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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材料分析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浙江省瑞安市六校联盟2018-2019学年八年级下学期社会法治学业水平检测考试卷(三)(道法部分)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还选举习近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材料二:宪法修正案将宪法第二十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新的宣誓词为:

宪法宣誓誓词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材料三

 

(1)、材料一体现了全国人大依法行使哪些职权?
(2)、为什么“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3)、图3中瑞安市人民法院的做法对推进依法治国方略有何作用?
(4)、在图4活动现场,发现多数同学对宪法知识懵懵懂懂,还仅仅停留在单薄的教科书话语上,宪法观念也十分淡薄。作为我校青少年学子,我们应如何在实践中弘扬宪法精神?
举一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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