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

试题 试卷

logo

题型:现代文阅读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广东省江门市第二中学2018-2019学年七年级下学期语文3月月考试卷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麦与镰的季节

    ①时光,以镰刀的脚步,一步一步走近。阳光的移动,河水的流逝,月亮的圆缺,燕去雁归,土地在河水中移动,这就是时间的脚步。在收割着地面的一切,不知不觉间,夏季来了。麦子在逐日褪去身上的绿色外衣,披上淡黄色的衣衫。

    ②立夏过后,扬花的麦子,总是羞涩地将两点花瓣儿挂在穗头,麦地里就多了一层淡雅的粉白。粉白不起眼,只是很温情,像乡村的少女,匆匆赶路,总是散着一绺头发,低着眉,红着脸,青春的气息,舒畅而又细腻。

    ③麦子是土地的女儿,也是养育乡村的母亲。就像乡村的女孩儿有一天也会感到受孕的幸福,以生命创造生命,在痛苦的幸福中祈福。

    ④初夏,楝子花开,是麦子逐渐成熟的标志。羽状的复叶是苦的,粗糙的树皮是苦的,椭圆的果实是苦的,深埋的根须也是苦的,苦心的苦楝树,淡紫色的小花朵浓郁的开满整个灌浆时节,一种独特的苦香四处弥漫。麦子的成熟,是和石榴花开相应和的,饱满的麦粒,堆满我们的院落,火红的花朵,摇曳在我们的每一段岁月。岁月,让人的感情发生着变化,就像葡萄在时间的催化下变成美酒一样,浓郁芳香醉人。

    ⑤我曾在柔和的春夜漫步田间,微朦的月光下,小麦,在风中摇曳,显示出努力生长的模样,土地是软绵绵的,踏上去有一种舒服的感觉,新翻的泥土散发着一种特有的气息,与小麦散发的清香味糅合在一起,有一种给人向上的力量的感觉。月光如水,静静地泻在田野作物的叶面之上,像洁白的乳汁。作物在春的时节,努力地拔节生长,似乎能听到生长的声音,一种向上的音响。

    ⑥麦子是温柔的女子,在召唤阳刚的镰刀。初夏时节,麦子成了待阁的少女。

    ⑦我手握镰刀,弯腰低头,向麦子致敬。或许是她们太矮小,不,是她们太牵挂母亲。我只好蹲下,与她们近距离接触。我再一次对她们感念,我单膝跪下,进一步向她们致敬。

    ⑧一分神,手指被锋利的镰刀轻轻划破,殷红的血液,在光洁的镰刀上留下斑斑痕迹。不知是麦子柔弱,还是土壤疏松,镰刀时而割断麦子,时而又将麦子连根拔起,麦芒刺伤我的手指和手背,隐隐作痛。

    ⑨远方的养牛院子里,牛的尾巴在不停地摇摆,驱赶着身边的蚊蝇,姿态很甜美,旋律也很优雅。或许,牛儿们知道麦子成熟,收割后,被轧扁的麦秸是它们最好的食粮,麦田就是它们天然的谷场和食料厂。

    ⑩有些植物追求肥沃,有些植物则追求空间,而麦子,是既追求肥沃,又追求空间的农作物。当冬日万物沉睡时,麦子则在广袤的土地之上苏醒,绿色在田野间镶上了边框,她们是那么纤细,是那么弱小,是那么新绿。此刻面对金色麦田,她们过往的绿色身影,在我们的眼前不停地晃动。绿色,是最感人,最有情的。她们不像红色那样热,不像蓝色那样冷,她们柔和美好,给人安慰,使人安静,叫人思索。

    ⑪手指的鲜血,给她们配上热烈的色彩,使她们显得更加美好柔和,给人安慰,给人安静,让人增添无限的思索……

(1)、根据文章内容,将表格补充完整。

扬花的麦子

成熟的麦子

收割麦子

赞美麦子

饱满

努力生长

(2)、文中划线句子富有表现力,请加以赏析。

麦子在逐日褪去身上的绿色外衣,披上淡黄色的衣衫。

(3)、第④段写麦子成熟季节时,还写到了楝子花开和石榴花开,有何作用?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按要求答题。

                                                                                              苔痕上阶绿
                                                                                                 郑耀虎
      ⑴苔藓,在南方随处可见。
      ⑵在街上行走,只要有泥土的地方就可以看到苔藓,就像地毯一样。如果你踩一下,你会感觉软绵绵的,有一厘米厚。如果挖一块下来仔细观察,你会发现它是由很多相同的单位肩并肩、根连根地排列在一起组成。再仔细观察这个小的单位,像一株“小苗”。“小苗”分两个部分:底部呈黑褐色,粘着泥土,像普通植物的根,上面的部分呈绿色,像普通植物的叶子。在这里之所以用“像”这个词来描述,是因为它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根”和“叶子”。虽然这两部分的功能和高等植物的根和叶类似,但是结构有很大的区别,还没有分化出维管组织,甚至只是一单层细胞,应该把像根的部分称为假根(或类根),把像叶子一样的部分成为茎叶体(茎和叶还没有分化成独立的器官)或叶状体,正如动物学家把蝗虫的“嘴”称为口器,把羚羊的“脚”称为蹄一样。
      ⑶有时候,你观察到的苔藓不是上面所说的那样。你可能会发现“地毯”比较薄,并且上面会丛生着一些“豆芽”。这些“豆芽”的梗是红色的,插在叶状体上,“豆芽”的头是红褐色,有时上面分布着黑褐色的粉末,你可能会猜到这些“豆芽”就是苔藓的生殖器官。的确,这些“豆芽”头上的粉末就是苔藓的孢子,孢子落在地上,会生出新的苔藓,这就是典型的孢子生殖。这个“豆芽”就是苔藓的孢子体。如果长时间连续观察,你会发现这样的现象:一块湿润的土地慢慢变绿,慢慢长出一层肥厚的“地毯”,这层地毯全部由叶状体组成;过一段时间后“地毯”变薄,在地毯上长出孢子体;再过一段时间,孢子体渐渐枯萎,“地毯”的面积增大,又继续变得肥厚,如此循环往复。这就是苔藓的世代交替现象。
      ⑷苔藓喜欢湿润的环境,一方面是因为它继承了藻类植物的“传统”,其受精作用还离不开充足的水分;另一方面,从形态上来讲,它还只有“假根”,假根没有维管组织,吸水的能力还不是很强,必须把整个身体都“沉浸”在水分中才能维持生命。虽然没有进化出发达的吸水器官,但是苔藓整体的吸水能力是惊人的,其吸水量可以达到干重时的15—20倍,而且有苔藓覆盖的区域水分蒸发量只有净水表面的1/5。因此,苔藓既是水孕育的,又是水的忠诚卫士。在森林草原、沼泽滩涂、河边湖畔、路旁街边、墙角砖缝,只要是稍有湿气的地方都有它们的生长,同时它们也守卫着这一片湿润。
                                                                                                                                ——《教师博览》(有删节)

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
                                                                           浅夏槐花开
      初夏是一个很容易被忽略的光阴区间,好比弟兄三个中那个最不打眼的可怜的老二。迎春花开了,桃李花谢了,春天一如满城的烟柳风絮,眼见它来,不知它去,悚然发觉的时候,已经是烈焰当空烧的盛夏了。如若不是无意中抬头看见那几树雪白的槐花,不是一缕缕清雅沁脾的槐花暗香飘入鼻孔,提醒我现在正是浅夏,正是一年中不算冷也不算热的最佳时节,恐怕我会像很多个往年一样,对浅夏毫无印象。
      几棵苍劲婆娑的槐树长在中学的校园里,巨大的树冠逸出墙外,遮住巷道上方的一小片天空。每天清晨,我匆匆穿越这条曲折绵延的巷道去单位上班,记忆中,似乎从来不曾抬头望一望那几柄荷盖一样的树冠,哪怕是炎夏经过时,它们曾慷慨地赐予过我惬意的清凉。满脑子里想着的,是繁杂无休的公务以及纠结如麻的人事。然后一整天,在许许多多貌似必须且正确实则可有可无的文山会海以及来往应酬之中,密密实实地虚空着。一个陷入了红尘的人是不可救药的,是不可理喻的,是可怜复可悲的,如同一截淹没在荒芜沼泽中的树桩。人生,有时像一个并不可笑的笑话。
      多年以前,在我还是一个青涩而又意气风发的青皮后生的时候,皖西南那个名叫木瓜冲的村庄里我的故园的院墙外,还生长着一大片茂密的槐树林。在那有着无尽的闲空的青春期,我常常捧着一本书,在槐荫下潜心阅读,或者在繁茂的槐花下望着一只正在搬运猎物的蚂蚁发呆。青春是一件颇可艳羡的事,尤其是在华年渐逝的今天回头去望。
      然而,每一段生命都自有其欢欣,也自有其焦愁,青春也是一件颇为迷惘的事。除了大把的韶华,除了怀抱高而又高、远而又远的理想,青春一无所有,乃至一无是处。在似乎拥有了一个普通庶民经过不懈努力应当拥有的一切的今天,在一些个稍稍清醒的夜晚,再打量那些远去的岁月,不能不发出一些庸俗的然而现实的“光阴似箭,日月如梭”的感叹:一个人的得到,其实完全是付出了青春的惨痛代价的,如果有可能,我愿意把现在所拥有的一切的一切,换取时光倒流,哪怕是回到那因为前途迷茫惆怅不已的一无是处的18岁。
      曾经嘲笑过古代那些梦想长生不老因而求药求仙的君王,也曾经讽刺过那些意志消沉、沉迷于享受、庸庸碌碌的中年,现在想来,我有什么理由嘲笑和讽刺他们?过去的他们就是
      今天的我,任时光流转,史册翻过,生命貌似坚强实则脆弱的本质,从未发生过根本性的变化。而生命的价值和可贵之处,或许正在于它的短暂倏忽和不可复现。
      30岁以前,我是一个很有个性的人;30岁以后,我是一个适应性很强的人。一个人的成熟必须以牺牲自我为前提。锋利的刀片伤人也伤自己,圆润的河石呢,它心甘情愿地被裹胁在河水之中,难道就真的觉得安妥?人生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关于进取和妥协的悖论,无论左或者右还是居中,都无法完满,残缺是它内在的不可更改的本质。一个成功地活了一世的凡人,不过是竭力在有限的生命中,尽最大的可能接近原初无限的愿望罢了。
      有一点却是肯定的:生命需要亮丽的色彩。这亮色,就像这鸣蜩咝咝山花开遍的五月,就像这浅夏时节无比通透的碧云天,就像这满树一串串灿白馨香的槐花。

阅读下面文字,回答问题。
         ①孩子往往羡慕大人;老人往往羡慕孩子;普通人羡慕名人;名人又羡慕普通人。
        ②羡慕的原因都是相似的,羡慕的对象却各有不同:失败者羡慕成功者;丑陋者羡慕美貌者;穷人羡慕富翁……有的人喜欢将羡慕之情溢于言表,有的人则把羡慕的秘密深藏在心底。
        ③曾听到一个真实的故事,某公司有一妙龄女子,不仅性情温柔,容貌出众,还能歌善舞,是众多男人倾慕的对象。不久前她突然昏倒住进医院时,人们才知道她患有严重的先天性心脏病。当同事们前去医院探望她时,她含着泪说:“我羡慕你们每个人,因为你们拥有健康。”
       ④许多人喜欢抱怨自己生不逢时,运气不好,感叹人生苦涩,发财无门,却对自身拥有的一切视而不见。事实上,从某些意义上讲,能来到这个世界本身就是一种幸运,能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则是最大的幸运。无论你是谁,一定有许多相识或不相识的人在由衷地羡慕你,羡慕你的健康,羡慕你的年轻,羡慕你的高大,羡慕你的聪明才智……。
       ⑤羡慕别人所得到的,不如珍惜自己所拥有的,哪怕是疼痛,是追悔,是无奈,是无声无息,是普通平凡。当你暮年回首时,这一切都将成为永不复来的青春证明和生命印记,美好而生动。永远不要在一味羡慕他人的沼泽中失去自己,永远不要在羡慕他人时轻视您自己,因为你羡慕的人也许正在羡慕你,明天的你也许要羡慕今天的你。

阅读下面的文段,回答问题。

为谁

龙应台

    我不懂得做菜,而且我把我之不懂得做菜归罪于我的出身——我是一个外省女孩;在台湾,“外省”其实就是“难民”的意思。外省难民家庭,在流离中失去了一切附着于土地的东西,包括农地、房舍、宗祠、庙宇,还有附着于土地的乡亲和对于生存其实很重要的社会网络。

    因为失去了这一切,所以难民家庭那做父母的,就把所有的希望,孤注一掷地投在下一代的教育上头。他们仿佛发现了,只有教育,是一条垂到井底的绳,下面的人可以攀着绳子爬出井来。

    所以我这个难民的女儿,从小就不被要求做家事。吃完晚饭,筷子一丢,只要赶快潜回书桌,正襟危坐,摆出读书的姿态。妈妈就去洗碗了,爸爸就把留声机转小声了。背《古文观止》很重要,油米柴盐的事,母亲一肩挑。

    自己做了母亲,我却马上变成一个很能干的人。厨房特别大,所以是个多功能厅。孩子五颜六色的画,贴满整面墙,因此厨房也是画廊。餐桌可以围坐八个人,是每天晚上的沙龙。另外的空间里,我放上一张红色的小矮桌,配四只红色的矮椅子。任谁踏进来都会觉得,咦,这不是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的客厅吗?

    当我打鸡蛋、拌面粉奶油加砂糖发粉做蛋糕时,安德烈和菲利普就坐在那矮椅子上,围着矮桌上一团新鲜可爱的湿面团,他们要把面团捏成猪牛羊马各种动物。蛋糕糊倒进模型,模型进入烤箱,拌面盆里留着一圈甜软黏腻的面糊,孩子们就抢着用小小的手指去挖,把巧克力糊绕满了手指,放进嘴里津津地吸,脸上也一片花糊。

    我变得很会有效率做菜。食谱的书,放在爬着常青藤的窗台上,长长一排。胡萝卜蛋糕的那一页,都快磨破了;奶酪通心粉、意大利千层面那几页,用得掉了下来。(甲)我可以在十分钟内,给四个孩子——那是两个儿子加上他们不可分离的死党——端上颜色漂亮而且维他命ABCDE加淀粉蛋白质全部到位的食物。然后把孩子塞进车里,一个送去踢足球,一个带去上游泳课。中间折到图书馆借一袋儿童绘本,冲到药房买一只幼儿温度计,到水果店买三大箱果汁,到邮局去取孩子的生日礼物包裹同时寄出邀请卡……然后匆匆赶回足球场接老大,回游泳池接老二,回家,再做晚餐。

    母亲,原来是个最高档的全职、全方位CEO,只是没人给薪水而已。

    然后突然想到,啊,油米柴盐一肩挑的母亲,在她成为母亲之前,也是个躲在书房里的小姐。

    孩子大了,我发现独自生活的自己又回头变成一个不会烧饭做菜的人,而长大了的孩子们却成了美食家。菲利普十六岁就自己报名去上烹饪课,跟着大肚子、带着白色高筒帽的师傅学做意大利菜。十七岁,就到三星米其林法国餐厅的厨房里去打工实习,从削马铃薯皮开始,跟着马赛来的大厨学做每一种蘸酱。安德烈买各国食谱的书,土耳其菜、非洲菜、中国菜,都是实验项目。做菜时,用一只马表计分。什么菜配什么酒,什么酒吃什么肉,什么肉配什么香料,对两兄弟而言,是正正经经的天下一等大事。

    我呢,有什么就吃什么。不吃也可以。一个鸡蛋多少钱,我说不上来。冰箱,多半是空的。有一次,我为安德烈下面——是泡面,加上一点青菜叶子。

    汤面端上桌时,安德烈吃了两口,突然说:“青菜哪里来的呀?”

    我没说话,他直追,“是上星期你买的色拉对不对?”

    我点点头。是的。

    他放下筷子,一副哭笑不得的神情,说:“那已经不新鲜了呀,妈妈你为什么还用呢?又是你们这一代人的习惯,对吧?”

    他不吃了。

    过了几天,安德烈突然说:“我们一起去买菜好吗?”

    母子二人到城里头国际食品最多的超市去买菜。安德烈很仔细地来来回回挑选东西,整整三个小时。回到家中,天都黑了。他要我这做妈的站在旁边看着,“不准走开喔。”

    (乙)他把项级的澳洲牛排肉展开,放在一旁。然后把各种香料罐,一样一样从架上拿下来,一字排开。转了按钮,烤箱下层开始热,把盘子放进去,保持温度。他把马铃薯洗干净,开始煮水,准备做新鲜的马铃薯泥。看得出,他心中有大布局,以一定的时间顺序在走好几个平行的程序,像一个乐团指挥,眼观八方,一环紧扣一环。

    电话铃响。我正要离开厨房去接,他伸手把我挡下来,说:“不要接不要接。留在厨房里看我做菜。”

    红酒杯,矿泉水杯,并肩而立。南瓜汤先上,然后是色拉,里头加了松子。主食是牛排,用锡纸包着,我要的四分熟。最后是甜点,法国的soufflé。

    是秋天,海风徐徐地吹,一枚浓稠蛋黄似的月亮在海面上升起。

    我说:“好,我学会了,以后可以做给你吃了。”

    儿子睁大了眼睛看着我,认认真真地说:“我不是要你做给我吃。你还不明白吗?我是要你学会以后做给你自己吃。”

(选自龙应台《目送》)

返回首页

试题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