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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材料分析题 题类:常考题 难易度:普通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县一中2019届高三上学期历史第二次月考试卷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美国

苏联

中国

1929年,经济危机爆发。

1933年,罗斯福就任美国总统。

1933年6月,国会通过《全国工业复兴法》。

1933年,国会通过《农业调整法》。

1934年1月31日,罗斯福使荚元贬值40%。

1934年5月22日,国会通过罗斯福总统提议的《购银法案》。

1935年,政府颁布《社会保障法》,通过《社会保险法》。

1928年起,逐渐放弃新经济政策,开始第一个五年计划。

1929年,开始全盘农业集体化运动。

1929年5月,苏联设立了“外国咨询中央局”,专门负责设备、技术和人才的引进业务。

1931年,苏联购买的机器设备约占世界机器设备出口总额的1/3,向美国购买的机器设备占美国机器设备出口总量的50%。

1937年,第二个五年计划完成。苏联工业产值跃居世界第二,欧洲第一。

1933年3月1日,财政部发布《废两改元令》。

1935~1937年,国民政府开展“国民经济建设运动”,鼓励发展工业、农业和交通运输业。

1935年,实行“法币政策”。废止银本位,统一发行货币,实行纸币制;禁止使用白银,白银收归国有,白银限期到银行兑换法币。

20世纪30年代,继十月革命之后中国知识界出现了新的一轮“苏联热”。

上表为20世纪二三十年代美、苏、中三国历史事件简表。从表中提取三国相互关联的信息自拟论题,并结合所学知识予以阐释。(要求:写明论题,相互关联,史论结合。)

举一反三
20世纪30年代是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个特殊时期。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从鸦片战争以来,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一大桎梏便是帝国主义国家通过不平等条约体系强加于中国的协定关税……1929年以后,国民政府比较成功地通过与列强各国的交涉,实现了关税自主。在1927年以前,外国货物在中国的实际进口率只有4%,1931年则提高了10%,1933年提高了20%,1934年更是达到了25%。

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前的1936年,成为民国史上各项经济指标最好的一年。以事关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工业而言,由于有了较为长期的发展规划,并设置了像资源委员会这样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发展最为迅速。具体表现在:


时间

电力工业

煤炭工业

生铁

1920年

772百万千瓦

14.2百万公吨

436815吨

30000吨   

1936年

1724百万千瓦

26.2百万公吨

958683吨

556347吨

增长率

9.4%

7%

9%

40%






——步平、荣维木主编《中华民族抗日战争全史》(摘编)

材料二  20世纪30年代,国民政府开始推行苏式计划经济体制……还通过独资和与中央及地方单位及私人合办等方式,大力兴办厂矿。这与苏俄以及斯大林时期的通行做法是一样的。这些合资公营企业多采用股东董事会制度,……而雇佣制、按时计工制的现代企业制度性质比较明显。

——骆晓会《国民政府移植苏联经济模式的试验》

材料三  众所周知,中国自19世纪60年代以来所日渐发展起来的新式工业,主要集中在东北地区和沿海各省,而东北地区早在20世纪30年代就沦为日本的殖民地,在沿海地区,仅江苏、浙江、安徽等省份就集中了全国新式工厂的70%,1937年以后,这些地方均遭到了侵华日军的野蛮掠夺和破坏,使中国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步平、荣维木主编《中华民族抗日战争全史》             

请回答: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西方社会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阅读材料,完成下列问题。

材料一  近代以来,西方各国在继承地方自治传统的基础上,加强了对基层治理的管理。美国建国后,基本保持了地方自治的传统,乡镇是最基本的地方自治单位,承担着除司法之外的所有公共服务功能。法国大革命后,形成了以自治市镇为基层单位的制度,每个市镇的市长和市议会都由普选产生,市长同时对中央政府和本地选民负责。英国在1835年颁布《市政法案》,确立了英国近代自治市制度。法案规定自治市政府和议会都由当地选民选举产生,地方征税所得也由自治市自主开支,但必须接受选民监督。

——摘编自人教版《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材料二  20世纪30年代,李宗仁等以“建设广西,复兴中国”为口号,开始了经营广西策略。提出了具有广西特色的三自政策,即“自治、自卫、自给”,以村为自治单位,实行村治。在推行村治过程中独创“三位一体”制:一个是崭新的创造的基层政治制度,一个是实现民权主义最具体的办法——村街民大会,一个是具有战斗性的组织和训练的民团。基层自治组织依托民团,实际上既作为政治动员的手段的同时也带有军事动员的意味。……这结束了广西乡村社会散杂而无严密组织的状态,过去历代王朝统治未曾到达的边远少数民族山区也都建立了乡村“政权机关”。

——摘编自侯晓光《村民自治研究:基于清末民国时期与改革开放时期的比较》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国民党曾尝试推行农村土地改革。利用在江西等省进行“剿匪”的契机,国民政府制订了以“业权发还原主、农民得有田耕”为原则的土地改革政策,试图通过兼顾地主和农民双方的利益,维护社会基层稳定,对抗和“围剿”中共。1932年10月6目,国民政府颁布了《剿匪区内各省农村土地处理条例》,训令豫、鄂、皖各省政府“凡经赤匪实行分田之县或乡镇,于收复后处理土地及其它不动产所有权之纠纷,及办理一切善后事宜,得设农村兴复委员会”,并规定该委员会“处理被匪分散之田地及其他不动产所引起之纠纷,一律以发还原主、确定其所有权为原则”。而乡镇公有荒地则由农村兴复委员会管理,按计口授田标准分给农户。此外,该条例还在减免田租、农业借贷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但是,国民政府完全否定共产党的土改办法,坚决反对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计口分田、废除土地私有制。蒋介石曾明确表态,坚决反对效法中共“打土豪分田地”式的土地改革,提出“今日中国之土地……不患地主把持……土地经营及整理问题,实更急于分配问题……关于土地分配,自应特辟和平途径,以渐进于耕者有其田”。

——摘编自费钦涵《南家国民政府渐进式土地改革放策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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