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卷
题型:材料分析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2019年社会法治初中学业水平测试试卷
法律链接:《刑法修正案(九)》在第291条中增加一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材料一:近年来,一些中小学校园欺凌事件时有发生,原因见下图漫画“缺失”。这给受害人身体和心理造成很大伤害。为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2016年11月教育部联合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部门,针对学生欺凌问题联合发布《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
材料二:1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发布。该法为网络违法犯罪设置了“带电”的高压线,如网站不实行用户“实名制”最高可罚50万元人民币,非法买卖个人信息即使无所得也得罚百万。近年来,我国网络犯罪占犯罪总数的1/3,且每年以近30%的幅度上升。网络安全法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材料三:9月2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其中,对失信被执行人(老赖)的联合惩戒措施多达100多项,如禁当公务员、人大代表,并就其坐高铁、飞机,住酒店,买房,子女就学等作了具体限制措施。《意见》几乎涉及一个人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①延伸了生命的价值 ②努力践行敬业价值准则
③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④热心公益事业
2016年以来,被告人张某、严某、陈某等人多次采用恐吓他人等手段替人讨债,从中获取非法利益,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恶势力团伙。2019年2月江苏省无锡市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严某、陈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一年不等的刑罚,并追缴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律链接:《刑法》规定情节恶劣的恐吓行为属于寻衅滋事行为之一,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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