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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吉林省白城市第四中学2019高考语文适应训练试卷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明朝羊肉的没落

李舒

    有一次看改编版的《水浒传》,记得是杜淳演的西门庆勾搭潘金莲一折,王婆为他们置了一桌酒席,主菜是炖羊肉。导演还专门为这块羊肉准备了台词:“娘子嫌这羊肉膻?小人却喜欢。最喜欢羊肉膻。”这导演应该没有读过《金瓶梅》。

    《金瓶梅》里,西门庆吃羊肉的次数不算多,虽然西门府家中倒是常备,但多半都是给下人吃。第四十六回里,一碗烧羊肉是给唱曲儿的李娇儿的兄弟李铭吃的;给官哥儿准备的寄名礼中虽有“一脚羊肉”,但哪里比得上“四只鲜鹅,四只鲜鸡”的排场大。

    我小时不大喜欢吃羊肉,只有在冬季,独爱一味带皮羊腩煲。羊肉带皮吃,似乎只是南方习俗,我家中来了里下河地区(今苏中一带)的亲戚,见到羊肉带皮,都大惊失色。周作人的家乡绍兴也吃带皮羊肉,据他考证,韩熙载出使中原,中原人便问起了“江南何故不食剥皮羊?”由此可见,在五代时,江南便有带皮羊肉了。

    羊肉统治中国人的餐桌的年代,已在千年之前。《礼记》里明确规定,君主祭祀时,“牛、羊、猪”是必备,称之为“大牢”,这是只有国君和贵族们才有资格享用的肉食。“大牢”中,牛因为兼具劳动工具的地位,所以吃牛肉的机会便大大减少了。到魏晋之后,人们逐渐减少了家猪的饲养,羊肉开始真正主宰中国人的餐桌。南北朝时期的《洛阳伽蓝记》曾写道“羊者是陆产之最”。唐代《太平广记》中有关肉类的记述总共105处,其中对羊肉的记载就有47处,而猪肉只有12处。

    宋朝皇帝对于羊肉的热爱到达了令人发指的地步,最著名的故事来自宋仁宗。《宋史·仁宗本纪》说仁宗皇帝:“宫中夜饥,思膳烧羊,戒勿宣索,恐膳夫自此戕贼物命,以备不时之须。”想吃羊肉想到夜里睡不着,这大概对羊肉是真爱了。宋朝皇帝对于羊肉的需求确实很大,宋真宗时,御厨每天宰羊350只,仁宗时每天要宰280只羊,英宗时减少到每天40只,到神宗时虽然引进猪肉消费,但御厨一年消耗“羊肉43万4463斤4两”,而猪肉只用掉“4131斤”,还不及羊肉消耗量的零头。

    不过,到了西门庆原型生活的明朝,羊肉已经不如过去那么金贵和流行。万历五年,羊肉1斤卖0.013两纹银,猪肉的价格则是0.018两纹银;到万历二十年,猪肉涨到0.02两,羊肉1斤则需要0.015两。《金瓶梅》中,羊肉只做了一回主角。那是在第五十六回,贫寒的常二找结拜兄弟西门庆借钱,西门庆踌躇半日,借了十二两银子,说是“那日东京太师府赏封剩下的十二两银子”,这句话颇让人想起《红楼梦》里凤姐借给刘姥姥的给丫头们做衣裳的二十两银子。常二拿到钱回家,却听到常二嫂的咒骂:“出去一日,把老婆饿在家里。”于是连忙取栲栳上街买了米和一大块羊肉回来。

    回家时,老婆在门口接转——可见期盼之殷切——道:“这块羊肉,又买他做甚?”常二笑道:“刚才说了许多辛苦,不争这一些羊肉,就牛也该宰几个请你。”

    看到这对寻常夫妇的柴米文字,我忽然鼻头一酸,半晌没说出话来。

(选自《意林》2018年第14期)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杜淳导演专门为西门庆所吃的羊肉设计了台词。 B、中原人喜食剥皮羊肉,羊肉带皮吃为江南习俗。 C、在一千多年前,羊肉就开始统治中国人的餐桌了。 D、《金瓶梅》里羊肉只在第五十六回做了一回主角。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以导演设计西门庆吃羊肉的场景推导出他没有看过《金瓶梅》的结论。 B、文章主要运用羊肉与猪肉的用量与价格对比论证了羊肉的宋盛明衰。 C、文章列举西门庆借钱给常二与凤姐借钱给刘姥姥的事实主要是为反证羊肉的没落。 D、文章论证羊肉从统治中国人的餐桌到没落的变迁,主要是按历史时间顺序推进的。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
A、从五代时开始分化,中原吃剥皮羊肉,江南吃带皮羊肉了。 B、古代祭祀时“大牢”三牲中,羊的地位一直比猪的地位高。 C、贫寒的常二为慰劳妻子借钱买贵羊肉的情节深深打动了作者。 D、中国历史上的羊肉的兴盛和没落与时代和习俗的变迁有关。
举一反三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莫言的小说语言风格独特,里面所隐藏的力量感、速度感是一般作家所没有的。很多人批评他,觉得过分粗糙,远谈不上精粹、谨严,这些都是实情。莫言喜欢放纵自己在语言上的天赋,他似乎也无兴趣字斟句酌。但莫言语言的粗粝、驳杂,未尝不是他有意为之,他似乎就想在一泻千里、泥沙俱下的语言洪流当中建立起自己的叙事风格。莫言是北方人,正规教育只读到小学毕业,如果要他和别的作家,尤其是南方作家比精致、优雅,这绝非他的长处。况且,文学语言的风格是丰富的,精致只是其中一种。

    莫言的长处是他的激情和磅礴。那种粗野、原始的生命力,以及来自民间的驳杂的语言资源,最为莫言所熟悉,假若删除他生命感觉和语言感觉中那些枝枝蔓蔓的东西,那他就不是今天的莫言了。莫言所追求的语言效果正是泥沙俱下的,普通话中夹杂着方言、土语、俚语、古语,极具冲击力和破坏力。有些作品由于过分放纵,节制力不够,也未必成功,但无论你是否喜欢,都能令你印象深刻。有些作家一天就写千儿八百字,他习惯慢,细心琢磨,一字一句;有些作家则崇尚一泻千里,一发而不可收拾。莫言显然属于后者。

    莫言用的语言是普通话,但中间夹杂着民间大量的口语、俚语,但又不是刻意的方言写作。保存在山东方言里的一些古语,譬如锋利说成“风快”,漂亮说成“奇俊”,天气很热说成“怪热”,这些词,现代人也能理解,用在小说中就显得古雅而有趣。莫言的小说语言是多重的、混杂的,未必规范,但有活力,而且狂放、恣肆、汹涌,这是在别的作家身上未见的。有些作家崇尚精雕细琢,譬如汪曾祺的小说,都是大白话,没有什么装饰性,也很少用形容词,但你能感觉到他的语言是讲究的,用词谨慎;格非的小说,书卷气很浓,他用书面语,有时还旁征博引,但也不乏幽默,这和他一直在大学教书有关;苏童的小说语言你能感到南方生活潮湿、诗意的氛围;贾平凹的小说语言有古白话小说的神韵,也有民间的土气。莫言的语言风格比他们更为驳杂。莫言的语言有时是对生活的模仿,充满聒噪的色彩,有时是对传统语言的挑战,是一种狂欢。莫言并不愿意守旧,他在语言上,更有狂欢精神,亵渎的、嘲讽的、滑稽的、幽默的、庄重的、深情的,汇聚于一炉,斑斓而驳杂,有时也会令人不快,但这就是莫言,一个为他自己的语言世界所塑造的莫言。

    这种写作风格、语言风格的不同,和作家的气质、个性相关,甚至和作家的身体状况也有关系。鲁迅写不了长小说,他的文章越到后来写得越短,这和鲁迅所体验到的绝望感有关,他从小说写作转向杂文写作,就表明他对小说那种迂回、曲折、隐蔽的表达方式已感不足,面对深重的黑暗现实,他更愿意用短兵相接、直抒胸臆的方式把自己所想说的说出来,所谓“放笔直干”,就是这个意思。这不仅和鲁迅的思想体验有关,也和鲁迅的身体、疾病有关。莫言的小说则有大量的长句子,这点和鲁迅不同,他体魄强健,气息是不同的。

(选自谢有顺《莫言小说的特质》,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鲜花贯穿于宋人生活中的繁忙景象。但冬夏揖别,秋去冬来,四季的花样年华在时间的秩序里却永无聚首之日,于是宋人把四季的花样叠拼起来,让每一个好景致定格在一个瞬间里。这便是宋代流行的“一年景”。

    “一年景”源于簪花。宋制:新进士赴闻喜宴时,要由皇帝赏赐鲜花簪戴。宋太宗在宴会上曾赐千叶牡丹给寇准簪戴,宋真宗也常常赐花给大臣簪戴,以示恩宠。皇家风尚,必风行民间,虽然品质层色渐次下流,不过,这正是民本主义所带来的从众的社会心理所致。欧阳修在《洛阳牡丹记·风俗记》里写道:春时城中无贵贱皆插花,虽挑担走街串巷者亦然。《武林旧事》也有这样的记载:“妇人簪戴,多至七插,所直数十券,不过供一饷之娱耳。”宋代女子还把应季的鲜花夹在书册中间,使之渐渐缩水为干花瓣,留作冬天簪发髻插花之用,宋人称之为“花蜡”。不过,干花易碎,亦不够鲜美,于是女子们仿制鲜花,称作“像生花”。“像生花”暗喻了一种努力对自然生命状态的模仿,对生命形式的尊重与审美,对自我与对自然外在的细腻体贴与平视。

    “像生花”可以做出一年四季的各色花朵,如果喜欢,就把一年四季的花朵都簪戴起来,“一年景”花冠便被热宠。然而,“像生花”也有贵贱之分。皇家花冠上的“像生花”大多用罗娟、金玉、玳瑁制成,《历代帝王图》所描绘的皇后服饰、仕女花冠恐怕是最昂贵的“一年景”了,最普通民女也恐怕只能自选力所能及的花料了。但宋人的花事,早已脱离了功利的羁绊,从皇家、士大夫到平民百姓,那份美丽已是每天生活里必不可少的精神点缀,是一种全民精神生活方式的呈现。“一年景”一直风靡至南宋末年。北宋靖康初年,京师妇女喜爱用四季景致为首饰衣裳纹样,从丝绸绢锦到首饰、鞋袜,“皆备四时”。京城人把这种从头到脚展示一年四季景物的穿戴,称为“一年景”。

    “一年景”在出土文物和宋画里更加风雅多彩。福建南宋黄升墓和江西德安南宋周氏墓都出土了纹样精美的“一年景”丝织品。黄升墓墓主和德安周氏,都戴有高贵的头饰,梳高冠,插金钗银簪,罩金丝彩冠。依据宋人对“一年景”的热情追捧,彩冠上应该插满了四季的鲜花,不过除了金银财宝,鲜花已随墓主化为尘土了,想必正合墓主心愿,这便是鲜花的可爱处,不留恋,不永恒。沈括在《梦溪笔谈》卷十七中,引用了张盐远《画评》说:王维画画,多不问四时,画花往往以桃、杏、芙蓉、莲花同画一景。应该说,王维早已将花中的“一年景”入画了,以此来宣泄他对自然的拥有,对生命的审美期待。

    既然人生如四季流转,美好的生命就不能成为被时间拉长的影子,亦不能任由时间分割。每一天都有一生的丰满,每一瞬间都有四季的奢华。“一年景”便是宋人以审美之眼对自然的独特把握,是在刻骨铭心处生长出来的生命态度,是一曲人生的欢乐颂。

(摘编自李冬君的《宋人嘉年华》)

阅读下面选文,完成下面小题。

    据有几个文学史家的意见,诗的发展是先有史诗,次有戏剧诗,最后有抒情诗。中国诗可不然。中国没有史诗,中国人缺乏伏尔所谓“史诗头脑”,中国最好的戏剧诗,产生远在最完美的抒情诗以后。纯粹的抒情诗的精髓和峰极,在中国诗里出现得异常之早。所以,中国诗是早熟的。早熟的代价是早衰。中国诗一蹴而至崇高的境界,以后就缺乏变化,而且逐渐腐化。这种现象在中国文化里数见不鲜。譬如中国绘画里,客观写真的技术还未发达,而早已有“印象派”“后印象派”那种“纯粹画”的作风;中国的逻辑极为简陋,而辩证法的周到,足使黑格尔羡妒。中国人的心地里,没有地心吸力那回事,一跳就高升上去。梵文的《百喻经》说一个印度愚人要住三层楼而不许匠人造底下两层,中国的艺术和思想体构,往往是飘飘凌云的空中楼阁,这因为中国人聪明,流毒无穷地聪明。

    贵国爱伦·坡主张诗的篇幅愈短愈妙,“长诗”这个名称压根儿是自相矛盾,最长的诗不能需要半点钟以上的阅读。他不懂中文,太可惜了。中国诗是文艺欣赏里的闪电战,平均不过二三分钟。比了西洋的中篇诗,中国长诗也只是声韵里面的轻鸢剪掠。当然,一篇诗里不许一字两次押韵的禁律限制了中国诗的篇幅。可是,假如鞋子形成了脚,脚也形成了鞋子;诗体也许正是诗心的产物,适配诗心的需要。比着西洋的诗人,中国诗人只能算是樱桃核跟二寸象牙方块的雕刻者。不过,简短的诗可以有悠远的意味,收缩并不妨碍延长,仿佛我们要看得远些,每把眉眼颦蹙。外国的短诗贵乎尖刻斩截。中国诗人要使你从“易尽”里望见了“无垠”。

    一位中国诗人说:“言有尽而意无穷。”另一位诗人说:“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用最精细确定的形式来逗出不可名言、难于凑泊的境界,恰符合魏尔兰论诗的条件:

    那灰色的歌曲

    空泛联接着确切。

    这就是一般西洋读者所认为中国诗的特征:富于暗示。我愿意换个说法,说这是一种怀孕的静默。说出来的话比不上不说出来的话,只影射着说不出来的话。

(节选自钱钟书《谈中国诗》)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经过几代人的努力,中国现代文学已基本上完成了自己的学科建构。中国当代文学已经走过六十多年的历程,在时间上是现代文学的两倍多,但却是一个处于“未完成”状态的年轻学科。在当前我国大力倡扬“文化自信”的背景下,直面中国当代文学学科的问题与困惑,并寻求学科发展的新路径和新方法,应成为当代文学研究不容回避的议题。

    当代文学的学科建构离不开“外源性”的理论资源,而且事实上,它在推动当代文学的学科建设方面曾起到重要作用。问题是,长期以来,我们热衷于向“西方取经”,过于偏重这些“外源性”资源。上世纪80年代我们崇拜黑格尔的“历史哲学”,90年代服膺阿尔都塞的“历史总体性”和詹姆斯的“永远历史性”,新世纪迷恋福柯的“知识考古学与谱系学”以及德里达的“解构学”。对于海外华人学者的研究成果,我们同样顶礼膜拜、趋之若鹜。举例说,美国华裔汉学家王德威的论文《被压抑的现代性——没有晚清,何来“五四”?》的发表,就无异于在国内现当代学术界扔进了一颗深水炸弹。一时间,当代文学研究领域里到处都是“被压抑的现代性”话题,甚至“没有……,何来……”的句式也到处被模仿。

    当代文学学科建设不应失去自己的学术主体性。我们的当代文学史写作要有自己的学科特色、基本范畴、主体身份和当代性品格。当代文学学科建设要将落脚点转移到“内源性”理论资源上来,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优秀的传统文化,二是中国的本土经验,三是清代“朴学”的实证方法。比如传统文化中的文章学传统、《史记》对理想文化人格的塑造和高超的叙事技巧,都可以成为我们撰写当代文学史的参照,并促使当代文学史家去思考一些更深层次的问题,如当代文学如何回归或复活传统的叙事美学与诗学,等等。当代优秀作家已清醒意识到:优秀的文学作品不是西方哲学思想的演绎,也不是技术主义的炫技,而必须植根于本民族的沃土中,并通过“本土经验”的形象化和具体化,以深邃的思想和博大的情怀、高贵的精神气质,引导人类走向真善美的新高度。关于清代“朴学”的方法论问题,有学者认为,“中国作为世界的文明古国,也是作为史籍最为宏富的国度,在历史化问题上自有其广博而又独特的资源、思路和方法。”不过,必须看到,清代“乾嘉学派”那一套方法对当代文学史料的收集整理是有用的,但它的琐杂考证和重学问而轻人文的理论对于建构当代文学史应有的广度、厚度和深度,则是无效甚至是不利的。

    中国现当代文学学科的奠基者王瑶说过,文学史学科“总要发展,要突破过去,要后来居上。每个时代都应该达到自己时代的高度”。期待随着新时代的到来,文化自信心的恢复,当代文学学科建设也将脱羽成熟。

(摘编自陈剑晖《当代文学学科建构与文学史写作》)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20世纪60年代,随着大型射电望远镜性能的提高,在天体物理学这门最引人入胜的学科里,接连传出了几项重大发现,这就是:类星体、脉冲星、微波背景辐射和星际有机分子。

    1960年发现了第一个类星体,它的最大特征就是光谱线的红移特别大,这表示它离我们地球非常遥远,竟有几十亿到上百亿光年以上。另一方面,类星体的光度要比整个银河系(银河系中约有1000亿颗恒星)还要强100—1000倍,射电亮度更要强10万倍!可是,类星体的体积却很小,只有银河系的几千万亿分之一!是什么原因使类星体能在如此小的体积内积聚着这样巨大的能量呢?是不是存在着一种我们今天还没有了解的新能源呢?随着多年来观测资料的积累,已发现了6200多个类星体。人们虽然对它有了一些了解,但它们的本质仍然是一个谜!

    1967年,两位英国天文学家在天空中观测到一个奇特的射电源,它们以极其精确的周期重复地发出一个个射电脉冲,脉冲的准确度胜过普通的钟表。起初,天文学家们甚至怀疑它们是来自宇宙中的高级生物向我们发送无线电报呢!后来又陆续发现了一系列这样的天体,通过研究,天文学家认识到,这是一种新的天体——快速自转的中子星,称脉冲星。现在,已经发现的脉冲星有550多个。脉冲星的质量与太阳差不多,体积却十分小,通常直径只有10—20千米,因此密度很大,1立方厘米的脉冲星物质竟有1亿吨,是太阳核心物质密度的1万亿倍!脉冲星表面温度在1000万摄氏度以上,核心温度更高达60亿摄氏度。在这种高温高压下,物质处于一种奇异的状态——中子态,即原子的外层电子全部被挤入原子核而与核内正电荷中和,结果,原子核呈中性不带电状态,核与核紧密地排在一起而使体积大大缩小。现在不少人认为,脉冲星是一种年老的恒星,因其核燃料消耗完毕,引起了一场灾变而坍缩的结果。脉冲星的发现者也因此获得了1974年诺贝尔物理学奖。

    1965年,两位美国物理学家在寻找干扰卫星通信系统的噪声源时,偶然发现天空的各个方向上都有着一种微弱的微波辐射,它们相应于绝对温度为3K的黑体辐射。这种辐射来自宇宙深处,各个方向上几乎完全相同,可见宇宙并不是“真空”。这个现象在天文学上称为微波背景辐射。它为宇宙起源于大爆炸这一理论提供了最好的观测证据。

    20世纪60年代,人们在对星际空间中的短厘米波和毫米波射电辐射做了大量观测以后,出人意料地发现了多种多样的以分子形式存在的宇宙物质,其中不仅有简单的无机物,还有比较复杂的有机分子。星际分子与恒星的演化有着密切的关系。更重要的是,星际有机分子的发现,为宇宙中生命起源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线索。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文艺是一种表现而不是一种卖弄。表现的理想是文情并茂,“充实而有光辉”,虽经苦心雕琢,却是天衣无缝,自然熨贴,不现勉强作为痕迹。一件完美的艺术品像一个大家闺秀,引人注目而却不招邀人注目,举止大方之中仍有她的贞静幽闲,有她的高贵的身份。

    艺术和人一样,有它的品格,我们常说某种艺术品高,某种艺术品低,品的高低固然可以在多方面见出,最重要的仍在作者的态度。品高的是诚于中,形于外,表里如一的高华完美。品低的是内不充实而外求光辉,存心卖弄,像小家娼妇涂脂抹粉,招摇过市,眉挑目送的样子。

    文艺的卖弄有种种方式。最普遍的是卖弄词藻,只顾堆砌漂亮的字眼,显得花枝招展,绚烂夺目,不管它对于思想情感是否有绝对的必要。从前骈俪文犯这毛病的最多,现在新进作家也有时不免。

    其次是卖弄学识。文艺作者不能没有学识,但是他的学识须如盐溶解在水里,尝得出味,指不出形状。有时饱学的作者无心中在作品中流露学识,我们尚不免有“学问汩没性灵”之感,至于有意要卖弄学识,如暴发户对人夸数家珍,在寻常人如此已足见趣味低劣,在文艺作品中如此更不免令人作呕了。

    过去中国文人犯这病的最多,在诗中用僻典,谈哲理,写古字,都是最显著的例。新文学作家常爱把自己知道比较清楚的材料不分皂白地和盘托出,不管它是否对于表现情调、描写人物或是点明故事为绝对必需,写农村就把农村所有的东西都摆进去,写官场也就把官场所有的奇形怪状都摆进去,有如杂货店,七零八落的货物乱堆在一起,没有一点整一性,连比较著名的作品如赛珍珠的《大地》,吴趼人的《二十年来目睹之怪现状》之类均不免此病,这也还是卖弄学识。

    第三是卖弄才气。文艺作者固不能没有才气,但是逞才使气,存心炫耀,仍是趣味低劣。像英国哲学家休谟和法国诗人魏尔兰所一再指示的,文学不应只有“雄辩”(eloquence),而且带不得雄辩的色彩。

    “雄辩”是以口舌争胜,说话的人要显出他聪明,要博得群众的羡慕,要讲究话的“效果”,要拿出一副可以镇压人说服人的本领给人看,免不掉许多装模作样,愈显得出才气愈易成功。但是这种浮浅的炫耀对于文学作品却是大污点。一般文学作者越有才气,也就越难避免炫耀雄辩的毛病。

    从前文人夸口下笔万言,倚马可待,文成一字不易,做诗押险韵,和韵的诗一做就是几十首,用堂皇铿锵的字面,戏剧式表情的语调,浩浩荡荡,一泻直下,乍听似可喜,细玩无余味,这些都是卖弄才气,用雄辩术于文学。爱好这一类的作品在趣味上仍不很高。

选自朱光潜《文学上的低级趣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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