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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填空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人教版 九下  21 邹忌讽齐王纳谏

标题“邹忌讽齐王纳谏”巧妙地点明了文章内容的两个方面:劝说齐王,采纳意见。讽,讽谏,即用的方法委婉地规劝。邹忌,的谋臣,历仕桓公、威王、宣王三朝,以敢于进谏和善辩著称。据史载,一次邹忌听齐威王弹琴,就借谈论弹琴阐述治国安民之道,齐威王听后,大为赞赏,封他为齐相。而当时的谋士淳于髡不服,就用隐语向邹忌提了关于修身、处世、安民、用贤、治国五个难题,邹忌都能对答如流。辩论结束后,淳于髡对他的仆人说,看来这个人破格重用的日子不会远了。时过一年,威王果然封邹忌为成侯。邹忌不仅是一个的雄辩家,而且是一个的政治家。
举一反三
阅读下文,回答问题

一个美丽的错误

    上一个论坛,读到网友发的一个帖子,感动莫名。

    那帖子的大概内容是:一次数学考试,毛毛有一道题做错了,老师在旁边扣了1分。还有一道连线题,左边竖列的是“一车土”“一块砖”“一张纸”,右边竖列的是“1吨”“2公斤”“3克”。毛毛在“一块砖”和“3克”之间连了道线。为了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试卷上要求学生写一段话,这段话是不计分的。毛毛的那段话里有这样的句子:“我爸爸是个挑砖工。我希望所有的砖头不要太重,每块砖只有3克就好了。我爸爸太累了。我爸爸太辛苦了。我爱我的爸爸!”老师用红笔在旁边加了1分,还写了一段话:“爱心加1分。你得了满分——爱心满分。祝贺你!”

    爱心满分!这句话,深深打动了我。用什么词语来形容这个毛毛呢?天真,孝顺,联想丰富……一个多么可爱的孩子啊!他用一种特殊的方式表达了对父亲的怜惜与挚爱。那么,又用什么词语来形容那位老师呢?耐心,智慧,善解人意……一个多么可敬的老师,是她从孩子的眼睛里看到了天堂,是她为孩子的爱心增添了光明的亮度。学生故意犯了一个美丽的错误,老师也跟着存心“错误”了下去,一道连线对接起来的,也许是两颗同样纤细质朴的善良的心……

    我不禁想起了一个让我鼻子发酸的故事:一个小学四年级的语文老师,让学生以“我的理想”为题写一篇作文。有一个学生是这样写的:“阿爹还没走(当地人称人死为“走”)的时候就告诉我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长大做个科学家;阿妈却要我长大后做个公安,说这样啥都不怕。我不想当科学家,也不想当公安。我的理想是当一只狗,天天夜里守在家门口。因为阿妈胆小,怕鬼。我也怕。听阿妈说,狗不怕鬼,所以我要做一只狗,这样阿妈和我就都不怕了……”作文刚好一页,字歪歪斜斜的。那一页,老师没有给分,只是打了个大大的红叉。

    接着,我将自己想成了这个“怪”孩子的老师。当我看到这篇作文,会不会感动呢?说实在的,此时此刻,我真的也想像毛毛的老师那样犯一个美丽的错误,在这篇作文上画一个红红的勾,倾心聆听一次孤儿寡母的爱与哀愁,轻轻地抚摸一下失去父亲的孩子的创痕,拓宽一个孤寂孩童爱的出口。

    《圣经》里说:“你们如果不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子,就一定不得进天国。”

    帕斯卡尔说“智慧把我们带回到童年。”

    孟子说:“大人先生者不失赤子之心。”

    而我想说的是,我爱那个在艰难的生活夹缝中仍懂得感恩的孩子,我爱那个在无邪的心灵前深深凝视的老师,我喜欢那个美丽的错误……(选自《小品•美文》)

阅读下面一篇文章,完成下题。

故乡红叶(凸凹)

       香山的红叶,我是赏过的。第一次赏香山红叶,我正上着一所专业院校,适逢红叶盛季,满山皆红遍,同伴便惊叹不迭。

       但我只感到亲切,并没有难抑的惊奇。因为我觉得,故乡的秋天,也是红叶满山、流丹溢彩的;而且,山脉绵亘,红到极远遥的地方,比香山来得有气魄。只因为香山离市区近些,且是一个著名的公园,命运便很阔达了。

       故乡的山峦,植被是极丰富的:黄栌满坡,柘丛盈岗,楸树峰耸,檀木沟伏……夏时山色蓊郁,入秋,则渐渐变化起来,先是淡黄,而后是斑驳,最终是红得一统了,满山满野就一如火烧。

       但这时却是故乡的农忙时节﹣

       庄稼的桔秆被村人铡碎了,厚厚地铺到猪厩中去,再取山上的表土覆盖,以期在来年沤出一些好肥料来。所以,未上冻前,村人的第一宗要事,便是背土垫圈。而后,有余力的,要在地堰的边上,砍一珠垛的干柴杂草,烧一堆一堆的草木灰。撒上草木灰的土地,蔓菁憋得大,土豆长得足,谷穗也结得沉。

       此时,山上的红叶正红得烂漫呢。人们哪顾得多看几眼呢。所以,山里人并未想到,那一丛丛的红叶,便是一团团的激情、一首首的诗,自己正声于美境与福地,正可以坐享一番。红就让其兀自红去吧,我们还有正经的营生干不完多,他们想。那时,我并没有一丝悲哀,因为身在其中,与村人的感觉相同。

       真正醒悟了,感到有些惆怅了,是看到城里人,居然要爬那么远的路径,到香山专程赏红叶之后。于是,我怀着这么一种情绪,待人们去香山赏红叶的时候,我便回到故乡去,探抚那故乡的红叶。它们被漠视和遗忘得太久了!

       我爬到屋后的山上:高远的天,衬以峻拔的山形,那凌风的红叶,簌簌地,便让人极感动。但激动的心,很快就黯然了﹣

       沉默的父亲,正在地堰的边上埋头打柴草,他要多烧几堆木灰啊。于是,观赏红叶的这一份闲雅,就显得多么不合时宜,显得多么奢侈,兀然就生出一丝羞耻,便踅到父亲的身边,想给他打个下手。

       父亲很懂我的心思,笑笑,“去赏你的景吧。”

       见我仍迟迟不动,父亲说:“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呢,你高兴赏景就赏景,我高兴做活就做活,不都图个自在么?!”

       我知道,要父亲理头干他喜欢干的活,比要他赏红叶更使他心安与欢悦,这是情理中的事,不关乎我的勤与懒。但我终究不忍在劳作的父亲身边,作赏景的清客,便同他一起干下去了。

       这是第一次回故乡赏红叶的情景。

       第二年秋深,想到故乡那满山的绚丽,仍有热热的归心。但父亲在地堰上弯曲的身影从脑底晃出的时候,归心就有了几分迟疑,心中就有了一种惆怅。

       最后,还是回去了。因为:红叶岁岁依旧,而父亲却要一天天衰老;父亲已经辜负(甲)了红叶,儿女还要辜负(乙)父亲么?!

       回到故乡,父亲很高兴,抱出一坛雄自酿:“崽呀,知道你要回来,爹特意给你留着呢。”我的眼窝便不由得濡湿了。

       从此,每到秋深,我皆毫不迟疑地回故乡去。

       每次,我们低头砍着柴草,却都把红叶搁置于一边。但只要我们抬起头来,山上的红叶,便很执著地红到我们的眼眸中来﹣

       红叶没有怨艾,只有默默的守望和多情的注视,一如山里的人们。

(本文有改动)

     【注】①沤(òu):长时间地浸泡,使起变化。②踅( xué ):中途折回。③雄自酿:一种自家酿造的酒。

阅读《继父》,完成下列小题。

       听母亲说,他进门时我只有五个月大。对“父亲”的记忆,别说我,就连比我大两岁的三哥、大五岁的二哥,都说记忆里只有他。

       他在离我家不远的钢厂上班。外乡人,矮小,黑瘦,长得倒很筋骨。

       记忆里,他一下班,随便吃点,就到街口摆摊———修自行车捎带配钥匙。我呢,一直在旁边玩。没活干时,他就笑眯眯地瞅着我,那目光就柔柔软软地撒了我一身。有时,他会喊,妮儿,甜一下去。我就欢快地跑向他,从那油腻腻的大手掌里捏起五分钱,买几颗水果糖。一剥开糖纸,我会举到他的嘴边,让他先舔一口,也甜甜。他会用干净点的手背噌一下我的小脸蛋,说,爸不吃,妮儿吃。妮儿嘴里甜了,爸就心里甜了。

       天黑了,准备回家了。不用他说,我就爬上小推车,不歇气地连声喊着“回家喽——”“回家喽——”。

       直到去世前,他还在街口摆摊修自行车。

       他还能修理各种电器,巷子里的人经常跑到家里麻烦他。我有时就纳闷,问他,我真想不出,你还有啥不会的?他就笑了,说,爸是从小卖蒸馍,啥事都经过。

       他对自己啥都不讲究,啥都是凑合。母亲常常说起他每月工资一个子不留地交给自己的事,说时总是撩起衣襟抹眼泪。母亲说,人家男人都吸烟喝酒,他咋能不眼馋?还不是咱娘五个拖累大,得攒钱。母亲也常在我们面前唠叨,说你们呀,要是对他不好,就是造孽。妈一个妇道人家,咋能养活得了四个娃娃?早都饿成皮包骨头贴到南墙上了!

       在家里,母亲很敬重他。他蹲在哪儿,饭桌就放到哪儿。我会以最快的速度给他的屁股下面塞个小凳子,哥哥们立马就围了过去。母亲边给他夹菜边说,你是当家的,得吃好。他又笑着夹给我们,“叫娃们吃,娃们长身体,要吃好”。

       他几乎一年四季都是那蓝色厂服。母亲要给他做身新衣服时,他总说,都老皮老脸了,还讲究啥?给娃们做。“百能百巧,破裤子烂袄。”街坊嘲笑他,只知道挣钱舍不得花钱。“再能顶个屁,还不就是人家的长工么?”熟识的人讥讽他,没有自己的孩子还那么卖命地干。流言风语咋能传不进他的耳朵?好几次,母亲没话找话想宽慰他,他只是笑笑,说没事,手底下的活都做不完,哪有闲功夫生气?

       他不是脾气好,是压根就没脾气。

       邻里街坊说话不饶他倒也罢了。可爷爷奶奶大伯叔叔们从一开始就不同意他上门的,在本家的大小事上都不给他好脸色看,这就没道理了。可他,见谁都是乐呵呵的,才不理会别人紧绷着的脸。母亲为此很生气,说这一摊孤儿寡母不是你,日子能过去?凭啥还要看他们的脸色?断了,断了,不来往了!

       他倒劝起母亲来。说忍一忍就过去了,都是一家人,计较啥?

       他是在我出嫁后的第二年走的,前一周还给我说自己身子骨硬朗着哩,家孙抱完了,就等着抱外孙哩。那天,他正补着车胎,一头栽下去,就再也没有醒来。

       我难过得无法原谅自己,因为我的记忆里竟然没有他衰老的过程,只有他不断劳作的身影!爸,皱纹何时如蛛1般吞没了您?

       爸,牙床何时开始松动以至于嚼不动他特喜欢吃的茴香味儿的干馍片?

       爸,胃疼得整晚整晚睡不着觉时,想到过叫醒我们唠唠嗑来打发疼痛吗?……

       倘若您病在床上,我们服侍了些日子,心里或许会好受些。可是,可是爱一直是单向流淌啊,我们究竟关心过您多少啊?!

       我没有生父的丝毫记忆,我记忆里的父亲就是他,也只有他。听母亲说,连大我七岁的大哥,在他进门后不久,也再也没说起过生父。在我们兄妹记忆里的父亲,就是他,也只有他。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各题。
老去的舌尖
    ①有一部很红的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片子拍得虽然好,但是逻辑却弄反了:并不是那些美味的食物消逝了,而是我们的舌尖不行了。
    ②品酒大师的舌头,可以品尝出几千种酒的细微差别,说明舌头的品味本领可以潜力无限。然而我们的舌头却伴随着平日的粗糙、咸辣、重口味饮食,一天天地迟钝了,正所谓什么样的食客能造就什么样的厨师,什么样的饭菜也造就了什么样的舌尖。
    ③在野夫的《看不见的江湖》中描述了一个细节:野夫和黎爷比做拍黄瓜,两盘菜不分名姓,大家盲吃,结果都说其中一盘好吃,翻开盘底一看,果然写的是黎爷的名号。细探究竟,黎爷显然比野夫更用心,野夫用的是铁刀,黄瓜上有铁腥味,黎爷是用木片,黄瓜的清爽皆还留着。
    ④在台湾中部的大山里,我吃到过一种烧制的阿东翁仔鸡,皮焦脆,肉不干柴,有一股淡淡的焦香,这些鸡在经过几道工序烤制时,用的是一种叫龙眼木的木材生的火,猛火时要猛,文火时要文,而且要把木材的香通过火的熏烤,一点点传到鸡肉里去。热炉膛,红火光,燃烧着对美味的热情,这样烤出来的鸡肉皮脆肉多汁,且有异香。
    ⑤其实我不大喜欢厨师做的菜,并不是说厨师做的不好吃,相反,厨师做出来的菜精工细雕,花样绵密而繁复,太有“手艺”了。跟厨师菜相比,我更爱吃的,是外婆和奶奶做的菜,她们因为不是厨师,不会觉得是在“做”给别人吃,所以不会去讲究“手艺”,而是融入亲情,做出家常却入味入心的饭菜,那样的菜印着她们手掌的粗糙和温情。
    ⑥这些老去的味道,慢慢消散在山野之中,炊烟带着她们的精魂越飘越高,越飘越淡,终于“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我们也只能借着回忆和怀念过一把空瘾,唏嘘感慨一下而已。事实上,长年累月的现代饮食吃下来,我们已经的舌头已经迟钝而麻木了,今天,我们舌尖的退化,似乎是一种必然。
    ⑦舌尖退化的一个表现,就是我们吃什么都觉得淡,都觉得没有味道,所以会去嗜辣、嗜咸,地不分南北,人无论老幼,重口味已经成了我们舌尖上的普遍口味,湖南的辣、四川的辣已经北伐南下、东征西突,麻辣火锅成了时下的最流行。
    ⑧随着生活节奏工作节奏的变化,我们的舌尖也建立起了一种节奏,追求快和饱,一桌人吃饭,基本上都是在舌头在赛跑,没见到谁还能细细品味。生物学上有一个现象,叫“用进废退”,是说一个人要是不常活动五官四肢或其他部位,这个部位的功能就会渐渐减弱。在我们,舌头不是不用,而是没有细致地用,你可以检讨一下自己,是不是吃东西咀嚼的次数越来越少了?吃到嘴里还会不会深入品尝食物?恐怕你会大吃一惊,不知从何时开始,我们自己已经成了吃人参果的猪八戒。
    ⑨令人担忧的,不只是舌尖的退化,更是舌头背后心头的退化。李安的电影《饮食男女》中,圆山大饭店的大厨师老朱,每天给三个女儿做尽好吃的,然而三个女儿却感受不到他的心思和举止,面对一桌丰盛的美味,她们的舌头忙着数落自己的生活困境和矛盾,何尝有闲暇品味他做的美食?人家邀他再出山,老朱说:“人心粗了,吃又能吃出什么滋味来呢?”的确,当心头被纷繁的欲念占据了,舌头又能品出什么滋味呢?
    ⑩这就是舌头和心头的通感,人心粗粝了,心头最初的单纯和从容便不复存在,即使吃得再精致,听得再高雅,住得再舒适,五官再发达,失去了心头的敏锐,又有什么用呢?
    ⑪怎样才能重新拥有那个娇嫩的,朴素的舌尖呢?
(文/蓝染,有删改)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①萝卜花是一个女人雕的,用料是萝卜,她把它雕成一朵朵月季花的模样。花盛开,很喜人。

    ②女人在小城的一条小巷子里摆地摊儿,卖小炒。一小罐煤气,一张简单的操作平台,木板做的,用来放锅碗盘碟,她的摊子就摆开了。她卖的小炒只三样:土豆丝炒牛肉,土豆丝炒鸡蛋,土豆丝炒猪肉。

    ③女人30岁左右,瘦,皮肤白皙,长头发用发卡别在脑后。惹眼的是她的衣着,整天沾着油锅的,应该很油腻才是,却不。她的衣服极干净,外面罩着白围裙。衣领那儿,露出里面的一点红,是红毛衣,或红围巾。她过一会儿,就换一下围裙,换一下袖套,以保持整体衣着的干净。很让人惊奇且喜欢的是,她每卖一份小炒,就在装给你的方便盒里放上一朵雕刻的萝卜花。这样装在盒子里的,才好看。她说。

    ④不知是因为女人的干净,还是她的萝卜花,一到吃饭时间,女人的摊子前,总围满人。五块钱一份的小炒,大家都很耐心地等待着。女人不停地翻铲,而后装在方便盒里,而后放上一朵萝卜花。整个过程,充满美感。于是,一朵一朵素雅的萝卜花,就开到了人的饭桌上。

    ⑤我也去买女人的小炒。去的次数多了,渐渐知道她的故事。

    ⑥女人原先有个很殷实的家。男人是搞建筑的,很有些钱。但不幸的是,在一次建筑中,男人从尚未完工的高楼上摔下来,被送进医院,医院当场就下了病危通知书。女人几乎倾尽所有,抢救男人,才捡回半条命——男人瘫痪了。

    ⑦生活的优裕不再。年幼的孩子,瘫痪的男人,女人得一肩扛一个。她考虑了许久,决心摆摊儿卖小炒。有人劝她,街上那么多家饭店,你卖小炒能卖得出去吗?女人想,也是。总得弄点和别人不一样的东西吧!于是她想到了雕刻萝卜花。当她静静地坐在桌旁雕画时,她突然被自己手上的美镇住了,一根再普通不过的胡萝卜,在眨眼之间,竟能开出一小朵一小朵的花来。女人的心,一下子充满期望和向往。

    ⑧就这样,女人的小炒摊子,摆开了,并且很快成为小城的一道风景。下班了赶不上做菜的人,都会相互招呼一声,去买一份萝卜花吧。就都晃到女人的摊儿前来了。

    ⑨一次,我开玩笑地问女人:“攒了多少钱了?”女人笑而不答。一小朵一小朵的萝卜花,很认真地开在她的手边。

    ⑩不多久,女人竟出人意料地盘下了一家酒店,用她积攒的钱。她负责配菜,她把瘫痪的男人,接到店里管账。女人依然衣着干净,在所有的菜肴里,依然喜欢放上一朵她雕刻的萝卜花。菜不但是吃的,也是用来看的呢。她说,眼睛亮着。一旁的男人,气色也好,没有颓废的样子。

    女人的酒店,慢慢地出了名。提起萝卜花,大家都知道。

    生活,也许避免不了苦难,却从不会拒绝一朵萝卜花的盛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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