热的山坡往上疾跑,身旁一群皮肤黝黑的人正叫着:“兔子!兔子!”同时,野兔则正从灌木丛中窜逃出来?可再过了一会儿,睡梦中的弗拉希又快又轻地吠叫起来,接连叫了许多声——或许是它听见了老主人正在雷丁催促着它这条灵犬前去追猎吧?又过了一阵,它的尾巴局促不安地摇晃起来——莫非是它梦见了老特福德小姐站在萝卜地中愤愤地挥动着雨伞,而自己则正溜回到她的身边,听着她呵斥:“坏狗!坏狗!”而后,它打起呼噜来,陷入了幸福的晚年才会有的那种深沉的酣睡之中。突然,它身上的每一块肌肉都抽搐起来,使得它猛然惊醒过来。它觉得自己似乎在什么险恶之境中——莫非又落入了怀特教堂的那群恶棍之手?莫非刀子又架到了它的喉咙上?

    不管它做了什么梦,总之它恐怖地从梦中惊醒了,撒腿便跑,仿佛它正从死里逃生,要去寻找一个藏身之所。女贩们见此状况,全都哈哈大笑,向它扔着烂葡萄,呼唤它回去。但它丝毫不理睬她们。它在大街上横冲直撞,大车的轮子几乎压着它,使得站着的赶车人连声咒骂,举起鞭子向它抽来。它飞跑过一群光着半截身子的孩子身边,那些孩子一边向它投掷鹤卵石,一边高叫:“它疯了!它疯了!”母亲们赶紧跑到门口,把他们拉了回去。弗拉希真的疯了吗?是太阳晒昏了它的头,抑或是它又听到了维纳斯的猎号,还是某个美国的促战精灵、某个隐匿在桌腿中的精灵终于又俘获了它?总之,不管是什么原因,它笔直地往前疾跑着,从一条街跑到另一条街,一直跑到自己家的大门。它径直跑上楼梯,又径直地冲进起居室。

    布朗宁夫人正躺在沙发上看书,它冲进去时,吓了她一跳。她抬头看了一眼。哦,原来并非什么精灵,只不过是弗拉希。她微笑起来,它跳上沙发,把自己的脸凑到她的脸旁,她已经开始衰老,弗拉希也一样。她俯身瞧瞧弗拉希,真怪,她那宽大的嘴,大大的眼睛,浓密的鬈发,使她的脸仍然与弗拉希古怪地相像。他们各不相同,却似乎又出自同一个模型。他们或许已互为补充,唤醒了对方身体里沉睡的东西。但她是一个人,而它却是一条狗。布朗宁夫人继续看她的书,过了一会,她又看看弗拉希,可是弗拉希却没有抬头看她,它身上发生了一种异乎寻常的变化。“弗拉希”,她叫道,但弗拉希一声不吭。它曾经是生命之物,可现在生机已离它而去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刀疤

(阿根廷)博尔赫斯

    他脸上有一条险恶的伤疤:一道灰白色的、几乎不间断的弧线,从一侧太阳穴横贯到另一侧的颧骨。他的真实姓名无关紧要,塔夸伦博的人都管他叫做红土农场的英国人。

    我最近一次在北方省份旅行的时候,遇上卡拉瓜塔河水暴涨,只能在红土农场过夜。晚饭后,我们到外面去看看天色。不知是由于高兴还是由于腻烦,我忽然异想天开,提到了他脸上的伤疤。英国人脸色一沉,有好几秒钟冷场,我以为他准会把我撵出去。最后,他声调一点没有改变,对我说道:“我不妨把这个伤疤的来历告诉你,可是有一个条件:不论情节多么丢人,多么不光彩,都如实讲,不打折扣。”

    我当然同意。下面就是他的故事。

    1922年前后,康诺特的一个城里有许多策划争取爱尔兰独立的人,我是其中之一。一天下午,我记得很清楚,有一个成员,一个名叫约翰·文森特·穆恩的人从芒斯特省到我们这里。

    他年纪不到二十岁,又瘦小又窝囊,像无脊椎动物似的叫人看了不舒服。我们走到市区尽头,周围的房屋稀稀落落,这时突然响起一阵枪声,使我们大吃一惊。我们赶紧拐进一条土路。一个士兵从着火的棚屋里出来,映着火光,身躯显得特别高大。他厉声吆喝,叫我们站住,我加快了脚步,我那个伙伴却没有跟上。我转过身,只见约翰·文森特·穆恩吓得一动不动,呆若木鸡。我马上再往回跑,一拳把那个士兵打倒在地,使劲推推文森特·穆恩,狠狠骂他,叫他跟我走。他吓瘫了,我只得拽住他的胳臂拉着他跑。我们在火光四起的黑夜里夺路而逃,背后响起一阵密集的枪声。穆恩的右臂给一颗子弹擦过,我们逃进小松林时,他竟然抽抽搭搭地哭了起来。我替他倒了一杯茶,包扎了伤口,发现他挨的那枪只擦破了一点皮肉,没有伤筋动骨。

    第二天,穆恩已经恢复了镇静。他接过我给他的一支烟,然后严格地盘问我,要了解“我们革命党的经济”。他提的问题很有条理,我实话实说,告诉他情况很严重。南面枪声激烈。我对穆恩说,伙伴们在等着我们。我的大衣和手枪在我自己的房间里,我取了回来时,发现穆恩两眼紧闭,躺在沙发上,他觉得自己在发烧,说肩膀痛得厉害。

    我明白他已经怯懦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我尴尬地请他自己多加保重,然后向他告别。那个胆小的人叫我害臊,好像胆小鬼是我,不是文森特·穆恩。

    我那天清晨出门,午前就回了。穆恩在图书室里和谁正讲着话,我听声调知道他在打电话。我听见他提到我的名字,接着又说我晚上七点钟回,还出点子说可以等我穿过花园时逮捕我。我那位十分理智的朋友正在十分理智地出卖我。我还听到他要求保证他的人身安全。

    故事的头绪到这里就乱了,也断了。我只记得那个告密者要逃跑,我穿过梦魇似的黑走廊和使人晕眩的长楼梯穷追不舍。穆恩很熟悉房子的布局,比我清楚得多,有几次几乎被他逃脱。但在士兵们抓住我之前,我把他逼到一个死角。我从墙上将军的兵器摆设中抽出一把弯刀,用那半月形的钢刃在他脸上留下了一条半月形的永不消退的血的印记。“博尔赫斯,你我虽然素昧平生,我把这事的真相告诉了你。你尽可以瞧不起我,我不会难受的。”

    他说到这里停住了。我发现他的手在颤抖。

    “穆恩后来怎么啦?”我问道。

    “他领到了犹大的赏钱,逃到巴西去了。那天下午,他看到几个喝醉的士兵在广场上把一个模型似的人当靶子射击。”

    我等他讲下去,可是半晌没有下文。最后我请他往下讲。

    于是他呻吟一声,怜惜地把那条弯曲的灰白伤疤指给我看。

    “难道你不信吗?”他喃喃地说,“难道你没有看到我脸上带着卑鄙的印记吗?我用这种方式讲故事,为的是让你能从头听到完。我告发了庇护我的人,我就是文森特·穆恩。现在你蔑视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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